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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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上交电子版和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应保持一致且原始格式不允许变动,所有填表项目均要居中,使用“仿宋_GB2312”“五号”字体,签名和日期需用黑色碳素墨水笔手写;电子版表格命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
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1.“本人情况”栏目
➢"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年X月,如:2009年9月;
➢政治面貌要填全称,如“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公民身份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联系电话”填写学生本人手机号码;
➢“大学”,“学院”,“系”,“班”等要填写全称,不能简写;
➢“照片”位置粘贴蓝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需有电子照片;
➢“曾获何种奖励”栏只填写所获校级及以上荣誉;
➢“家庭户口”栏在“A”或“B”上面打“√”;
➢“家庭月总收入”必须等于“家庭人口总数”与“人均月收入”乘积;
➢“收入来源”栏不能为空或“无”,可注明“务农”、“打工”或“工资”等。
二、其他要求
➢“学习成绩”栏可填写班级成绩排名和学生当年度重要科目成绩等,
“学习成绩”和“申请理由”栏目第一行空两格填写,学院要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并审核内容;
➢“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评审意见”和“学校审核意见”两栏的栏内左侧用红色印泥加盖“同意”或“同意推荐”章;
➢“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评审意见”栏“公章”位置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理由”、“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评审意见”、“学校审核意见”栏日期分别填写为“2013年11月7日”、“2013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21日”(须手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每份按顺序编号,在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并顺序排列上交, 纸质版申请表顺序与初审名单顺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