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高平1队、新团结1队及头围下街桥南面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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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高平1队、新团结1队及头围下街桥南面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JGP********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
二〇一八年一月
一、招标消息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现就高平1队大堤边连接水闸路段、新团结1队福隆泵站至福隆涌边村路及头围下街桥南面斜坡路段道路硬底化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采购内容、数量:
1、内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高平1队大堤边连接水闸路段全长100米、新团结1队福隆泵站至
村路全长110米及头围下街桥南面斜坡路段共25米。
(具体位置及标高由建设单位确定)
2、工程概况:高平村高平1队大堤边连接水闸路段全长100米宽5米、新团结1队福隆泵站至村
路全长110米宽4米及头围下街桥南面斜坡路段共25米改造及护栏设置等,。
3、本工程招标栏标上限总造价为********元,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此上限价,否则将导致废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须独立于建设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4、投标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取得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投标单位可于 2018 年1月17日前到高平村民委员会索取标书或三角
政府网下载。
2、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的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仅注明项目名称,无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相关联
系人方式。
)向业主指定邮箱反映。
(邮箱地址为:********@)逾期将不予受理。
3、开标评标时间: 2018 年 1月18日下午3 时30分在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村府内组织开标会
议,各投标单位将密封标函(技术和经济标函分开密封递交)带到会议现场进行开标评标,迟
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必须到场,同时带身
份证原件备查。
四、建设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梁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三、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说明
1.工程名称: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高平1队大堤边连接水闸路段、新团结1队福隆泵站至福隆涌边村
路及头围下街桥南面斜坡路段道路硬底化工程招标采购项目。
2.工程规模:工程标高由建设单位确定。
3.建设单位: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
4.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后,不许转包及分包或使用挂靠施工队伍。
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终止
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5.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
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人负责。
6.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
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二、施工要求
1.工程质量:合格。
2.工期:20个日历天,必须在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工期每延期1天罚款1000元。
为保障路段
附近村民及车输的正常出行,工程施工顺序需与建设单位协调开展。
3.施工安全:不得发生较重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按《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4.文明施工: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建设部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有关文明施
工的规定和省建委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粤建施字[1999]060号文件)及市建委的《中山市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评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中建委[2001]15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4.工程质量保修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5.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合同总承包,由成交单位包材料、人工、机械费、税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
因道路的地形及线路等复杂,报价人应依照现场实际施工条件、税价、工期、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及招标文件等要求进行投标及报价。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交通安全维护设施、物品仓库等)以及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所发生的费用都被认为包含在报价中。
报价人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等情况的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
6. 安全责任及影响损坏责任:
本工程总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生一切的安全事故及施工中影响其他设施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建设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四、相关规范标准
1.工程竣工后10天内,施工单位申请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2.各投标单位或个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清障物,要求:“建设”工程完成前,必须
对水渠上的杂物清除并运走。
3.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工程建设的材料、人工、运费及钩机台班费等。
4.各投标人招标前核准本工程的长度与铺设厚度宽度的数量,在工程验收时如长度与数量超出合同
的,按合同长度及数量结算,如少于合同的,则按实际验收的长度及数量结算。
1.材料及设备要求
1. 招标采购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材料及施工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解决。
2. 建设单位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
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2.项目管理要求
1.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
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制。
2.报价文件中承诺并选定的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时
到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成交单位不得擅自撤离。
3.成交人在项目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
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且建设单位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4.成交人在项目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动火申请批准制度,配置一定数量的消
防器材,并报送建设单位核准,提交监理单位备案。
5.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
护装置。
6.验收合格前的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7.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一份与成交价相符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8.在评审过程中,招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显著低于标底价的,招标小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招标小组将评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取消该投标人的
报价资格。
9、施工过程中,三角镇农业局及相关部门全面配合我村对该工程的规划、建设、施工、验收等管理工
作。
10、承包人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配合发包单位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
五、工程要求:
1、工程施工按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实际现场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走向以及标高按建设位的规划要求施工。
六、工程量清单及综合预算栏标造价
高平村高平1队大堤边连接水闸路段、新团结1队福隆泵站至福隆涌边村路及头围下街桥南面斜
标单位(人)须在发标之日起在接受答疑之日内提出疑问,否则如实际工程量与以上报价表单数量有误,甲方对施工单位多不补、少则按实际验收数量计算。
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
一)、施工程序
1、施工前要求:
(1)签订施工合同;
2、路面施工要求:
(1)、每阶段工程完成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以便进行抽查后再进行下一个工序。
(2)、建设单位为确保工程质量将组织人员对石粉垫层不定点进行随机抽芯检查厚度及密实度,如被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3)、建设单位将聘请外单位对砼路面采用随机抽芯检查,并出具抽芯报告,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付,对随机抽芯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将不予验收,作中标单位违约处理且建设单位拒付一切工程款。
(4)、高平1队大堤边连接水闸路段如有自来水管等的移改,则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移改费用已在本工程总款内包含。
二)、验收资料要求:
1、双方确认的验收报告;
2、现场验收的丈量清单确认表;
3、抽芯报告书;
4、该工程验收双方签订的结算表
三)、上述验收资料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八、工程建设要求:
1、按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标高要求
2、施工顺序要求:按正常先后顺序。
3、为保障村民及车输的正常出行,本工程施工顺序需与建设单位沟通开展。
4、本工程分项均由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范围内数量,需投标人核实,如有偏差,投标人须在招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否则如实际工程量与建设单位预算所提供的数量有误的,建设单位对投标人多不补、少于以上图纸工程量的则按实际验收工程量并以中标价下降比例进行分项结算。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程序、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招标信息
第二部分商务资料表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文件的构成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报价一览表;
4.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计价表;
4.2措施项目费计价表;
4.3规费清单计价表;
4.4其他费用计价表;
5、项目实施方案;
6、报价人的工程主管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概况表;
7、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一览表;
8、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
9、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其他资料;
11、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密封提交。
2.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2.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
