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3篇)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资源,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废旧物资处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物资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者需要重新加工利用的物品。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遵循“以减量为主,以资源化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原则。
第五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遵循“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的原则。
第七条废旧物资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技能。
第二章废旧物资分类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应按照不同类型和属性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第十条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能够回收利用的物品。
第十一条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具有有害成分的物品。
第十二条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废弃物、果皮等容易腐烂的物品。
第十三条其他垃圾包括一般生活垃圾以及不能回收、不能处理的其他物品。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分类管理应建立分类收集箱和分类储存区。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分类管理应通过宣传教育和激励措施提高分类意识和行动。
第三章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第十六条废旧物资收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接受岗前培训。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收集人员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和储存。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收集点应设置在方便市民投放的地方,并配备收集箱。
第十九条废旧物资收集箱应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运输安全。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倾倒和泄漏等事故。
第二十二条废旧物资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标识和安全设备。
第四章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第二十三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设置在划定的区域,并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要求。
第二十五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规定各项目机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回收、再利用及处理流程,确保物资材料的有效利用、杜绝浪费,促进增收节支工作。
根据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标准,结合机械公司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1、废旧物资定义:施工剩余边角余料或已经使用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材料和已经丧失原使用价值的废旧钢材、废旧铝材、废旧铜材、废旧钢丝绳、废旧铁丝、废旧螺栓、废旧焊条、机械设备维修更换下的废旧配件、废旧电瓶、废旧轮胎、包装纸箱、纸袋、废旧油桶、涂料桶、废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具、工具以及其它有买卖价值的废旧材料。
2、废旧物资的处置2.1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标准规定废旧物资的处理由公司物资部归口管理,由项目物资管理部组织具体实施。
其它任何单位、部门、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置废旧物资。
如有违反,对责任单位处以废旧物资处理款两倍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项目机械公司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2.2 项目机械公司及本部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必须全部缴财务冲抵成本。
3、职责分工3.1、机械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机械公司本部废旧物资的整理、送交公司物资部。
3.2、各项目机械公司负责人组织本项目范围内的废旧物资的归集、整理、送交项目物资部。
项目机械公司负责人负全责。
4、要求4.1 班组应及时将施工场地内的废旧物资清理干净,按定置定点管理要求堆放。
4.2 班组应充分利用废旧物资(含包装材料),在送交项目物资管理部之前,应认真清理,做好修复、代用等工作。
4.3 班组应加强对废旧物资与次材的再利用,严禁将正材或剩余材料作为废旧物资处理。
如有违反,对责任单位处以废旧物资处理款两倍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5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管理内容:4.1定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基本原则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____相关人员作集第1页共2页中处理。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回收及保管4.4报废、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2)是为了合理、高效地处理废旧物资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废旧物资回收流程:明确废旧物资回收的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废旧物资能够及时、准确地被回收。
包括废旧物资收集、分类、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2. 废旧物资回收标准: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的标准,包括废旧物资的分类、要求、数量等,以便进行统一的回收处理。
3. 废旧物资回收方式:确定废旧物资回收的具体方式,例如通过回收公司、废品回收站、捐赠等方式进行回收,保证废旧物资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4. 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程序:明确废旧物资报废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审批、具体处理方式等。
5. 废旧物资处理标准:规定废旧物资处理的标准,包括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处置环节、处理结果等,以确保废旧物资得到环保、安全的处理。
2023年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类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管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鼓励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废旧物资。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废旧物资的所有人、管理者和处置者等相关方,应依法履行废旧物资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废旧物资分类第六条废旧物资应根据其性质和功能,按照以下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一)有机废旧物资:包括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木材等可被生物降解的废旧物资。
(二)无机废旧物资:包括金属、塑料、玻璃、纸张等无法被生物降解的废旧物资。
(三)危险废旧物资:包括废弃化学品、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等具有危险性的废旧物资。
