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官职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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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王侯将相与权力斗争

春秋战国时期的王侯将相与权力斗争

春秋战国时期的王侯将相与权力斗争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充满政治斗争和权力争夺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王侯将相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权力斗争,这不仅影响了他们个人的命运,也深刻地塑造了那个时代的大政治格局。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来探讨春秋战国时期的王侯将相与权力斗争。

一、权力争夺的背景与原因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已经初步形成。

国家的统治者将大片土地封给王侯将相,以确保他们的忠诚和效忠。

然而,这种制度也培养了王侯将相之间的权力欲望和竞争心理。

王侯将相们不仅争夺统治地位,还争夺国家资源以增加自己的实力。

此外,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充满战争的时期,军队力量的大小关系到各国的生死存亡,王侯将相们必然会争夺对军队的控制权。

二、权力斗争的表现形式1. 政治联盟与对峙春秋战国时期的王侯将相们常常通过政治联盟来争夺对权力的掌握。

他们结盟的目的是为了在政治上互相支持,以获得更大的影响力和资源。

然而,在联盟中也常常有意见不合的情况发生,甚至会发展为对峙和冲突。

不同联盟之间的权力争夺,加剧了时代的动荡与不稳定。

2. 秘密谋划与阴谋诡计为了获取更多的权力和资源,王侯将相们常常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密谋和策划。

他们会安插自己的亲信和心腹,收买对手的人马,甚至谋划暗杀和政变。

这些阴谋手段充分展示了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择手段的一面。

3. 战争与军队控制由于战争在春秋战国时期极为频繁,军队控制是王侯将相们权力斗争的重要方面。

他们会争夺对部队的掌控,争取将领和士兵的支持。

在战争中获胜的将相,往往能够在政治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王侯将相权力斗争的后果春秋战国时期的王侯将相们经过漫长的政治斗争后,最终导致了中国历史中的大一统局面的破裂和分裂。

各个诸侯国相互争斗,形成七雄争霸的局面。

统治者的权力逐渐削弱,而地方势力的崛起则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与混乱。

然而,春秋战国时期的王侯将相们的权力斗争也不仅仅是破坏和消极的一面。

相互之间的权力对抗,使各个国家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迅速发展。

春秋战国官职

春秋战国官职

春秋战国官职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战国(公元前475年;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发生巨大变革的时期,在此时期,奴隶制走向没落,封建制逐步确立。

下面由给大家整理了春秋战国官职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春秋官职春秋各国官职一般由世官充任。