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2.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
托书、公司及相关经营业绩的介绍、售后服务计划及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2.3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即使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
核,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建设单位仍可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应按照“商务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我村委会提交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
予以拒绝。
3.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我村委会将于成交结果公布后无息通过银行划拨退还给未中标单位账户
上。
请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存款单及收据自行到我村委会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3.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时无息全额退回。
3.5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采购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
保证金将被我村委会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
(3)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4)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4.合同履约金
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的合同履约金,在签订合同后待中标单位对本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回。
5.报价文件的签署及修改
5.1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报价文件的副本亦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5.2 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手印。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5.3 所有文件必须统一使用A4纸编写制作,并按顺序编上页码。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1.2 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向我村委会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保证金”。
1.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则我村委会有权予以拒收,并退回给投标人。
1.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2.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2.1 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见“招标信息”。
2.2 报价文件需由专人送交。
投标人须将密封和标记后的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招标采购地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交我村委会。
2.3 报价截止后如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而不能继续进行的,建设单位将宣布本次招标采购失败,报价无效,并原封退回收到的报价文件,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在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和投标人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迟交的报价文件
3.1 我村委会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五)招标采购及评审
1.招标小组
1.1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招标小组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招标采购原则
2.1 招标采购原则:招标采购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2 评审方法:符合采购要求,有效报价中(有效报价指不超过建设单位的总拦标价的报价文件)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3.评审程序
3.1 我村委会将组织招标采购小组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阅。
3.2 招标采购小组在对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时,如发现最终报价在计算上或累加上有算术错误,则按以下方法修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若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建设单位需要的服务和附带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审时应计入总
价;
4)招标采购小组认为应调整的价格。
3.3 招标采购小组按照上述原则调整报价文件中的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报价
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3.4 招标采购小组推荐符合采购需求,价格为最低价的投标人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4.中标单位的确定
4.1 中标单位确定后,我村委会将向中标单位签发《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中标单位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我村委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如因中标单位逾期领取通知书导致合同未能签署、项目工期延误等,中标单位须承担成交资格被取消、投标保证金被没收、赔偿损失等一切后果。
(六)授予合同
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5.1 招标采购小组经评审后认为任何或所有报价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权否决任何或所有报价建设单位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授予标准
6.1 除第5.1条规定之外,建设单位将把合同授予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单位。
7.签订合同
7.1 中标单位或个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正(副)本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经济标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经济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编制人签字。
目录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其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须在此表中单列)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其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须在此表中单列)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汇总表
(适用于纸质标书)
招标人(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含税价):(小写)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元
上述报价已经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税):
(小写)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元
(有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大于或等于答疑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该部分价格的100%)
(2)本工程“投标总价”由项分项工程投标价组成,分别如下: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正(副)本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基本资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基本资料”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目录
基本资料
一、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资质证书;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承诺书;
七、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表;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_日
经营期限:
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 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全称)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受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委托人关系: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与投标、开标、评标活动,参加项目协商、谈判,负责提供、签署、确认与上述一切有关的文书资料以及执行一切有关的事项,相关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建议超过投标有效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废标。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资质证书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承诺书(格式)
项目编号:
承诺书
(建设单位):
本公司全面响应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招标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工程质量:保证本工程达到合格工程等级(不得低于合格等级),我公司在确定承包价时以合格等级标准报价。
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建设方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施工方全部负责无偿保修。
2、施工工期:保证在 2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因承包单位责任达不到合同工期扣罚人民币1000元/天,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已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若存在错误和漏项,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4、施工安全:保证施工期间不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的范围内。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并按照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正执行的相关规定落实。
如因我方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我方负责。
5、文明施工:达到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合格”标准。
6、人员到岗:保证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工程施工期间,我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驻现场保证超过50%的施工工作日,若我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的,我单位自愿接受扣罚中标价的10 %。
且在施工过程中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我方将严格按粤建市〔200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我单位未经业主同意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则我单位自愿接受扣罚5000元/每次。
若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且我单位项目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经建设方三次提出整改要求而我方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并由建设方另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进行未完成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