(四)可回收废旧物资:包括废旧纸张、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等可再生资源的废旧物资。
(五)其他废旧物资:包括电子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汽车废弃物等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废旧物资。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应遵循“谁产生、谁分类”的原则,由产生方进行初分类,确保废旧物资分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废旧物资分类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如设置分类垃圾桶、分类回收箱等。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的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宣传,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第十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应根据其性质和分类进行相应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再利用、回收利用、物质化利用和焚烧等。
第十一条鼓励将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如废旧电器的维修和使用、废旧木材的再生利用等。
第十二条鼓励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强对可回收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和再利用工作。
第十三条对危险废旧物资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2024年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废旧物资分类与收集第二条废旧物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收集。
第三条废旧物资分类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质和其他垃圾。
第四条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
第五条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药品等。
第六条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家庭生活垃圾等。
第七条废旧物资收集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共同参与。
第八条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推动废旧物资分类和收集工作开展。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与处置第九条政府应建立废旧物资处理与处置系统,包括处理设施和处置流程。
第十条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选择在合适的地点建设。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尽量实现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流程应包括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四个环节。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应在特定地点进行,设立分类垃圾桶和收集箱。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运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障安全和顺畅。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应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支持措施第十七条政府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处理与处置的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企事业单位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社会组织和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政府应加大对废旧物资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分类的认知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_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_废旧物资是指被弃置的或无用的物品或材料,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电子产品、废塑料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废旧物资的数量不断增加,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
因此,各国都出台了废旧物资处理规定,以保护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一、国内废旧物资管理政策演变我国从1980年代开始探索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以来,废旧物资管理政策已逐步加强。
199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废旧物资管理法,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进行了规范。
在此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政策》、《电子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废旧物资管理政策,为废旧物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事业发展,2018年底,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从基础设施建设、法律制度、技术研发等方面推进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事业的举措。
二、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的内容废旧物资处理规定主要包含下列内容:1、废旧物资的定义:明确了何为废旧物资,表明该物资已失去使用价值或指将要失去使用价值,并在处理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流程。
2、回收体系建设:明确了废旧物资的回收责任主体与回收渠道以及废旧物资的收购模式与价格形成机制,以推进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
3、处理方式:规定了废旧物资处理方式,要求废旧物资必须进行分类、拆解、处理、回收等环节,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再利用,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环境监测与控制:要求废旧物资处理环节必须进行环境监测,并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抑制废旧物资带来的环境危害。
5、法律责任及监管:明确各负责主体的法律责任,对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戒加以规范,并挖掘废旧物资管理中的监管短板,给予必要的监管措施。
三、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的重要性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的出台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讨论稿)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和工程剩余材料、设备调拨工作,达到减少浪费,杜绝____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废旧物资的界定。
施工中不能再利用的金属材料、木材、模板和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等,处理前由项目经理、物资经理、合约经理共同鉴定,能再利用的物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处理,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对外销售、借、赠任何物资。
3、废旧物资处理必须按公司总部《废旧物资处理规定》和本规定程序公开招标竞价,做到公正、透明,手续齐全。
