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管理教师工作职责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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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
学生实习管理教师工作职责及考核
为了实习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由学校统一选派实习管理教师,管理教师原则上由专业部推荐,教务处、德育处及就业办共同协商确定人选。
教师每批次实习的带队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确认。
一、实习管理教师工作职责如下:
1.实习管理教师应负责在学生实习前就加强对学生实习单位的了解,熟悉实习单位的生产状况和管理机制。
2.实习管理教师是学生实习期间的第一监护人。
在学生赴企事业单位实习前,实习管理教师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任务及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防止发生事故。
3.管理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履行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职责,包括学生的生活、工作、思想状况等。
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实习安全规定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
实习结束后,要做好实习学生的考核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总结工作。
4.为便于方便管理实习学生和处理紧急事件,全职带队教师的工作时间与企业上班的工作日一致。
工作期间应在学生实习
工作区域,保证随时掌握学生的情况。
5.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生实习管理手册》:每天严格登记好学生的考勤,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制度的现象,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管理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对情节严重的,管理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停止严重违纪学生的实习活动,令其返校。
6.实习管理教师应经常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定期向实习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并注意处理好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7.实习管理教师应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家长对实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教育合力。
8.如学生在实习时,发生了人身伤害等事故或紧急事件,实习管理教师要立即向学校汇报,学校也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9.实习管理教师应在学生实习期间,配合资助办、财务室,落实实习学生的生活费资助和学费资助工作。
10.实习管理教师必须每天记录所带学生的实习情况,在工作期间,保证通讯工具的开通。
做好“实习管理记录”,如实反应学生实习情况,学生实习结束时,实习管理教师应该撰写“实习管理总结”,由实习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教师的《学生实习管理手册》一并交就业办。
二、工作考核:
1.实习管理老师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实习管理教师工作职责》履行日常工作,提高学生实习稳定率。
2.实习管理老师履行学生生产实习管理特殊岗位,外出管理实习学生期间均认定为满工作量。
3.学校将根据实习管理教师履行工作职责、学生整体实习管理效果、企业对实习管理老师工作反馈情况,顶岗实习学生对实习管理老师的评价情况,学校部门对实习管理老师给予相应的考核评定,纳入职评工作中行业联系能力认定,享受相应等级得分。
4.就业办通过电话询问学生和企业联系人以及到企业查岗的方式,对管理教师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对因为管理教师失职或私自离开带队工作地点的,按照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5.实习管理学生稳定率标准:达到下列稳定标准,作为可以评定为相应等级的指标标准。
学生实习稳定率80%-100%可考核一等;60%-79%可考核为二等;60%以下考核为三等。
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