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问题及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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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问题及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04T01:12:46.008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2年第13期作者:田菲
[导读] 本文论述了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问题和研究策略
田菲
武汉文理学院邮编:430345
摘要:本文论述了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问题和研究策略,先分析了该时代下法学课堂的教学优势,随即阐述了教材利用率低、教学手段单一、教师信息素养低、教学教育缺乏实践性的改革困境,最后总结了化学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路径,利用互联网优势实现课程体系的改革创新,通过创新线上线下并行的教学模式来优化课堂设计,转变教学理念以构建系统的课程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以提升教师的信息素养,增强法学教学实践,希望能通过以上举措为高校化学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高校法学教学;教学改革;策略
在互联网时代,高校的多方面教学都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其中的法学课堂教学也不例外,高校在该时代的趋势影响下逐渐开展教学改革,但教学改革并不有效。
主要还是互联网与法学教学融合不够,未在高校的法学教育体系内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特性,未从多方面进行互联网融合,在改革上遇到了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难题正是本文所论述的改革策略。
一、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课堂教学优势
(一)构建系统的教学体系
互联网作为教学平台,能够为教学活动提供丰富的教材资源,在传统法学教学中,不同课程是由不同老师来讲授的,且很多课程虽有紧密联系,但却在不同时期进行讲授,很多教师只注重课本内容的讲解,反而忽视了各门法学课程的紧密联系,而互联网平台能够将这种内在联系展现出来,互联网平台可以处理大量的资源数据,以丰富多样的展现形式呈现教学资源,便于多个教师利用同一平台建立起系统的教学体系。
(二)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传统的教学课堂中都有着学生主体地位丧失的问题,高校法学课堂自然也不例外,而如今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具有较高的信息传播能力,而且互联网所面向的对象也更加广泛,将互联网这一特性融入到高校法学课堂,能够有效实现双向沟通,这样便能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还能利用互联网平台高效地进行教学活动。
比如,教师可以及时获取学生登录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及时获取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还能通过后台数据分析,判断出全班学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本质上来说,互联网平台能够精准分析学生的学情,能够很好地辅助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在法学课程中重点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使教师开展的教学活动都围绕学生展开,使法学课堂具有较高的教学效率。
(三)实现高校间的互联互通
互联网平台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使各大高校和诸多老师、学生在同一平台下进行教学交流。
首先从教师角度来说,互联网平台能够给教师带来诸多教学资源,一些具有争议性的理论知识也能得到权威解释,丰富了教师的专业知识,能够使教师的课堂更加丰富。
其次,对于学生来说,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内容是有限的,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需要依靠自身查询和学习,而有了教师的互联网平台资源分享,学生便能依靠教师的分享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不需自主胡乱判断进行错误学习,如此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还增强了师生之间的沟通。
最后在高校层次,增强了各大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彼此更容易分享法学资源,使自身的教学系统更上一层楼。
(四)丰富教学模式
将互联网融入到高校法学课堂,能够使课堂中的教学方式更加多样,互联网平台本身具有多种形式的展现,其在教学领域也具有多种方式的内容展现,由此丰富了教学方式。
传统法学课堂本就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法学课堂中均呈现了不同程度地枯燥,而其中抽象理论难以具象化表达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很多学生在课堂都感受到了消极的学习情绪,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互联网所带来的教学模式能够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互联网能够将抽象知识进行具象化表达,能够使学生深刻理解知识核心,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积极性,使整体的课堂教学效果增强。
