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的法律与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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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全文)

2023年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全文)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

三、医院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对医务人员进行医患沟通、投诉处理、医疗风险防范教育,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四、医院建有医患沟通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医患沟通办公室)。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制定、完善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和实施意见,对医患沟通工作进行指导、不定期监督和检查。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付的任务,组织对医患沟通方面的培训、宣传、日常检查,向领导小组提出医患沟通工作改进措施。

五、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行风监督处、医保与价格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医患沟通工作,部门之间互相沟通、密切配合。

六、各部门、各科室要安排人员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患沟通培训、法律宣传,同时内部要加强医患沟通方面的宣传、教育和考核。

七、医患沟通的内容涉及医疗过程中所有方面,医务人员要向患者介绍医院规章制度、生活设施、人身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情况,并由患者在入院、出院告知书上签名。

八、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医患沟通应当及时、客观、充分、全面、个性化。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使用血液制品、贵重药品、高值耗材的,医务人员应当事先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费用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法律解决医患纠纷案例(3篇)

法律解决医患纠纷案例(3篇)

第1篇摘要:医患纠纷是我国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一起医患纠纷案例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旨在为医患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提供参考。

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患者王某因身体不适到该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经手术治疗,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病情加重。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病情恶化,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纠纷产生的原因1. 医疗技术问题:患者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可能是由于医疗技术问题导致。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2. 医患沟通不足:在诊疗过程中,医患双方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3. 医疗费用问题:患者王某的诊疗费用较高,家属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存在争议。

4. 医患关系紧张:医患双方在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导致矛盾升级。

三、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1. 协商解决:在诉讼前,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解决:在法院介入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3. 法院判决:经过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判决如下:(1)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医院应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技术问题: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王某的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认真诊断,合理治疗。

医院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患沟通不足:本案中,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2024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总结(三篇)

2024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总结(三篇)

2024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总结1. 引言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无法避免的问题之一。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医疗服务要求的提高,医疗纠纷的频发程度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能力,我们组织了2024年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

本文将对该培训进行总结,以期为医务人员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2. 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知识在培训中,我们重点介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

培训中,我们强调了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从而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医疗纠纷。

(2)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课程。

这些课程涵盖了医疗安全、医患沟通、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些培训,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形成原因和预防方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并学会了一些解决医疗纠纷的技巧和方法。

(3)沟通技巧培训在医疗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在医患沟通中的能力,我们专门组织了沟通技巧培训。

通过培训,医务人员学会了正确的沟通方式和技巧,能够更好地与患者进行沟通,解决患者和家属的疑虑和不满情绪,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的医疗纠纷。

(4)线上案例分析讨论为了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我们组织了线上案例分析讨论环节。

通过分析真实案例,培训参与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和处理方法,同时也能够提高他们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能力。

3. 培训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培训效果,我们进行了培训后的问卷调查和反馈收集。

根据调查结果,大部分参与者表示对本次培训的满意度较高,认为培训内容全面,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培训效果明显。

4. 结论通过2024年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有了深入的了解,掌握了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培训有效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了他们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

医学生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医学生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层出不穷。

为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医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分析医学生所涉及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描述2018年,某医学院学生李某在实习期间,在一家医院担任住院医师。

一天,患者王某因急性阑尾炎入院治疗。

在手术过程中,李某因操作不当导致王某术后感染,病情加重。

王某的家属对李某的诊疗行为提出质疑,认为李某在手术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要求医院和李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医学生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李某作为实习医师,在手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王某术后感染,存在重大过失。

因此,李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在本案例中,医院作为李某的实习单位,有责任对李某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然而,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李某的操作不当行为,导致患者王某受到损害。

因此,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发生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请求;患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例中,王某的家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王某的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寻求双方达成一致。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医患沟通不畅、医疗纠纷频发,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医患沟通案例,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案例:患者张某因突发急性阑尾炎,被送往某医院急诊科就诊。

