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叶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分解工作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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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叶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分解工作的剖析
牛建宏
【摘要】新疆水利主管部门对叶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引出了“三条红线”,即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确定用水效率红线;确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文章对“三条红线”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了分解并对其实施提出了措施.
【期刊名称】《黑龙江水利科技》
【年(卷),期】2013(041)004
【总页数】3页(P135-137)
【关键词】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三条红线;叶河流域
【作者】牛建宏
【作者单位】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新疆喀什8447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3.4
叶河流域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南部,塔里木盆地的西南面。

流域东靠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西接布古里、托格拉克沙漠,南以喀喇昆仑山为屏障,北与天山南麓余脉相毗邻。

总面积87 300 km2 (不含国外部分84 400 km2)。

其中山区面积58 400 km2;平原区面积28 900 km2。

灌区东西两侧处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布古里、托克拉克沙漠的挟持之中,呈带状分布,宽40~80 km,长400 km。

叶河灌区水资源开发历史悠久,现已发展成
为我国第4大灌区。

叶尔羌河从上而下沿途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的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克陶县,喀什地区的莎车县、泽普县、麦盖提县、巴楚县,最后经阿克苏地区的阿瓦提县,与阿克苏河汇合注入塔里木河。

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着力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叶河灌区规划灌溉规模为53.3万hm2,耕地面积40万hm2,有灌溉面积为50.2 hm2,属全国第4大灌区,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1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1.1 塔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确定叶河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叶河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工作可以追溯到《塔里木河流域近期塔河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开始实施的2001年,截止2012年底,已实施近十二年,基本实现年节水近6.62亿m3,只比最终项目实施结束时节水目标8.23亿m3少1.61亿m3(原因是部分项目工程正在建设中)。

按项目要求,叶河流域在大河来水保证率p=50%时,灌区可利用水量红线为64.54亿m3;p=25%时,灌区可利用水量红线为73.14亿m3;p=75%时,灌区可利用水量红线为62.41亿m3;p=90%时,灌区可利用水量红线为58.47亿m3。

多年来,叶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是行之有效的,流域管理部门坚持限额总量控制,按比例分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滚动修正,多退少补的方法进行流域水量调度分配,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十二年间,叶河流域累计从艾里克塔木断面下放生态水74.5亿m3,年平均下泄生态水6.2亿m3,黑尼亚孜断面共接收水量10.01亿m3。

有效改善了塔河干流水生态环境,为塔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1.2 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2.1 现行分水比例与灌区发展不相适应
叶河流域分水比例经1974年修改后,运行至今已有近四十年的时间,这期间,灌区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水资源短缺愈来愈紧张,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挑战,水资源问题日益成为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修改现行分水比例刻不容缓。

1.2.2 水资源管理和调度局限于地表水
目前,叶河流域分水比例只针对地表水管理和调度,但对地下水开采利用则不受控制,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不利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急需出台相关制度,实现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

1.2.3 河道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叶尔羌河民生渠首以下,尤其是48团渡口到艾里克塔木渠首间,河道只有每年汛期才过水,且由于多年淤积造成地势平坦,河道纵坡约在1/3000~1/ 4000间,且多为沙滩地,河道过能力十分有限。

据近年统计数据显示,当 48团渡口来水量>200~300 m3/s时,河水会漫过河堤或造成河堤决口,在此段河道因决堤损失的水量接近3亿m3/a。

目前,尚无工程能够将提河水量调入叶尔羌河,造成提河在来水量少时产生旱灾,来水量多时发生洪水灾害,无法实现流域内水量互调互补。

2 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2.1 自治区层面确定农业灌溉用水相关指标
叶河灌区在塔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后,灌区支渠以上渠道配套率由原来的13%提高到现在的28%,完好率由原来的11.7%提高到现在的25%,渠道建筑物的配套率由原来的11%提高到现在的20%,建筑物完好率由原来的14%提高到现在的22% 。

