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镇卫生院孕产妇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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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镇卫生院
妇产科转诊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本院诊断不明、治疗困难的癞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出。

3、对下级医院转诊入院美人,经诊治处理病情好转,稳定后,可按实际情况转回原医院作进一步康复治疗,并有继续指导其诊疗的义务。

建阳镇卫生院
高危产妇转诊制度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分娩,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

2、凡围保门诊筛选出的高危产妇,由医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保健医生配合追访、随访及保健指导等工作。

3、根据情况对高危产妇,纠正高危因素,必要时住院治疗。

对难以矫治的高危妊娠,一律要求提前住院待产,及早确定分娩方法。

4、根据医院的医疗条件,对无条件诊治者转至上级医疗保健单位。

高危因素缓解或消除后可返回本医院继续管理。

高危因素缓解或消除后可返回本医院继续管理。

高危因素解除可转正常门诊管理。

5、就加强对高危孕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访视质量,增加访视次数,产后42天到医院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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