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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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实践和科技活动,营造崇尚学术、重视实践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实行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学分及认定范围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加学科竞赛、学术活动、科技创作、技能训练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创新学分的类型分为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技成果、技能训练和实践创新等五类。
1.学科竞赛主要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大学生学科性竞赛(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英语竞赛、广告艺术大赛、工业设计大赛、挑战杯等),以及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学科竞赛活动。
2.学术论文主要指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报刊文章、艺术作品等。
3.科技成果主要指获批的各类知识产权,通过教育和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励。
4.技能训练主要指通过参加行业操作技能培训或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如:计算机类证书、外语证书、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操作技能和文体类证书等。
5.实践创新主要指在学校批准或认定的科技创新训练、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或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者;在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设立的创新实践活动(需报学校认定和备案)中获得表彰者。
6.创新学分的认定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
范围及标准》(附件1)。
二、创新学分申报、审批程序
1.创新学分申请在每年春季学期第二周进行。
由学生本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提交所在院(系),院(系)对学生申报的创新学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审查意见,统一将材料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进行审批,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公布,在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获得的创新学分记入成绩档案。
2.申报创新学分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凡在创新学分的申报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对责任人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创新学分记载与用途
1.创新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创新学分可以顶替教学计划中的任选课程学分,顶替学分一般不超过6个,创新学分不纳入学分绩点计算。
对于在各类项目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经个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可以顶替个别必修课程以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必修环节。
2.对于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在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学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记分。
4.集体奖项目的主持人、第一作者获得的创新学分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参与者获得创新学分依名次递减0.5学分,最低为0.5学分。
5.本科生创新学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申报、初审、归档等。
创新学分在计入成绩档案时,课程名称记载为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技成果、技能训练或实践创新等类型,成绩记为优秀,由教务处统一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在学生成绩单显示。
四、其他
1.学科竞赛获奖等级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学术论文以收到出
版刊物为准;专利以授权证书为准;科技成果以校级及以上部门的成果鉴定文件为准;科技成果转让或采纳认定,以技术成果转让合同或采纳证明为准。
2.未列入《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的项目,应在项目开始前向教务处提出创新学分申请,经批准后再进行创新学分的申报,未获批准不予认定。
五、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学院专业班级
本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后一份存档,一份返申报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