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认定与继承(简约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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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遗产继承

民法典之遗产继承

民法典之遗产继承问:什么是遗产? 答:遗产是指被继承⼈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问:遗产⼀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遗产具体包括:1.公民收⼊;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活⽤品;3.公民的林⽊,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注:因法律不可能罗列所有的财产形式,故类似车辆,证券,股权收益及股份,履⾏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些重要的财产未具体单列出来) 注意:《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只要是⾃然⼈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包括虚拟财产。

问: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作为遗产或者说不能继承? 答:1.与被继承⼈密不可分的⼈⾝权,如著作权中署名权;2.与公民⼈⾝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份为客体的,如受遗赠⼈先与遗赠⼈死亡,受遗赠⼈的继承⼈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3.国有资源的使⽤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需重新申请;4.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5、宅基地使⽤权,可以与房屋⼀同转移,但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6、被继承⼈与他⼈共有财产中属于他⼈所有的财产部分,⽐如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同理,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7.被继承⼈⽣前已赠给他⼈的财产。

被继承⼈⽣前租、借他⼈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出租⼈或出借⼈,死者⽣前只有使⽤权,被继承⼈死亡之后,应当交还给出租⼈或出借⼈,⽽不应当由继承⼈继承;8.商业保险⾦的继承:财产保险可以继承;⼈⾝保险没有指定受益⼈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保险⾦应付给受益⼈;9.抚恤⾦,被继承⼈⽣前给付本⼈的抚恤⾦,其是本⼈⽣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给家属的死亡抚恤⾦是不可以继承的;10.死亡赔偿⾦:⽤于安抚死者家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11.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然⼈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

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

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
实际⽣活中,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由于很多⼈对于继承⼈相关知识的匮乏,不懂得维护⾃⼰的合法权利,房产继承便出现纠纷。

那么,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呢?实践中,继承⼈们该如何来确定遗产继承的份额呢?接下来,店铺⼩编将在下⽂中为您解答。

⼀、房产继承⼈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千⼀百⼆⼗七条,将继承⼈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

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包括没有第⼀顺序继承⼈及虽有第⼀顺序继承⼈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遗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我国民法典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平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

2、对⽣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的继承⼈,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以外的依靠被继承⼈扶养的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或者继承⼈以外的对被继承⼈抚养较多的⼈,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不列⼊继承顺序。

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店铺的在线律师。

综上所述,在进⾏遗产继承的时候,继承⼈可以按照上述内容来确定遗产继承的分割,这样对⼤家来说都是⽐较公平的,也能减少遗产继承纠纷的阐述。

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的话,⼩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店铺的⽹站进⾏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民法典之继承编法律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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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被继承人保管的不属于其所有的物品是否属于遗产?
民法典在遗产范围中增加虚拟财产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 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法律也保护个人的虚拟财产,所以 游戏装备、淘宝店铺的网络虚拟财产 也是可以被继承的。
死亡前的赠与、死亡前已经处置财产是否为遗产?
因被继承人去世而取得的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是否为遗产?
• 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
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 (2)“个人”
• 个人财产是指遗产仅限于去世的自然人的财产,不包括夫妻

二、继承权的丧失
•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该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 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法定继承
•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遗产的分
配均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 亮点: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为了财产更多流
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
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 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 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 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 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 遗产份额。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家族中有⼈去世的时候,其后辈就会因遗分配⽽闹得不可开交,⼈们都希望⾃⼰在遗产分配中可以分到⾃⼰,特别是符合财产继承权⾥的个⼈。

下⾯是店铺⼩编介绍的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例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家认识遗产分配。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第⼀顺序:配偶、⼦⼥、⽗母;(⼆)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例1、⼀般情况下,同⼀顺序的各继承⼈均等分配遗产。

同⼀顺序的法定继承⼈在继承遗产时,⼀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的⼈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般情况是指同⼀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彼此在⽣活状况。

劳动能⼒以及对被继承⼈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情况基本相同,条件⼤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所取得的被继承⼈遗产数额⽐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顺序各继承⼈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的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因为没有独⽴的经济收⼊或其他⽣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活条件。

缺乏劳动能⼒是指继承⼈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

(2)对被继承⼈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为被继承⼈的⽣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

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详解

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详解

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详解遗属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去世后,根据法律规定他的财产归谁所有的权利。

