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合集下载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循环经济在农业及社会层面的应用设计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循环经济在农业及社会层面的应用设计
大系统就应 以生态农 业园区的建设为核心 ,结合 政
1 循环经济理论在农 业生产及社会层面的应用
I . 1循环经济在农业生产层面的应用
府、 教育 、 科研等机关单位的功能优势 , 利用农村社区
的各 种资源 , 加大农业 、 T业 、 服务业 三大产业 的联 合, 多业 配套 , 加长和拓展农业产业链 . 而形成经 进
互补互 惠关系的可能性 ,初步规划 出局部生态农业
网。
定为该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所以在进行进一步可行
性分 析时 .确定能否建立安定生态农业 园已不是重 点. 主要的工作是如何选择园区核心企业继而对它们
2. .1桑产业局部产业 网分析及规划 3 先看产业链输入端 。 桑树 的种植需要肥料和水源 灌溉 。 对于大部分有机肥 , 如粪肥、 尿素和各种腐熟肥 ,

改善乡镇农业结构的必然选择。此外 , 由于农业 自身
特性 , 绝大多数农作物本身就直接依赖于 自然或人工
生态 系统 内在功能或是本身就位于 自然或人工生态
系统的一个生态位之 中, 这便使得农业生产在循环经
个视角 , 探究是采 用了何种方式 、 燃用 了何种“ 燃
料 ”才使我们 的经济“ , 引擎 ” 具有了如此强大 的牵引
和发展与服务业结合的观光农业作为突破 口。
林 【
, —— — -_、 — — ——
瓜菜业 卉 花

农产 品深层 加工业
,— —————^— — 一 —


2 大兴 区安定 镇生态农 业 园可行性 分析及构
建 规 划
安定镇位 于北京市大兴区东南部 ,镇域面积 7 8
维普资讯
生态 农 业 ・ C A l T E E O— GRCUL UR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 有限公司
北京安海之代园林 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479.9 448.5 337.8
2022-12-06 2023-04-25 2023-06-14
TOP6
2023 年安定镇创建国家卫生镇病 北 京 天 敌 有 害 生 物
媒生物防制项目中标公告
防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 筑 环境治理业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4 个、8 个、8 个。其中铁路、道路、隧 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专业施工 环境治理业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41577.20 万元、32334.98 万元、 7024.47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8 2.1 节支率分析 .......................................................................................................................8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9 三、采购供应商 ...........................................................................................................................11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1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1 四、采购代理机构........................................................................................................................13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3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4 五、信用风险 ...............................................................................................................................16 附录 .............................................................................................................................................16

大兴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大兴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大兴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京兴政发[2004]2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兴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偿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已经2003年10月31日第4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2003年11月3日第77次区委书记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二○○四年一月二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体系,保证集体土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方管拆[2003]666号) 、《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等具体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一、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确定(一)1999年1月1日以前经乡镇人民政府以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和1999年1月1日以后经区政府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其实际使用面积不超过合法批准的部分为合法宅基地;属于1982年(含)以前划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宅基地为违法占地。

(二) 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

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最高为0.3亩(折合200平方米),但人多地少的地区最高标准为0.25亩(折合167平方米);每户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最高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

(三)经过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给予宅基地区位价补偿;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给予补偿。

老宅基地未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给予宅基地区位价补偿,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0.4亩以上至0.6亩以内的部分给予宅基地区位价30%的补偿,超过0.6亩以上的部分不予补偿。

大兴区安定镇镇区路网三期建设工程

大兴区安定镇镇区路网三期建设工程

大兴区安定镇镇区路网三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11.01项目概况1.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大兴区安定镇镇区内,本次共建设6条道路,包括1条主干路(希望路)、4条次干路(兴善路、兴安北街、安创街、滨河东路)、1条支路(安立路),全长3568m。

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工程及其配套市政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等。

1.1.1主要技术指标及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645.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477.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794.33万元,预备费为373.88万元。

拟争取北京市发改委支持部分资金,其余部分资金自筹解决。

项目技术指标汇总见表1。

表1 拟建道路的技术指标1.1.2道路路线走向及平面布置本项目道路平面设计依据道路网规划和路网定桩报告进行布置,共涉及镇区主干路1条、次干路4条、支路1条,本次建设路段如下:①希望路:北起兴安北街,南至安定北街,全长424米。

沿途与3条道路相交,全线无折点。

②兴安北街:西起滨河东路,东至兴善路,全长763米,沿途与4条道路相交,全线无折点。

③安创街:西起滨河东路,东至安定路,全长1068米,沿途与5条道路相交,全线无折点。

④滨河东路:北起安定北街,南至兴安北街,全长454米,沿途与3条道路相交,全线无折点。

⑤兴善路:北起安定北街,南至兴安北街,全长407米。

沿途与3条道路相交,全线无折点。

⑥安立路:北起安定北街,南至兴安北街,全长452米。

沿途与3条道路相交,全线无折点。

道路的平面线形满足《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道路与沿线各条道路相交处均按平交路口处理,对有条件拓宽的路口进行路口渠化设计。

