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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对纳税人进行认定,确定其纳税人身份的标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确立,对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纳税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这意味着纳税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这是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基本条件,也是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首要依据。

其次,纳税人应当具有纳税能力。

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是指其具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纳税的经济实力和税收义务能力。

通常情况下,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主要体现在其纳税收入、纳税负担和纳税行为等方面。

税务机关在认定纳税人时,会综合考虑其纳税能力的各个方面,以确定其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再次,纳税人应当具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

这意味着纳税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能够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合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同时,纳税人还应当能够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税务报表的填报和申报工作。

最后,纳税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纳税信用记录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诚信行为和履约能力。

税务机关在认定纳税人时,会综合考虑其纳税信用记录,对于具有良好纳税信用记录的纳税人,通常会更加倾向于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判体系,涉及纳税人的法律地位、经济能力、管理水平和信用状况等多个方面。

纳税人应当认真遵守国家税法规定,合规纳税,并且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以提升自身的纳税信用记录,从而获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税务机关在认定纳税人时,也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定,确保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二、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三、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主要包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纳税申报和纳税申报期限、税率和计税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将对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注册登记、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程序等内容。

纳税人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审核认定。

其次,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纳税申报期限。

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月、季度进行纳税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申报主要包括纳税申报表的填报、申报表的提交、税款的缴纳等内容。

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的缴纳,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

再次,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

税率和计税方法是根据不同的货物和劳务,按照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进行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时,需要了解并遵守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确保税款的准确缴纳。

总之,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涉及到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纳税申报和纳税申报期限、税率和计税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确保税款的准确缴纳。

同时,税务机关也需要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监督管理,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使用。

希望本文对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04.07施行日期2010.03.20文号国税发[2010]40号主题类别增值税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四月七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辅导期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

第四条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般纳税⼈和⼩规模纳税⼈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定量标准——经营规模(1)从事⽣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适⽤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般纳税⼈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规模纳税⼈(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年应税销售额≥8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般纳税⼈和⼩规模纳税⼈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定量标准——经营规模(1)从事⽣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适⽤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般纳税⼈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规模纳税⼈(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般纳税⼈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规模纳税⼈(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在连续不超过12个⽉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那如果是纳税⼈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呢?假设某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有以下⼏种情形: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般纳税⼈;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般纳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般纳税⼈。

⼆、定性标准——纳税⼈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模纳税⼈标准的其他个⼈(⾃然⼈)按⼩规模纳税⼈纳税;⾮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应税⾏为的企业可⾃⾏选择是否按⼩规模纳税⼈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般纳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劣比较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劣比较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劣比较一、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一般纳税人会比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得到更多的好处。

但也有一些经营者可能对国家税收政策缺乏相应的了解而武断地认为做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少交税,而且还省事省力。

为纠正这种片面的认识,下面我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劣及两种经营主体的纳税情况进行逐一分析。

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带来的好处主要表现在:1、一般经营规模比较大的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会被认为是经营规模比较小的、没有实力的公司。

人们都喜欢和经营体量大的公司合作,觉得大公司管理更规范、信用更可靠。

可见,作为企业经营者眼光要长远,如果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生意容易越做越大。

2、国家税收政策管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这些政策也越来越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现在人们已经习惯在买东西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如果购买方是企业,基本上都会索要发票进行报销结账,除非销售方耍赖不开发票或给我们的客户开收据。

不开发票一次、两次还行,如果客户觉得在你这里买东西一直开不到发票的话,他们就可能转向可以开发票的正规商家购买。

所以,还按以前的思维想不开发票,以后客户会逐步流失,经营的道路可能也会越走越窄。

3、由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的扩大,各公司财务人员一般都会要求对外采购货物或服务时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你的客户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你单位又开不出来时,这样就可能会损失这个客户。

现在新的税收政策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比开具普通发票的税额更高,以2020年税收政策为例,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10万元以内免交增值税,超过10万元的按1%交纳增值税,如果开具专用发票的,则按3%全额交纳增值税,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就这一条而言,如果你的客户是经营酒类销售的,当他要求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你公司作为上游企业就首先得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应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一定数额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是指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首先,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这意味着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独立经营能力,能够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企业应当具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