二、废旧物资回收1、工地根据加工现场总体布局,分别设置废钢材、废旧木方模板回收池,将不能再利用的废旧材料及时回收到回收池中,对还可以利用的边角料按大小、长短另行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2、工程收尾时,对多余的材料及时与其它项目联系调拨并上报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对外销售、借调或赠予。
三、工地剩余材料和废旧材料的再利用1、有短料可以利用时,不得使用长料,短钢筋尽量焊接利用;木方采取对接。
2、马凳、垫铁、支架尽量使用短料和废旧材料制作。
3、对返工浪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钢材、模板、木方,下错料等浪费现象,应留下影像资料。
4、施工员对施工过程要严格监控,防止工人在下错料时为了逃避处罚,剪碎当成废品;5、项目之间材料调拨,根据新旧程度和再使用价值,双方商定价格和运输,对价格如有分歧由公司物资部和公司领导最终裁定,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6、严禁用废旧材料置换其它物品,任何材料进出都必须入帐。
四、废旧物资处理程序1、当废旧物资回收到一定数量、需要处理时,由项目____招标,三家以上投标单位报价,定好开标时间通知公司,公司负责纪检的领导和公司物资部负责人参加开标,项目经理、项目合约主管、项目物资主管评参加评标,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与评标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如公司对招标价格有异议,由项目重新招标定价。
2、投标单位必须交纳____万元(根据数量多少而定)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及时退还。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一、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定义废旧物资的范围:废旧物资是指失去原有使用功能或价值,需要进行处理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2.废旧物资分类收集:根据废旧物资的特点和处理要求,实施分类收集,将不同类型的废旧物资进行分别收集。
3.废旧物资储存:对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暂时储存,要求储存环境干燥、通风良好,防止火灾和爆炸危险。
4.废旧物资转运:定期或根据需要,将储存的废旧物资进行转运,确保废旧物资的及时处理。
5.废旧物资处理:废旧物资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循环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6.废旧物资监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监控系统,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和记录,确保其合法、安全、绿色处理。
7.废旧物资清算和报废:对已处理的废旧物资进行清算和报废,记录物资数量、类型和处理方式,以便进行后续统计和评估。
二、废旧物资处理流程1.废旧物资收集:设立收集点,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收集,确保不同类型的废旧物资分别收集。
2.废旧物资运输:将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打包,并运输至暂时储存场所。
运输过程要求车辆安全,避免废旧物资的泄漏和散落。
3.废旧物资储存:将废旧物资暂时储存于特定的场所,储存环境要求干燥、通风良好,储存容器要求牢固可靠,防止废旧物资的泄漏和损坏。
4.废旧物资处理选择: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回收、再利用、循环利用等。
优先考虑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处理方式。
5.废旧物资处理:采用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工艺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
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
6.废旧物资清算和报废:对已处理的废旧物资进行清算和报废,记录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处理方式。
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核。
7.废旧物资监管:建立废旧物资管理监控系统,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和记录。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4篇)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由公司设立专门的保护环境部门负责,协助总经理办公室做好废旧物资的处理管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应坚持“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可循环”的原则。
第五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废旧物资处理的重要性和技术要求的认识。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收集与分类第七条公司应配备专门的废旧物资收集和分类设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及时有效收集和分类。
第八条废旧物资的收集点应设立在公司内的明显位置,方便员工进行废旧物资的投放。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废旧物资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容器中,避免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混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分类应按时进行,不得堆放过量,避免堆积如山。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处理与利用第十二条废纸的处理应与相关单位合作,将废纸进行回收再生利用,降低资源消耗。
第十三条废塑料的处理应采取专门的塑料回收设备进行处理,降解成可再利用的塑料颗粒。
第十四条废玻璃的处理应采取专门的玻璃熔炼设备进行处理,将废玻璃熔化后成型成新的玻璃制品。
第十五条废金属的处理应分别进行分类,利用再生资源的特点进行不同种类的废金属回收。
第十六条废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应选择资质合格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废旧物资处理的相关措施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处理的档案记录,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公司应开展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必须遵循环保、节能、科学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二)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三)有害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四)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与调度;(五)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的经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第八条废旧物资排查工作应当定期开展,确保全面掌握废旧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存放位置。
第九条废旧物资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分为可利用物资、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
(一)可利用物资包括废纸、废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通过合理整理、加工或改造后再利用。
(二)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药品等,需经过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三)其他废物包括难以利用和无法安全处理的废旧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旧物资名称、数量、性质、来源、存放位置等。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第十二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应当进行评估,确定其再利用价值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置:(一)再利用:通过加工、改造等方式,使其恢复为新的产品或材料,从而实现再利用。
