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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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银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银行网络
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网络系统安全工作,保障我行网络系统可靠、稳定、连续、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银行。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网络安全管理员岗位,由分管领导主抓,接受我行相关领导小组的领导,在我行科技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组织下工作。

网络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是:
(1)与上级信息系统安全主管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关系;(2)组织制定和执行我行网络安全的规划、策略、标准、流程、应急计划、落实宣传教育与培训计划等;
(3)健全并监督执行网络安全规定,定期对所属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
(4)实施我行网络安全系统的建设。

(5)负责网络审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认真记录、检查和保管审计日志。

(6)定期进行总结,并向领导、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提交年度报告;
(7)做好我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8)如发生网络系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综合防范原则
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逐级建立安全保护体系和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安全建设,全面加强管理,逐步实现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六条动态管理原则
网络安全工作要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注意各方面、各层次、各时期的相互协调、匹配和衔接,根据系统环境的变化以及对系统安全认识的深化,及时复查、修改、调整安全策略。

第七条适度投资原则
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在投资与效益之间加以权衡。

安全工作既要充分有效,又要适度投资,力争取得综合最佳的安全效果。

第八条以人为本原则
加强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职业道德,掌握安全技术,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最小特权原则
为网络资源规定明确的使用权限,对系统的所有人员,按其职责划定必要的最小的授权范围,明确安全责任,通过技术和行政管理措施有效地阻止越权使用行为。

第四章
过程和方法
第十条安全管理过程主要包括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安全策略制定、安全需求分析、安全措施实施与监理和生命周期管理等主要环节。

第十一条风险分析与评估: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我行网络系统的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并提交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策略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完善网络安全策略,提出网络安全框架、管理方法,规定各部门要遵守的规范及责任,以调动、协调和组织各方面的资源共同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需求分析:依据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以及安全策略,网络安全管理员进行系统的安全需求分析,保证网络安全服务和安全机制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形成安全需求分析报告。

第十四条安全措施实施与监理:依据需求分析报告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从实施的规范、流程、资金、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与检查,对实施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五条生命周期管理:在计划阶段,通过风险分析明确安全需求,确定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策略,拟定安全要求的性能指标;在实施阶段,依据安全要求选择相应的安全措施,采购或设计安全系统,根据工程要求实施和部署,并对安全措施进行验证与验收、认证与认可;在运行维护阶段,通过检查、检测、审计和对风险变更的监视和评估,保证运行安全;在生命周期结束阶段,对网络系统和设备进行安全处置。

第五章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为保证基于网络的业务系统可靠、稳定、连续、高效运行,场地和设施必须满足网络设备对环境的要求。

第十七条对重要网络设备配备专用电源或电源保护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终端设备安全管理
(1)使用人员应爱护终端与之相关的网络连接设备(包括网卡、网线、集线器、调制解调器等),按规操作,不得对其实施人为损坏。

(2)终端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网络设置,杜绝一切影响网络
正常运行的行为发生。

(3)网络中的终端计算机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和电源。

第十八条科技部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设施的安全工作,划分安全区域,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设施运行监控、巡检等有关措施;对通信信道(X.25、DDN、帧中继、光纤、拨号线等)、通信引接设备(调制解调器、光端机等)进行监控、巡检。

第十九条对业务系统使用的关键网络设备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保证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报废等处置活动安全可控。

第六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我行网络分为内联网、外联网和因特网。

内部网由行内广域网、局域网组成,为我行内部办公与开展业务提供网络服务;外联网指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连接的网络;因特网用于与国际互联网互联,实现对外业务信息服务和内外信息交换。

第二十一条内联网系统与因特网系统必须物理隔离。

第二十二条对通过公共通信设施传输的重要业务信息实施加密,保证信息传输的安全;对外进行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外部用户对特定服务的访问不危及内部信息系统的安全;对从内向外及从外到内的连接资源(如电话拨号、ISDN、ADSL
联网等)实施严格控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控手段。

第二十三条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尽可能地改善网络系统的安全策略设置,尽量减少安全漏洞。

关闭不使用的服务,对不同级别的网络用户设置相应的资源访问权限。

第二十四条网络安全管理员参与网络系统设计,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网管系统的维护,网络安全日志的收集和分析,网络系统的安全检查,保证网络安全运行。

第二十五条网络反病毒。

病毒的危害性巨大,对系统和信息的破坏程度具有不可测性,计算机用户和系统管理员应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预防病毒技术、检测病毒技术和杀毒技术。

第七章
运行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网络值班人员每日填写各类运行记录,定期检查系统日志文件,对系统安全进行及时维护,对存在的安全缺陷和漏洞及时控制和消除,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按照相应的处置规程和应急计划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定期检查备份、备用资源的可用性,保证在系统崩溃等特殊情况下,可将系统恢复至原始状态或正常状态。

第二十八条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制定网络应急、灾难恢复计划及
相应的实施规程,并进行必要验证、演练。