医生诊断后,建议张某进行手术治疗。

张某及其家属因担心手术风险,拒绝手术。

经过多次沟通,医生最终同意保守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张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例法律分析1. 医疗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形成医疗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患者张某与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合同关系。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患者作为医疗服务接受方,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2. 医疗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诊疗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患者张某因突发急性阑尾炎入院,医生在诊断后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张某及其家属拒绝手术,医院最终同意保守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张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

(1)医院是否存在诊疗过错首先,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对张某的病情进行了评估,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这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诊疗过错。

其次,在张某及其家属拒绝手术的情况下,医院同意保守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有权根据患者的意愿,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

因此,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诊疗过错。

(2)患者死亡原因患者张某死亡的原因是突发急性阑尾炎引起的并发症。

根据医学知识,急性阑尾炎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阑尾破裂、腹膜炎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在本案中,张某因拒绝手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最终死亡。

因此,患者死亡的原因并非医院诊疗过错,而是患者自身原因。

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No decision is made until there is no disagreement.(页眉可删)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患者在医院治疗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往往是因为医疗过错导致的。

这些过错使患者对医院产生不满,或者造成了对患者的人身伤害。

我们在平时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以后遇到类似的事件时会有很大的帮助。

那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

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

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节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医疗安全与医疗法规知识课件

医疗安全与医疗法规知识课件
医疗安全与法律法规 ——谈谈如何规避医疗风险和医患沟通技巧
一、依法执业
第23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 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 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 医学证明文件。
第24条: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不得拒绝急救处理。
第28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 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 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的调遣。
第29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 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 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医疗安全防范
医疗事故基本概念及防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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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日常医疗实践中规避医疗风险
1、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 2、管好自己的嘴; 3、重视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及时限; 4、重视病史的采集和体格检查; 5、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操作; 6、严格履行各项签字手续; 7、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制度; 8、仔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 9、重视对异常结果的追踪; 10、正确、规范的使用药物; 11、有效利用本院现有资源。
5、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 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 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 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存。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 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 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 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 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预防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患沟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确保患者对自身病情的了解和参与治疗决策的权利。

第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医患沟通,提高沟通技巧,为患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医疗信息,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二、医患沟通的时间和内容第四条医患沟通时间:(一)患者入院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医院环境、诊疗流程、相关规章制度等;(二)患者就诊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解释诊断、治疗方案、检查项目、药物使用等相关事项;(三)患者接受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说明治疗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预后,并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四)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解释原因;(五)患者出院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出院注意事项、后续治疗和康复措施等。

第五条医患沟通内容:(一)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预后;(二)检查项目的目的、方法和可能的不适反应;(三)药物的使用方法、剂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四)治疗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五)患者的饮食、休息和康复建议;(六)其他与患者治疗和康复相关的事项。

三、医患沟通的方式和技巧第六条医患沟通方式:(一)面对面沟通:医务人员应当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疑问,并及时给予解答;(二)书面沟通:医务人员应当将重要的医疗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确保其理解;(三)电话沟通:医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和提供相应的医疗建议;(四)网络沟通:医疗机构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为患者提供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

第七条医患沟通技巧:(一)倾听:医务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患者及其家属的陈述,关注患者的情绪和需求;(二)表达:医务人员应当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向患者解释医疗信息,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理解;(三)同理心:医务人员应当设身处地地理解患者的心情和感受,表现出关心和同情;(四)积极回应: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回应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关切,给予解答和支持。

