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束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源头,具有高风险、高危害和高后果的因素。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制定并落实一套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三)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演练工作;(四)参与重大危险源事故调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督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二)检查工作场所重大危险源的情况;(三)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四)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
第七条建筑施工队伍中的安全员是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重要执行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收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数据和信息;(三)检查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四)参与安全演习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第八条在建筑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应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综合考虑危险性、暴露性和易受伤害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管控。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管理层,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工地是建筑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危险因素,若不能妥善管理,将给工人、周围居民、设施设备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管理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事情。
本文将就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阐述和探讨。
二、管理制度制定目的1、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和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2、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概率;3、保证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4、针对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具作出科学合理的规范,提高施工效率;5、有效保证建筑工地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三、场所界定1、建筑工地指目前建筑施工现场、构筑物施工现场;2、危险源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吊装施工、钢筋绑扎、溶剂喷涂、机械设备操作等。
四、危险源防范和管理1、安全保护和预防措施(1)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在施工期间必须佩戴;(2)高处作业必须勾附保护绳或安置安全网;(3)吊装时必须使用专业吊车设备,严禁人力吊装;(4)机械设备操作必须由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5)化学试剂的使用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6)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2、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1)施工过程中必须明确指定工作人员,制定分工和职责;(2)保障施工现场的清洁,禁止工人往地上乱扔杂物等;(3)严格禁止施工现场饮酒、吸烟等;(4)规范施工工艺和使用的施工工具,确保施工工具具备完好的性能;(5)定期对施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五、危险源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是满足突发情况,保障人员和设施设备安全的管理制度;2、应急预案要实行演练,并不断完善;3、应急预案必须包含突发情况的类型和应急处理方法;4、应急预案需定期制定和更新。
六、违章处理1、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操作规程不符、施工工具损坏等;2、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导和整改;3、对于阻碍工地安全和稳定的违章行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4、严重的违章行为应该将涉事人员储存在施工现场本案。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一、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确认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机构。
二、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
三、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应采取的措施及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
四、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项目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按期复验。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坚持每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日常检查、评估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六、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和联络方式等,定期组织演练。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方案、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在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文字交底签字记录。
八、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认真履行包括重大危险源在内的监理职责,对安全隐患及时跟踪监督,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监机构书面报告。
九、本制度执行从工程项目开工到工程竣工为止。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2)是用于预防、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指的是可能引发严重事故、事故后果严重的设备、工艺、物质、条件或环境。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对企业内部存在的潜在危险源进行认定和评估,确定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程度。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施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建筑施工活动中,因性质、种类、数量等问题,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危险源。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工人和公众宣传重大危险源的相关知识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和管理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当负责对相应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产生和影响。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章工人和公众的安全保障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并负责其使用和维护。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事故,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各级项目部、施工队、承包商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物质、设备、环境等因素,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的对象。
第四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分为预防、监测、警报、应急救援等环节。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危险源分布,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工艺流程。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工程设备机械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现场环境的管理,防止污染物对员工和公众的危害。
第三章监测措施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监测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24小时监测。
第十二条监测设备应经过合格的检验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监测数据应及时传输和记录,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四条监测数据应经专业人员分析和解读,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对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制定相应的预警系统。
第四章警报措施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适当的警报装置,确保人员能够及时撤离。
第十七条警报装置应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十八条警报信号应明确,能够有效地传达给现场人员。
第十九条警报装置应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监控中心进行联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置。
第五章应急救援措施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的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装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救援队伍成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救援技能。
第二十三条救援队伍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救援机构进行合作。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防范重大危险源,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厂房、桥梁、道路、管道等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没有重大危险源,经过全面的评估和控制,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
第四条领导责任企业顶层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方案,监督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控制和监督工作,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员工责任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服从企业的安排,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评估与控制第七条评估工作企业应当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并备案。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高处坠落2. 电气安全3. 机械设备安全4. 施工材料安全5. 建筑物倒塌6. 施工现场火灾7. 化学危险品管理8. 施工机具使用第九条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安装安全网、防护栏杆等,控制高处坠落危险。
2. 设立警示标志,区分高、低电压区域,控制电气安全风险。
3. 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控制施工材料的品质和使用。
5.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防倒塌措施,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
6. 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可燃物、易燃物存放区域,并配备相应的防火设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措施,降低危险源引发事故的概率,减少事故发生的损失。
第二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界定第四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备、工艺、材料或环境因素。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塔吊、起重机械、爆破设备、高处坠落、电气设备等。
第五条对于每个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对应的安全监控要求。
第三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分工如下:1. 塔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设备管理人负责;2. 爆破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专门人员负责;3. 高处坠落的安全监控责任由安全员负责;4. 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电气工程师负责。
