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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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花溪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一节调整的目的和任务 (2)
第二节调整的依据和原则 (3)
第三节调整的范围和期限 (6)
第四节规划调整的数据来源 (7)
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9)
第一节区域概况 (9)
第二节 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0)
第三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1)
第四节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及要点 (16)
第五节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7)
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19)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调整 (20)
第三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1)
第四节土地布局优化调整 (23)
第五节土地用途分区的调整 (26)
第六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31)
第四章“三线”划定与“多规合一” (33)
第一节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 (33)
第二节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34)
第三节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 (35)
第四节“多规合一” (36)
第五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7)
第一节规划任务和保护目标 (37)
第二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 (37)
第六章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9)
第一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39)
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划管理措施 (39)
第七章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42)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42)
第二节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管控措施 (42)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4)
第一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 (44)
第二节充分利用经济调控手段 (45)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46)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47)
附表: (48)
表1 花溪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2014年) (48)
表2 花溪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表 (50)
表3 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表 (52)
表4 花溪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4)
表5 花溪区土地用途分区调整表 (56)
表6 花溪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表 (58)
表7 花溪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 (59)
表8 花溪区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表 (60)
表9 花溪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表 (62)
表10 规划期重点建设项目表 (63)
表11 规划期间补充开发新增耕地建设项目表 (103)
前言
《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对花溪区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新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编制《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方案》)。
进入“十三五”时期,花溪区迈进城镇化加速推进、产业化跨步发展,生态体系全面构建的重要发展阶段,花溪区将努力打造以创新、改革、开放为趋动力,紧紧围绕“一区四化”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以市委“六大工程”和区委“六大计划”为统揽,以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为主战场,以“园区高端化、城市园林化、景区生态化、农村特色化”为主抓手,大力实施“区域整治、景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路网建设、文化旅游提升、立面整治、城市管理提升”七大工程,全力打造花溪发展升级版。
本《调整完善方案》紧紧围绕花溪区至2020年发展目标和发展空间格局,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阐明了规划期内区域土地利用战略、规划目标、布局优化,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空间优化配置和用途管制,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持续发展,为花溪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调整的目的和任务
一、调整的目的
依据花溪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和《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标分解方案》为基础,围绕花溪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开展“三线”划定,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规划对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更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高效、用地空间布局更优化、“多规融合”更深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调整的任务
(一)落实发展新定位、新战略对土地的需要。通过规划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空间配置,为实现“园区高端化、城市园林化、景区生态化、农村特色化”目标,保障可持续的发展用地。
(二)推进城乡统筹、产业集聚的节约集约用地管控。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十三五”规划的充分衔接,在总量控制前提下,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
(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贯彻耕地保护新要求,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四)优化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加强与新型城镇化、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