(二)售卖: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出售,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三)捐赠: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捐赠给需要的单位或个人,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再利用。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企业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工作,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连续发展,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内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工作。
3. 废旧物资分类3.1 垃圾分类原则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废旧物资应依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重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3.2 分类指南3.2.1 可回收物•纸张类:包含废弃纸张、纸箱、纸袋等。
•塑料类:包含废弃塑料瓶、塑料包装袋、塑料餐具等。
•金属类:包含废旧金属、金属罐、金属容器等。
•玻璃类:包含废弃玻璃瓶、玻璃器皿等。
•布料类:包含废弃衣物、床上用品等。
3.2.2 有害垃圾•电池:包含废旧干电池、充电电池等。
•化学品:包含过期药物、废弃农药、废弃化妆品等。
•油漆类:包含废弃颜料、废旧油漆等。
3.2.3 湿垃圾•食物废料:包含剩菜、剩饭、果皮等。
•植物废料:包含枝叶、花卉等。
3.2.4 干垃圾•其他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品。
4. 废旧物资回收4.1 回收设施企业将设置相应的废旧物资回收装置,以便员工方便投放废旧物资。
4.2 回收流程4.2.1 员工投放员工应依照废旧物资分类指南的要求,将相应的废旧物资投放到回收装置中。
4.2.2 回收收集企业负责布置专人进行定期收集,并将废旧物资送至指定的回收站或处理单位。
4.2.3 回收记录企业需要建立废旧物资回收记录,包含回收时间、回收量等信息,并进行备案。
5. 废旧物资处理5.1 处理方式企业应采取环保合规的废旧物资处理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可回收物:送至专业回收机构或进行再利用。
•有害垃圾:交由特地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和处理。
•湿垃圾:进行合理处理,如堆肥。
•干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处理,按规定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内。
5.2 处理合规要求5.2.1 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订立的废旧物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废旧物资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一、处置目的1.为全面规范项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明确处置流程,确保物资有效利用,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二、处置范围2.本细则所称的废旧物资是指各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报废的非固定资产、工程施工废旧材料和工器具,包括:小型机器设备、废旧钢筋、电线电缆、定型化设备等有价值的实物。
3.废旧物资有利用价值的,优先进行内部调拨,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共同商定调拨价格。
无利用价值的,可由项目部直接封存。
4.所有无法使用但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的项目部负责进行初步鉴定,鉴定标准:(1)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已不能使用的。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合使用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在生产过程中,经由加工环节所产生的钢筋残余物料等废弃物。
5.鉴定可以处置,报送所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予以报废处置或维修使用,并按品种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乱放、混放,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三、处置流程6.项目物资设备部通过信息化系统发起废旧处置申请经项目经理、所属单位相关部门、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所属单位负责人、公司对应职能部门、公司分管物资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报废。
7.处置流程应至少包含处置说明、废材处置申请单、询价函、询价结论及相关资料、废旧物资实物图片等资料。
其中处置图片上传不少于4张,拍摄清晰、完整,可以看到废旧物资的整体状况,并且照片要和实际处置数量能对应上。
8.废旧物资外运出场时,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办理出门证手续后方可运出,在物资出场前要求核实处理资金是否到账或者收购单位是否提前缴纳不少于被处置物资价值的押金。
9.处置完成后及时将磅单(双方签字)、网价、转账记录或银行回单等凭证上传信息化流程,完善废旧物资处置流程,其中拟处置数量和实际处置数量能基本对应,不超过±10%的偏差。
10.处置资料应收集完整,归档备查。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废旧物资的定义三、废旧物资处置的原则1.资源化利用原则:对于仍然具备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应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
2.环境友好原则: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应符合环保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经济效益原则:废旧物资的处置应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力争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
4.法律合规原则: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运营。
四、废旧物资的分类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可回收物资、有害物资和其他物资三类。
1.可回收物资可回收物资是指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如废纸、废塑料、金属废料等。
对于可回收物资,应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和销售,以获取经济效益。
2.有害物资有害物资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旧物资,如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
对于有害物资的处置,应遵循环保要求,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或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其他物资其他物资是指既无再利用价值又不具有危害性的废旧物资,如废旧家具、废弃园艺设施等。
对于这类废旧物资,应通过拍卖、捐赠或委托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五、废旧物资的处置程序1.废旧物资的收集:公司应设立相应的废旧物资收集点,员工应将废旧物资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容器或者指定地点。
2.废旧物资的评估:公司应定期对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评估,判断其再利用价值和处置方式。
3.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对于可回收物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处理或销售渠道,尽可能实现资源化利用。
