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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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标准是对被征地用户按照土地价值进行征地补偿费的发放以及安置补偿费的发放,还有社会保障费用的发放,土地上若是有附属物,还要发放相应的附属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土地价值越高,发放费用越多。
一、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的通知》(漯政〔〕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13.2万元/公顷。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46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268人。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6〕10号)执行。
漯河市2016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年3月11日以豫政土〔2017〕84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牛赵村、方庄村、孙店村、吕仓村、席郭村、邓店村、西坡李村、白坡村、前谢村和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岗村。
征收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耕地3.7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73公顷,牛赵村耕地4.6378公顷、园地0.16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435公顷,方庄村耕地2.1277公顷,孙店村耕地2.13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7公顷,吕仓村耕地0.718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9公顷,席郭村耕地0.11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5公顷,邓店村耕地0.570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9公顷,西坡李村耕地0.5985公顷、园地0.27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7公顷,白坡村耕地1.2631公顷、园地0.46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7公顷,谢庄村耕地
0.3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3公顷;征收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庄村耕地5.63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9公顷,总面积23.4576公顷(其中耕地21.8642公顷)。
综上所述,年河南漯河征地补偿的标准依据土地的性质属性来划分,如果是土地上有房屋建筑或者其它建筑物,他的补偿费用就会高一点,要是土地是无人使用的荒地补偿相对就要低一点因为荒地的价值也低,具体补偿依照当地土地局的发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