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由 0.42提高到为0.48,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57提
高到0.42,农业综合毛灌溉定额由963.6方减少到832方。

但距自治区提出的到2015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2(发达国家已经达到0.7~0.8的水平),农业综合毛灌溉定额达到39.2方/hm2的指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2.2 农业灌溉用水相关指标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2.2.1 建筑物年久失修,水利用率低
目前叶河灌区渠道共分总干、干、支干、支、斗、农六级渠道,共27 455条,总长31 300 km。

渠道数量多,输水线路长,塔河综合治理项目仅对少量的干渠、支渠进行了不同型式的防渗,但75%的渠道仍为土渠,由于渠道线路长,输水损失严重,沿渠蒸发、渗漏量大,难以保证渠道的引水流量,运行条件较差,灌溉水平低,水利用系数低。

塔河二期项目的实施,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流域渠道渗漏严重、水利用率低的现状,为流域实现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供硬件保障。

2.2.2 管理水平较低,农民节水意识淡薄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发展高效节水浇灌,但是由于管理水平较低,农民节水意识不强,在高效节水灌区内仍然存在大水漫灌的情况,不但达不到节水效果还造成投入资金的浪费。

节水灌溉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 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3.1 自治区规定了2015年水功能区达标率90.3%的目标任务
为了达到自治区制定的2015年水功能区达标率90.3%的目标任务。

2011年3月塔管局喀什管理局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作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管理工作的基础,为制定水功能区纳污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加强叶河灌区水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流域内乌鲁克河、柯克亚河流程较短,水量少,自出山口以后没有任何工业影响,只经过少部分农区,散失在灌区边缘的沙漠地区,受人为影响的因素很小。

叶尔羌河、提河自出山口以后已大规模开发利用,主要有农业、畜牧业和城镇居民区及部
分工业企业等,为叶河流域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管理工作的主战场。

3.2 实现2015年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3.2.1 叶河流域山区段水体污染较轻
叶河水系各河段的溶解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主要是由于叶河水系河流湍急、水温低,水生生物产量低;受山区天然背景影响,河流中氟化物和高锰酸盐指数的
含量较高,在汛期有一定的超标。

但在在叶尔羌河和提河的源头水部分(在高山区,人迹罕至)、自然保护区等水域,因自然条件限制,不会受到太多的人类影响,山
区河段的粪大肠菌群为Ⅲ类,这主要来自于牧场、转场的牛羊群。

3.2.2 人类活动造成叶河流域平原区较重的水体污染
由于近年来叶河流域矿产资源开发利速度加快,叶尔羌河平原区水体污染现象有所增加,主要表现为重金属含量有一定的超标,虽然选矿企业对尾矿已做了相应的防渗处理,但其他途径污染仍存在,如污染地下水、粉尘随风飘落、降雨冲刷等。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仅靠水利部门力量有限,建议水利,安监,环保等部门建立联运机制。

对审批项目投入生产后应做到跟踪调查,不定期取样监测,公布水污染情况,对造成水功能区污染的企业或个人采取联合执法,做到杜决或减少水功能区污染事件发生。

4 保障措施
4.1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落实叶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分解工作,要建立行政首长责任追究制度,将落实工作纳入流域内各级行政首长任期考核目标。

4.2 加强监督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公[2003]203号)等法律法规,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

4.3 严格责任考核
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制定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

4.4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分解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域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协调。

参考文献:
[1]李平,李振纲,王新,等.新疆叶尔羌河流域规划报告[R].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7.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划[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3]李振纲,张玉平,秦宗江,等.新疆叶尔羌河流域灌区规划报告[R].乌鲁木齐: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流域勘测设计院,2007.
[4]田原,何惠陵,赵健,等.新疆叶尔羌河流域平原绿洲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R].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工矿石油供水管理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局,2007.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D].乌鲁木齐:新疆区党委办公厅,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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