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来规定的。

本文将详细解析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主题。

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间,遗产将优先归配偶所有。

配偶享有绝对继承权,而未成年子女有权获得法定继承份额。

此外,如果配偶为配偶第一次婚姻的话,未成年子女可以更多地获得继承份额。

2. 父母和配偶如果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已经过世,遗产将优先归父母所有。

在父母共同继承的情况下,配偶将取得一定的继承份额。

如果只有一个尚存的父母,则遗产全归该父母所有。

3. 父母和兄弟姐妹如果没有配偶和子女,遗产将优先归父母所有。

在父母共同继承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将取得一定的继承份额。

如果只有一个尚存的父母,则遗产全归该父母所有。

4. 兄弟姐妹和亲属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遗产将优先归兄弟姐妹所有。

在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的情况下,亲属将取得一定的继承份额。

如果只有一个尚存的兄弟姐妹,则遗产全归该兄弟姐妹所有。

5. 国家财产收归国库在没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将收归国库。

这种情况较为罕见,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会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根据遗嘱中的规定进行继承。

如果遗嘱存在瑕疵或者被撤销,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

综上所述,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根据家庭成员的关系和身份来确定的。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享有最高的继承权,父母和兄弟姐妹紧随其后,最后是其他亲属。

当然,如果有遗嘱的话,则需要根据遗嘱中的规定进行继承。

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对于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处理遗产问题时,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这一优先顺序,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维护家庭成员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总而言之,遗属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根据民法典来规定的,根据家庭成员的关系和身份来确定。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是指对于去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分配财产,避免家族内部矛盾和纷争的产生。

本文将介绍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遗产分割的问题。

一、遗产分割的原则1. 平等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即所有继承人应当平等地分享财产。

在这个过程中,不应该因为某些人家庭背景、社会地位或者其他原因而给予优待或者歧视。

2. 法定继承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即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割。

如果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没有遗嘱,应当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分割。

3. 公开透明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即所有继承人都应当知晓财产的情况和分割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注重公开透明,避免隐瞒或者私下协商。

4. 确权先分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遵循确权先分原则,即继承人应当先进行财产的清点和评估,然后再进行分割。

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注重确权先分,避免因为分割的顺序不当导致争议和矛盾。

5. 尊重意愿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尊重去世人的意愿,避免对其意愿进行干涉。

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注重尊重意愿,避免因为对去世人意愿的忽视导致争议和矛盾。

二、遗产分割的方法1. 财产清点。

遗产分割的第一步是进行财产清点,即对去世人的财产进行清点、评估和估价。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和所有权等方面的情况,并制定清点方案和评估标准。

2. 继承人确定。

遗产分割的第二步是确定继承人,即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并进行公示和确认。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继承人的身份、关系和权利等方面的情况,并制定确定方案和确认标准。

3. 分割方案。

遗产分割的第三步是制定分割方案,即按照继承人的份额和权利制定分割方案,并进行公示和确认。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分割方案的公正、合理和可行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制定分割方案和确认标准。

遗产继承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3篇

遗产继承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3篇

遗产继承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3篇篇1遗产继承是指对于父母、家族成员或亲属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分配和管理的过程。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遗产继承协议,即遗嘱或其他书面文件,规定了遗产的继承方式、继承份额和分配方法等内容。

而在一些情况下,为了保障某一方对遗产的独立占有和管理权,会达成遗产继承协议,将特定资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

房产作为重要的遗产之一,遗产继承协议中的房产归一方所有是一种常见的规定。

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某一方对房产的独立支配权,避免遗产继承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

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一下关于遗产继承协议中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况。

首先,制定遗产继承协议的双方需要是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必须具备法定的继承资格。

在达成协议之前,双方需要对遗产进行清查和评估,确定涉及到的房产资产。

然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意愿编制遗产继承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

在遗产继承协议中,对于房产归一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房产的归属:在遗产继承协议中,应当明确规定哪些房产资产属于哪一方所有,避免产生歧义和矛盾。

可以具体列出每一处房产的地址、面积、权属证明等信息,确保对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的了解。

2.确定房产的继承权益:在遗产继承协议中,应当明确确定房产归一方所有的继承权益,包括对房产的使用、处置、出租或转让等权利。

另外,还可以规定对于房产的管理维护责任和费用承担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3.保障其他继承人的权益:虽然房产规定归一方所有,但是在遗产继承协议中还需要保障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规定其他继承人可以分享其他遗产资产的份额或继承权益。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其他继承人对于归一方所有房产的争议和纠纷。

4.合法有效的遗产继承协议: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遗产继承协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在制定和签订协议时,可以选择请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查,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遗产继承协议中房产归一方所有是一种合理的规定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特定方对房产的独立管理权和支配权。

2024遗产继承新规

2024遗产继承新规

2024遗产继承新规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遗产继承制度的不满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各国纷纷进行遗产继承法的改革。

