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工作白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年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工作白皮书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
•【公布日期】2022.08.09
•【分类】司法白皮书
正文
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2021年)
武汉海事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
2021年具有里程碑意义,适逢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武汉海事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院、省法院的工作要求,聚焦“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中对海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化解疫后综合症、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和基层基
础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奋力书写保障长江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异司法答卷。

武汉海事法院对一年来的职能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航运实践中的代表性问题甄选出10个典型案例,通过明晰内河裁判规则、引导市场行为规范,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长江流域航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一、2021年海事海商审判执行工作基本状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211件,旧存291件,共计2502件,同比增长15.1%。

结案2159件,结案率93.9%,当年结收比97.6%,平均每件审理天数138.95,较2020年平均缩短60.23天。

(二)新收案件构成
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130件;海事行政案件9件;长江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6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75件。

其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43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0件,船员劳务合同纠纷71件,船舶抵押合同纠纷78件,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21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34件。

申请扣押船舶案件89件,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案件21件。

(三)执行案件情况
新收执行案件1081件,较2020年同期增长14.9%,旧存84件,结案1038件,结案率为89.1%,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1%,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终本案件合格率为100%。

结案标的额26.92亿元,实际执行标的到位额2.86亿元。

(四)结案方式
实体案件判决449件,调解208件,撤诉163件。

判决后上诉322件,改判31件,二审改发率(不含新证据)8.5%。

执行案件中,执结1013件,执行完毕213件,终结执行106件,终结本次执行381件,恢复执行案件149件。

二、牢记政治机关属性,把讲政治贯穿司法工作始终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秉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方针,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

党组中心组全年专题学习17次。

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讲党课,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7次为全院干警讲授党课。

利用建党100周年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并注重丰富创新党建工作形式,通过实地学习、配发理论书籍、组织测试、专题辅导、学习研讨等组合形式,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史学习教育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庭室尤其是派出法庭发挥基层一线优势,以开展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基层推进重点实事项目。

如组织干警赴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接受革命英烈
红色精神洗礼,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两个坚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筑牢对党忠诚之本”等专题讨论12次。

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题辅导活动8场次,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共完成学习指定书目48册,撰写心得体会共计280余篇。

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定期印发《党建交流园地》,刊发各党支部党建活动先进经验,在诉讼服务中心、楼道走廊、电子屏幕等区域,以橱窗、标语、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学习体会上墙、讨论成果入心。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制,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管理,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三同步”处置工作机制,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正风肃纪促廉洁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彻底整治顽瘴痼疾。

扎实开展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查摆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机关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空白,狠抓建章立制,严格内部管理。

开展司法巡查,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对司法腐败零容忍。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制定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成立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协调组、顽疾整治组、线索组等6个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环节任务。

党组负责同志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7次,专题会议12次。

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对官网、微信公众号、图书、文件资料中相关人员的讲话、批语、图文信息等痕迹进行彻底清理。

开展“以案五说”活动,推进“清廉法院”“清廉庭室”建设,积极倡导干警家属当好“贤内助”,送达《家属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属助廉承诺书》。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制发向英模学习倡议书,举办英模学习分享会,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彻查“人”和“事”,形成强有力威慑。

收到各类投诉举报及上级法院转交材料线索计39件,其中干警
违纪违法6件,不服裁判结果22件,拖延执行11件,逐一进行核查处理,警示提醒2人,通报批评2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

(三)提升能力强素质
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打造海事审判专业队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业务培训、业务讨论、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促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水平,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

海商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局荣获湖北省法院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三等功,5名干警分获全国法院、全省法院不同领域先进称号。

打造“学习型”法院,增强干警的学习调研能力。

1名法官出版《内河船舶碰撞法律概论》专著一部,1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2021年度案例》,1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1篇裁判文书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优秀裁判文书成果三等奖,2起案件荣获湖北省法院精品案件一等奖,1起案件荣获湖北省法院精品案件三等奖,2篇裁判文书荣获湖北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注重干部梯队建设,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干部轮岗。

改选机关党委书记、委员,改选工会委员,成立机关纪委,妇委会、机关团委,并召开女干警、青年干警、军转干部等座谈会。

注重年轻干警成长培养,制定《武汉海事法院年轻干警成长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打造优秀年轻干警队伍。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充分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北法院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做好案件流程信息、法律文书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党组负责同志带队走访“两代表一委员”,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