除了丰富教学方式,互联网还能够使法学课堂更具多样的教学模式,这种不落俗套的教学模式更容易吸引学生的兴趣,能够实现教学模式的创新,提升教学效率。
二、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的困境
(一)教材资源利用率不高
互联网的出现冲击了传统高校法学课堂教学,但各大高校并未充分开发教材资源,缺乏对法学教育资源的深度挖掘,而且没有利用好网络的特性,在信息收集和资源挖掘方面不够深,法学课堂大多仍旧采用传统化学课堂教学模式和体系,整体材料资源利用率不高。
教师在互联网时代下应运用好互联网资源,利用互联网平台上传课堂中的法学课件以及补充说明的整合资料,深度挖掘互联网资源的内涵,结合法学课本,夯实学生基础知识,结合互联网中的实例进行讲解,将基础知识拓展为实际案例等,深度挖掘材料资源中的价值。
(二)教学手段单一,课堂设计不灵活
传统高校法学课堂所采用的教学手段比较单一,教学模式和授课方法都不够灵活,整体课堂设计呈现出不灵活的现象。
具体来讲,各大高校中的公共基础法学课程大多是大班教学,部分专有课程和细化课程才会是小班教学,班级人数的差别导致最终的教学效果也不尽相同,在小班制课程中,采用信息化教学方式,能够具有更强的课堂互动,教师和学生的沟通强烈有效,最终具有较强的教学效果,而在大班制课程中,这种沟通互动功能却大打折扣,学生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激发,学生的法学素养自然也不能很好培养。
另外,大多数高校仍旧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不会在结合互联网方面耗费太多精力,针对互联网课程和资料不能有效研究和关注,导致最终的课堂学习效果较差。
还有,广大教师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也不具备灵活性,即使融入互联网也使得课堂过于分裂,不能有效融合传统法学课堂和互联网教育,导致整体学习氛围不高,教学课堂呈现出死板的印象。
最后法学课第二课堂的开发不够充足,开设的课程更偏向理论而忽视了实践,为考虑到法学理论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课程的联系,忽视了多部门的综合作用,缺乏实践课程和环节。
(三)教师信息素养不高
在互联网时代,教师是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教学的课程实施者,教师的信息素养决定了教师能否合理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法学教学,
而如今各大高校面临着教师信息素养不高的困境,从而也引发了较多的教学方式创新困难的问题。
在传统法学教学中,教师面临着信息单向化输出的问题,而互联网技术的引进,则有效改善了该问题,互联网平台能够使单向输出转变为双向互动交流,增强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这种沟通依赖于教师的教学课堂,倘若教师缺乏信息素养,教师在应用教学工具和手段时自然会产生不适应等问题,教师不能灵活设计课堂,不能根据学生状况进行课程调整,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完成课堂学习。
(四)法学教育缺乏实践性
法学是一门重视理论实践结合的学科,在互联网背景下,各种融合里面尤为突出,在法学教学中自然也不能忽视实践教学层面,但目前各大高校的法学教育缺乏实践性。
如今各大高校课堂中理论课程明显多于实践课程,从根本上就决定了大学教育缺乏实践性要求,而且部分实践课堂还存在时间课程形式化的问题,导致法学教育偏向理论上的书面记忆和表达,缺乏实践中的案例分析、逻辑推理、口语表达、反应速度等,而且法学教育在考核方式上尤为突出,大多数的考核方式均为笔试,但笔试并不能全面反映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应当改革考核方式,采用创新性的评估系统进行综合评价,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路径
(一)发挥互联网优势实现课程体系的创新改革
首先,在课程目标层面,在互联网时代,学校的课程目标应当与时俱进,明确注重学习过程的基本要求,再结合大学教学课程标准,进行具体化要求。
其一便是服务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的标准,高校教学目的是培养社会和国家所需要的人才,因此高校所设定的课程目标标准应当服务于地方标准,其二是有效对接岗位标准,高校所培育的人才不仅要学习理论教学,更要能够通过高校教育实现从学生走向社会的蜕变,高校应基于此对未来学生可能走向的岗位进行标准评价,以该评价标准对高校学生进行综合要求,其三则是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标准,这是基于高校教育目的而具体化的标准。
高校在课程目标上应当将这三大标准融入课程标准,将标准落实到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数据中,根据学生状况灵活调整课程目标,使其符合学校要求和学生发展,从而优化课程建设。
其次,在基础专业课程设计中,高校应当从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建设、综合评价等方面考虑,尝试在以上方面融入互联网,不仅要求教师参与其中,也尝试加入学生视角,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更多的教学过程。
具体来讲,在课程设计中,要尝试利用互联网进行资料收集和教学分析,整合教材资源,根据学生情况进行需求分析,在教学过程中灵活使用互联网。
比如,在课程考勤方面,教师可以利用软件进行定位签到,实现快速签到,比较高效率完成课堂考勤;在小组讨论过程中,可以通过学生常用的互联网平台进行线上交流,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进行高效交流和互动;在前期的教学计划方面,教师也可以利用互联网资源,设计专门的线上资源课程,便于线上进行课前预习和核心知识点总结;在课程建设中,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设置专门的案件模拟庭审,给学生们带来最前沿的司法解读,还能提供平台让学生们尽情讨论,使学生深度进入课程建设。
(二)创新线上线下并行的教学模式,优化课堂设计
首先,明确线下教学模式的重要性,坚持线下班级教学模式,不能全盘否认线下教学模式的优势,针对大班制法学公共课程的教学模式弊端,应当灵活采用互联网模式,克服师生沟通困难且无效的交流问题,建立起像小班制一样灵活的教学模式,具体来讲,可以使用翻转课堂,在课堂整体上偏向于互动和总结,不拘泥于单向信息传授,在课前明确本次课堂教学的目的和基本任务,让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完成任务总结,重点突出引导和互动环节。
