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确定部分街道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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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关于确定部分街道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1.01.27
•【字号】津民函〔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区划地名
正文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确定部分街道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
西青区、北辰区、红桥区、宁河区人民政府: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要求,行政区划变更后,市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青区变更部分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6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成立北辰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津政函〔2020〕169号)、《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宁河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津民函〔2020〕13号),现将确定后的相关街道行政区划代码通知如下:
(一)西青区津门湖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1005;
(二)北辰区双环邨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3008,原红桥区双环邨街行政区划代码120106002废止;
(三)宁河区芦台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7001、宁河区桥北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7002,原宁河区芦台镇行政区划代码120117100废止。
2021年1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