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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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令第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规定

卫生部令第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第三条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设置、登记第五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第八条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第九条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第三章执业人员资格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第十三条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非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第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第十五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第四章执业规则第十六条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第十七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第十八条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第十九条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第二十条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一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第二十二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第二十三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第二十五条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开展.第二十六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发现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能力,应及时通知该机构停止开展该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七条各相关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第二十八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外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中医科等相关临床学科在疾病治疗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医疗美容活动不受本办法调整.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办法施行1后年内,按本办法规定对已开办的美容医疗机构和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重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1、查看医院组织机构(科室及职能部门等)设置相关文 件。 2、查看规章制度和科室设置的岗位职责。 3、查看建立相应专业委员会文件和人员结构组成。 4、现场抽查 10 名员工到岗情况。
【B】符合“C”,并
1.医院感染控制写成书面文件。
1、有《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办法》;
2.医院质量管理写成书面文件。
2、有《医院质量管理办法》。
1.核查所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核对人员学历、职称
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 30%。
情况。
3.主管护师职称 2 名以上。
2.组织机构的设置、岗位设置及 规章制度和建立相应专业委员 会。
【C】 1.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岗位职责,机构及科室命名规 范。 2.规章制度。 3.机构必须设置相应专业管理委员会,保障医疗安 全、医务人员和患者权益。
法定代表人姓名
手机
评价工作负责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办):
(手机):
科室设置和床位情况
美容外科□ 美容牙科□ 美容皮肤科□ 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其他临床科室
药剂科□ 检验科□ 放射科□ 手术室□ 技工室□ 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其他医技科室 住院床位 张;美容治疗床 张;牙科综合治疗椅 张;观察床位 张
2
3.绩效评价及相关标准写成书面文件。
3、有医院绩效考核与评价的相关规定,查阅考核记录。
【A】符合“B”,并 1.有全员定期(至少每年 1 次)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 1、查阅医院法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等培 规、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培训计划并实施。 训计划、培训资料(书籍或影像资料); 2.职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2、抽查 5 名员工对医院法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岗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入会申请书模板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入会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您好!我谨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向您提交加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的申请。

在此,我们先对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多年来为我国整形美容行业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我们深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是我国整形美容行业的权威组织,汇聚了众多优秀的整形美容专家和机构。

加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不仅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肯定,更是对我们未来发展的一种激励。

我们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与协会内的优秀成员共同学习、进步,为我国整形美容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下是我们关于加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的申请理由:一、企业背景我们公司成立于XXXX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整形美容服务的机构。

多年来,我们致力于为求美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整形美容服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医疗团队。

我们引进了国际先进的整形美容技术和设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已为众多求美者实现了美丽梦想。

二、业务范围我们的业务涵盖了整形美容的各个领域,包括面部整形、身体塑形、皮肤美容、注射美容等。

我们注重个性化定制,根据每位求美者的需求和特点,为您提供专业的整形美容方案。

同时,我们积极参与国内外整形美容学术交流,不断引进新技术,为求美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

三、荣誉与成就成立以来,我们凭借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技术,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

曾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整形美容行业奖项,并被评为“消费者信赖品牌”。

我们的专家团队在国内外整形美容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多次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四、社会责任我们深知,整形美容不仅仅是追求美丽,更是关乎人们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位求美者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我们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援助,传播正能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入协会的目的加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是我们迈向更高目标的起点。

我们希望借此平台,与协会内的优秀成员共享资源、交流经验,提升自身综合实力。

同时,我们愿意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共同推动我国整形美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依据医疗美容是一种结合医学原理和美容技术的美容方法,通过各种医学手段来改善和修复人体外貌及其相关问题。

医疗美容涉及到一系列的医学操作和技术,因此,必须要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才能进行。

我国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规范美容医疗行为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二十九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规范美容医疗行为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医疗美容的范围和要求。

据此规定,医疗美容应由持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的正规医疗机构或由资质齐全的医疗美容机构从事。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医师资格: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首先需要具备医师资格,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这一要求确保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具备基本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医疗美容工作。

2. 美容专业培训: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接受过相关的美容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明。

这一要求使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能够掌握医学美容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确保医疗美容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实践经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即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时间从事医疗美容相关工作的经历。