第四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要求第八条塔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2.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3. 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4. 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情况。
第九条爆破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爆破操作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2. 需要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操作;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区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高处坠落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在施工现场建立高处坠落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等;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3. 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并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2. 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保证使用安全;3. 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电气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____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____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1、项目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及监控管理,负责危险源(点)监督检查。
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危险源(点)登记建档及管理。
2、要按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认定。
各项目危险源控制点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监控、重点管理,并要有相关的检查、记录、登记台帐。
3、各危险源(点)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并设危险源警示标志。
4、各单位(分包单位)危险源点要搞好季节性安全检查防雷电、防鼠、防汛、防火、防爆、防冻、防自然灾害,专项检查等工作。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完善并要有相关检查记录。
5、各危险源点岗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标准化操作。
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设备运行、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性,履行安全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严厉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6、各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危险源(点)岗位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检查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上报。
7、重大危险源点,要按照危险辩识、评价、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每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8、危险源(点)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连锁报警装置,要定期检查、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装置有效正常运行。
9、各单位危险源(点),发生事故时,要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对无法控制的事故,要及时启动本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上级领导,对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求救援预案。
10、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施工阶段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中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概率,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工程项目中可能引发严重事故的物质、设备或活动。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三条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是项目经理的直接责任。
项目经理应当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管控、监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四条项目经理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条项目参与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配合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人员支持。
第六条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工程项目中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管理流程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包括识别、评估、管控、监测和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五个环节。
第八条识别重大危险源是指对工程项目中所有可能产生严重事故的物质、设备和活动进行综合排查和分析,确定其中的重大危险源。
第九条评估重大危险源是指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估,评估其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和危害程度。
第十条管控重大危险源是指制定和实施措施,降低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第十一条监测重大危险源是指对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是指针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可能发生,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实施,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第十三条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质、设备和活动的识别、定性、定量评估和事故后果预测。
第十四条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其资质和能力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的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科学、公正、全面、及时、准确、保密、公开原则。
第四条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体系,促进施工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管理责任:建筑施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二)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三)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四)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五)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知识,负责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与外界有关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并及时报告重大危险源的存在和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与从事勘察设计、监理、承包的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管理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鉴别与评估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鉴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计划。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鉴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考察施工现场、收集历史事故数据、查阅相关文件和规范。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源的种类、性质和危害程度;(二)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三)危险源的现状、使用条件、设备状况和管理措施;(四)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结果,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6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____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构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____人力资源部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但同时也是一个危险系数比较高的行业。
在建筑工程中,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危险源,如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大型设备等,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将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危险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防治优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控制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优先管理,确保最先控制危险源;(2)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的危险源分析和评估,合理确定重大危险源,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3)全员参与:管理制度应倡导全员参与的危险源管理模式,保证各方面的协同工作;(4)持续改进:定期进行危险源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保持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
2.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建立管理组织: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2)制定管理规定:结合建筑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危险源管理规定,明确管理的范围和责任。
(3)完善管理流程:建立危险源管理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危险源鉴别、评价、监测、控制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流程。
3.危险源辨识和评估(1)危险源鉴别:对建筑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源进行鉴别,包括人为危险源和自然危险源等。
(2)风险评估:根据危险源的发生频率、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
同时,对危险源进行定级分类。
4.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1)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危险源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在高空施工作业中,应设置安全网、扶手等设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
(2)执行管理:确保全部从业人员按照控制措施操作,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
(3)持续完善:对于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的新危险源,并不能一一列出的,需要持续不断地总结和完善控制措施。
5.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1)定期进行培训: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4年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4年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危险源。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报送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过程监管,促进施工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得兼职或利用其它业务人员兼任。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的具体情况,确保作业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能力评估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适当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人在各类危险源作业中的安全操作措施和注意事项,并进行培训。
