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嘉定区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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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嘉定区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0.06.08
•【字号】沪农委[2010]152号
•【施行日期】2010.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嘉定区2010年农村村
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沪农委[2010]152号)
嘉定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嘉定区2010年村庄改造项目的请示》(嘉新办[2010]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计划方案。
二、村庄改造实施范围。
2010年嘉定区村庄改造实施范围为马陆、外冈、南翔、江桥、嘉定工业开发区、菊园新区6个镇的6个村,涉及农户2162户(详见附件)。
三、奖补资金。
2010年村庄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200万元,其余改造资金由区统筹解决。
村庄改造专项奖补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村庄归并和宅基地置换。
请规范财政奖补工作操作程序,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改造项目,保障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嘉定区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