4.有害物资的处理:有害物资应进行分类处理,并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其他物资的处置:对于既无再利用价值又不具有危害性的废旧物资,可以通过拍卖、捐赠或委托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6.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进行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合理处置。
六、废旧物资处置的责任2.职能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收集、评估、再利用以及委托给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的工作。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和资源管理领域。
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
其中之一就是发布了《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是一项针对废旧物资生产、流通、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法规。
该规定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共有7章63条,详细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监管及处置,旨在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促进废旧物资资源化、减少废弃物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分类管理根据规定,废旧物资应当分类管理,分为可回收、有害、其他垃圾和大件四大类。
其中,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家具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涂料、化妆品包装容器等;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食品残渣、纸巾、烟蒂等;大件主要包括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等。
二、收集运输规定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设立专门收集点,统一收集运输。
对于危险废物、有害垃圾等特殊物品,应当选择专业的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确保安全、卫生。
三、处理利用规定要求,废旧物资处理应当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方式,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可回收垃圾应当经过精选、分级、分类等处理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避免浪费。
有害垃圾应当采取专业的处理方式,确保物质不出现二次污染。
其他垃圾应当经过分类后进行垃圾分类处置,大件废旧物品应当交由权威机构进行拆解或者销毁。
四、监管及处置规定要求,对于未经认可的废旧物资处理企业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查处,对于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要建立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管机制,对处理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综合来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规定的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企业、居民、政府等多重主体的参与,只有各方共同协作,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废旧物资分类和存放第三条废旧物资分类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和处理方法的不同,将废旧物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并设立相应的收集容器。
第四条废旧物资存放1. 废旧物资应当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存放,各种物资应当存放在专门设计的容器或区域内。
2. 废旧物资应当不定期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章废旧物资收集和处理第五条废旧物资收集1. 废旧物资应当按照分类要求收集,并确保不同类别的物资不混合。
2. 废旧物资收集点应当布局合理,方便职工投放。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1. 可回收物应当经过严格的分拣和处理,以确保可以进行资源再利用。
2. 有害垃圾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环境安全。
3. 其他垃圾应当进行分类处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安全、卫生。
第四章废旧物资销售与处置第七条废旧物资销售1. 可回收物应当优先通过回收渠道进行销售,确保资源再利用。
2. 有销售价值的废旧物资应当通过拍卖、竞价或其他方式进行销售。
第八条废旧物资处置1. 无销售价值或无法销售的废旧物资应当选择合法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置。
2. 废旧物资的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第五章废旧物资监督和责任第九条废旧物资监督1.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废旧物资监督机制,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应当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第十条废旧物资责任1.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并明确责任分工。
2. 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有效遏制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橡胶等。
修旧利废是指对已报废或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加工、再利用的行为。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损害。
第二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和管理应遵循“先减量、再分类、最后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监督机制,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管理应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督,防止非法加工、销售和使用修旧利废。
第九条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修旧利废来源追溯制度,确保修旧利废的合法来源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第十条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储存应遵循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等原则,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存放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运输,避免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危险。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修旧利废应采取相应的特殊储存措施。
第四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和利用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废旧物资处理是指对各种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和保护环境。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行为,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削减废弃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订立出废旧物资处理规定非常必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废旧物资处理规定,涵盖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回收利用等方面。
一、废旧物资分类及标志1. 按来源分类依据来源的不同,废旧物资分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
