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出机制清算协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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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专业合同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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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
乙方:XXX
合伙人退出机制清算协议一本合同目录一览
1. 合伙人退出机制
1.1 退出条件
1.1.1 自愿退出
1.1.2 非自愿退出
1.1.3 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1.2 退出通知
1.2.1 自愿退出通知
1.2.2 非自愿退出通知
1.2.3 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通知
1.3 退出程序
1.3.1 自愿退出程序
1.3.2 非自愿退出程序
1.3.3 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程序
1.4 退出清算
1.4.1 清算组成立
1.4.2 清算组职责
1.4.3 清算组成员
1.4.4 清算期限
1.4.5 清算结果公告
1.5 退出权益处理
1.5.1 财产分配
1.5.2 债务清偿
1.5.3 权益转让
1.6 退出后的责任承担
1.6.1 退出合伙人责任
1.6.2 非退出合伙人责任1.7 退出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7.1 解除条件
1.7.2 终止条件
1.7.3 解除和终止的程序
2. 争议解决
2.1 争议类型
2.2 协商解决
2.3 调解解决
2.4 仲裁解决
2.5 诉讼解决
3. 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
3.1 法律适用
3.2 争议管辖
4.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4.1 生效条件
4.2 变更条件
4.3 解除条件
5. 其他条款
5.1 保密条款
5.2 知识产权保护
5.3 信息披露
5.4 合同解除后的剩余财产处理
5.5 合同的继承
5.6 合同的转让
5.7 违约责任
5.8 强制性法律规定
5.9 合同的份数和保管
6. 附录
6.1 合伙人名单
6.2 财产清单
6.3 其他重要文件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伙人退出机制
1.1 退出条件
1.1.1 自愿退出
合伙人自愿退出合伙企业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通知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1.1.2 非自愿退出
(一)合伙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二)合伙人因健康原因连续三年不能履行合伙事务;
(四)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五)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1.1.3 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合伙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向合伙企业办理退出手续。
1.2 退出通知
1.2.1 自愿退出通知
合伙人自愿退出合伙企业的,应向其他合伙人提交书面退出通知,并说明退出原因和日期。
1.2.2 非自愿退出通知
合伙人非自愿退出合伙企业的,由合伙企业向其他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退出原因和日期。
1.2.3 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通知
合伙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向合伙企业提交书面通知,并办理退出手续。
1.3 退出程序
1.3.1 自愿退出程序
合伙人自愿退出合伙企业的,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交退出通知;
(二)参与清算;
(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合伙财产。
1.3.2 非自愿退出程序
合伙人非自愿退出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应当及时安排退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成立清算组;
(二)进行清算;
(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合伙财产。
1.3.3 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程序
合伙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退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交退出通知;
(二)参与清算;
(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合伙财产。
1.4 退出清算
1.4.1 清算组成立
合伙企业退出时,应当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务。
清算组成员由合伙人指定,或者由合伙人共同推举产生。
1.4.2 清算组职责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合伙企业退出有关的债权、债务;
(三)处理合伙企业退出后的剩余财产;
(四)编制清算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并向合伙人报告。
1.4.3 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清算职责。
1.4.4 清算期限
清算期限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1.4.5 清算结果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1.5 退出权益处理
1.5.1 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退出时,其财产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财产分配顺序为:优先支付合伙企业债务,然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5.2 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退出时,应当清偿所有债务。
债务清偿顺序为:优先清偿债务,然后分配剩余财产。
1.5.3 权益转让
合伙企业退出时,其合伙人权益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
权益转让的具体事项由合伙人协商确定。
1.6 退出后的责任承担
1.6.1 退出合伙人责任
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后,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负连带责任。
1.6.2 非退出合伙人责任
非退出合伙人应当对退出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7 退出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7.1 解除条件
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退出协议解除。
1.7.2 终止条件
合伙企业解散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退出协议终止。
1.7.3 解除和终止的程序
退出协议解除或者终止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争议类型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配、债务清偿、权益转让等。
8.2 协商解决
(一)调解;
(二)仲裁;
(三)诉讼。
8.3 调解解决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的争议,可以申请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继续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8.4 仲裁解决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的争议,可以选择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8.5 诉讼解决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的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不影响合伙企业退出程序的进行。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
9.1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争议管辖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的争议,由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合伙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10.2 变更条件
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
10.3 解除条件
本合同的解除,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 保密条款
各方合伙人应当保守本合同及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11.2 知识产权保护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各方合伙人应当共同维护,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11.3 信息披露
各方合伙人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与合伙企业退出相关的信息。
11.4 合同解除后的剩余财产处理
合同解除后,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11.5 合同的继承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如合伙人发生继承,继承人自动成为合伙人,享有和履行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1.6 合同的转让
合伙企业退出过程中,合伙企业不得转让。
如各方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合伙企业。
11.7 违约责任
各方合伙人违反本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11.8 强制性法律规定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11.9 合同的份数和保管
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方合伙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录
12.1 合伙人名单
12.2 财产清单
12.3 其他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全体合伙人所有。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合伙人名单
附件二:财产清单
附件三:其他重要文件
1. 合伙人名单
该附件应详细列出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姓名、联系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信息。
2. 财产清单
该附件应详细列出合伙企业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并注明财产的价值和取得方式。
3. 其他重要文件
该附件应包括与合伙企业退出相关的所有重要文件,如合伙协议、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1. 自愿退出违约行为
合伙人未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自愿退出,或未参与清算、财产分配等退出程序。
2. 非自愿退出违约行为
合伙人未按照约定接纳非自愿退出的合伙人,或未按时支付债务、清偿债务等。
3. 退出程序违约行为
合伙人未按照约定完成退出程序,如未成立清算组、未进行清算、未按时完成清算等。
4. 退出清算违约行为
合伙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清算组职责,如未清理合伙企业财产、未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未处理与退出有关的债权、债务等。
5. 退出权益处理违约行为
合伙人未按照约定处理合伙财产、债务清偿、权益转让等退出权益处理事项。
6. 退出后的责任承担违约行为
合伙人未按照约定对退出后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认定标准:
1. 违约行为导致合伙企业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违约行为导致合伙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违约行为涉及财产分配、债务清偿等关键事项的,违约方应承担较大的违约责任。
示例说明:
若合伙人未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自愿退出,导致合伙企业无法及时进行清算和财产分配,违约方应承担因未能及时退出而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合伙人:指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合伙企业:指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组成的经营性组织,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承担责任,共享收益。
3. 自愿退出:指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主动解除与合伙企业的合作关系。
4. 非自愿退出:指合伙人因特定原因,如健康问题、刑事犯罪等,被迫解除与合伙企业的合作关系。
5. 清算组:指由合伙人指定或共同推举产生的负责清算事务的
组织,负责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处理与退出有关的债权、债务等。
6. 清算期限:指清算组开始清算之日起,至清算结束并公告清算结果的期限。
7. 财产分配:指合伙企业退出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合伙财产进行分配。
8. 债务清偿:指合伙企业退出时,清偿所有债务,包括对外债务和对内债务。
9. 权益转让:指合伙企业退出时,合伙人权益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
10. 法律适用:指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