作为一个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领域,遗产继承法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变革。

2024年,我国将迎来遗产继承新规的实施,旨在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遗产继承制度的现代化。

首先,2024遗产继承新规将进一步推进继承权的平等化。

在现行的遗产继承制度中,男性往往被优先继承,而女性的继承权则被削弱。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将在新规中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新规规定,无论男女,继承权应当平等,继承份额不再与性别挂钩。

这样一来,女性在遗产继承中的地位将得到明显提高,社会的性别平等也将得到更好的体现。

其次,新规将强化对未成年人继承权的保护。

在现行的遗产继承制度中,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往往容易被侵害。

由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相对薄弱,他们的继承份额往往被滥用,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新规规定,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应当得到特殊保护,继承份额应当留存至其成年后享有。

这将有效防止继承权的滥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新规将进一步扩大亲属继承权的范围。

在现行的遗产继承制度中,只有直系亲属才能享有继承权,而旁系亲属的继承权则相对较弱。

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亲属继承权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为了扩大亲属继承权的范围,新规将规定,旁系亲属也能够享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将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进行适当的分配。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亲属关系,也能够实现对亲属继承权的公平保护。

此外,新规还将加强对遗嘱继承的规范。

在现行的遗产继承制度中,遗嘱继承往往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导致继承权的滥用和侵害。

为了规范遗嘱继承,新规将加强对遗嘱的审核和监管,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新规还规定,遗嘱中的继承份额应当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避免遗嘱继承权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2024遗产继承新规的实施将为我国遗产继承制度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继承关系树状图

继承关系树状图

法定继承关系树状图
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1、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若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则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子女继承。

3、若父母后于被继承人去世,则由父母的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来继承父母的份额。

4、若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则由孙子女/外孙子女(无媳妇/女婿)作为代位继承人来继承子女的份额。

5、若子女后于被继承人去世,则由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媳妇/女婿作为转继承人来继承子女的份额。

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1、立遗嘱人可在在上述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范围内选择一位或多位继承人。

2、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由其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财产。

1、立遗嘱人只能在上述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媳妇、女婿、孙子女及其配偶、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孙子女及其配偶、外曾孙子女及其配偶范围内选择一位或多位受遗赠人。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即签订《接受遗赠声明书》。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当⽗母或者年长的长辈去世后留下的财产作为后辈是需要对这笔遗产进⾏处理的,你可以选择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民法典对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店铺⼩编为读者们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希望⼤家了解相关情况。

⼀、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办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且继承也可以放弃。

《民法典》第⼀千⼀百⼆⼗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千⼀百⼆⼗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没有表⽰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到期没有表⽰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哪些遗产可以继承1、公的合法收⼊。

包括从事体⼒、脑⼒劳动所得收⼊,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活⽤品。

房屋包括⾃⽤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房等;储蓄包括在银⾏、信⽤社、保险公司、其他⾦融机构的存款;⽣活⽤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物、图书资料。

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产资料。

包括⼟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有:1、被继承⼈的⼈⾝权。

包括⽣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死亡⽽发给其家属的抚恤⾦、⽣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前承租或借⽤他⼈的财产。

5、制定了受益⼈的保险⾦。

房屋遗产继承法全文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房屋遗产继承法全文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房屋遗产继承法全文【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房屋遗产继承法全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我国并没有一部单独规定房屋遗产继承法,但却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这部继承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就是公民遗产处理、遗产继承方式等内容。

现在,请大家马上随小编来了解下全文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活⼀世多多少少会存有⼀些个⼈财产,在百年之后会由⾃⼰的⼦⼥继承,⼀般是通过法定继承或是遗嘱继承。

那么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遗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民法典中遗产继承的种类如下: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根据继承⼈继承财产的⽅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不是按照被继承⼈的遗嘱⽽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被继承⼈遗产的继承⽅式。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的范围、继承⼈参与继承的顺序、继承⼈应继承的份额和遗产的分配原则等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不是被继承⼈的意思确定。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依照被继承⼈的遗嘱继承被继承⼈的遗产的继承⽅式。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继承⼈继承的顺序、继承⼈继承的财产的份额等都是由被继承⼈在遗嘱中依法确定的,即决定于被继承⼈⽣前的意思。

就整体⽽⾔,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古代社会就⼀直存在,不过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国家对遗嘱⾃由的限制程度不同,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主次地位不同。

从产⽣的历史上看,法定继承先于遗嘱继承,但从适⽤上看,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所以,法定继承⼜称为⽆遗嘱继承。