这是指企业
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配备了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能够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再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

这是指企业应当建立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并编制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

此外,企业应当具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

这是指企业应当具有独立开展
经营活动的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市场竞争,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风险的能力。

最后,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纳税的能力。

这是指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纳税的能力,
能够按照税法规定,独立履行纳税义务,并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是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需要满足
的条件和标准。

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独立纳税的能力。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和标准,企业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般纳税⼈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增值税⼀般纳税⼈对外资公司来说是⼀个⾮常重要的资质,只有拥有增值税⼀般纳税⼈资格,外资公司在国内贸易中购⼊货物的增值税款才可以进⾏抵扣,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发票,才可以在出⼝过程中享受出⼝退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般纳税⼈的认定条件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般纳税⼈的认定条件:
1、开业满⼀年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的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般纳税⼈。

(1)⼯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或年应税销售额虽在80万元以下,但具有盐业批发许可证或进出⼝经营权并且持有并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
(3)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业企业。

2、新开业的符合以下⼀般纳税⼈条件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般纳税⼈认定⼿续。

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般纳税⼈。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产经营场所。

⼆、申请⼀般纳税⼈提供的资料:
1、法⼈代表和财务负责⼈⾝份证明;
2、财务⼈员执业资格证明;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银⾏开户证明;
6、验资证明;
7、有关经营地址的租赁协议、承包协议;
8、企业发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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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0.06.08•【字号】深国税发[2010]92号•【施行日期】201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发〔2010〕92号)各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各基层分局:为强化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纳税申报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符合享受简易办法征收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在取得有关资质后或简易办法征收项目行为发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见附件1),通过备案的一般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制发的《通知书》规定的项目和生效时间自行申报享受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税收优惠。

在申报时应同时附报货物和劳务税优惠政策附列资料(以下简称减免税附表,见附件2)。

二、有关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的具体实施范围参照货物和劳务备案类和审批类减免税项目范围(见附件3)执行。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及减免税附表的具体实施要求按《深圳市货物和劳务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深国税发[2009]153号)和《关于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及外贸企业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发[2009]163号)的规定执行。

三、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工作自7月1日开始。

请各主管税务机关认真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跟踪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一○年六月八日。

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增值税是一种由政府征收的税,它是一种消费税,用于获得政府税收财政收入,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增值税政策是使各国经济能够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采取的政策的一种重要形式。

以下是一些关于增值税的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一、一般纳税人纳税实例1、一般纳税人销售普通商品的示范: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标准,将增值税税率和减免税率应用到其销售普通商品的结算上。

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普通商品后,实际发生的税款是销售价格(25元)乘以增值税总税率(17%)乘以销售额(20),即4.25元。

在计算税金时,也应该考虑减免税率,如销售商品能够实现一定减免税率(比如说,减免5%),则税金应相应得到减少(数值上等同于5%的销售额)。

2、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的示范: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时,可以向交易双方提供有关增值税计算的凭证,比如购买货物的增值税发票。

发票中列明的销售额乘以17%的增值税税率,即可得出应支付的增值税数额。

此外,购买有关商品(比如说,可得到5%减免税率的商品),购买者可以由增值税发票减免其支付的增值税额,数值上等同于5%的货物购买金额。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普通商品的示范: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普通商品时,一般采用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根据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普惠税率汇总纳税,具体税率为3%。

比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普通商品后,实际发生的税款是销售价格(25元)乘以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总税率(3%)乘以销售额(20),即0.75元。

2、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货物的示范:小规模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时,企业可以免除并抵扣增值税,具体费用和抵扣额由企业选择。

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购买商品时,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抵扣增值税,购买货物的增值税应当抵扣销售额的1/10,数值上等同于10%的货物的购买金额。

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的相关介绍,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国家税务总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国家税务总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国家税务总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范围和条件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08.06•【文号】•【施行日期】1997.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范围和条件认定范围根据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均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除上述以外,下列纳税人符合一定条件,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总机构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其分支机构从事增值税应税业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资料的,报省国家税务局批准,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二)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的,其分支机构费独立核算,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三)下列企业,从1997年7月1日起,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在20万元(含)以下的工业企业;2、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商业企业。

