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政策及问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议绿色金融与国内银行业发展的政策及问题
目前国内经济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

国家“十二五”规划加大了对节能环保行业的支持,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环保型企业才能得到长期发展。

国内银行业要获得长远利益,必须加大对环保行业的投入,发展绿色金融,这种发展趋势不可逆转。

一、绿色金融是国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绿色金融”主要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是基于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一方面是指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另一方面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世界各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纷纷出台各种文件推行“绿色金融”理念。

我国提出绿色金融的概念相对较晚,具有标志性的发展绿色金融的
政策是自2007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继出台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金融”政策,为发展“绿色金融”奠定了基础。

从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目前绿色金融的主要方式集中在银行业的绿色信贷。

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方面,具体来讲:
(一)发展绿色金融是支撑环保行业发展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企业责任的提升,环保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发展必将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作为社会资金的最大提供者,银行业通过信贷杠杆约束污染企业发展、帮助污染企业进行治污工程、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环保产业,而环保产业带来的经济利润也会部分回流至银行业实现企业和银行的双赢。

(二)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银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银行业作为运营机构,也要考虑其自身的经营风险和收益。

自1994年我国政府确立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以后,环境风险已经越来越被金融机构所重视,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我国银行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发展绿色金融是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条件。

银行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环节,不仅需要创新金融理念,践行绿色金融,推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而且需要通过绿色金融的发展,助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满足我国发展新经济的需要。

二、国内银行业“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的出台情况
银监会作为银行业的监管机构,通过行使监管职能、制定规章,督促各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以此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银监会主要出台的政策有:
(一)2004年和2006年银监会先后发布《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和《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六类产能过剩行业(如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和四类产需基本平衡但规模过大的行业(如水泥、煤炭、电力和纺织)实行严格贷款审批制度,严禁银行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行业提供资金支持,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关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生产和投资增长情况,对已投入的贷款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二)2007年5月,银监会联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等8部委开展了一次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监测、遏制资金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流动,以防止“两高”行业增长过快。

(三)2007年7月12日,银监会、环保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对于控制“两高”贷款,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调整和压缩“两高”行业贷款,继续强化对“两高”行业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并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并强调“各商业银行要将支持环保工作、控制对污染企业的信贷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四)2012年2月,银监会公布了《绿色信贷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宏观调控政策,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具体包括:
一是从三方面着力推进绿色信贷。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严密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关注并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

二是有效控制环境和社会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关注其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三是加强绿色信贷的组织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树立绿色信贷理念,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明确高层管理人员和机构管理部门责任并配备相应资源,从组织上确保绿色信贷的顺利实施。

四是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推动绿色信贷创新,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政策,实施风险敞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标识和统计制度,完善相关信贷管理系统。

五是在授信流程中强化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加强授信尽职调查、严格合规审查、制定合规风险审查清单、加强信贷资金拨付管理和贷后管理,从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方面加强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

六是完善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将绿色信贷执行情况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公开绿色信贷战略、政策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

三、国内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项目风险度偏高影响银行业拓展的积极性。

目前绿色金融主要方式还是绿色信贷,除了承担社会责任外,商业银行参与绿色金融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规避风险,拒绝向污
染企业贷款,避免企业遭环保部门查处而导致贷款不能收回之风险。

二是
谋取收益,银行可以通过抓住环保带来的机遇,参与一些节能环保项目来获利。

然而这两种情况却由于种种现实的体制和技术原因难以达到。

“绿色金融”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银行和企业的风险了解在一起,但由于当前污染企业并没有完全承担污染风险,一部分风险仍由地方政府承担着。

同时,污染企业因为少了治污成本,经营状况反而可能好于普通企业;而一些环保项目由于投资期限长、管理成本高,收入不稳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商业银行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迫于盈利和市场份额的压力,缺乏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

(二)绿色金融缺乏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

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但相关配套措施尚未跟进,没有明确银行绿色信贷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没有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制定更加具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几乎所有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多元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

另外,绿色信贷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从而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

同时,由于缺少推进的激励机制,对环保做得好的企业和银行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也难以有效吸引商业银行支持环保项目。

(三)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不完善。

金融机构获得及时和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条件。

目前,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不及时,阻碍了企业
相关环保记录的传导和共享,导致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项目积极性不高。

环保
部门和金融机构应该明确分工,加强彼此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信息平台和企业征信系统等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提供先决条件。

(四)绿色金融的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绿色金融涉及的专业技术十分复杂且处于不断更新中,从实践经验来看,银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对于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和风险评估能力相对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促使商业银行倾向于将信贷资金投向于传统经济领域。

四、国内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几点建议
(一)成立绿色专项基金,完善政策扶持方式。

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基金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之中,为优质重点绿色金融项目担保,发挥专项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以少量专项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庞大的资金资源。

一方面有助于分担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信贷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金融业务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绿色金融业务紧密围绕国家政策导向有序发展。

同时,对投资绿色环保产业的企业,应在税收、贴息、土地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亦或对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领域的税率给予一定差别化政策,以鼓励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上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同时有助于促进绿色金融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二)建立配套制度建设,促进绿色金融有序发展。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绿色金融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诸多领域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不利于绿色金融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应根据科技、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变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修订和完善,为推进绿色金融的有效实施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

金融机构应在理念、制度、产品和服务方面全方位加快创新,探索建立与绿色经济相适应的客户评价、业务管理、市场管理、风险定价等模式,建立专门的贷款审批流程和信用评级体系与标准,创新考核免责机制,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增加绿色金融人才储备。

绿色金融业务涉及到较深层次的技术领域。

发展绿色金融就要求金融机构须增加人才储备、加快专业化队伍建设。

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专业队伍建设首先应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

金融机构可选择业务经验丰富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授信决策分析师,组成团队,参与项目评估、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方案拟订和实施,积累经验、学习技术,力争短时期内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国内同业交流、储备一定数量的业务人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