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制度(doc 39页)
万科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万科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工作,提高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全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计划管理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顺利进行,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程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全面、规范,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强调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做到科学管理和精细化施工。
第五条工程计划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成,质量优良,安全可靠,成本控制合理。
第六条工程计划管理的职责包括计划编制、计划执行和计划监控,各级管理人员应分工明确,有序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工程计划编制第七条工程计划编制是工程计划管理的第一步,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第八条工程计划编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周期、资源需求、成本限制等,确保编制的计划科学合理。
第九条工程计划编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时间段的计划,包括总体计划、阶段计划、周计划等,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工程计划编制应考虑各项工作的关联性和依赖性,合理安排工作顺序,确保各项工作衔接紧密。
第十一条工程计划编制应注意风险控制,对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提前预警和应对,确保工程项目不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第十二条工程计划编制应尽量准确、详细地估算工程进度和资源需求,避免出现时间延误或资源不足的情况。
第十三条工程计划编制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计划统一和一致。
第三章工程计划执行第十四条工程计划执行是工程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应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保证工程项目进度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计划执行应分阶段、逐步进行,确保每个阶段工作有序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计划执行应严格遵循计划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和更改工作进度和分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治理方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依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
2.范围本治理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治理方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治理方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治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爱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差不多界定清晰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纳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差不多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治理方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纳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工程管理制度
万科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万科集团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前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维护等阶段。
第三条工程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效益优先、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万科集团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
二、工程前期管理第五条工程前期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取得等。
第六条项目前期部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文件,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项目前期部应开展项目选址工作,确保项目选址合法合规,满足项目发展需求。
第八条项目前期部应开展项目规划工作,确保项目规划符合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满足项目功能需求。
第九条项目前期部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项目前期部应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三、设计管理第十一条设计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创新高效、安全环保、投资控制的原则。
第十二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招标工作,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
第十三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需求。
第十四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监督设计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会审,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项目需求。
四、采购管理第十六条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质量可靠、投资控制的原则。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采购招标工作,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物资、设备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万科合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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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 制度
合约制度——直接委托、零星采购 零星采购
零星采购以效率为先、规范透明为原则,应采用不同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 金额小于30万元, 具备技术验收标准, 有比价过程及记录(有比价分析、约谈记录等), 可由项目部发起的,合约管理部负责审核和监控。
红线: 不得为了实现零星采购而人为肢解采购业务 必须明确单位是怎么定的(如比价确定单位) 必须明确定价依据(如比价分析说明、约谈记录等) 相关资料齐全(设计确认图纸、技术验收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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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 制度
合约制度——招标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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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 制度
合约制度——招标职责划分
工作内容
编制项目采购计划 编制项目采购策划 编制采购方案 采购寻源及采购流程 管理 采购招标决策 控制采购工作进度 编制采购文件 发出招标文件或报价 邀请函 答疑
合约管理部
负责 负责 负责 负责 组织 / 招标决策小 组决策 负责 主持编制 负责 负责 主持接标、开标 (财务部参与) 组织 负责 负责 组织 / 招标决策小 组决策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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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 内控
合约内控——审计
集团每年组织不定期的合约专项审计。 集团不定期在PDC平台进行抽查。
截至6月份,区域已检查5家公司 ,发现28项问题,其中高风险8项、中风险14项。
主要风险点: 约谈改变中标顺序、回标后改变策划方案、 直接委托、中标价超招标参考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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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 内控
必须严格执行合约制度
2011年11月,鼓励发展战略,长期合作,质量稳定,工期保障优先。 2015年4月,成本控制为基准,取消施工类战略合作,鼓励招标,并提 高中标率要求。但对优秀供应商给予优质优价系数、优先谈判限价。 鼓励总价包干。对非住业务给予二次回标报价机会。 2016年5月,区域采购实施细则,进一步强调成本控制,进一步细化招 标阶段操作细则,要求从严。
万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万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2.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开发项目。
3.职责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北京市朝阳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实施细则的制订。
3.2.北京市朝阳万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4.1一般规定4.1.1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类合同中,土建、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装饰、园林环境、勘测、检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等合同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土地、设计、媒介广告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公司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并填写《工程评定标审批表》报公司领导会签,未合作过的单位还应附上《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详细规定及流程参见《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四章合同的保管第五章其他规定附件: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二、合同审批表三、合同归档登记表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合同书原则:除金额在10000元以下或者能即时清结的经济业务外,所有合同均需签订合同书;本办法所称合同除特别指明外,均指合同书。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2011年3月15日来自:李先生(杭州)1. 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丁万科集团所届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届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丁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活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活楚归届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歹0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届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某地产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方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工程的工程合同管理,标准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合同管理标准?,制定本管理方法。
2.范围本管理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本钱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一般规定本管理方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工程开发本钱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那么另按有关管理方法执行。
万科房地产工程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那么:.1 合法性原那么: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 合同书原那么: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3 事前签订原那么: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 招标原那么本原那么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以下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工程招标管理方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比照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万科合同管理办法2
万科合同管理办法21.目的为加强碧桂园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天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碧桂园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碧桂园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碧桂园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天资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碧桂园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天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4.2.2.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
比如: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天资工程的投标资格(且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强调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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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
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
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
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
(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
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
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
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
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
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
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
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
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
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
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
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
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契约(包括设计
变更与现场签证契约、工程保修契约、廉洁合作契约),应
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
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
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
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
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
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 合同订立的管理
4.2.1 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
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
4.2.1.1 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公司应予采用。
4.2.1.2 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契
约条款、通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契约条款根据具体
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
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契约条款、通
用条款中未尽事宜;
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
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
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4.2.1.4 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
经办部门应联系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办
公室、法律组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4.2.1.5 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
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配合修改。
4.2.2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2.1 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
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提倡在有标底的情况下
进行招标并确定合同价款,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
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
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
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契约。
4.2.2.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
制办法。
比如: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
(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
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
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
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
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
后对万科工程的投标资格(且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强调此内
容)。
4.2.2.3 计价依据: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附
属部分,合同附属文件一般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答疑文件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
◆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
◆发包单位分包工程、甲供(发包单位)材料设备、(发包单
位)限价的范围和种类;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
◆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
的计取方法等;
◆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
工费等费用的取舍、计取办法及其包括的具体范围。
4.2.2.4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合同中应规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