(四)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3年内不得重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改头换面(包括改变企业名称、改变隶属关系及停办后复办的等),在3年内也不得重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认定条件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三)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

对上述标准,需要解释的是:1、会计核算健全,指有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帐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能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2023年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含A

2023年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含A

2023年税收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含A.B卷)A卷:1.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B、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C、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参考答案:D解析: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捐赠者B、应税车辆的出口者C、应税车辆的销售者D、应税车辆的获奖自用者参考答案:D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3.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B、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C、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D、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参考答案:D解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4.根据印花税政策规定,下列不属于免征印花税凭证的是:A、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卖给学校所立的书据B、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C、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D、个人承租、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参考答案:A解析:选项B,属于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选项C,属于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选项D,属于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一般纳税人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具有一定规模和财务管理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那么,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呢?在我国税法中,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纳税人的税收实际负担。

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且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和财务管理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来说,其纳税实际负担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的主要标准之一。

其次,纳税人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应当达到国家税法规定的一定标准。

具体标准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而定,一般来说,销售额或者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和个人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再次,纳税人的财务管理能力。

一般纳税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能够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合理、规范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

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纳税人才能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最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情况。

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完成税务登记和注册手续。

只有完成了税务登记和注册,纳税人才能依法享受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总的来说,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主要包括税收实际负担、销售额或者营业额、财务管理能力和登记注册情况等方面。

只有在这些方面达到了国家税法规定的标准,纳税人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会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和认定。

纳税人也应当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合理、规范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确保自己的纳税地位得到合法认定,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过程,需要纳税人在税收实际负担、销售额或者营业额、财务管理能力和登记注册情况等方面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

只有达到了这些标准,纳税人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希望纳税人能够加强对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了解,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促进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解读《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解读《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解读《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字体[大中小]解读《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上述公告是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补充。

2009年以后,我国增值税制度由生产型转型为消费型,规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在此规定下,原则上来说,销售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17%征税,同一般货物适用的税收政策保持了一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虽然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但是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等多种情况。

例如,2009年1月,某企业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自用,一年后该企业将小汽车销售。

如果按照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由于该小汽车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应该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购进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对该项业务按照17%征税,显然是重复纳税,不符合税法原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2017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2017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2017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欢迎阅读。

1、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销售额是多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 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 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 万元。

2、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1.2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为了贯彻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法》第二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二、《办法》第二条所称“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三、《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所称的“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四、《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信息是指填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生产经营地址”栏次中的内容。

五、《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六、《办法》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告知纳税人的内容应当包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七、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货物及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其中有一项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就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手续。

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企业在税收方面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条件,可以享受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纳税人。

那么,企业要如何才能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呢?首先,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税收实力和规模。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年营业额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此外,企业的资产规模、经营范围等也会对是否能够成为一般纳税人产生影响。

因此,企业需要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税收贡献,才能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其次,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税务合规意识和纳税诚信记录。

税务合规意识是指企业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如及时、准确地申报纳税、缴纳税款等。

同时,企业还应当保持良好的纳税诚信记录,避免出现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税收信用。

只有具备良好的税务合规意识和纳税诚信记录的企业,才有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此外,企业还需要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体系。

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收申报情况。

税务管理体系则是指企业在税收方面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税收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只有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体系的企业,才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最后,企业需要积极参与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调整。

国家对一般纳税人往往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抵扣、所得税减免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积极参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企业还需要关注国家的税收政策调整,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

总之,要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税收实力和规模,具备良好的税务合规意识和纳税诚信记录,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体系,积极参与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调整。

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了,企业才能够顺利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享受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税收支持。

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标准

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标准

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标准
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应当依法纳税的服务业纳税人。

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服务业纳税人应当符合的纳税条件和标准。

根据国家税收法规定,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这意味着服务业纳税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具有完全的纳税能力。

其次,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具备合法经营的条件。

这包括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依法纳税,遵守税收法规,没有违法经营行为。

另外,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业务。

具体来说,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或者从业人员规模,达到国家税收法规定的标准。

此外,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这意味着服务业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应当遵守税收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没有税收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最后,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应当具备纳税申报和纳税管理的能力。

这包括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纳税管理,配备专业的纳税人员,具备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服务业纳税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业务,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具备纳税申报和纳税管理的能力。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服务业纳税人才能够成为一般纳税人,依法纳税,为国家税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9年一般纳税人标准

