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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遂府办函[2014]197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
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4]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
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4〕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和分工
(一)实行涉企收费及基金清单管理制度。

1.严格涉企收费及基金审批管理权限。

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
知》(川办函〔2014〕124号)等有关规定,禁止省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规定,禁止地方政府设立、减征、缓征和免征政府性基金;对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分级定价管理权限。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底前。


2.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目录。

梳理2013年以来取消、停征、免征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或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收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整合形成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数据库;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将取消、停征、免征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企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措施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完成时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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