邀请代表委员参
加座谈会、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等。

拓宽监督联络渠道,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推送工作信息。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向已结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了解对审判作风、案件质量、廉洁自律、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与沿江海事行政机关、港航企业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重大影响案件。

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重大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三、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司法担当
围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生态保护、湖北省在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等重大战略实施,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长江流域营造良好的海事司法环境贡献力量。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案件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制定的在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领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和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贯穿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各流程,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月报告制度,形成全方位保护和服务航运市场主体的制度体系。

主动应对疫后案件激增的复杂形势,坚持善意司法理念,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考量企业疫后重振、复工复产的需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善用“活封”“活扣”,适用分期履行、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探索繁简分流的“二八”执行工作模式,简案快执快结,难案集体攻坚。

执结涉企案件43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23亿元。

执结涉劳务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2件,执行到位312万元,涉劳务工资案件全部清零。

发放执行案款2.2亿元,清理完毕历史留存的1580笔不明案款。

扣押船舶77艘,较去年增加23艘。

加强执行协作,妥善处理黄石中院委托我院拍卖的涉刑船舶案件,与常德、岳阳两家中院30余名执行干警联合执法,受江西高院的委托,成功扣押拍卖价值2300万元的“江联三十二”轮,为湘鄂赣司法协作机制的落地起到了示范效应。

移送拒执罪犯罪线索5起。

(三)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通过建章立制构建审判执行权监督机制,制定《武汉海事法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若干规定》《武汉海事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等。

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对1年以上长期案件,逐案落实到人,每周张榜通报督办,每月一次工作调度,加强动态分析,推行清单管理。

对2年以上长期案件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倒排工期,限期结案,未有3年以上长期案件。

加强审判质效管理,落实省法院案件质效约谈要求,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对2018年以来判决结案的2673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由承办法官自查,涉及离职法官承办案件指定专人评查,实行一案一表,形成《武汉海事法院关于违法“超审限”问题的调研报告》《武汉海事法院关于虚假诉讼摸底的调研报告》。

(四)筑牢长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多起案件赴污染行为地开庭并当庭调解,案件审理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生态资源修复,积极
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期待,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围绕长江大保护”主题,组织开展书面学习、线上学习、座谈会、读书会、研讨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贯彻“走出去”宣讲,落实普法责任制。

坚持“共抓大保护”,构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治理新格局。

与湖南、江西及省内沿江中院签署框架协议,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与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对口衔接机制。

形成“一个案件+一个协议+一个基地”的工作模式,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保护一地”的司法教育引领效果。

(五)优化司法为民举措
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诉源治理。

2021年度诉前调解380件,调解成功78件,诉中委托调解19件,调解成功19件,申请司法确认13件,诉前调解期限平均时长13.68天,有效缓解审判压力。

加强微法院、律师服务等平台的深度运用,以一站式建设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化诉讼服务集约化改革,推动网上送达、网上保全、网上鉴定、邮政集约送达机制等落地落实,提升诉讼服务质效,网上立案385件,跨域立案12件。

大力推广互联网庭审,利用互联网开庭207次,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六)加强派出法庭建设
贯彻落实省法院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司法需求为导向,启动法庭优化布局调研走访,加快织密长江海事司法网络。

12月4日芜湖法庭正式揭牌办公,服务皖江流域经济发展提质增速。

12月8日驻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联络站挂牌,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便捷高效海事司
法服务。

重庆法庭、宜昌法庭司法服务更加精细化,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

加强派出法庭队伍建设,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法庭工作,完善优化干警驻庭轮岗机制,将派出法庭打造为人才培养基地。

(七)传播海法好声音
发布《2016-2020年度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为提升法官类案裁判能力提供查询依据和裁判思路。

对官网、微信公众号、内网等宣传平台进行技术整合,有效突出工作特色和工作特点。

对《长江海事法治》进行改版,学术性、可读性更强,并取得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准印证等发行手续。

加强主流媒体平台联系,与民主与法制时报、湖北日报、中国水运报等建立宣传对接机制。

组织青年干警拍摄诗朗诵作品《追忆杨军法官》,剪辑译制本院宣传片《法行江海》,多角度展示法院风貌。

利用长江海商法学会平台扩大影响力,提升长江法治现代化研究能力。

举办长江海商法学会2021年年会暨长江生态保护论坛,10万余人在线观看会议直播,点赞达8.2万人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