这一要求确保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具备足够的实践能力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医疗美容工作。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二十九号》中,明确规定了美容医疗机构的备案和管理要求。

根据该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设有合格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备案时需要提供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相关证明和资料,以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执业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合法合规,并保护患者的权益。

备案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质、执业经验和专业技能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的要求。

总之,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规范美容医疗行为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二十九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认定第三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认定第三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认定第三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02•【字号】京卫医字(2015)104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认定第三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5)104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依据原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9号)、《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版)》(京卫医字〔2012〕158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89号),原北京市卫生局委托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于2014年7月启动了北京市第三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经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审核、评议,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同意认定206名医师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其中美容外科 63人,美容牙科75人,美容皮肤科35人,美容中医科33人。

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应按照《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版)》要求,向取得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人员颁发《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实行备案制管理,每两年一次,由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于每个医师定期考核周期结束后办理,并将认定结果记录在《资格证书》“备案栏”,认定合格者继续按主诊医师执业,认定不合格者应收回主诊医师资格证书;不能收回的,通报其主诊医师资格作废。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院按有关要求加强对主诊医师的配备、培养和管理。

附件:北京市第三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15年7月2日附件北京市第三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一、美容外科63人:三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田佳、蔡国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赵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王海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区):张雪、刘柳北京航天总医院:郭伟北京老年医院:李木煤炭总医院:李敏民航总医院:姜炬芳民航总医院:李天牧北京祥云京城皮肤病医院:班振北京华医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医院:高日红东城区:北京幸福医疗美容医院:高超北京俪美汇医疗美容门诊部:胡淼北京知音创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赵英利、田秋梅北京东宫美容整形外科诊所:高璞北京市第六医院:赵纲、黄罡北京天成医疗美容诊所:李春光、徐连法北京正美医疗美容诊所:邵大山西城区:北京瀛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赵锦壮、欧素娇北京华美宝丽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慕昕北京平安整形外科门诊部:曾衍北京天赐丽人医疗美容诊所:于建平朝阳区:北京基恩医院:谷廷敏北京澳美医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鹏爱医疗美容诊所:沈开生北京博士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疗美容门诊部:张冰杰北京东方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文爱克、韩凤琴北京东田丽格医疗美容诊所:罗谦北京高新医院有限公司:丰晓冰北京韩成医疗美容诊所:李建奎北京好年华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于建华北京恒生沙医生医院:蒋亚楠北京恒生沙医生珠子:李石北京嘉华医疗美容诊所:李华玲北京京韩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乔爱军、王沛森北京美雅枫医疗美容医院:贾志强北京瑞丽舍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瑞丽舍医疗美容诊所:唐爱东北京善尔医院:邓柏林北京五洲妇儿医院:李峰北京熙朵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李会民北京亚洲鑫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亚奥医疗美容诊所:樊文丽北京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徐军北京医科整形美容门诊部:布仁北京雍禾美度门诊部有限公司:伍?北京泰易瑞亚医疗美容门诊部:高海鹰海淀区:北京碧莲盛医疗美容门诊部:乔先明、孙晓光北京东方瑞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时间北京清心医疗美容门诊部:高海燕北京圣嘉新医疗美容门诊部:解永学北京伊美尔长岛医学美容门诊部:陈圣英北京宫国华医疗美容诊所:马福顺北京伊美尔健翔医院:刘小婷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潞河医院:李明、吴凤霞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资格限定在本机构内使用人员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辛明二、美容牙科75人:三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崔亮、戈怡、郭春岚、韩蔚、郝钟欣、黄庆、李倩、李珍、林菲、林润台、罗顺云、马林、王鸿琳、王琪、王威、王鑫、吴青、徐刚、杨文东、余立江、张丁、张江恒、张洁、张久文、张韬、张雪净、周俭、周炼、周正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沈冬青、何天鹏、高强、李慧源、胡倩、马俐丽、庾桦、王冠超、张丽雯、张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周毅、王晓帆、杨宇佳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田丹、王莺、许向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宋铁砾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杨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汪锡苓、王思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付茜、侯雯、贾洪诚、李晓光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李安、李佳瑜、岑锴、林宝山清华大学附属北京玉泉医院:张念、刘鸿翎航空总医院:赵强、苏牧、王东杰西城区:北京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张小丽朝阳区:北京二十一世纪医院:黄玲北京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栗田兴北京美雅枫医疗美容医院:田恩顺北京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贺乃尧、张宏志海淀区:北京雅韵医疗美容门诊部:高弘北京伊美尔长岛医疗美容门诊部:赵季平北京市中关村医院:刘振华、李月明、许丽丽、张秀琴、周俊红三、美容皮肤科35人:三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何志新、刘跃华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王宝玺中日友好医院:梁思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郭金竹、叶珍珍、李春婷、曹源、郭秀军、陈诗翔、黄二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狄梅、朱宇、朱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郁令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伦文辉、刘彦春、赵兴云、吴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李建红北京老年医院:段宏伟东城区:北京市隆福医院:庞艳华西城区:北京伊美康医疗美容门诊部:赵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周舒朝阳区:北京二十一世纪医院:张进北京东方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夏文华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李宏峡北京普华门诊部:白洁北京顺新源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京美医疗美容诊所:赵小忠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严静丽海淀区:北京丽景洲际花园桥医疗美容诊所:曲莉石景山:北京市石景山医院:刘大华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潞河医院:刘晓涛、籍红、王文格四、美容中医科33人:三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李颖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孔倩、杨佼、宋坪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段纯什、张洪儒、韩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区):李建辉、任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陈陆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关瑞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段行武、张云璧、黄青、屈双擎、赵丽丽、李玲玲、郭杨、李纬朝阳区:北京华韩医疗美容医院:高红艳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张威北京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吴秋梅、朱京玉北京市垂杨柳医院:于彦、刘存勇、张海啸海淀区:北京伊美尔紫竹医疗美容门诊部:史建琴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于晓云、陈媛媛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潞河医院:刘琰、袁辉、邬慧娟、王旭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公布日期】2020.06.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教委、公安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隶属海关,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各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号),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违法行为,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保障医疗美容行业安全稳定,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进社会共治等,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场所的自觉守法意识,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场所及个人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持续整治各类涉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首都医疗服务行业市场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及时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要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在京医疗行业协会名单

