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某工商局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____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1.背景本公司作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为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需要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2.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的食品安全,减少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升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
3.内容3.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公司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并制定食品安全目标和策略。
3.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公司根据食品生产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表等,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制度。
3.4 原料采购管理与供应商建立健全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包括对供应商的评估和审核、原料的检验和验收等程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当树立食品安全第一的理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和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公司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原料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十二条原料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储存要求,实行分类、分区域储存,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应当遵循卫生操作规程,加工工具应当进行定期消毒,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销售人员应当具备健康证明,销售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第四章食品安全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区工商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区工商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工商局对食品经营者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区工商局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区工商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区工商局对食品经营者实行登记注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区工商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申请工商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设备;(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四)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依法向区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区工商局对食品经营者实行监督管理制度。
区工商局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区工商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并依法公开。
第十一条区工商局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区工商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依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信息公示第十三条区工商局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信息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许可证信息、日常监管情况等予以公示。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区工商局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工具、设备等;(四)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工商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工商局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2. 适用于所有在本工商局管辖范围内从事食品相关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食品安全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1. 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 对所有进货食品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五、食品储存与保管1.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2.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六、食品加工与包装1. 加工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2.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七、食品销售与服务1.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提供食品的详细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回应并采取措施。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工商局将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商局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安全控制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1.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食品经营管理体系,领导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
1.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1.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索证索票制2.1索证索票制度。
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的一项管理制度。
2.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确保合法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
2.3保健索票索证应当包括: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4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备查。
3经营过程质量控制3.1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管理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应查验供货者合法资质的有效证件、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应当查验供货者销售凭证票据,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等。
2024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2024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原料采购必须到有工商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采购。
2、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卫生关。
3、不采购腐烂变质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和原料,不采购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坚决杜绝黑加工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校园。
5、搞好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登记。
如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验看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体验合格证明。
6、对大宗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对零星食品、原料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
严禁采购非定点厂、店供应的食品原料。
7、实行“阳光采购”,价格监督机制,采购的'食品原料须公布价格,接受总务处、膳管会和师生监督。
总务处和膳管会要经常性作市场行情调查,随时调整采购食品、原料的价格。
8、采购的一切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登记后,方可结帐、报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及要求。
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2、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并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卫生监督部门的技术指导。
4、如发现学生患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
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
对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从合法的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采购食品,并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的性质、特点和保质期,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污染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处理。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保持食品加工与制作场所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在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与服务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与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保持食品销售与服务场所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保证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在食品销售与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适合个体工商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书模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制度第四条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五条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证明、培训情况等,保存期限至少为三年。
第六条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七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第八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 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意见;4. 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四、采购与进货查验制度第九条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供应商,并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条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食品储存与运输制度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符合环境卫生要求,保证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三条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食品新鲜、安全,防止食品变质。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经营者责任1. 食品经营者应具备健康证明,并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2. 食品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可追溯。
4.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仅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保存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仔细检查食品包装,确保食品包装完整无损。
三、食品保存与储存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清理过期食品,并及时报废或重新采购。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防潮、防鼠、防虫。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重视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确保原料、加工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加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食品经营者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销售环境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配送车辆符合卫生要求,食品配送过程中避免污染。
以上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供应等相关活动的食品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____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工商局版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工商局版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统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品质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第五条本单位生产的食品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
第六条本单位的生产车间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生产车间应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害菌;(二)生产车间应当按照食品类别分类储存,将原料和成品分开存放;(三)生产车间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操作环境与设备清洁卫生;(四)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更改工艺流程;(五)对于过期的原料和产品,应当及时处理,以避免二次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
第七条本单位的生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定期检测。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销售环节第九条本单位销售的食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销售。
第十条本单位销售食品的场所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销售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对销售过程中的食品进行记录和追踪,以便查找问题原因和责任人。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控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监控制度,包括食品安全检测、食品抽样检验和食品卫生检查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和检验体系,通过对原料、生产过程、成品等环节的监控,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卫生检查制度,例如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并加以整改。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及时查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溯源和召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求,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和送检制度,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监测。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工商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工商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商所辖区内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工商所应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理。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检查、风险评估、信息收集与报告等。
三、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患者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评估。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通报1.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2. 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及时通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置。
八、监督与考核1. 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商所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特色,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范本(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范本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范本(2)一、概述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本文旨在全面阐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原则和具体措施。
二、重要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 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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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
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
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