2、有限继承与⽆限继承根据继承⼈继承被继承⼈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分为有限继承与⽆限继承。

有限继承⼜称限定继承,是指继承⼈只在⼀定范围内继承被继承⼈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继承。

在有限继承中,继承⼈继承被继承⼈的债务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对于被继承⼈⽣前所⽋债务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限继承⼜称为不限定继承,是指继承⼈必须承受被继承⼈的全部财产权利义务的继承。

在⽆限继承中,即使被继承⼈的债务超过其遗产的实际价值,继承⼈也必须继承被继承⼈的遗产,不得拒绝,继承⼈须以⾃⼰的财产清偿被继承⼈⽣前所⽋的全部债务。

所谓的“⽗债⼦还”,就是⽆限继承的表现。

3、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根据参与继承的⼈数,继承可分为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三)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继承开始后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的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之继承编法律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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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
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 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遗嘱>法定继承
2023/11/26
案例:
W大爷请了Z阿姨到家里做保姆。 为让Z阿姨能安心留下来照顾自己,W 大爷与Z阿姨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W大爷声明:Z阿姨若能照顾自己终身 ,那么自己过世后房产与存款都由Z阿 姨继承。此后,Z阿姨也一直尽心照顾 W大爷。
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 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 名。 在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 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 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若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 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 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3/11/26
四、法定继承
•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遗产的分
配均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 亮点: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为了财产更多流
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
2023/11/26
从本质上而言,遗嘱的效力取决于 遗嘱内容本身的真实性,遗嘱的 形式要求也是以此为目的,以在最 大程度上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的
实现。
无论是哪种形式立下的遗嘱,都要 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并且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民法典继承部分全文

民法典继承部分全文

民法典继承部分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财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的内容取得继承权的法律制度。

第一百一十四条继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明确时适用;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遗嘱进行继承。

第一百一十五条继承权的内容包括对被继承人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对继承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继承人依法有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割。

遗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无偿的原则,尊重继承人的意愿,保护合法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内容履行继承义务,包括承担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履行对遗产的义务等。

第一章继承人第一百一十八条继承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指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依法指定的继承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继承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合法设立的法人可以成为继承人。

第一百一十条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内容确定。

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百一十一条继承人的资格应当在继承开始时确定。

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开始后及时申报其继承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遗嘱内容不明确时,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定继承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应当依照遗产继承法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是优先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百一十五条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应当平等分配,若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继承人的具体份额应当依法确定。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It is important to formulate the right strategy, but more important is the execution of the strateg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财产继承的顺序(一)一般情况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二)特殊情况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三、财产的分配(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

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例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是由被继承⼈在⽣前所订⽴的遗嘱规定的。

遗产继承顺序按照先后顺序分为第⼀顺位继承⼈以及第⼆顺位继承⼈。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例的相关资料。

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例是怎样的⼀、法定继承⼈顺序《民法典》第⼀千⼀百⼆⼗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本编所称⼦⼥,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编所称⽗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例1、⼀般情况下,同⼀顺序的各继承⼈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千⼀百三⼗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顺序继承⼈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

对⽣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继承⼈,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谓“⼀般情况”是指同⼀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彼此在⽣活状况。

劳动能⼒以及对被继承⼈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情况基本相同,条件⼤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所取得的被继承⼈遗产数额⽐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顺序各继承⼈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的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因为没有独⽴的经济收⼊或其他⽣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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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 个人合法财产及权益。
房屋 储蓄 生活用品 个人 收入 其他 合法财产 知识产权 中的财产 权利 生产资料 文物 图书资料
某男,嗜赌、赤贫。一夕, 屡输、而终局赢200万。暴喜、 倒地亡。 此200万是遗产否?
林木 牲畜 家禽
2014-10-4
保险金:指定受益人的,不能列 为遗产。 抚恤金、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 生活费、丧葬费不是遗产。
约 定 法 定 指 定
• • • •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 知识产权的收益; 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 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 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或 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
• 留下遗产的
被代位人
•先于被继承
代位继承人
•被 代 位 人 的 晚辈直系血亲