在京医疗行业协会名单

周玉兰 罗玉英 杜素珍 刘力 薛立宁 李春燕
医疗行业协会名单
联 系 人 电 话 网址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 58699126 67274835 62210168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4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四号建外SOHO九号楼18层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4号楼3层5453——5468室 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2号(鹰翔宾馆院内)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8号楼4层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5号院深博达商务楼三,四楼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酒店公寓H座2518室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中路1388-1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和平西苑20号楼A座101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龙苑南里四号楼三层 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外南街 广渠家园2号楼 北京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8层 北京西城区新华里16号京桥国际公馆2号楼605室 北京德胜门东滨河路3号C座411-413室 51817071/72 57798525 62799188 67187453 63158655 88965877 13901212325 64179534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时间国际8号楼(南区)1010室 北京西城区新华里16号京桥国际公馆2号楼605室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4号楼3层5453-5468室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18层 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 北京崇文区崇外大街42号 北京宣武长椿街45号宣武医院内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甲号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1号 北京东城区新中街已乙12号 北京东单三条甲七号服务
在京医疗行业协会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社 团 名 称 中华护理学会 中华医药学会 中国药学会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中国医药报刊协会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中国医药工业协会 中国医院协会 中国医疗行业协会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中国保健协会 中国中医药学会 中国食品药品行业协会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北京医院协会 中国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 北京法医协会 北京执业药师协会 北京护理学会 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张红 会长:佘鲁林 徐华锋 主任管理委员会 刘颂阳 副主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药物制剂国家工业研究中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李芝芝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 管 单 位 中国科协和国家卫生部 国家药监局 主任委员:丁丽霞 李秀华 联 系 人 秘书长

赵俊英:中国著名皮肤美容教授,携手北京薇琳医美

赵俊英:中国著名皮肤美容教授,携手北京薇琳医美

中国皮肤美容教授赵俊英,携手北京薇琳医美曾任北京友谊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中国知名的皮肤美容教授赵俊英,近日强势加盟北京薇琳医美,为原本鸾翔凤集、专家林立的北京薇琳医美再增添一份强大力量。

