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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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国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总体部署和《XX自治区X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农牧民培育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1.工作思路:按照市农牧局的总体要求,我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计划,以服务质量兴农兴牧、绿色兴农兴牧、品牌强农强牧为导向,以满足农牧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的培育模式,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产业、分层次、分阶段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助力产业精准扶贫。

2.目标任务:按照XX自治区农牧业厅及XX市农牧业局X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总体安排,我区以农广校和农机推广站为主,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计划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400人。

二、实施内容
依托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育要求,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
培训形式,采用自治区农广校“一二三四”培训管理模式,突出培育效果,扎实开展培育。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培训机构
XX区农牧局具体组织项目实施,负责本地培育整体工作,包括培训机构的认定、政策扶持,培训方案的审核批复、政策创设及项目全程监管。

明确二个单位作为培训机构,具体是农广校和农机推广站。

培训机构负责开展需求调研、学员遴选、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延伸服务、认定管理等工作。

健全完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依托主体、有产业基础、有实训场所、有设施设备、有管理团队、有专家服务的标准,充分发挥各类实训基地的作用,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职业农牧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二)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1.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充实完善培育学员库。

新型职业农牧民学员遴选要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科技示范户”遴选相衔接。

2.结合产业扶贫总体部署,加大贫困镇(XX)村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育力度,将有能力发展产业、有意愿参加学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培育范围。

引导有条件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学员通过技术服务等方式主动帮带贫困户,引导新型职业农牧民实训基地吸纳周边贫困户就近就地观摩学习,提高贫困户生产技能,改变贫苦户的思想观念。

3.要拓宽农牧民报名参加培训渠道,通过村、镇(XX)推荐、老学员推荐、学员直报等方式遴选学员,通过摸底调查、面试录取等方式确定培育对象。

遴选学员要求,基础素质好、乐于助人,爱学习、爱农业,有创业精神,产业符合条件要求,培训学员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以中青年从业人员为主。

吸引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等参加培育。

引导符合条件的农牧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

各地要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育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通过平台自动导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并加以标注)。

(三)精心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1.分产业组班教学。

坚持分类施策和因材施教,按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农机和休闲农业等产业类型,分别组建培训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人,职业农牧民素养课(公共基础课)需要合班教学的不能超过200人,实践实训课(观摩)50人—70左右,最多不能超过100人,100人左右观摩时尽量分组观摩。

2.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

教学内容形式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经济实用、引人入胜,理论和实践、集中讲课和观摩要尽量穿插进行。

课程设置分为四大类,职业农牧民素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技术(技能)课、经营管理课、能力拓展课。

(1)职业素养课包括:农牧业政策形势、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职业农牧民必备素质。

授课方式以集中理论授课
为主。

(2)专业技术(技能)课包括:学员从事产业的先进适用、节本增效、防病防灾、生态环保、绿色生产技术,以及学员需求的技术等。

将无膜浅埋滴灌、母牛一年一犊等实用技术列为重点。

授课方式理论授课+实训观摩。

(3)经营管理类课程包括:规模经营、合作经营、成本效益核算、家庭农牧场管理、农村合作社管理、农产品销售、网上销售、休闲农业等。

授课方式理论授课+实训观摩。

(4)能力拓展课:军事化管理、体能训练、晨读、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穿插在教学活动中。

3.全程分段教学。

整个培育过程为一个生产周期,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基地实训、观摩考察、考试考核、延伸服务(跟踪回访、分类指导)、结业总结、认定发证、政策扶持等环节。

理论教学、基地实训、观摩考察、考试考核、延伸服务(跟踪回访、分类指导)、结业总结等内容,选择在农闲季节开展3-5个阶段的教学任务。

其中理论和实践教学、集中讲课和观摩尽量穿插在一个阶段内进行,理论实践教学与跟踪回访也可穿插进行。

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原则上围绕一个产业生产周期开展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致为1:1—1:2。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延伸服务等都可按实际情况计入学时。

4.强化实训效果。

一是精心遴选实训基地,实训基地要求相对稳定,经济效益好,可借鉴、能复制,对农牧民生产经营有帮助。

二是创新实训观摩教学方式,每次实训要明确教学要点,突出学习重点,确保学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避免走马观花式、赶场式、旅游式的
观摩实训。

三是实训基地教学要与田间学校结合,通过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教学,增强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合作的能力。

四是要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实训基地牵头承办实训任务,就近就地开展实训。

5.开展考试考核。

以“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对受训农牧民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结业仪式。

