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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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
结合本地区(村)的工作实际,制定社区教育年度工作计划。(4分)
未制定的,扣4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
分值
评估
方法
Ⅱ
制
度
与
保
障
(18分)
Ⅱ-1
制度建设
(11分)
(1)
建立居民(村民)学校工作制度。(2分)
未配备的,扣4分;配备少1名的,扣2分;
Ⅲ-3
志愿者队伍
(4分)
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活动开展较好;对志愿者队伍实行注册制,管理规范,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常住人口的1%。(4分)
未建立的,扣4分;人数未达标的,视情扣分。
Ⅲ-4
队伍培训
(3分)
组织社区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志愿者参加相关培训并富有成效。(3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分值
评估
方法
Ⅲ
队
伍
建
设
(15分)
Ⅲ-1
管理队伍
(4分)
配备热爱社区教育工作、政治素质较好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至少1名人员主要从事居民(村民)学校管理工作。(4分)
未配备的,扣4分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召开管理人员、教师和志愿者座谈会。
Ⅲ-2
师资队伍
(4分)
配备一支适应社区教育多形式办学、掌握社区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业务水平较高的兼职或专职师资队伍;所辖社区(村)每万人配备专兼职教师至少1名。(4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
分值
评估
方法
Ⅰ
组
织
与
管
理
(23分)
Ⅰ-1
领导机构
(13分)
(1)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原则上应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管社区教育领导、专任干部、村管单位及居民(村民)代表等组成。(3分)
未成立的,扣3分。
未组织参加培训的,扣3分;成效不明显的,视情扣分。
Ⅳ
场
地
与
设
施
(22分)
Ⅳ-1
学校用房
(8分)
(1)
学校用房面积,城区居民学校不少于100㎡,农村村民学校不少于150㎡。(4分)
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查阅资料、到实地查看。
(2)
学校有固定的能满足开展社区教育需要的教学用房,配备专用的图书阅览室(4分)
未建立的,扣2分。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经费来源、台帐)。
(2)
建立居民(村民)学校教学管理制度。(2分)
未建立的,扣2分。
((3)
建立居民(村民)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教育培训资料归类齐全,档案管理规范。(4分)
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的,视情扣分。
(4)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以社区教育公益性为主的原则,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3分)
查阅工作台帐。
V-4
特色创新
(5分)
社区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某方面有创新,有较好的借鉴作用。(5分)
没有成效的,扣5分;成效不明显或无创新的,扣2—3分
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帐,实地查看。
说明:评估实行100分制,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未严格执行的,扣3分。
Ⅱ-2
经费保障
(7分)
(1)
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用于社区教育的专项经费每年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4分)
未落实的,按比例视情扣分。
(2)
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学环境。(3分)
办学条件差,视情扣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三)
少一次扣2分。
Ⅰ-2
学校管理
(10分)
(1)
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思想端正,办学目标明确,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省、市有关社区教育政策。(3分)
未认真执行的,视情扣分。
(2)
认真完成市、辖市(区)下达的各项社区教育任务,接受街道(镇)社区教育中心、辖市(区)社区培训学院、市社区大学的指导与督查。(3分)
未组织活动的,扣3分;认同度每降低10%的,扣0.5分。
听取汇报、查阅电子档案,民意调查,实地查看。
Ⅴ-3
宣传与影响
(4分)
重视社区教育活动的宣传,每年在辖市(区)以上各类媒体刊发2篇以上相应报道。积极参加市终身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4分)
重视程度不够或未完成任务的,扣1-3分;不参加学术活动的,扣1分。
查阅文件、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座谈会,查阅工作档案。
(2)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分管社区教育领导兼任居民(村民)学校校长。(3分)
未兼任的,扣3分。
(3)
配有专人负责学校的各项日常工作。(3分会议,研究社区教育教学工作或重大问题,全年必须达到两次以上。(4分)
未完成的,扣5分;内容不丰富的,视情扣1-3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
分值
评估
方法
Ⅴ
实
施
与
成
效
(22分)
Ⅴ-1
培训活动
(10分)
(1)
全年组织各类非学历培训活动的受训人次达总人口的50%以上。(5分)
受训人次未达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听汇报,查资料(音像、电子档案)、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
(2)
培训学习内容贴近社区居民(村民)当前要求,组织学习讨论、读书交流、专题讲座等每月不少于1次。(5分)
培训学习活动缺1次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缺少针对性视情扣分。
Ⅴ-2
学习型个人和组织评选
(3分)
组织、评选、推荐学习型个人、家庭及单位。居民(村民)对社区教育认同度达居住人口的40%以上,居民(村民)对社区教育归属感明显增强。(3分)
未配备的,扣4分
Ⅳ-2
设施设备
(14分)
(1)
配备图书量不少于500册。(3分)
配备图书数不足,按比例扣分。
(2)
配备专用电脑不少于3台。(3分)
未配备,扣3分
(3)
配备其它必要的辅助教学设备。(3分)
未配备,扣3分
(4)