赵俊英泛亚地区面部整形与重建外科学会中国分会激光与微创抗衰老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激光整形亚专业委员会常委北京医师协会医疗美容专科医师分会副会长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首届医学美容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医师协会皮肤科专科医师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医学美容专家组专家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分会委员院长简介赵俊英,曾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

于1997年组建北京友谊医院激光美容中心,18年来一直从事激光美容工作,是目前泛亚地区成绩斐然的学者之一。

现任北京薇琳医美美容皮肤科院长兼首席专家。

主要专业方向为激光光子医学美容、皮肤科常见病和多发病治疗、皮肤真菌病。

学术成就30年来,赵俊英院长以专家学者及硕士生导师的身份,先后发表论文数百篇;并多次参加国际、国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在国际、国内医疗美容界都享有极高荣誉。

所进行的科研课题先后获文化部、市卫生局、中华医学会、首都医科大学等多项大奖。

携手北京薇琳医美据赵俊英院长透露,之所以加盟北京薇琳医美,是因为北京薇琳医美作为国际化的医疗美容机构,承担着为大众带来美丽的责任,这与自己的价值观十分吻合;同时,在北京薇琳医美这个平台中,与更多国际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对促进国内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也有着极大的益处。

明星项目以皮肤美容及抗老化见长的赵俊英院长,将凭借自身30余年的从业经验,配之北京薇琳医美专业化的设备与团队,深层剖析皮肤老化机理,根据个人的肤质及特性给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皱纹、色斑等众多皮肤衰老问题,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整形美容诊断证明书

整形美容诊断证明书
3.委托人整形美容诊断及治疗过程结束;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委托书。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确保委托人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2.受托人应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3.委托人应如实向受托人提供与整形美容诊断及治疗相关的个人信息和病史,并按照受托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八、其他
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
1.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接受整形美容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诊断、治疗方案制定、手术及术后复查等。
2.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整形美容诊断及治疗相关的协议、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件。
3.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获取并保管与委托人整形美容诊断及治疗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资料。
4.委托人应按时支付受托人代为支付的医疗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委托书的约定,如一方违反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在履行委托事务过程中,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委托书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委托书的约定,如一方违反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在履行委托事务过程中,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丁鹏_将每个人有一口好牙作为信仰

丁鹏_将每个人有一口好牙作为信仰
丁鹏医 术 精湛、研 究 成 果 突出,现在是北 京大学口腔医院的优秀讲师,担任很多正畸硕 士、博士研 究 生 的临 床指导 教 师,同时还作为 培训不同省市正畸医生的知名讲师,在国内各 大 医院、各级学术会 议 上 授 课 上百场,深受 广 大医生欢迎。
丁鹏曾获得北京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北京 大学医学部教学管理优秀奖、北京大学口腔医 院先 进 工作者等荣誉;参与或主持国家及省 部级科研基金项目4项,参编著作及编写教材4 部,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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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为强国强军铸将育才
年度人物 丁鹏
推介词:他把患者当作亲人,多少 人因他拥有自信的笑容。他把职业当 作信仰,多少人因他相信梦想的力量。 小小口腔的方寸之地,却彰显出他博大 的胸怀和气度,彰显出中华儿女的优秀 品质,彰显出中华民族坚持理想信念的 深度和力度。杏林春暖,大医精诚,这 是信仰的胜利。
美国正畸学会(A AO)会员,国际Twe e d矫正 基金会会员,中华口腔医学会正畸专业委员会 (C O S)委员兼秘书,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 Tw e e d中国中心教官,正畸专科医师,北京市 首批医疗整形美容主诊医师,也是Invisalign无 托槽隐形矫治技术中国地区首批认证医师。
自锁 托 槽 矫 治技 术是当今口腔 正 畸 学 领 域的一个热点,而作为国内最早开展自锁托槽 矫治技术的正畸医师之一,丁鹏先后在临床上 大量应用各种自锁托槽矫治器,积累了非常丰 富的临床经验。他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自锁托槽 矫 治 器 的 临 床 应 用、正 畸 摩 擦力的 综 合 模 拟 实验及低摩擦矫治系统的探索等。
情系乐山乐水 服务万家百姓
丁鹏 将每个人有一口好牙作为信仰

