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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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1.03.29
•【字号】京财会〔2021〕430号
•【施行日期】2021.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
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4号)要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7号令)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工作主要内容
(一)报备范围和时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北京市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纳入本年度报备范围。
基本信息报备网上报备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
报备数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备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
网上报备地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会计师事务所的登录用户名为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技术支持电话:68553117。
(三)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主要内容
1.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变动情况的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在一体化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应当特别包括自贸区分所业务开展情况、对自贸区分所实施一体化管理情况等。
2.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等)。
3.2020年度经营情况。
4.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业务等开展情况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主要内容
1.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
2.持续符合分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
3.2020年度经营情况。
(五)其他事项
1.以上材料,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含特殊普通合伙所)由首席合伙人签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由主任会计师签章,同时加盖事务所印章。
分所由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和分所负责人联合签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印章。
2.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还应当提交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20年1月1日至报备日)。
报备情况简要说明和保单复印件按系统提示进行上传。
3.会计师事务所如遗忘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密码,需向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传真报送经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签字签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印章的密码重置申请,传真号码55592334。
4.本年度报备工作于2021年5月31日结束,网上基本信息报备窗口同时关闭。
二、报备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报备工作质量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当高度重视报备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7号令)、《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5〕9号)、《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财会函〔2007〕9号)等相关规定,配备专门工作团队,结合本所实际统筹安排报备工作,认真填报相关数据,按时保质完成2020年度报备工作。
(二)严格把关,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北京市财政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网上申报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审核,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总所及分所填报的数据信息严格把关,其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及分所负责人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7号令),北京市财政局对不持续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按照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按照第六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肃报备,加强后期监督工作
报备结束后,北京市财政局将在官网公告本年度报备信息。
对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予以通报,采取约谈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视补交报备材料和约谈情况组织核查;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内暂停办理该所信息变更工作);逾期不改正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专项检查。
(四)报备注意事项
报备期间,报备人员联系人请保持北京市内的通讯方式畅通;各事务所不得在会计行业管理网上传涉密资料,不得上传与工作无关事项。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