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安全教育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油库安全教育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增强油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不断提高油库职工的安全消防专业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所属各级石油库、加油站参照执行。

2 组织和管理

2.1安全教育由劳资(人事)部门牵头,安保、业务(仓储)、公务(设备)等部门参与。其主要内容有:

2.1.1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石油库职工安全教育计划,经安委会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

2.1.2聘请或安排教师,购置教材、教具,安排教学或安全技术讲座场所。申请教育经费等。

2.1.3组织考试、考核。

2.1.4安全教育卡片(如附录一)的收集存档。

2.2石油库工会组织,应利用广播、板报、图片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并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技能竞赛活动。

2.3油库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竞赛活动;协助行政搞好安全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

3 石油库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3.1教育对象

凡新职工(包括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专院校学生等)必须经公司库、班(组)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3.2三级教育的时间内容、主要内容和要求

3.2.1一级(公司级)的安全教育

新职工报到后,由人事或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内容是:

1、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本单位的性质、特点;石油商品危险特性知识;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

4、典型事故分析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则油库不得接受。

3.2.2二级(库级)安全教育

油库主管安全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教育内容是:

1、本库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2.3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其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为:

1、本岗位的操作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各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方法,消防器材的保管及使用;

3、本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安全制度;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

3.2.4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应逐级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经安保部门审核后,方准许发放劳保用品和本工种享受的劳保待遇。

3.2.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受单位领导负责。

3.2.6新入库职工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学习和实际工作后,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特殊工作,应持证上岗。

4 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凡属临时工、外包工、办事和参观人员,进库前必须接受油库的安全教育。

4.2 教育内容:

4.2.1 对临时工(包括来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工和任用单位负责。教育内容:本单位特点、入库须知,担任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以及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4.2.2对外包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教育内容同上。

4.2.3 对进入要害部位办事、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有专人陪同。

5 日常安全教育

5.1 各石油库必须开展以班(组)科(股)为单位的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l小时。

5.1.2 安全活动日不得被占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5.1.3 工人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日。油库领导必须经常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日。以了解和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5.2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5.2.1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和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消防设备操作使用技术等。

5.2.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5.2.3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5.2.4安全检查制度,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5.2.5开展安全技术讲座、攻关和其它安全活动。

5.2.6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简报、图片、安全报告会、故事讲演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6 特殊安全教育

6.1 对特殊工种(锅炉工、电工、气电焊工、泵工、计量、化验、消防等)必须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操作(作业)。

6.2 对特殊工种,主管部门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等。

6.3 防灾教育,临震前的抗震教育及汛期前的防汛抗灾教育等。

6.4 新设备投产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和设备改造、更新投产前,主管部门应写出适应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5 职工在库内工作调动或脱离半年以上重返岗位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新的岗位工作。

6.6 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应由有关部门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合格后,再回岗位。

6.7 对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评

6.7.1 油库科(股)级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上级分公司负责。

6.7.2 安全委员会同技术、人事、教育部门对本库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安全知识考试。成绩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内,作为晋级和评比的依据之一。

附录一

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姓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