吴凌燕简介

吴凌燕简介

吴凌燕英文名:Eve职称:主治医生、北京市首批皮肤美容主诊医师所在机构:北京医师协会专家会诊中心慈诚诊所职务北京医师协会专家会诊中心慈诚诊所首席医疗美容坐诊专家伊芙丽格医美专家工作室创始人北京联合丽格医疗美容连锁品牌签约股东医生中国医师协会整形与美容分会会员瑞典Q-MED玻尿酸原厂认证医师美国艾尔健公司保妥适原厂认证医师以色列赛诺龙公司E乐姿光电操作平台原厂认证医师国际医学美容协会终身会员个人信息皮肤科硕士,研究生期间专攻皮肤抗衰老,主要研究课题方向为寻找皮肤年轻化“开关”,相关课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专项支持,曾并获得中南大学创新教育项目奖;毕业后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近十年,后赴美国、韩国、台湾等地进行学术交流与学习,专项研究问题皮肤的综合解决方案与无创年轻化解决方案,在雀斑、黄褐斑、太田痣、痤疮、血管瘤以及面部皮肤年轻化的治疗方面经验丰富。

获北京市首批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资格认证。

曾任瑞蓝公司高级医学顾问,负责中国地区瑞蓝玻尿酸注射技术培训及并发症监控。

她以精湛的医术与高度的责任心获得业内同行的认可与求美者的推崇,被誉为新派医学美容专家。

个人经历从皮肤科临床医师到美容皮肤科主诊医生,吴凌燕用了十年的时间来淬炼自己。

从医学到美学,从治病到“制美”,她用自己全部的专业,理想和热情做了诠释。

这是医学美容的蓬勃发展带来的一次认知与一个新的时代,在资讯开放与医学技术精进的环境里,用医学的方式来保有持久健康的美丽,是一个皮肤科医生的新认知与新追求。

吴凌燕医生说:“美丽,常常是籍由不同小细节的改善所积累而成的,所以我更注重这种平衡与和谐的美学”,从解决问题皮肤到进行注射微整形的深入研究,吴凌燕医生坚持一个理念,那就是带给求美者整体美学,让五官,皮肤的质感以及气质都有一种和谐与平衡,不是单点,单向的,而是由微整形横跨整形的全方位治疗。

吴凌燕医生坚信“要求细节”代表着追求完美的执着精神,对于每个求美者的光电方案,她都会实时调整细节,从能量的变化到光电深度的改变,她都一丝不苟,在注射微整形治疗中,精确到注射点位的设计,以及细化到0.1mL 的注射量配比,她无比以苛刻和专业的精神来对待。

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文件

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文件

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
申请表
姓名:
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主诊医师资格科目名称:
填表时间:年月日
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人填写,要求内容真实。

请使用电子文档填写,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和规格。

“申请人签字”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楚。

2、“学历”:应填写与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3、“执业范围”:按《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填写。

4、“申请主诊医师资格科目名称”:在“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皮肤科”中选定一个,在选定科目前加“√”。

5、“医疗美容相关工作经历”中的“从事专业”:要填写到二级诊疗科目。

6、提交的资料使用A4纸。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申请表。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8.21•【字号】京卫医字[2012]189号•【施行日期】2012.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89号)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促进医疗美容专业健康发展,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和《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京卫医字〔2012〕15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认定机构北京市卫生局委托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组织实施北京市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工作安排(一)首批资格认定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正式启动。

由认定机构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事项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办理。

(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执业医师,由认定机构组织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按认定机构通知办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委托认定机构要严密组织,规范考核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的医务人员及时申报,并按有关要求加强对主诊医师的配备、培养和管理工作。

(三)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应到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北京市第一批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

(四)承担医疗美容专业培训的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北京市卫生局:齐士明,电话:83970633。