医患沟通技巧之法律法规

医患沟通技巧之法律法规

缓解医患矛盾
有效的医患沟通有助于消 除误解和矛盾,促进医患 关系的和谐发展。
推动医疗行业发展
良好的医患沟通是医疗行 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有助于提高医疗行业的整 体形象和声誉。
法律法规在医患沟通中的重要性
提供沟通依据
保障患者权益
法律法规为医患沟通提供了基本的规范和 指导,确保医患双方在沟通中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医生应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 对患者的病情、隐私和个人信息
予以保密。
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医生应注 意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在公共场
合讨论患者病情。
当患者需要向第三方透露病情时, 医生应征得患者同意,并告知患
者相关风险和注意事项。
案例三:平等原则在沟通中的应用
医生在与患者沟通时,应坚持平等原 则,不因患者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 等因素而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疗法规中规定的医生应尽的义务。
更全面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情绪。这有
助于医生做出更准确的诊断和提供更人
性化的关怀。
表达技巧与法律法规
医生在表达时应保持耐心和友善的态度,尊重患者的 感受和隐私。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 者对医生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医生在与患者沟通时应使用清晰、简洁、易于理解的 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晦涩难懂的词汇,以确保 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医生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医疗法规 中规定的医生应尽的义务之一。
远程医疗的普及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远程医疗逐渐成为新的医疗服务形式。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通过 网络平台实现有效的医患沟通,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成为新的挑战。
患者自主权的增强
随着患者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信息的透明化,患者对于自身医疗决策的参与度越来越高 。医生需要适应这种变化,学会与患者共同决策,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男,45岁,因反复发作性腹痛、腹泻5年,加重1周入院。

入院后,医生乙根据甲的症状和体征,初步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并告知甲需要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甲表示对诊断有疑问,要求医生乙详细解释。

医生乙在解释过程中,因时间紧迫,未给予甲充分的关注,仅简单回答了甲的问题。

甲对乙的解释不满意,认为乙未认真对待他的疑问。

随后,甲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接受了乙的治疗方案。

二、案例分析1. 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医患沟通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需求和心理状态,从而制定更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

同时,也有助于消除患者对医生的误解和猜疑,增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2. 医生乙在医患沟通中的问题(1)未充分关注患者:在甲提出疑问时,医生乙因时间紧迫,未给予甲充分的关注,导致甲对乙的解释不满意。

(2)解释不充分:医生乙在解释过程中,未对甲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使甲对诊断持有疑问。

(3)未充分尊重患者:医生乙在沟通过程中,未充分考虑甲的感受,导致甲对乙的治疗方案产生不信任。

3. 相关法律法规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等与治疗有关的信息,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提供医疗服务。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三、法律建议1. 医生乙应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关注患者需求,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

2. 医生乙应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确保诊断的准确性,避免因误诊导致患者权益受损。

3. 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提高医生的医患沟通能力,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1目的1.1使患者/家属能获得足够医疗和治疗方面的相关信息,告知患者及家属其有权参加医疗决策,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2引导患者及家属正确对待疾病,正确理解健康,主动配合治疗、护理,有效防范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和谐医患关系。

2沟通环节2.1门急诊沟通:门急诊导医、挂号、咨询人员、医生、护士要履行沟通告知义务,要充分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与患者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后,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与患者沟通,奖初步诊断、拟行诊疗措施及其必要性等情况进行告知,征求患者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

急诊科对遇有意外事故等情况无家属陪同的患者,应及早设法通知患者家属,同时报告医务处。

2.2入院时沟通:床位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告知患方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或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内容、饮食、休息及其他注意事项。

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正式沟通;重症患者及时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

2.3住院期间沟通:患者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向患方介绍患者病情、诊断、当前治疗措施、拟实施的诊疗或手术方案与替代治疗方案、预期的治疗结果、预计的大致费用、出院计划、病人及家属的教育〔如其权利与义务等〕以及其他与疾病治疗有关的情况如实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及时解答其咨询。

2.4在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时沟通:应当获得患者或其近亲属书面知情同意;在患者病情变化、变更诊疗方案、高值医用耗材、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术前术中改变手术方式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使用时,根据患者病情、患方文化程度及要求的不同,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采取适当的方式随时进行沟通,保证诊疗工作顺利进行。

医患关系法律案例分析(3篇)

医患关系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患者张先生因急性阑尾炎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在住院期间,医院误诊为急性肠胃炎,未及时进行阑尾切除手术。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张先生的病情加重,经转院检查确诊为急性阑尾炎,并已发展为阑尾周围脓肿。