(四)创新开展延伸服务拓宽延伸服务思路,本着助力发展的目的,因地制宜开展延伸服务。

具体做好“三个一”:一是每班建立一个师生交流微信群,随时交流分享生产经营信息,保持长期交流和服务;二是延伸服务可以通过入户指导、跟踪回访、电话微信交流等方式,可分区域或者分产业把学员集中到一个XX乡镇场或一个村(户),通过开座谈会、师生交流、学员自述的形式,了解学员生产经营状况和需求,做现场指导和后续服务计划。

集中回访的同时,选择发展基础好、有创业想法的重点学员可进行入户回访和指导,指导学员做好发展规划,引导其合作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是组织开展一场合作对接活动,在跟踪回访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学员需求,有针对性组织一场产销对接或合作提升活动,鼓励引导有意向的学员组建或者参与合作社、联合社,搭建农企对接平台,促进新型职业农牧民与农牧民之间、与合作社之间、与市内外企业之间对接和合作,扶持新型职业农牧民持续发展。

(五)做好队伍管理和政策衔接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职业农牧民队伍管理,支持开展分级认定。

加强职业农牧民队伍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积极创设职业农牧民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保险、人才奖励激励、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牧民倾斜。

通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院校协同推广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引导专家教授和农技推广人员,针对职业农牧民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

(六)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充分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开发学习资源,逐步向“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参观”的“三段式”培训过度。

要进一步加强云平台应用的运行管理,将推广应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为农牧民服务的成效,逐步建立起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奖励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统筹协调科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推动将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纳入地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考核体系。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争取财政、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胆探索,创新实践,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承担培育任务,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二)做好组织实施制定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管理等,报市农牧业局审核批复并
备案。

落实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第一课。

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要报项目实施主体(主管部门)审批。

每学期的培训计划也要报主管部门审批。

每学期的报批计划内容包括:学员班别(层次、专业、数量)、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地点、起止时间时间、资金预算、组织管理等。

(三)抓好示范培育继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精心遴选和挂牌管理实训基地,引导实训基地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继续遴选培养授课教师,培育名师队伍。

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择优选用教材。

继续培育一批优秀学员,引导优秀典型学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为全面建立职业农牧民制度奠定实践基础。

(四)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是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整个教学、指导服务、管理等全过程,原则上按人均3000元左右补助。

二是细化资金支出比例。

资金主要用于集中教学、服务指导,不低于总费用的85%,其中:集中教学费是指组织学员集中开展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费用,不低于总费用的70%。

包括人员食宿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场所费、教师讲课费、租车费、教材费、学具费、仪器设备租用费、教学耗材费、防护用品费等;服务指导费是指集中教学结束后的跟踪回访、入户指导、组织学员开展实践活动等费用,不高于总费用的15%。

包括下乡租用车辆费、燃油费、教师指导费和实践活动费用等;规范管理费是指培训前期需求性调研、走访基层
遴选学员、教学观摩点选址考察、开展信息化服务、认定管理、档案管理、参加项目管理培训等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5%。

三是有关资金使用要求。

按照本地区的消费水平,食宿费每人每天不得高于180元(外地参观交流按当地标准执行);教师讲课费,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副高级以下技术职称、农牧民教师、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教师,参照设定标准。

从外地聘请知名专家教师,参照《XX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管理办法》(内财行【X】2091执行)。

跟踪服务指导的教师指导费,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适当给与补贴。

依据对应的讲课费标准按一定比例支付,最高不超过讲课费标准的50%。

四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履行财务报账程序。

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牧民个人。

对于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旗县,取消下年度项目实施资格。

(五)加强绩效考评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信息化为手段,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按照《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六)加大宣传引导以亮点措施和突出成效为重点,及时总结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树立发展标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
体,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七)做好档案管理和系统录入培训工作开展和建档立卷同时进行,参照市农牧业局印发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档案管理要点》,完善各项档案。

同时,指定专兼职信息员负责,及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网上管理系统录入培育对象、师资、实训基地、教材、在线组班、认定管理等信息,及时组织学员下载“云上智农”APP学习和利用APP进行满意度评价,为农业农村部随时抽查做好准备。

四、X年项目进度安排X年2-5月,开展调研摸底,充实培育对象库,遴选学员、遴选培训教师、遴选实训基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训方案。

X年6月,完成第一阶段的教学任务。

理论和实践可结合进行。

X年7月,完成第二阶段的教学任务。

理论和实践可结合进行。

X年8月,完成第三阶段的教学任务。

理论和实践可结合进行。

X年9月,完成第四阶段的教学任务,主要包括实训、观摩,延伸服务等。

X年10-11月,组织开展认定,做好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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