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杜素珍、王丽萍,电话:88703953。

美丽会创始人简介

美丽会创始人简介

美丽会创始人简介田永成,世界顶尖整形美容大师的辉煌历程1986年医疗系毕业,开始从事眼科手术的临床及研究1990年6 月,欧美专家在宁夏回民医院参观、学习田永成独创的“外双无痕内眼角外双开大术”和“外双无痕翘睫毛自然双眼皮”技术8月,田永成在国防科工委北京黄寺美容外科医院进修学习整形外科,师从方彰林、丁芷林教授;10 月,田永成在北京黄寺美容外科医院崇文门门诊进修期间独创“无痕内固定隆鼻术”,彻底消除了传统隆鼻术的缺陷,具划时代意义;11 月,田永成在北京黄寺美容外科医院北太平庄门诊进修期间独创“倒“T”字形隆下颌术”:倒“T”字形微创技巧,最大化减少剥离面积,术后自然;同时,独创“无痕一次祛脂除眼袋”——这是中国眼袋整形手术史上的革命;1991年3月,田永成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二个目标——“进军深圳”;在深圳福田人民医院医学美容专家门诊主持整形美容外科业务;7月,田永成与世界著名整形美容专家邱武才先生进行学术交流,邱武才先生对田永成技术的全面肯定使田永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信,并勾画出经后的战略规划。

邱武才先生推荐其独创技术论文在日本整形美容权威期刊上发表,并表示此技术在当时的日本也是绝对领先的;1994年3月,田永成离开宁夏银川只身闯荡北京;6月,田永成首创前所未有的重睑修复手术,颠覆性的手术技术,创造重睑修复手术革命。

将其他医生认为的不可能变为可能,此乃重睑失败手术患者的一大福音,改写了重睑修复历史,使众多求美失败者重拾自信和美丽;1995年2月,中国信息报以“美容奇迹的创造者- 田永成”为题,刊登了田永成独创的:无痕内固定隆鼻术、倒“T”形隆下颌术、无痕一次祛脂除眼袋、外双无痕内眼角外双开大术、外双无痕翘睫毛自然双眼皮等前所未有的整形新技术,引起京城巨大轰动;3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828千赫《空中百花园》节目对田永成进行了长达50分钟的独家专访;5月,在北京304医院,田永成的无痕额、颞填充术以“微小切口,烟卷式肿胀置入法”,开创了额、颞填充手术的新领域。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7.12•【字号】京卫医字[2012]158号•【施行日期】2012.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58号)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现将《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或意见,请各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联系人:齐士明,电话:83970633。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促进本专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地方开展医疗美容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医疗美容项目与分级管理第三条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中床位和牙椅、科室设置、人员、医疗用房、设备、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等要求,按卫生部《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2002〕103号)执行。

第四条医疗美容项目及分级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和《北京市医疗美容项目调整及分级管理》(见附件1)执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应经过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并备案。

第六条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或调整医疗美容二级诊疗科目及医疗美容项目,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核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

《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

《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引言为了规范北京市的医疗美容服务行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政府特别制定了一份示范合同文本,供相关机构和消费者参考使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试行)》的各个条款,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合同内容,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权责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医疗美容服务合同。

第三条【定义】本合同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指在北京市注册并取得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资质的机构。

2.消费者:指与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订立合同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第二章服务内容和要求第四条【服务内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列出本次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及其费用,并在合同中详细说明。

第五条【服务要求】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当保证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消费者提供专业、安全、有效的服务。

第六条【禁止性操作】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医疗美容项目,也不得向消费者推荐、引导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第三章价格和支付第七条【价格确定】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标明服务项目的价格,并不得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擅自调整价格。

第八条【支付方式】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第九条【退款政策】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退款政策,并依法保障消费者的退款权益。

第四章风险和责任第十条【风险告知】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当在合同中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医疗美容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征得消费者的知情同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附条件赔偿】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产生意外或导致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第十三条【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与钱静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与钱静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与钱静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京02行终135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轶松徐宁励小康【审理法官】孙轶松徐宁励小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静;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静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个人】钱静【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李璇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张怀玺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璇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张怀玺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璇张怀玺【代理律所】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告】钱静;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1.韩某的个人公众号并非美清诊所的公众号,不属于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2.一审判决中关于韩某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文字内容属于虚假宣传的认定,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3.市监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根据《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东城监管局具有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商业广告活动的法定职责。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现场笔录质证保全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证据保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改判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一审法院已将上述证据材料全部移送本院,本院审查后认定,一审法院对上述证据材料所作认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本院审查属实,亦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东城监管局具有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商业广告活动的法定职责。

孙泽芳

孙泽芳

孙泽芳,女,北京东方和谐医疗美容医院首席专家,中国知名美容整形专家,中国医学美容协会会员,韩国BK整形医院中方客座专家,毕业于滨州医学院临床系,师从中国著名整形大师陈焕然博士,先后于上海虹桥、北京八大处等国内知名整形机构从事整形外科工作,现任北京东方和谐医疗美容医院首席专家。