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误诊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患者病情加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2. 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1. 证据分析法院审理过程中,患者张先生及其家属提交了以下证据:(1)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检验报告等,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情况。

(2)相关医学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3)患者病情加重后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证据。

医院则提交了以下证据:(1)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检验报告等,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已经尽力救治。

(2)相关医学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2.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存在医疗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张先生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元。

四、法律思考1. 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1)专业性较强: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医学专业知识,对法官和当事人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

(2)证据收集难度大:医疗纠纷案件的证据主要来源于病历资料、检验报告等,收集难度较大。

(3)社会关注度高:医疗纠纷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社会关注度高。

2. 医患关系法律保护的重要性(1)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保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为增进医患之间的沟通,增加相互明白得,化解医患矛盾,确保医疗安全,爱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我院医患沟通制度。

一、所有医务人员在直截了当面对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都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

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依照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

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初步诊断、施行辅助检查的方法、意义和治疗方案等内容,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明白得和配合。

必要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2、入院时沟通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诊查处置完成后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常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关于急诊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责任医师依照疾病严峻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后,赶忙与患方进行沟通,以获得患方的明白得和支持。

3、入院3天内沟通在患者入院3天内,医护人员依照病情状况结合各种辅助检查结果的回报,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风险、预后作出差不多的分析和判定后,就其内容与患方进行沟通交流,对下一步的诊断做出安排,同时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4、住院期间沟通患者住院期间,主管医师应随时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的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术后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阻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输血前沟通以及进行医保名目以外的诊疗项目或使用医保名目以外药品前的沟通等。

专门是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

5、手术及各种有创检查前的沟通施行手术或有创检查等需要履行知情同意的操作前,术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医患沟通学

医患沟通学

人的价值:人的一种自我意识或自我价值判断,自由、幸福和全面发展。

人的需要:人对某种目标的渴求或欲望。

医患关系:在医学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人际关系。

医事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在医药卫生领域中的具体体现,通过对人们在医学发展和保护人体健康的实践中各种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调整、确认、保护和发展各种医事法律关系和医药卫生秩序,是国家对医药卫生事业实施管理的重要工具。

医事法律关系: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医事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医事法律责任:是指一切违反医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护患沟通:是指护理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之间的沟通。

是护士人际沟通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良好护患关系,圆满完成护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医患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分歧,引起争议并按法定程序解决的事件。

医患沟通是人们医学实践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是医疗卫生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多学科的综合学问,是处理好医患关系的关键,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人对自身的认知和觉醒。

医患沟通学的任务:确立新理念,构建新机制,实现新模式,培养新人才。

医患沟通学的研究对象:医者和患者及相关因素。

医患沟通学的研究内容:研究医患沟通在医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现代医患关系的状况及成因;研究医患沟通的一般规律;研究医患沟通的分类规律。

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是由于个人的需要和利己而产生的社会联系,也就是个人在积极实现其存在时的直接产物。

医患关系如“人”字结构,互相支撑,形成一体。

医者维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患者是医学和医者最好的助手,市场经济下,患者是医者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患者的价值:1、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2、支持医学发展进步;3、帮助医者精业成长医者的价值:1、肩负救死扶伤责任;2、承担医学进步重任;3、厚载人类发展使命。

医患沟通制度方案

医患沟通制度方案

医患沟通制度方案篇一:医患沟通管理制度医患沟通管理制度伴随着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广大患者维权意识的显著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因医疗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又能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高医疗质量,特定制医患如下沟通制度:一、医患沟通的时间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

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理的理解。

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志上。

2、入院时沟通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家属进行疾病沟通,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予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3、入院3天内沟通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4、住院期间沟通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对于术前的沟通,应明确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是否为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等情况,并明确告之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