人死亡的子女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二顺序
配偶 子女 兄弟姐妹
父母
丧偶儿媳、丧 偶女婿(尽了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主要赡养义务)
2014-10-4
案例讨论
遗产酌分请求权
第14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 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 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 的遗产。
受抚养人、扶养人
2014-10-4
继承权的丧失
2
继承人的确定
• 法定继承人顺序 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 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 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 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顺序继承其父母应继承的遗产 份额。 • 胎儿非继承人,但应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 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 ,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
同等条件下均等分配
特殊情况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小
继承人协商同意 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必须保留必要的份额。
2014-10-4
继承遗产应 当清偿被继 承人依法应 当缴纳的税 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 清偿债务以 遗产实际价 值为限。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 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 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 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 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 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 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
案例讨论 刘露丈夫早逝,独自将二子甲、乙抚养 成人。乙婚后,刘露与甲同住,直至2008 年病故。乙与妻子共建瓦房 12 间, 1992 年 生一子丙。 2000 年乙死亡。 2005 年乙妻 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 2012 年,丙要
求对 12 间瓦房进行析产,遂与甲发生争议。
12间瓦房应该如何处理?
相对丧失 绝对丧失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
承人的; 的; 2.为争夺遗产 3.伪造、篡改或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 而杀害其他继 者销毁遗嘱,情 承人的; 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 节严重的。
悔改表现 1.遗弃被继承人 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 被继承人 的,或者虐待被 1.故意杀害被继 宽恕 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继承人情节严重
3
继承方式
继承的效力排序
(共四种)
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继承或 遗赠
法定继承
2014-10-4
自书遗嘱 B
公证遗嘱
A
C
代书遗嘱
两个以上 见证人
遗嘱
口头遗嘱
两个以上 见证人
2014-10-4
E
D
录音遗嘱
两个以上 见证人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形下设立的, 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
案例讨论
张某病危时曾当着其 3 个子女和 4 位医、护人 员的面说:“看来我是不行了,我死后家里的 一切财产都留给你们的继母。“后经抢救、治 疗,张 X 病愈出院。一年以后,张 X发病死亡。 孩子们的继母把张某的全部遗产计有 9 间房、 4 3000 元存款、彩电、冰箱、家具等物全部据为
遗 产 分 割 程 序
• 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出;
“双无” 必留份额
• 确定遗产继承人(保留胎儿的遗产继承权) ;
• 债务清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 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 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分割遗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或遗嘱继承—法 定继承)
2014-10-4
刘露
2008
12间瓦房

2000年

乙妻
2005

甲1间,丙11间
4
遗产分配
•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李 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各借款1万元,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 运业务。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险为村民刘江 运货进城,不幸坠人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当晚上吊自杀, 留下孤儿李梅。 • 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 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 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 • 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 (1)朱兰名下存折2 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 • (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 借款1万元; • (3)丧葬费1 000元由村承担; • (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 利息; • (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 • 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 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 财产上有所照顾。 • 请问: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还。
继承人中有 缺乏劳动能 力又没有生 活来源的人, 即使遗产不 足清偿债务, 也应为其保 留适当遗产。
2014-10-4
武汉市普法讲师团
兰炜制作
权。
继承权的丧失
2014-10-4
•某男病故,独身,父母 我姑姑去世了,她就只 • • 某男意外死亡,留有一笔存款, 有一个人 ,我户口和她在 无遗嘱,银行需公证书才可以领 已死,有 2兄(一兄已 取这笔钱,请问继承权公证书需 一起,请问去办继承人 死)一妹,遗产继承人 要哪些人签字?该男有妻子儿子 证明需要哪些手续? 是谁? ,父母和姐姐,岳父和岳母已离 异,还有一个外婆 。
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定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法定 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指定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财产; 法定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定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定 •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
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房产分割(2011年8月13日 )
• 婚前全额购买(一方所有);婚后购买(共同) • 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 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 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 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 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 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涉及父母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 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 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李铁山早年丧偶,1996年退休后开了个五金商 店,由于商店地处闹市区,生意相当红火,几 年下来攒了不少钱。小儿子李立因吸毒经常到 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父亲。 一次李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李铁山没给,李 立拿刀就砍,李铁山当场死亡。 • 二儿子李刚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李立打 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 • 大儿子李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发现父 亲的遗嘱,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李 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l万元应继承份额。 • [问题] 三个儿子是否分别丧失了继承权?
以 案 说 法
1 2 3
话题一、哪些财产是遗产?
话题二、哪些人是继承人?
话题三、继承方式有哪些?
4
话题四、遗产如何分配?
1
遗产的认定
案例讨论
• 2005年,林老太去世,当时留有一套三居室 由老伴张某居住,三个子女已成家另居。 • 2008年,张某再娶李某。婚后又购一套两居 室共同居住。 • 现张某去世,请问其遗产有哪些? • 提示: • 继承开始后首先是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直接是遗产; • 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要将属于被继承人的 财产份额从共同财产中剥离出来。
己有,理由是一年前张某病危时立了口头遗嘱。
张某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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