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资本金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变更资本金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4.16
•【文号】保监国际[2007]423号
•【施行日期】2007.04.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
更资本金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423号)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海尔纽约人寿〔2007〕第044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42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00,000元人民币。
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