医患沟通与沟通技巧

医患沟通与沟通技巧
(2)职业语言:医生语言的核心内容必须以医学专业、相 关知识及法规制度为基础,适度通俗易懂。 交代治疗方案、判断病情及预后时,要恰当说明医疗服务风 险性和不确定性,让患者及家人获得医疗风险心理承受力是 相当重要的医患沟通目的。
仅供内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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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讨论选择:患者确诊后,医患讨论治疗方案已是基本 医疗程序。医生首先要让患者及家人全面知情并必要分析 (知情需保护患者),并设身处地考虑患者身心与社会经济 因素,根据医疗条件和患者病情适度引导患方,但最后必须 尊重患方选择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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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姿前倾,面向对 方;
眼神接触,目光柔 和;
表情亲切,微微点 头
语言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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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的聆听与回应 第一层次的同感回应 简述语意 嗯…,你刚才是说…
第二层次的同感回应: 简述语意 + 情绪回应 嗯,你刚才是说……,你感到……
第三层次的同感回应: 简述语意 + 情绪回应 + 自我分享 听到你讲……,如果是我,也会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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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矛盾与纠纷的原因
●医疗事故<5% ●医患沟通不畅>70% ●其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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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医务人员而言,重建和谐医患关系最有效的途径:
医患沟通→医患双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仅供内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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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医患沟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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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患沟通的含义
• 在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诊疗、服务、健 康及心理和社会相关因素,以患者为中心,以医方为主导, 将医学和人文相结合,通过医患双方各有特征的全方位信 息的多途径交流,使医患双方达成共识并建立信任合作关 系,指引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达到维护 健康、促进医学发展的目的。

医患沟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医患沟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医患沟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医疗市场经历了很大的变革,对于患者而言,治疗的需求更为多元化和个性化。

而在这次变革背景下,医疗法规也更为严格,医患沟通亦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医患互动中,医生应遵循一系列规则,以确保医患互动的成功和效果。

下面是一些医患沟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修订后的医疗管理法规之一,于2011年6月开始实施。

条例详细规定了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其中提到,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疾病时,必须健康和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忽视患者疾病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同时,医生还应该履行保密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同时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迫或欺骗患者接受治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08年8月开始实施。

决定指出,医生应该倡导良好的医疗文化,尊重患者权利,在诊断和治疗疾病时应注意细节,不能疏忽大意或者做出不当的行为,造成不合理的损失。

同时,决定还规定医疗机构和医生应该实施预防措施,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宣传和教育,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对于出现的医疗纠纷,决定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希望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开始实施,是中国医疗事故的核心法规之一。

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必须仔细核对各项指示,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保证操作正确性。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赔偿处理方式,以及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

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受到医疗事故赔偿要求时,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医患协议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医患沟通还需要通过签订医患协议来保护患者利益。

在医患协议中,医生应该明确告知患者治疗方案、治疗效果、费用及可能附带的风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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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的法律与法规知识
潘惠忠
一、医患关系
(一)医患关系的性质
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合同关系,医患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和被服务的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即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和等价有偿。

医患关系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患者不是消费者,医疗机构也不是生产经营者,医疗服务更不是生活消费服务,基于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患关系不能等于消费关系。

【我的笔记】
(二)医患关系类型
1. 主动一被动模式: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 指导一合作模式: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

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3. 参与一协商模式: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

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我的笔记】
(三)医患关系的特点
1. 缔约的强制性;
2. 内容的相对不确定性;
3. 医疗内容的专门性与双方当事人能力的不对等;
4. 合同履行有风险性;
5. 当事人之间具有协力关系。

思考:在医疗行为中,医生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同样,患者在这一过程中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我的笔记】
二、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医生的权利
1.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 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 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 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 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我的笔记】
(二)医生的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 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 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我的笔记】
(三)医生的具体义务
1. 医生必须承担诊治的义务,以其所掌握的全部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患者解除痛苦的义务,不仅仅是躯体上的,而是包括患者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

2. 解释说明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这不仅是为了争取患者的合作,使其接受医生的治疗,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