计划包括紧急措施、硬件、软件、人力等资源配备、恢复过程等。

第二十九条网络安全检测。

为使网络长期保持较高的安全水平,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当用网络安全检测工具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性分析,及时发现并修正存在的安全漏洞。

网络安全员在系统检测完成后,应编写检测报告,需详细记叙检测的对象、手段、结果、建议和实施的补救措施与安全策略。

检测报告存入系统档案。

第八章口令管理
第三十条网络系统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第三十一条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第九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条根据最小特权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授权许可制度,明确有关人员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三十一条建立人员考核制度。

定期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安全意识、循章守纪等方面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对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建立人员备用制度;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一旦辞职或调离,应及时更换网络管理系统口令,注销其所有账号,撤销其出入安全区域、接触关键网络设施的权限。

信息科技部
第二篇:医院网络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专题
医院网络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0目的:
防止医院的保密信息外泻,保证网络系统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的电脑网络系统。

3.0工作内容:
3.1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2网络管理员、技术员和全院的计算机网络用户要加强保密意识,网络系统的相关密码不能随便泄露。

如有技术人员调离本单位,应及
时把其网络权限删除。

3.3系统管理员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检查,对全体使用本系统的人员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

3.4系统管理员要严格控制各网络用户的权限,保护好网络系统的密码文件和用户资料。

3.5对计算机系统,必须设定多级系统维护口令,信息中心主任指定专门系统维护员。

一般维护口令设为三级:一级维护包括网络系统及后台数据库的维护;二级维护包括应用程序及应用程序的代码数据的维护;三级维护包括前台用户操作系统级硬件维护。

3.6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需对系统进行维护与改动时,必须采取数据保护措施,以确保各类业务数据的准确完好,重要数据要进行备份,以便在必要情况下进行数据恢复。

3.7重要的数据文件必须多份拷贝并异地分别存放。

3.8 涉外的设备维修或借调,必须按规定的处置流程,彻底地把相关设备的敏感数据、保密数据的进行安全备份以及防泄漏处理。

3.9必须定期升级杀毒软件极其病毒代码。

3.9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固有的硬件信息以及软件系统的原有信息(如注册表信息、文件共享设置、IP地址等)。

3.10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安装软件。

3.11 院内工作站不得同时连接内外网络。

第三篇:网络与应用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
网络与应用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最大限度地消除互联网应用风险和隐患,提高**公司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把网络与应用系统安全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预算管理。

确立网络与应用系统安全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将网络与应用系统安全预算资金集中投入,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条加强网络与应用系统安全队伍建设,将人才培养与推进信息化安全结合起来,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安全水平。

第四条制订公司全员信息化安全管理和应用培训计划,开展信息化安全应用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对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第五条本规定基本内容包括:网络管理、设备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机房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应急处理。

第二章网络管理
第六条建立网络管理台账,掌握本单位的网络结构及终端的接入情况,做到条理清楚、管理到位。

(一)所有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等)应归**部统一管理,其安装、维护等操作应由**部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进行维修和修改。

同时,登录网络设备密码应遵循复杂性原则,且位数应不低于8位。

(二)建立租用链路管理台账,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链路供应商、本端接口、对端、技术参数等日常维护信息。

(三)建立网络拓朴图,标注线路连接、设备功能、IP地址、子网掩码、出口网关等常用管理信息。

(四)局域网原则上应实行静态IP管理,IP地址由**部统一分配,并制定“IP地址分配表”,记录IP地址使用人、MAC地址、电脑操作系统等信息。

(五)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公司员工应在**部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应擅自更改。

(六)公司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应经过**部批准,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应私自将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接入网络。

(七)**部负责不定时查看网络运行情况,如网络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八)公司网络安全应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对在网络上(包括内网和外网)从事任何有悖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七条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掌握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和规程,减少设备的故障率,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和可靠运行。

(一)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应包含以下内容:设备型号、序列号、设备配置、技术参数、运行时间、保修期限等日常维护信息;
(二)服务器电源应保证冗余电源,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双路电源接入。

对于运行重要应用系统的服务器设备,还应配备不间断(UPS)电源,以避免非常规断电造成服务器设备的物理损坏。

UPS 负载必须保持在总负荷80%以下,并且定期对UPS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和有效;
(三)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各设备进行巡检,查看设备运行日志,监测设备,并填写“巡检情况记录”;
(四)严禁撕毁、涂画或遮盖IT设备标签,或未经**部备案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配置;
(五)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导致设备、设施损坏,应承担相应修复费用,不能修复的应按所损坏设备、设施的市场价值予以赔偿;蓄意破坏设备、设施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应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
(六)终端设备,特别是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应采用实名制,不得赠送、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八条系统安全管理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安全系统有效、稳定和可靠运行。

(一)设置防火墙安全策略时,应考虑隔离病毒传播、非授权访问的通道等方面的内容,而且策略应注明用途,避免冗余策略的产生;
(二)按照不同的访问权限,在核心交换机、路由器设置不同的访问控制策略;
(三)不定期开展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扫描,针对发现的漏洞及时补漏加固。