1.1.3辅助工程(1)交通工程本项目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2004]2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2004]2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2004]2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京兴政发[2004]2号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兴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助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中心,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偿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已经2003年10月31日第4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2003年11月3日第77次区委书记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二○○四年一月二日户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最高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

(三)经过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给予宅基地区位价补偿;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给予补偿。

老宅基地未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给予宅基地区位价补偿,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0.4亩以上至0.6亩以内的部分给予宅基地区位价30%的补偿,超过0.6亩以上的部分不予补偿。

(四)违法占地形成的宅基地,不予补偿。

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凡上楼安置的拆迁户,宅基地给予区位价补偿。

(一) )黄村镇、西红门镇、旧宫镇、亦庄镇、瀛海镇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850元—1600元/平方米;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为1800—300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为50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130平方米。

(二)青云店镇、魏善庄镇、安定镇、长子营镇、采育镇、礼贤镇、庞各庄镇、北臧村镇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400—980元/平方米;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为1200—2000元/平方米;房屋重制成新均价为50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130平方米。

(三)已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当地普通住宅指导按照定向安置房屋价确定;其它价格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及补偿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04 中规院:安定镇镇域规划

04 中规院:安定镇镇域规划

– 区域交通分割
12
五、存在问题与发展优势
• 区内各镇经济数据比较
– – – – – – – – 镇域生产总值:位于全区中游水平,略高于平均值 财政收入:略有负增长 工业总产值:相对较低,潜力较大 工业利润:利润较低 工业税金:税金总额较低,增长幅度最高 农业总产值:全区第五,有一定基础和优势 农业用地面积:全区第四 农业机械总动力:总动力排名第三,增长速度排名第五
2004年收入(元) 本地(户) 异地(户) 53 3 5 55 6 38 93 74 21000 23000 29500 5400
2004年利润(万 2004年税金(万 元) 元) 225 -727 -45 396 675 155 205 309
– 除精细化工基地外,本地工 业企业和服务业比较发达
– 拓展内容,丰富形式
• 积极拓展旅游服务内容,发展与桑相关的科普教育内涵,丰富休闲度假的 形式。
– 设施共享,互通有无。
• 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与有关的镇、村设施协调建设,互惠 互利。
22
六、镇域发展策略
• 镇外设施的协调发展
– 500千伏变电站 – 武警训练基地 – 垃圾处理场备用地的使用前提条件
• 人口及村庄分布
– 全镇现有28828人,辖33个行政村
• 2005年底派出所统计资料:男14530人,女1428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69人, 男1802人,女1467人。外来人口753人,男593人,女160人。
5
一、基本情况介绍
• 总体经济运行
– 总体经济指标发展较平稳
• 2005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亿元 • 比例:11:7:10
– 东白塔清真寺。
• 建于公元1596年(明万历23年)。现存建筑物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年代待考。

大兴区旧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大兴区旧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大兴区旧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二零一一年八月前言旧宫镇位于北京城市南部,大兴新城东北方向,北京市第一道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南中轴的延长线上,是大兴区最北部的一个乡镇。

对外交通十分便捷,104国道、南五环路、京津塘高速公路、地铁亦庄线横穿镇域。

近年来,旧宫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旧宫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

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旧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

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旧宫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旧宫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旧宫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旧宫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6、《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9、《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0、《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1、《大兴新城规划(2005-2020年)》12、《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2020)》1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四、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旧宫镇域范围,总面积2938.76公顷。

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差不多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3 (一)差不多状况 3(二)土地开发整理潜力 4(三)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形势 5二、土地开发整理目标与差不多方针 6(一)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 6(二)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方针7(三)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方向8三、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9(一)东北部综合重点区9(二)中部整理重点区9(三)东南部整理重点区9(四)北部开发重点区9(五)东部开发重点区9(六)西南部复垦重点区10四、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10(一)顺义东部两河流域综合重点工程10(二)密云东南部冲积平原综合重点工程10(三)大兴南部高标准农田综合重点工程11(四)昌平东部城乡一体化农地整理重点工程11 (五)通州西部城乡一体化农地整理重点工程11 (六)延庆中西部丘陵岗台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11 (七)怀柔北部低山丘陵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12 (八)平谷西北部生态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工程12(九)房山中部砖场复垦重点工程12五、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13(一)综合类项目(H)13(二)农地整理类项目(GZ)13(三)土地开发类项目(K)13(四)土地复垦类项目(F)13(五)居民点整理类项目(JZ)13(六)园地整理类项目(YZ)13六、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区域平稳方案14(一)区域平稳方案的制定14(二)实现补充耕地区域平稳的途径和措施14七、投资与效益16(一)投资测算16(二)资金筹集渠道16(三)效益评判17八、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19(一)行政措施19(二)经济措施21(三)法律措施21(四)技术措施22前言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规划到2010年,要差不多实现社会、经济、都市的现代化,全面建设与实现小康社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0美元以上和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

