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管理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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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和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为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____》的规定收费,严格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
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
二、完善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票据集中收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无据收费或白条收费。
三、学校各项收费必须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及管理,不得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
四、学校按规定可在银行开设帐户,但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银行帐户。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全额存入开户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挪用,出纳员用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限额____元。
学校收费管理规定(2)
是指学校对学生收取各项费用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具体的收费管理规定可能因不同学校的情况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收费项目和标准:规定学校可以收取的各项费用,如学费、杂费、实验费、住宿费等,以及具体的收费标准。
2. 收费方式和时机:规定学校收费的方式,如在线支付、银行转账等,以及收费的具体时机,如每学期、每年度等。
3. 收费凭证:规定学校提供的收费凭证,如收费通知单、电子收据等,用于学生缴费和记录。
4. 退费政策:针对学生退学或其他原因需要退费的情况,规定学校的退费政策和流程。
5. 收费监督和管理:规定学校对收费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如建立专门的收费管理机构或职责部门。
6. 收费公示和公开:规定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流程等信息,并及时公开学校的收费情况。
7. 违规处理:对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情况,规定学校的违规处理措施和惩罚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查看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发布的具体规定。
学校收费管理规定(3)
是指学校内部对收费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一般来说,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收费标准:确定各项收费项目的具体标准,包括学费、住宿费、图书馆借阅费、实验费等。
2. 收费方式:明确学校收费的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收费、分期收费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
3. 缴费时间:规定缴费时间和缴费截止时间,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否则可能会产生逾期费用。
4. 退费规定:规定学生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享受退费,并明确退费的流程和标准。
5. 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规定学校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的申请、评定和发放等相关规定。
6. 收费管理机构:指定负责收费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7.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收费等问题。
8.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收费规定的学生或工作人员,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警告、罚款、停课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收费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参考相应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学校收费管理规定(4)
是指学校对学生收取各种费用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这些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食堂费、教材费、实验费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收费管理规定:
1. 收费项目明细:学校应将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细公示,确保学生和家长清楚了解收费标准。
2. 收费依据:学校应明确收费的依据和计算方法,包括课程学分数、住宿类型、用餐次数等。
3. 收费标准公示:学校应在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包括学费、住宿费、食堂费等,确保透明公正。
4. 收费时间和方式:学校应明确收费时间和收费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以方便学生和家长支付。
5. 收费退还规定:学校应明确收费退还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学生退学、学生奖学金获得等。
6. 收费发票开具:学校应按规定开具收费发票,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7. 监督与投诉渠道:学校应设立监督和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投诉,并及时处理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的收费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学生和家长在缴纳费用前应仔细阅读学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规定进行缴费。
如遇到问题,可以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解决。
学校收费管理规定(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收费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杂费等。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收费应当公开透明,学生和家长有权知晓收费项目及其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公布收费标准,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收费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收费管理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
第二章:学费收费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条学校应当将学费收费标准及其依据公示在网站及教务处等显眼位置。
第十一条学校收取学费应当提供正式的收费凭证,并在收费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及收费人员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公布学费收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学生和家长有权对学费收费进行咨询和申诉。
第三章:住宿费收费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提供学生宿舍,并按照规定收取住宿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将住宿费收费标准及其依据公示在网站及宿舍管理处等显眼位置。
第十七条学校收取住宿费应当提供正式的收费凭证,并在收费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及收费人员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宿舍环境。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定期公布住宿费收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生和家长有权对住宿费收费进行咨询和申诉。
第四章:杂费收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收取的杂费项目应当合理合法,不得强制收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应当公示在网站和教务处等显眼位置。
第二十四条学校收取杂费应当提供正式的收费凭证,并在收费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及收费人员信息。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超出规定标准的杂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公布杂费收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生和家长有权对杂费收费进行咨询和申诉。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于学校收费违规行为,学生和家长有权向学校投诉。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并给予回复。
第三十条对于学校收费违规行为,学校应当立即纠正,返还超收费用,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一条学校收费违规行为涉及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违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学校收费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