其次,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互动活动,课堂教学中,可以利用互联网打破以往按照PPT说教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多个特性,比如一些视频播放和音频播放,对学生的视觉和听觉产生冲击,让抽象的内容以直观的方式展现,以新颖感带动师生互动,在课下的互动中,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专门的QQ群或微信群,加强师生的课下互动,使教师在课下也能充分发挥教学余光,为学生们解答疑惑。
再次,教师应避免以往传统的枯燥教学方式,利用学生感兴趣的事件完成课程导入,合理选择案例,深入研究互联网资源,结合教材整合网络资源,根据高校课程教学要求优化课程设计,实现高效教学。
最后,针对高校内第二课堂开辟不足的问题,应当从课程教学整体出发,着力于第二课堂的课程构建,使第二课堂能够与整体法学教育保持协调,做好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衔接环节,尤其是加强实践课程教学,发挥多个部门和环节的合作作用,实现整个法学教育的共同进步。
(三)转变教学理念,整合网络教学资源,构建多元化法学人才教学体系
互联网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教育理念,为教育领域提供了新颖的教学方式,使法学教育教学趋向多元化发展,面对这种时代发展,各大高校应当顺从发展,转变教学理念,整合网络教学资源,实现综合型人才培养。
在转变教学理念层面,首先,高校必须明确法学教育不单单指法学理论课程,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能够熟练应用法律的人才,因此在教育教学中一定不能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其次,基于互联网的发展,各大高校绝不能忽视该产业的发展,要将该发展融合到法学教育中,如此才能做到与时俱进。
最后,要重视创新型人才的重点培养。
在整合网络教学资源方面,首先,教师总会不可避免地遇到网络教学资源质量不高的问题,针对资源整理,各大高校不能单纯地依靠教师力量,应当具备自己筛选机制,将质量较好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资源分类,明确各种资源的作用,方便教师和学生进行寻找。
其次,高校还可以建立部门法的课程总结,尝试建立起多个部门法之间的联系,将法学和其他科的联系清晰地展现出来,便于学生从整体上进行联系分析。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为提升教师的信息小学素养,首先可以从法学教学的师资队伍强化展开,针对教师队伍建设,可以从加强教师对法学专业课程的研究开始,在开展教学活动前,做好前期教学分析,分析好学生的学习特点和专业内容的核心研究,做好综合型人才培养,剖析未来学生步入社会后应当具备的素养和能力,做好课程教学,在法学课程教学模式上依据以往出现的问题进行改革优化,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还可以从以互联网方式开展大学教学的活动出发,教师具备基本的互联网应用技术,根据教学需求调整教学细节,呈现出优质的法学课堂。
其次要立足互联网特点,促进互联网和法学教学的有机融合,着力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在该背景下,法学课堂目前呈现出以教师讲授为主、偏基础理论教学、缺乏法学系统性教学等问题,而互联网时代下的法学教育注重基础知识,思维,价值观的综合培养,这些问题和要求都对教师的信息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学校为加强教师信息素养,可以开展互联网教学平台的使用培训工作,使教师能熟练掌握线上教学方式,并及时听取教师意见,对线上平台进行优化,还可以举办专门的互联网教学讲座,教授详细的网上教学资源检索流程和整合资源方法,提升教师的互联网学前分析能力。
(五)增强法学教学的实践性
为了增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首先可以从实践课程的建设入手,各大高校应明确本校法学教育的实践课程含量,基于本校数据分析开展实践课程,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虚拟庭审模拟实践课程,还可以在理论课程中增加实践教学案例的讲解,帮助学生通过案例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学校还可以建立起更多的实践平台,辅助实践课程实现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还可以从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入手,摒弃以
往仅靠笔试成绩的单一评价,采取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的综合考核形式,加入学生课堂表现和课堂应用能力等环节,尽可能对每一位学生都做出综合评价,采用成熟的评估系统分析学生数据,不仅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考核,更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评价。
总结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的确冲击了传统法学教育,但同时也创造了诸多机会,在互联网时代下,人们可以克服了传统化学课堂的问题和弊端,充分发挥互联网交互性、及时性的特点,针对高校法学教育展开改革创新,从教学模式、教学理念、教学资源、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互联网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构建多元化法学人才培养体系,不断优化课堂设计,建立起系统的、具有实践性的法学网络课程体系,从而促进高校的法学教学的改革进程,提高法学教学效率,培养综合型法学人才,实现全面的“互联网+法学”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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