经过十余载临床研究,博采医学大家众长,不断追求西方美与东方美的平衡点,对多种传统美容术式进行了突破性改善。

在形体雕塑、眼部鼻部整形、胸部整形、面部轮廓整形等方面均有独到的见解,以“手法精细微创和恢复快”而著称,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个人口碑。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十余篇,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一致认可,成为中国医疗美容行业的后起之秀。

社会职称:北医三院首席专家中国知名美容整形专家中国医学美容协会会员日韩特聘五官精雕专家首都医科大学医疗美容导师韩国BK整形医院中方客座专家中华医学会上海整形美容学会会员擅长项目:自体脂肪面部填充、、综合隆鼻、韩式重睑术、上睑皮肤松弛、眉梢提升术、上睑下垂矫正、眼袋整复(内切口/外切口)、外眦开大、内眦赘皮矫正、祛鱼尾纹、丰卧蚕、填充泪沟等眼周年轻化等整形项目从医心得:“从医十余年,大大小小的手术数千余例,做的越多越让我认识到整形医生和传统医生的不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整形医生在技术娴熟的同时还特别需要对时尚和美感的敏锐把握和再创造!美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所以需要求美者有非同一般的灵性和悟性。

刀尖上起舞的艺术灵感已经与我相伴十多年,我享受每一次创造的快感和来访者变美后的惊喜,这也是我人生价值的体现和不断燃烧的动力。

在未来,我将继续用我旺盛的精力和日益纯青的手术技能为求美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手术特色:最精妙的技巧不一定能产生最精妙的效果,但最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最无微不至的关怀,一定能塑造出最美丽的传奇。

孙泽芳,中国新概念美容整形的倡导者,提倡与时俱进的整形理念,将世界的发展变化融入到美容整形中,做出符合现代人审美的精巧五官。

胡庆旭简介

胡庆旭简介

医学主张:用精湛技艺真诚诠释真实、和谐、自然美丽新标准
职称:主任医师∕医学博士
任职:北京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整形外科中心主任
荣誉: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医学美容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修复与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整形美容协会会员
擅长:面部年轻化,韩式重睑、祛眼袋、综合鼻整形、切眉、内外眦开大等面部精雕术,全身各部位吸脂、激光溶脂,可调式三维精确丰胸术,小切口腋臭切除术,烧伤后期瘢痕修复及功能重建,爱心手术及各种失败手术修复等
简介:整形美容外科13年临床经验,曾先后在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整形美容科、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整形科进修学习,多次受邀出席中国、韩国、美国医疗美容行业峰会及专业学术交流。

于《临床实用指南》《中国实用医药》《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中国现代医生》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擅长面部年轻化手术,重睑术,眼袋切除术,隆鼻术,切眉术,内外眦开大术等面部精雕手术,及小切口腋臭切除术,全身各部位吸脂术,硅胶假体隆胸术,自体脂肪颗粒充填隆乳术、生殖器整形术、各种微整形手术等。

并自创可调式三维精确丰胸术,除此外还能把皮肤软组织扩张器广泛用于面
及全身各处疤痕的修复治疗中,结合各种邻位及远位皮瓣,自体中厚,全厚皮移植等,将患者的外观及功能整复到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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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 周雪冰 周亚军 周亚军 朱岳衡 邹玲玲 闫瑞常 陈彪 陈修义 程玉华 蒋学 李雪亭 连燕锋 刘举利 鲁少康 齐秋萍 史元培 苏斌 杨志祥 尤丽娜 俞士珍 袁国安 张斌峰 张章 窦云轲 蔡琼霞 崔相平 武家春 王洪宇 吴波 吴波 张战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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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张玫 张潘 赵琳 罗倩瑶 李龙梅 谢伶珩 高红侠 刘勇 刘勇 刘勇 刘勇 刘勇 赵作钧 赵作钧 杨林 杨林 焦泽龙 焦泽龙 刘冰 玄日昊 张利敏 丰德宽 邱立东 邱立东 孙雁 孙雁 王济明 王济明 张晓维 王惠芳 张玉坤 尚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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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考核医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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