其中,生活垃圾包括食品残渣、纸张、塑料等各种可回收有害垃圾;工业废料包括金属废料、电子废弃物、废油脂等各种工业废弃物。
2. 标志分类废旧物资需要标注处理类别,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和湿垃圾。
依照标识分布在宿舍、公寓、饭店、写字楼等居住或办公区内。
3.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有危害的废弃物,依照标识应投放至专门收集处理站点,如剩余药品、电池、废杀虫剂、灯管等。
4. 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能够再利用的回收物,依照标识应投放至专门收集处理站点,如塑料、玻璃、金属、纸张、布料等。
5. 干垃圾和湿垃圾干垃圾是指含有非易腐烂物的垃圾,应放在干垃圾桶内,如废纸、塑料袋、瓶子、衣物等;湿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垃圾,应放在湿垃圾桶内,如餐厨垃圾、剩饭菜等。
二、废旧物资收集1. 收集设施设置设置专门的收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和各类工业废料的收集设施。
依照标识在小区、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分类垃圾桶和回收站点,确保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顺当实施。
2. 日常收集设立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并订立垃圾收集计划。
将废旧物资放入相应的垃圾桶中,防止任意乱扔并保持厕所、水槽等清洁。
三、废旧物资储存1. 分类储存废旧物资除非即刻执行回收,在储存过程中,必需依照分类要求储存,防止相互污染。
同时,对于有害垃圾,储存要求由封闭、严密、通风条件良好等,保证储存过程不会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2. 储存位置废旧物资的储存位置要求合理,不影响四周环境和居民生活。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_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_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范,用于统一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的背景、内容和意义等方面的内容。
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废旧物资的产生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生活中的废旧家电、塑料、纸张等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
内部环境污染也因此加剧,导致空气、水、土壤的污染日益严峻。
为了有效地解决废旧物资带来的环境和经济问题,国家决定制定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利用等方面的行为。
二、内容及要求1.废旧物资的收集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包括家庭废旧物资、企业废旧物资、街道废旧物资等。
管理规定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应该经过授权的单位,实行分类收集、分开运输。
废旧物资的收集点应该居民请示,企业自愿,安排妥当,不得乱丢乱倒。
2.废旧物资的持证管理管理规定还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处理单位应经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或联合社区、物业公司、行业协会等单位,持续进行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
在任何环节中,不得私自损毁或倾倒废旧物资,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3.废旧物资的处理及利用管理规定对废旧物资的处理及利用也提出了要求。
规定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应该优先考虑节约水、电、气、油、地等素材的方式,实施循环利用和资源化。
首先应该考虑进行拆解、修复并回收原料。
对于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尽可能采用环保技术处理,以减少二次污染。
三、意义1.促进资源的节约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制定旨在降低废旧物资的排放,加强资料的再利用。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加速,资源的供给出现比较紧张的情况,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变成了当务之急,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分类、处理有助于节约资源。
2.降低环境污染废旧物资如果没有被妥善处理,除了造成资源浪费之外,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引发水体质量的下降、食品安全的下降等问题。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
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旧物资分类:根据废旧物资的性质、材质和处理方式,将废旧物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普通垃圾和特殊废物等不同类别。
2. 废旧物资收集与储存: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定期收集和储存废旧物资,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废旧物资运输: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和工具,将废旧物资从收集点或储存点运送至处理场所,确保安全、高效地进行运输。
4. 废旧物资处理方法选择:根据不同类别的废旧物资,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如回收、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确保废旧物资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5.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清洗和加工,然后进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 有害物处理:对有害物进行安全的收集、贮存和处理,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污染和伤害。
7. 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旧物资处理设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
8. 废旧物资处理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管,确保其合规运行和有效处理。
9. 废旧物资处理宣传教育:加强废旧物资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废旧物资分类的意识,促进废旧物资的有效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
综上所述,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提倡资源循环利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废旧物资报废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报废处理规定各部室、车间:为了进一步规范制造厂内废旧物资的管理,经生产管理处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废旧物资报废处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报废废旧物质类别1、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可出售的物资。
2、报废的设备(含设备备品备件)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进行申请,并由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后,才能作为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资不得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按工具类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以旧换新。
如遇上表中未涉及的需报废废旧物资,可具体询问生产管理处设备管理调度员。
