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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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来,永昌县新城子镇农林场村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党建引领,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形成了“支部引领+股份合作+银行贷款+农业保险”的农林场村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新路子,为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探明了新方向、积累了新经验。
一、基本情况
永昌县新城子镇农林场村位于新城子镇东北部,距镇政府驻地20公里,全村辖1个社、109户329人,现有耕地面积2681亩、人均8亩,建有6万立方米蓄水池、万吨蔬菜恒温库各1座,是典型的高海拔冷凉河灌区,生产的高原蔬菜品质好、产量高、洁净、安全、无公害,是发展高原夏菜的理想之地。
但是受经营模式传统单一、集体资产资源盘活难度大等影响,群众增收渠道窄、收入低,农业抗风险能力弱,村集体经济“空壳”等问题成为农林场村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制约因素。
为有效锻长板、补短板,扬优势、避劣势,2019年,新城子镇农林场村抢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政策机遇,成立了农林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合作社共设置股份687股,其中成员股329股(农林场村329口人每人1
股),劳龄股83股(60至69周岁的老人35人每人1股、70至79周岁的老人18人每人2股,80周岁以上老人4人每人3股),集体股275股(占总股份数的40%)。
股权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口变动情况,实行“权跟人走”,生增死减、婚入增婚出减、不转让、不买卖的管理办法。
经过两年来的发展,2020年农林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第一次分红,农林场村成为永昌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收益分红第一村。
二、运行模式分析
(一)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人人是股东、户户有分红。
农林场村充分学习借鉴“三变”改革经验,由村党支部牵头,将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到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注册资本;全体村民以委托协议的方式将承包经营的全部土地交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将各级财政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和各级财政投入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由村民委员会以委托协议的方式交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2020年市委组织部投入50万元作为村集体发展的撬动资金,折合为939亩耕地的土地流转费参与入股),实现全体村民人人参股、户户分红,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1.关于村民收益分析:全体村民将个人土地流转到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可获取533元/亩的固定经营性收入,人均每年可获得约为4300元的经营性收入。
同时,被土地“束
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可进城或外出务工增加收入,留守的部分劳动力可就近参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务工,获取务工收入,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家庭收入。
2020年,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59元,较2019年增加1225元,同比增长8.5%,高于全市增速1.7个百分点。
2.关于村民股份收益分析:村民股份收益以50万元的撬动资金为依据和根本(即折合为939亩耕地的分红收益),按照持有的股份数每年获得8%-19%不等的分红收益(8%的分红收益为保底收益分红,19%的分红收益为经营性收益分红,主要以合作社收益为依据)。
具体而言,就是在合作社收益亏损的情况下,合作社以保底8%的比例分红(即4万元),其中分别提留10%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即0.8万元)后,股民对剩余80%的收益(即
3.2万元)进行分红,每股每年最少可获得46.6元的分红收益。
在合作社收益盈余的情况下,按照合作社净收益19%的比例分红,其中分别提留10%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后,股民对剩余80%的收益进行分红。
以每亩净收益1000元为例,939亩耕地的净收益为93.9万元,按照19%的比例可分红17.84万元,其中分别提留10%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即3.568万元)后,股民对剩余80%的收益(即1
4.27万元)进行分红,每股每年可获得207元的分红收益。
3.关于村集体收入分析:由于村集体每年分别提留10%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且持有275股的集体股,村集体可按持
股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除提留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外,最低可获得每年1.28万元的集体收入)。
相较于大部分村集体将撬动资金直接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每年10%的比例分红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农林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经营模式有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分红收益可惠及全村村民,人人享有股权、户户参与分红,村民人均收入可稳步提升。
二是提留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全部上缴镇财政统管,为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提供了资金保障,对于提升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和号召力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原始资本始终在村党支部的监管下有效使用,可有效规避原始资产资本流失、降低资金使用风险,保障集体收益逐年有增加。
(二)建立融合发展机制,金融强支撑、保险兜底线。
推动经营模式创新和产业振兴,资金保障不足和防范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不足是突出的难点堵点问题。
为有效破解资金不足、贷款门槛高、利率高等问题,村党支部主动牵头,协调农商行为经营主体提供10万—20万元贷款支持,为经营主体安心经营解决启动资金少的问题。
同时,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义对种植生产的高原蔬菜进行投保,克服和预防不利因素和突发灾害带来的风险,有效保障股份经济合作社保底分红收益。
以2020年为例,在蔬菜生长期发生病虫害造成减产的情况下,农业保险有效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对减产面
积进行赔偿后,由股东代表和经营主体共同协商,按照10%的比例分红,有效保障了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的收入。
(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支部做引领、产业当桥梁。
村党支部发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引领、理思路、打基础,村干部和党员发挥模范作用,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开辟了一条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一是强引领,立足村小人少地多和年轻人外出务工较多的实际,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方式,村党支部创新土地“打包”流转方式,优先选择本村从事蔬菜种植和实力强、诚信好的种植大户,将土地整体“打包”流转,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在基层的引领作用。
二是理思路,村党支部立足河灌区发展高原蔬菜水资源保障难度大是最大瓶颈的实际,确定了协调争取高效节水项目留水、探索“干播湿出”种植技术节水的产业发展思路,有效破解了水资源制约产业发展的底线问题、高线问题。
三是打基础,千方百计争取渠道、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建成高效节水蓄水池、蔬菜恒温库、养殖小区等基础设施,为加快发展以娃娃菜为主,胡萝卜、菜花、甘蓝和西兰花为补充的高原夏菜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地方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调研,农林场村在推动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村集体经济长期“空壳”,同时上级拨付的产
业发展类、支持类资金相对较少,仅有市委组织部投入50万元的单一撬动资金,缺乏规模化持续性的融资机制,合作社担保难融资难、无风险补偿基金,无钱办大事仍然是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掣肘。
建议,相关部门探索产业扶持类资金投入试点工作,优先在农林场村等支部作用发挥好、基础设施条件好、“一村一品”产业优势好的村开展试点,形成全市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由表及里,推动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推动富民增收方面更好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四、经验启示
农林场村党支部按照“党建+”模式,探索出的“支部建在产业链、党员聚在产业链、群众富在产业链”的做法在推动产业兴旺、促民增收、基层协商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和启发意义。
(一)政府引导是根本。
地方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依靠政府的积极引导。
农林场村能够探索形成“支部引领+股份合作+银行贷款+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当地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有效抢抓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的政策机遇。
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强化政府的积极引导作用,当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加强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协调支持力度,保障各项惠民安民政策有效落地生根。
(二)支部引领是关键。
农林场村的发展,得益于村党支部坚强领导,支委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特别是支部书记年轻有为,有思路、有闯劲、有担当,发挥了“领头雁”作用。
因此,要把“雁阵培育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把有担当、有魄力、有思路的年轻党员充实到支部书记队伍中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书记引领发展的作用。
(三)深化改革是动力。
农林场村将109户329人的土地统一起来经营,采取“三变”改革手段,加强适度规模经营,使得全村劳动生产率、生产组织化程度、农户的收入水平以及农产品的商品率逐渐提高,这为其他村依托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有益探索。
因此,要始终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突出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重点,不断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四)群众参与是基础。
农林场村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过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正确处理经营主体自身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利益关系,探索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改革、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特别值得肯定的是,为60岁以上老人配置一定数额的劳龄股,彰显了对老年人的关
怀,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因此,我们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