这在客观上对北京市的土地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

即北京市在确保社会经济进展的过程中,对建设占用的耕地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来补充,同时,还要建设与改善环境,整治河道、减少污染、加大饮水源与自然区的爱护、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林网,使水土流失、风沙危害得到操纵,水源区水质得到改善和提升,并要为2008年“绿色奥运”理念得以实现提供环境的保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二零一一年八月前言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

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

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

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6、《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9、《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0、《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1、《大兴新城规划(2005-2020年)》12、《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2020)》1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四、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安定镇域范围,总面积7773.96公顷。

五、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更新时点年为2009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六、规划实施本规划与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区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

规划期内尚未明确选址的线性交通水利等用地指标在区级规划中统筹安排。

本规划由安定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镇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全镇各有关部门应当紧密配合,通力协作。

本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向、控制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规定,须向原批准机关报批。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颁布施行。

镇域概况一、区位与自然概况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与青云店镇和长子营镇相邻,南与礼贤镇相邻,西面为魏善庄镇,东与河北廊坊市交界,是北京市的重点镇之一。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四通八达。

全镇均为永定河冲积平原,地势西高东低,海拔21-27米。

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

本地区水资源较为贫乏,可利用地表水少,水肥保持能力较差。

全镇自然环境优美,安定镇古桑国家森林公园和万亩次生林以其特有的产品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堪称京郊独秀,是开发绿色旅游的理想之地。

安定镇作为首都经济圈确定的平原发展区,产业发展限制较少,农业发展潜力大。

二、社会经济概况安定镇下辖33个行政村,2009年全镇常住人口3.00万人,户籍人口2.90万人。

2009年安定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124万元,财政收入4712万元,各项经济指标较快增长,全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三、功能定位《大兴新城规划(2005-2020年)》对安定镇的功能定位是:作为大兴重点发展的城镇,未来应以桑椹文化节为契机,发展以桑产业为主的观光农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同时以北京精细化工基地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以精细化工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和相关产业,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合理、富有文化气息的现代化城镇。

安定镇的发展定位是:充分利用安定镇的区位优势和现有的发展基础,加强古桑国家森林公园、万亩次生林的建设和保护,依托精细化工基地,抓住建设循环经济试点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以循环经济、现代农业、休闲和健身旅游为产业发展主导方向,努力把安定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服务高效、产业集聚的环境友好型小城镇。

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实行农业稳镇、工业强镇、旅游兴镇的发展战略,发挥林果业、瓜菜业、畜牧养殖业、旅游观光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三区两带”的产业布局结构,即东北部林果产业区、中西部瓜菜产业区、南部精品种养区、庞采路两侧瓜菜产业带和以御林古桑园、万亩次生林为中心的旅游产业带。

农业上以桑产业化为中心,大力推进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加快桑产业的建设步伐,形成以桑产品为主导的优势产业带,工业上以精细化工基地为龙头,将安定建设成为以现代都市型农业为主、参与区域产业分工的环境友好型宜居城镇。

到2020年总人口约4.8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约2.70万人,农村人口约2.10万人。

规划期内,2010-2020年GDP年增长率约9%,2020年全镇GDP总量将达到19亿元,人均GDP达到39583元。

土地利用目标和调控指标一、土地利用目标安定镇位于大兴区“北城南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的“南田”地区,因此应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优先布局生态用地,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需求,不断推动建设用地由粗放向集约转化、农用地由单一生产功能向集生产、生态、观光、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转化,加强古桑国家森林公园、万亩次生林的建设和保护,促进安定镇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总目标,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为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参与区域产业分工、提供区域休闲旅游服务、建设环境友好型宜居城镇提供土地保障。

二、主要用地控制指标依据《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土地整治,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努力实现用地调控指标。

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609.2公顷,确保3516.14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01.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215.6公顷。

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1.3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55.53公顷。

规划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共补充耕地342.9公顷。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根据土地利用主导性原则和土地资源特点,应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及各项用地宏观控制指标,考虑到一定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统一性和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其他建设用地七个类型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该区是全镇粮食、油料、蔬菜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面积379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86%,其中责任基本农田为3516.14公顷,多划基本农田面积282.44公顷。

本区管制规则为:1、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来保护基本农田。

2、区内农用地不得荒芜,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强土壤培肥,不断提高土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3、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转变用途,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工业小区建设,不得安排新建非农建设项目;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窑、建坟或者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及堆放固体废弃物;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及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农用地的,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审批。

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即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全镇一般农地区为1366.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58 %。

本区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全镇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629.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0%。

本区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制镇建设,包括附属于城镇的各类开发区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新城规划和镇域规划及开发区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5、区内城镇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安定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720.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7 %。

本区的管制规则为:1、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管理和保护措施进行村镇建设区内土地的利用。

村镇建设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

2、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逐步缩小,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之内。

3、村镇建设用地区内除撤村并点等建设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