第九条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统一佩戴安全带,并配备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严禁在易燃物周围进行动火,必要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在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操作。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配备专职消防员,并进行消防演练。
第三章监督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施工许可,并在施工期间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着众多重大危险源,如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施工机械使用等。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进行的各类建筑工程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三、主要内容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2.危险源控制措施根据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责任: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人,负责危险源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工作。
(2)采取防护措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职工佩戴防护用品,确保安全操作。
(3)落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危险源监管。
(4)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危险源管理培训,确保职工了解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5)使用合格设备:使用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6)建立报警机制:建立健全的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包括相关检查记录、事故记录、整改措施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可溯可查。
4.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构,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5.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建立健全的违规行为记录,对重复违规的行为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执行与监督1.全员参与:建立全员参与的管理体系,使企业中的每个人员都参与到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中。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管理档案。
4.持续改进:定期组织专题会议,总结和评价危险源管理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附则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企业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和要求:一、制度的目的:以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和防止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为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爆破施工等。
三、责任分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等。
四、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五、安全监控措施: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设置、操作规程的制定、安全培训等。
六、应急管理措施:制定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应急管理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
七、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和追责。
八、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归档安全监控的相关信息。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概述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并要求全体参与方严格执行。
二、责任分工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危险源监控工作的落实;2. 监理单位:负责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危险源的评估和监控,并提供必要的监管指导;3.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承担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和方案;4. 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危险源监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危险源评估1. 在项目启动前,由项目负责人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并编制危险源清单;2. 评估结果应包括危险源的性质、可能引发的风险、防控措施等信息;3. 危险源评估应定期更新,对项目中新增的危险源进行评估,确保安全风险得到及时掌握。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有效管理和控制重大危险源,避免事故发生,保护工人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全部工程。
二、管理基本原则1. 防患于未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和法律手段,全面管理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3. 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层级负责、逐级落实的管理机制。
4. 信息共享: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保证各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及时沟通,提高危险源管理水平。
三、管理要求1. 重大危险源注册(1)在建筑施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并进行登记注册;(2)重大危险源注册信息应包括危险源名称、位置、性质、规模、管理责任人等信息;(3)施工单位应每月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登记信息的变动情况。
2. 危险源评估和排查(1)项目建设单位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危险源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危险源管理的依据;(2)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危险源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3)危险源排查记录应详细并准确,包括危险源名称、位置、隐患描述、整改要求等。
3. 建立危险源台账(1)施工单位应建立危险源台账,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性质、位置、规模、管控措施等信息;(2)施工单位应定期更新危险源台账,确保其准确性和实用性。
4. 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1)施工单位应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落实到位;(2)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人员防护措施等;(3)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监测和检测机制,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5. 培训和教育(1)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变能力;(2)施工单位应组织危险源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危险源的特点和防范措施。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七篇)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故的预警、预防及预控工作,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经济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出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应被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 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时,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未达到规定标准,或保证项目中存在单项得分为不合格的情况。
(二)涉及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沟(槽)工程,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开挖工程,以及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开挖工程;2. 地下暗挖工程;3. 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²,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²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 高度达到或超过30米的高空作业;5.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作业;6. 起重吊装工程;7. 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 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易发生交叉作业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并切实组织实施。
(二)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该方案除需包含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详细规定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严格审核,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各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五、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六、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八、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风险识别和评估: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潜在风险和可能引发的事故和灾害。
2. 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以降低事故和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3. 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明确工程项目中各个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流程,确保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厂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第五条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第六条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第七条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第八条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机、电、仪、操和职能专业管理部门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登记到隐患台帐,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处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处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应急救援的演练。
第十三条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第十四条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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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重大危险点源管理制度
为及时对重大危险点源实施跟踪监控,杜绝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了《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施工重大危险点源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点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情况可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点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
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 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七) 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建设单位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
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 保证专款专用。
(十)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