2019年一般纳税人标准

2019年一般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具备竞争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纳税人识别号,并依法在税务机关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纳税人需要达到的经济指标,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资质要求。

2019年,我国一般纳税人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设定旨在规范纳税人的税务行为,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推进税收征管“精准”、“高效”、“优质”的目标。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标准不同于个体工商户标准,个体工商户标准一般较为简化,并且没有所谓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企业方面。

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主要根据其销售额和纳税额来进行划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销售额达到设定的经济指标。

具体而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应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来确定具体的销售额标准。

2. 纳税额达到一定数额。

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税收政策,企业的纳税额要求不尽相同。

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企业需要确保其纳税额达到一定数额,并能提供税务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具备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

该指标涉及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具备良好纳税信用等级意味着企业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遵守税收法规,及时、足额地履行税收义务。

对于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其纳税人识别号将由税务机关依法派发,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

一般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较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税务机关对其纳税行为进行监管。

此外,一般纳税人还需要通过相关途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纳税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各项税费。

一般纳税人的利润如何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利润如何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利润如何计算一般纳税人利润的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或 -投资损失)。

企业的利润是企业在一按时期内经营效果的集中反映。

一般来说,常见的企业利润有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三种。

营业利润又称销售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按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净利润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关于企业的投资者来说,净利润是获得投资回报大小的基本因素,关于企业管理者而言,净利润是进行经营管理决策的基础。

一般纳税人利润的计算公式: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或 -投资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2一般纳税人内账成本怎么核算内账就不用管增值税了。

直接记录进价与售价就行了。

如果有增值税,内账单独登记。

“含税进的商品不含税卖出〞,两种记账办法:1)如果打算成本与销售匹配,有可比性,可以先将含税价还原为不含税价,再计入成本,卖出直接是不含税价,不用计算了。

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2)如果打算核算简便,且仅是为了核算利润,其他不合计,可以直接将含税价作为成本,卖出的不含税价作为收入。

销售成本结转的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两个方法分录均一样。

内账的增值税可以逐笔登记,也可以每月按实际交纳金额做一笔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公司成本如何核算1、正确划分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如收益支出与资本支出、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产品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本期产品成本和下期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同产品成本的界限,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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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自取得执业登记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21)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税货物;
(22)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23)国家定点生产和经销单位所经销的边销茶;
(24)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采用由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应交税款,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但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不申请办理手续的和会议核算不健全,或者未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一般纳税人,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15)军队、公安和司法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军警用品;
( 16)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17)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
(18)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实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
(19)国家批准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
,出口退税 在有期末留抵的情况下,从出口之日起第13个申报月开始获得出口退税 小企业原则上不享受.
八、一般纳税人的优点 :
1、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1)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2)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4)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5)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a.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b.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c.销售额的确定:
①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手续费、运输费等)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其它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确定。
(2)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实施“免、抵、退”税办法:“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四、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6)对外签合同时,可信度高。
2、进项税额方面
(1)用背书的汇票作预付帐款,利用现代技术涂改多次复印充当付款凭证,用来骗取抵扣。
(2)应税劳务没有付款申报抵扣(委托加工、水、电、运费)。
②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分离公式)的换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d.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对视同销售货物征税而无销售额的,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4)购进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增值税税率
(5)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发生出租、再投资行为的,应补征其已退税款。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固定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修理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五、 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1、免税项目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
(3)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含25%)以上。
(2)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国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设备。
对列入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在国内采购的设备,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税法的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① 纳税人购买货物和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 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七、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区别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4、出口货物退(免)税
(1)外贸、工贸和其它贸易型公司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三、具体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4)企业为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先进技术而向境外购买的软件;
(5)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设备;
(6)避孕药品和用具;
(7)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8)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9)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4)民族贸易县县级国有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先征后返30%。
(5)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才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享受退税管理:
(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
(10)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11)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
(12)企业生产的黄金;
(1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 其它粮食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 水库移民口粮等,政府销售的储备食用植物油;
(14)农膜及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规定的若干种化肥、农药免征增值税;
一、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3) 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为其进项税额)
(4) 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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