三、报废废旧物资存放地点1、废弃耐热钢、高镒、高铝铸件: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耐热钢堆放处;2、废铁:统一堆放在四五线石灰石堆棚外废铁堆放处;3、废油、废油桶: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废旧油桶堆放处;4、废弃油漆桶: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废旧油漆桶堆放处;5、废弃输送带、轮胎等塑料制品:统一堆放在四五线石灰石堆棚外废弃输送带堆放处;6、废弃收尘滤袋:少量直接入窑焚烧,存量较多统一堆放在石灰石堆棚外废旧堆场指定位置内;7、废弃铜线、铝线:统一堆放在六线生料旁铜线、铝线储物室内;8、废弃电子元件(包括废弃灯泡、温度计玻璃制品等):统一堆放在四五线辅料堆棚电子元件堆放处;9、废棉纱、手套和生活垃圾:堆放在烧成车间窑头垃圾车内。
四、废旧物资存放标准1、报废废旧物质应按标识分类堆放,规范放置。
2、报废电器应按废器箱标识存放,废品箱装满后应及时转到石灰石堆棚外废旧物资堆场内,处理废旧时一并处理。
3、报废电缆线卷成圆圈,头尾两端绑扎紧固,有序存放。
希各处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堆放废弃物资,并在堆放时做到定点堆放,保持堆放点干净整洁。
如有乱丢乱放行为,视情节轻重对部门和人员处100-300元/次罚款并清理场地。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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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一( 目的
为加强分公司废旧物资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经部、施工队充分利用、搞好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和规范废旧物资处理。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市内、外各施工项目、工地。
三( 职责
1. 分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在本市负责对外签订废旧物
资处理协议,统一经办本单位废旧物资处理。
2. 市外工程由项经部、施工队负责对外签订废旧物资处理协议,经办本项
目废旧物资处理,并报资产管理部备案。
3. 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必须报上级单位和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四( 程序
1. 尚可原物利用的必须原物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需要处理时,
必须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填报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废
旧材料处理申请》,上传至“盾构分公司,,管理系统”?“项目经理
部”?“材料管理”?“危险废物管理”上,经资产部、分公司主管经
理批准后才能处理。
2. 一次处理废旧物资估价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事先征求公司工程管理
部意见。
3. 项经部的废旧物资需要处理,应由现场材料员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名
称、数量如实填报《废旧材料处理申请》,上报资产管理部。
4. 资产管理部在核实待处理废旧物资报告单情况的同时,在公司确认的废
旧物资合格收购资质单位中(一般不低于三家)进行多方询价、比价,
初步确定处理单位、处理价格,填报处理意见,附多方询价、比价资料,
报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一次处理废旧物资估价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
事先征求公司工程管理部意见。
5. 对于市外工程,可由项经部事先确认具有废旧物资合格收购资质单位,
并报资产管理部备案。
在确认的单位(一般不低于三家)中进行多方询
价、比价,初步确定处理单位、处理价格,填报处理意见,附多方询价、
比价资料,报资产管理部审核、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一次处理废旧物
资估价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事先征求公司工程管理部意见。
6. 资产管理部或市外工程项经部根据单位领导审批意见,与废旧物资收购
单位签订公司规定的格式处理协议。
单批次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应明确
处理单价;多批次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应明确市场协商价。
废旧物资处
理协议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7. 项目部根据联系的装运时间安排专人现场监管,配合做好进场装运。
对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交底,对需要动火切割处
理的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管工作。
进场装运结束,由项
目材料员负责核对,开具出门证。
8. 废旧物资处理后,资产管理部或市外工程项经部应向回收单位索取废旧
物资磅码单、废旧物资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复印二份,留存一份、一份
送项经部,原件随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和废旧物资处理协议报公司工程
管理部备案,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持银行缴款单原件到财务部核对资金
到帐情况,开具缴款收据,退回交缴款单位。
9. 建立三级处理台账。
A. 项经部负责建立本项目废旧物资处理量、回收款记录台帐。
保存每次多方询价、比价资料、项目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废旧物资磅码单、废旧物资回收款帐
单等依据等资料。
相应信息填写在《废旧材料处理台账》,上传至“盾构分公司,,管理系统”?“项目经理部”?“材料管理”?“危险废物管理”上。
B. 资产管理部负责按年度建立本单位废旧物资处理量、回收款记录台帐。
保存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废旧物资磅码单、废旧物资回收款帐单等依据资料。
C.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按年度建立公司废旧物资处理量、回收款记录台帐。
保存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各项目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废旧物资磅码单、废旧物资回收款依据等依据资料。
10.实行废旧钢材串换成材形式,废旧物资串换成材处理协议签订后应报公
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定期填报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申报废旧钢材处理
量、串换成材量。
11.废旧物资出门,处理单位(工地项经部)必须按实际估算量开具出门证,门房间警卫凭出门证查验放行,并收取出门证存放备查。
12.废旧钢材处理单价一般实行一批一议价。
一次处理废旧钢材数量较多(20吨以上)时,应该在有资质的物资回收单位中实行竞标。
经招标、议标后确定处理单价。
废油处理单价实行一批一议价。
五( 奖罚措施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和出售废旧物资。
出售废旧
钢材、废旧物资货款结算应以支票等非现钞方式转交公司或直接解
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钞形式结算。
2. 不按规定申报,擅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对当事责任人、相关责任
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 擅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弄虚作假,款项不上缴或少缴入帐,责令
当事责任人全部上缴入帐,按废旧物资出售总额一至五倍的金额进
行处罚。
4. 如发现不按制度擅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现钞结算后隐瞒、私分,
由公司纪委、监察室查清问题按规定处理。
5.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现钞形式结算、货款不解入或少解入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给予取消本公司内回收经营废旧物资的资格。
6. 处理、出售废旧钢材、废旧物资后,督促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及时缴
款,收购清单、磅码单、银行缴款单(记帐联)原件和审批手续完整
的废旧物资处理报告单在30天内送交相应管理部门 7. 分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登记造册所收到的各单位、项目出售废旧物
资货款,与公司工程部核对。
各项经部与财务核对无误后工程项目
结算前进行结算返还。
100%返还各出售废旧物资的项经部,项经部
据结算返还清单所列项目废钢回收金额,100%冲减相关项目成本或
库存材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