(四)移动存储设备(优盘、移动硬盘等)必须进行病毒扫描确
认无毒后,方能接入服务器;
(五)各应用系统管理员登录密码应遵循密码复杂度原则,且位数不应少于8位;
(七)定期查看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系统相关安全公告,根据需要下载操作系统相关补丁安装包,进行测试后对服务器进行升级;
(八)禁止在机房服务器上安装与系统应用无关的软件,并且安装软件要确认安装包的安全性,安装和卸载软件应做好相应记录;
(九)公司员工应定期对所配备的计算机终端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
(十)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根据职责权限所掌握的各类办公账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和借用;
(十一)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安全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安装和使用;
(十二)定期组织灾难恢复演习,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恢复过程安全、迅速和有效;
(十三)重大节假日之前,相关人员应对网络、各应用系统进行巡检,确保节假日期间网络和各应用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有效。

第五章机房管理
第九条对机房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确保计算机网络、各应用系统安全、高效和稳定运行。

(一)采取措施确保机房设备物理安全;
(二)机房温、湿度达到《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174-93)要求;
(三)未经公司授权且机房管理人员在场监督,任何人不得自行配置、更换或挪用机房内的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其他通信设备等;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五)机房定期做好清洁除尘工作,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条高度重视各类数据备份的重要性,制定备份策略,并定期进行恢复检查,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和有效。

(一)服务器磁盘采用冗余磁盘阵列(RAID)容错方式,以避免磁盘因物理损坏而造成数据丢失;
(二)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对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文件进行备份,根据数据重要性、更新频率要求设置备份频率;
(三)定期对备份数据进行还原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计算机终端用户必须将重要数据存放在计算机硬盘中除系统盘分区(一般是 C盘)外的硬盘分区。

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部联系并采取相应数据保护措施;
(五)计算机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能删除任何硬盘数据。

对重要的数据必须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光盘等介质保存的数据,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复制,防止介质损坏,丢失数据。

第七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涉密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内、外网物理隔离,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一)对涉密的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二)涉密的电脑不得接入局域网,更不能直接接入互联网使用。

涉密电脑因工作需要必须接入内网或者互联网时,原使用者应进行资料清理后再进行使用;
(三)涉密电脑密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必须定期进行更换,原则上至少每半年更换一次,而且密码应具有一定复杂性;
(四)规范和细化存储介质的使用范围,如用于处理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应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更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
(五)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

任何人不应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六)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机密的,须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

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
(七)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公司机密,对公司各应用系统登录账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责任,日常管理及日常处置的应急要求。

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调动有关资源作出响应,降低安全事件对网络运行的影响。

(一)当黑客攻击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当发现服务器内容被篡改,或通过防火墙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2、网络管理员负责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3、故障排除后,尽快恢复网络连接。

(二)病毒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1、当发现网络中有计算机感染病毒后,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对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杀毒程序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进行全网查毒,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发现杀毒程序无法清除该病毒,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供应商进行沟通、研究和解决。

(三)数据库系统应急处理措施
1、如发现是数据库故障导致应用系统不能运行,由应用系统相关部门应用管理员负责查找故障原因,并进行恢复;
2、如问题不能解决,应联系应用系统服务商进行技术支持或现场服务;
3、如服务商也无法解决故障,启用备份恢复系统,将数据库恢复至最近的备份时间点;
4、故障排除后,应恢复应用系统,并进行验证性测试。

(四)应用系统应急处理措施
1、如发现是应用系统软件故障导致应用系统不能运行,由相关部门应用系统管理员查找故障原因,并进行恢复;
2、如应用系统管理员不能解决故障,应立即联系应用系统开发商进行技术支持或进行现场服务;
3、如开发商也无法解决故障,启用备份恢复系统,将应用系统恢复至最近的备份时间点;
4、故障排除后,应恢复应用系统,并进行验证测试。

(五)互联网线路中断应急处理措施
1、网络管理员发现问题或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2、如属公司管辖范围,由网络管理员采取相应措施第一时间予以恢复。

如遇无法恢复情况,应向有关设备厂商寻求支持;
3、如属网络链路运营商管辖范围,应立即与网络链路运营商相关人员联系,进行故障报修,寻求尽快修复,并对修复进展进行实时跟进;
4、故障排除后,应恢复网络连接,并进行测试,保证网络稳定、正常运行。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二〇〇二年
目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总则……………………………………………………3 物理安全管理…………………………………………3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5 信息安全管理…………………………………………7 口令管理………………………………………………9 人员组织管理………………………………10 附则…………………………………………12 1 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
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提出。

本规定由国土资源部归口。

本规定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周俊杰、李晓波、刘志刚、叶兴茂、祝孔强、咸容禹
本规范于2002年3月1日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全国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单位应据此制订具体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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