3. 保密的义务;
4. 对社会尽义务,如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发展医学科学等等。

【我的笔记】
三、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1. 基本医疗权;
2. 疾病认知权: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

3. 知情同意权: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

4. 保护隐私权;
5. 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6. 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我的笔记】
(二)患者的具体义务
患者有义务提供完整病史、报告病情、不隐瞒、遵从医嘱、支付费用、遵守院规、尊重医务人员和其它患者、及时出院。

【我的笔记】
(三)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国际上公认的患者的基本权利之一。

最早将这一权利引入司法实践的,是1957年美国的一起医疗官司判例。

该判例规定,医生有义务把诊断和治疗的种种可供选择的方法的利弊、包括不利的后果告诉患者,并应征得患者对治疗方案的同意。

1972年,美国制定了《病人权利法》,将知情同意权列入患者的法定权利。

1975年,欧洲议会理事会也要求当时的16个成员国采取行动,保证包括知情同意权在内的病人的各项权利的落实。

【我的笔记】
1. 患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患者到医院求医,双方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患者来医院的目的就是为了治疗,故一些无侵袭性的治疗,推定患者已同意医师予以处理,所以无须另行签署同意书。

对于一些危险较大或对患者身体器官影响较大的手术或治疗,出于对患者的尊重,应由患者最终决定治疗方案。

若医师在对患者进行处置时,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构成医疗不当。

【我的笔记】
2. 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对于患者而言,是其在就医的过程中对自身相关权利进行合理处置的前提性权利,而对于医生而言,则是在行使医疗职责的同时对患者权利表示尊重的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讲,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但由于在医疗知识与医疗信息上的不对称,医患双方又在事实上处于一种不平等的状态。

同时,由于医疗行为一般都涉及到对患者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影响,这就要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必须时时注意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我的笔记】
思考:医师掌握专业知识,为什么医师的医疗行为要取得没有专业知识的患方的同意?
现代法理学认为,医师为病人实施治疗、尤其是侵袭性治疗,其行为由形式的不合法(如截断他人肢体)转化为实质上的合法,要同时具备三个要件:(1)国家法律的许可和保障;(2)具有治疗目的;(3)患方的同意,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我的笔记】
我国对患方知情同意权有以下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5.1)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9.1)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理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9.1)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权利,即在医师告知患者相关医疗情报的情况下,由患者最终决定治疗和手术等方案,它包含两层意思:医师的告知和患者的承诺。

【我的笔记】
3. 医生告知的内容
医师在向患方告知时,应告知:病人目前的诊断;该疾病目前的治疗方法;医师拟施方法的评价;若进行手术时手术名称、目的、效果、危险及并发症,同时医师应当告知患方本院对术中危险的把握及预处理方案,经过上述说明取得患方书面同意。

在下述情况下,医师应告知患方以取得其同意:
(1)进行特殊检查时;
(2)应用新的治疗方法时;
(3)输血时;
(4)进行麻醉、手术时;
(5)拟切除脏器或截肢时;
(6)存在多种治疗方法,各方法间取舍困难时;
(7)本院治疗条件不充分,医师指示病人转院时;
(8)可能出现其他不良后果时。

【我的笔记】
4. 医生告知的对象
对于手术或治疗的风险承担,除患者本人、配偶、近亲属外,他人无权予以承诺。

5. 患者承诺的效力
在医师已尽充分告知义务的前提下,患方的承诺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使医疗侵袭行为合法和医师在一定程度上免责。

温馨提示:医患沟通在现今提倡人文主义的医疗环境下,对于诊治疾病的效果以及避免医患纠纷的产生,显得尤为重要,而作为医患沟通的核心——知情同意的正确运用,则成为了实现医患有效沟通的重要基础和纽带,也是改变传统的主动-被动型医患关系,向着指导-合作型以及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转变的具体体现。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告之标准,转变医务人员传统的“家长主义”作风观念,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是现阶段亟需解决的问题。

【我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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