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村改气、改电、改炕、改灶、改暖实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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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村“五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中各市(区)大气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燃料结构,逐步减少农村散煤和生物质燃烧,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经借鉴宝鸡市工作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农村“五改”(改气、改电、改炕、改灶、改暖)工作方案。

一、原则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长远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财政补贴一部分、群众承担一部分”的方式,鼓励引导农村群众对家庭采暖、灶、炕进行改造,使用电、燃气替代散煤、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到2018年底前全县完成农村“五改”工作。

主要目标为:(一)201x年底前,全县完成农村“五改”任务共2000户,其中普集街道办事处、南仁三农服务中心、小村镇及武功镇各完成250户农村“五改”任务(普集街道办事处“五改”范围包括城中村),其他镇办(中心)各完成125户农村“五改”任务。

(二)2018年11月1日前,我县实现农村“五改”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改气工程
由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全面推广燃气进村的农户户外工程,不得增加群众负担,各镇办(中心)负责配合工程实施。

对于居住分散、用气量小的农村地区可采用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等方式供气。

(二)改电工程
由电力部门负责实施电网改造,对没有条件推广燃气的区域实施电能改暖替代工程,不得增加群众负担,各镇办(中心)负责配合工程实施,重点支持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等新技术。

(三)改炕工程
通过实施燃气或电力改炕工程,逐步减少直至淘汰秸秆、散煤煨炕等取暖方式。

(四)改灶工程
在农村地区推广电气改灶工程,全面替代散煤(薪)燃烧。

通过燃气进村入户、电能替代、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改灶。

(五)改暖工程
实施燃气、电能采暖设施改造,重点支持利用燃气壁挂炉提供热源的供暖系统改造以及利用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等新技术。

三、资金投入
(一)“煤改气”、“煤改电”按照“二选一”的原则,对实施改造(含暖、灶)的城乡居民,由省市县一次性补助每户1000元(其中省级负担400元、市级财政负担200元、县级负担400元),不足部分由群众承担。

除此之外,对采取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等新技术供暖的农户,2017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31日的采暖季夜间(21时至次日6时)执行低谷电价(0.3元/度)。

(二)对实施改炕工程的进行额外补贴,补助标准按照每户500元执行(其中市级财政负担200元、县级负担300元),不足部分由群众承担。

(三)由市发改委审核我县任务量及改造进度后,市财政局按照改造进度分批拨付省、市补助资金至县级财政。

县财政部门同时配套落实县级补助资金。

省市县补助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严格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阶段(2017年10月底前)
各镇办(中心)开展全面摸排,确定辖区内改造农户,制定分步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治霾办审核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底)按照县级领导包片、镇办(中心)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办法,逐级夯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镇办(中心)
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辖区“五改”工程顺利推进。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至2018年底)
县环保局、发改局牵头,组织县住建、环保、财政、国土、农林、安监、供电等部门,对完成改造工程的行政村进行竣工验收,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县财政局根据验收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发放补助资金前,已改农户要签订承诺书,杜绝反复及冒领问题出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会议召集人,县发改、财政、住建、环保、交通、水利、国土、农林、安监、市场监管、电力、天然气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同时,成立县农村“五改”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铁腕治霾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面推动。

(二)落实责任
1.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燃气、电力供应,负责燃气定价,确保农村“五改”地区燃气价格稳定;对采用分散式电采暖技术供暖改造的用户,负责执行采暖季夜间低谷电价;指导农村“五改”工程价格。

2.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发放补助资金,执行“改炕”工程补助标准,同时出台因气源不足造成用气价格上涨时的财
政补贴,确保农村“五改”地区气价稳定。

3.县住建局:负责依据城乡规划,及时审查、审定燃气管道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4.县环保局:负责与杨陵区、乾县、兴平等地市对接,争取联动,在临近我县的农村区域协同开展农村“五改”。

5.县交通局:负责协调解决燃气管线穿越公路的问题。

6.县水利局:负责协调办理管线穿越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相关手续。

7.县国土局:负责做好改气、改电过程中用地方面的相关工作。

8.县农林局:负责推动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工作。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农村地区“五改”天然气管道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0.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督办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11.天然气公司:负责指导、协调燃气管线建设,做好燃气工程建设,制定相应的气源保障和应急方案,在用气高峰阶段和极端天气下,确保改气区域供气平稳可靠。

12.县电力局:及时进行电网扩容改造,做好农村地区“五改”的电力需求和安全保障。

13.各镇办(中心):是实施农村“五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农村“五改”负总责,按期完成既定的农村“五
改”任务,杜绝劣质煤炭进入消费环节。

(三)做好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积极衔接省市有关部门和上游燃气公司,多渠道争取气源,确保改气区域用气充足。

县电力局负责发挥电力网络全域覆盖的优势,确保电力供应、电网负荷、线路负荷、电量供给安全富余。

(四)严格督查。

县考核办将全县农村“五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县铁腕治霾办和县联合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检查督办,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直至启动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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