能利用社区内有线广播电视节目网、计算机网络与上级社区教育网站有效链接,用好各类学习资源并及时上报信息。(5分)
(3)
结合本地区(村)的工作实际,制定社区教育年度工作计划。(4分)
未制定的,扣4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
分值
评估
方法
Ⅱ
制
度
与
保
障
(18分)
Ⅱ-1
制度建设
(11分)
(1)
建立居民(村民)学校工作制度。(2分)
未配备的,扣4分;配备少1名的,扣2分;
Ⅲ-3
志愿者队伍
(4分)
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活动开展较好;对志愿者队伍实行注册制,管理规范,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常住人口的1%。(4分)
未建立的,扣4分;人数未达标的,视情扣分。
Ⅲ-4
队伍培训
(3分)
组织社区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志愿者参加相关培训并富有成效。(3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分值
评估
方法
Ⅲ
队
伍
建
设
(15分)
Ⅲ-1
管理队伍
(4分)
配备热爱社区教育工作、政治素质较好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至少1名人员主要从事居民(村民)学校管理工作。(4分)
未配备的,扣4分
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召开管理人员、教师和志愿者座谈会。
Ⅲ-2
师资队伍
(4分)
配备一支适应社区教育多形式办学、掌握社区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业务水平较高的兼职或专职师资队伍;所辖社区(村)每万人配备专兼职教师至少1名。(4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
分值
评估
方法
Ⅰ
组
织
与
管
理
(23分)
Ⅰ-1
领导机构
(13分)
(1)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原则上应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管社区教育领导、专任干部、村管单位及居民(村民)代表等组成。(3分)
未成立的,扣3分。
未组织参加培训的,扣3分;成效不明显的,视情扣分。
Ⅳ
场
地
与
设
施
(22分)
Ⅳ-1
学校用房
(8分)
(1)
学校用房面积,城区居民学校不少于100㎡,农村村民学校不少于150㎡。(4分)
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查阅资料、到实地查看。
(2)
学校有固定的能满足开展社区教育需要的教学用房,配备专用的图书阅览室(4分)
未建立的,扣2分。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经费来源、台帐)。
(2)
建立居民(村民)学校教学管理制度。(2分)
未建立的,扣2分。
((3)
建立居民(村民)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教育培训资料归类齐全,档案管理规范。(4分)
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的,视情扣分。
(4)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以社区教育公益性为主的原则,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3分)
查阅工作台帐。
V-4
特色创新
(5分)
社区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某方面有创新,有较好的借鉴作用。(5分)
没有成效的,扣5分;成效不明显或无创新的,扣2—3分
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帐,实地查看。
说明:评估实行100分制,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未严格执行的,扣3分。
Ⅱ-2
经费保障
(7分)
(1)
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用于社区教育的专项经费每年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4分)
未落实的,按比例视情扣分。
(2)
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学环境。(3分)
办学条件差,视情扣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三)
少一次扣2分。
Ⅰ-2
学校管理
(10分)
(1)
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思想端正,办学目标明确,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省、市有关社区教育政策。(3分)
未认真执行的,视情扣分。
(2)
认真完成市、辖市(区)下达的各项社区教育任务,接受街道(镇)社区教育中心、辖市(区)社区培训学院、市社区大学的指导与督查。(3分)
未组织活动的,扣3分;认同度每降低10%的,扣0.5分。
听取汇报、查阅电子档案,民意调查,实地查看。
Ⅴ-3
宣传与影响
(4分)
重视社区教育活动的宣传,每年在辖市(区)以上各类媒体刊发2篇以上相应报道。积极参加市终身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4分)
重视程度不够或未完成任务的,扣1-3分;不参加学术活动的,扣1分。
查阅文件、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座谈会,查阅工作档案。
(2)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分管社区教育领导兼任居民(村民)学校校长。(3分)
未兼任的,扣3分。
(3)
配有专人负责学校的各项日常工作。(3分会议,研究社区教育教学工作或重大问题,全年必须达到两次以上。(4分)
未完成的,扣5分;内容不丰富的,视情扣1-3分。
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估
分值
评估
方法
Ⅴ
实
施
与
成
效
(22分)
Ⅴ-1
培训活动
(10分)
(1)
全年组织各类非学历培训活动的受训人次达总人口的50%以上。(5分)
受训人次未达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听汇报,查资料(音像、电子档案)、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
(2)
培训学习内容贴近社区居民(村民)当前要求,组织学习讨论、读书交流、专题讲座等每月不少于1次。(5分)
培训学习活动缺1次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缺少针对性视情扣分。
Ⅴ-2
学习型个人和组织评选
(3分)
组织、评选、推荐学习型个人、家庭及单位。居民(村民)对社区教育认同度达居住人口的40%以上,居民(村民)对社区教育归属感明显增强。(3分)
未配备的,扣4分
Ⅳ-2
设施设备
(14分)
(1)
配备图书量不少于500册。(3分)
配备图书数不足,按比例扣分。
(2)
配备专用电脑不少于3台。(3分)
未配备,扣3分
(3)
配备其它必要的辅助教学设备。(3分)
未配备,扣3分
(4)
能利用社区内有线广播电视节目网、计算机网络与上级社区教育网站有效链接,用好各类学习资源并及时上报信息。(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