春秋时候的世官主要是指世袭爵位,爵位有卿、大夫、士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级。

各国最重要的官职由世官卿担任,所以,“世卿执政”是这一时期官制最突出的特点。

“执政”是总领政务的意思,各国设官不尽相同。

东周王室初期仍设卿士,以后由太宰执政。

楚国初称莫敖〔ao熬〕,后称令尹。

秦国称庶长。

齐国一度称相,管仲就是当时著名的相。

宋国称大尹。

郑国称当国。

吴国称太宰。

晋国称中军将。

这是因为晋文公时候,设立上、中、下三军,各军置将、佐二人,由卿担任,中军将地位最高。

执政代表国君行使权力,是最高政务长官。

执政官又有佐助官,如右卿士有左卿士佐助,右相有左相佐助,太宰有少宰佐助,令尹有左、右尹佐助,当国有听政、少正佐助。

执政官下面设有多种政务官。

有的国仍用西周旧制,设置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官,有的则发生变化。

齐国司徒分锐司徒、辟司徒,都是军职,前者统领作战士兵,后者负责营垒和后勤事务,至于治理民事、管理土田则另外设有大司田。

晋国司马、司空设在三军将、佐之下,司马负责军纪,司空负责修整道路。

此外,又有军尉主管军政,侯庵〔an安〕负责军事情报。

宋国司马称司武,司空称司城。

楚国司马仅次于令尹,是最高武官。

楚国高级官员还有左徒,在王左右出谋划策。

屈原曾做过楚怀王的左徒。

郑国司寇之外又设野司寇,分管都城和都城以外的刑狱诉讼。

而楚国司寇则称司败。

各国往往又设置专管审讯的职位,如东周王室有尉氏,鲁国有士师,齐国有大理,楚国有廷理。

各国负责送往迎来的官吏称行人,唯楚国称连尹。

师、傅、保与史、卜、祝也有变化。

各国一般不设太保,太师、太傅也不执政,只作为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

东周王室的史官有太史、内史,各国不设内史,由太史掌纪事兼领册命。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段时期的政治形态和各国官制都非常有代表性和独特性。

在这个时期,中国分裂成了各个小国,这些小国之间相互争斗,这也为中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人物留下了诸多传说。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小国之间相互依存,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的复杂性和外交关系的错综复杂使得各国的官制也各不相同。

下面将分别介绍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官制和政治形态。

齐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比较强大的国家,其官制也相对比较完整。

齐国的官制采用三公九卿制,九卿是指地位高的官员,公是指名义上领导三军的军事将领。

在齐国,三公都属于王室成员,是国王的贴身侍卫。

而九卿则分为五等,由低到高分别是:大夫、少卿、卿、令、丞。

这种官制上相对齐国的法家思想比较重,注重权力的分立,使得齐国的政治相对比较稳定。

而在魏国,其官制则比较严格,采用三公九卿制,并且将国家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了国王手中,相对来说比较偏向儒家思想。

在魏国,三公都是由国王亲自任命的,国王还有权彻底解除这些官员的职位。

而九卿被分为两等,第一等是大夫,第二等则是卿、令、丞。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楚国的官制,楚国取消了三公的官衔,采用的是三长制。

在楚国,三长分别是政长、军长和巫长。

政长是官方的最高领袖,由君主任命,军长则是总指挥,负责军队事务,而巫长则是宗教领袖。

楚国的政治形态也相对比较奇特,楚国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国家,其诸侯国都有其独立性。

在秦国,其官制比较简单,采用的是三公九卿制,但是其中三公的名次被调换了。

秦国的官员不能像其他国家那样有后代担任官员的传统,只能本人有资历才能担任官员,这种方式增加了官员修身养性的压力。

总而言之,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比较多样化。

但是,无论是哪个国家,权力都非常集中,而且本着自己国家的理念,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官制。

此时的中国是一个分裂的国家,不同的国家之间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也正是这时期的杂乱无序推动着中国的统一。

春秋战国等级制度的演变

春秋战国等级制度的演变

春秋战国等级制度的演变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等级制度也发生了演变。

这一时期的等级制度主要包括爵制、禄制、秩制和刑制等方面的演变。

1.爵制演变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实行的是五等爵制,即公、侯、伯、子、男。

其中,公爵地位最高,侯爵次之,伯爵再次之,子爵和男爵地位最低。

但是,到了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和兼并,各国的爵制逐渐发生了变化。

例如,齐国采用了七等爵制,秦国采用了六等爵制,而楚国则采用了九等爵制。

此外,各国在称呼爵位时也出现了变化。

例如,齐国将子爵和男爵统称为大夫,秦国将伯爵和子爵统称为庶长,而楚国则将子爵称为男等。

2.禄制演变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禄制主要是以土地为基本单位,以粮食为主要的支付形式。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货币的流通,禄制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例如,齐国采用了钱刀为禄的制度,而秦国则实行了以黄金为禄的制度。

此外,各国的禄制也因官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例如,在齐国,卿的俸禄为三百乘以户数,而士大夫的俸禄则为一百乘以户数;在秦国,庶民的俸禄为十斗米和一尺布,而官吏的俸禄则根据官职的高低而有所不同。

3.秩制演变秩制是指官吏的品级和职位等级。

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秩制主要是以职位的高低来划分。

但是,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和官僚制度的兴起,秩制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例如,秦国实行了二十等爵制,其中最高等级的彻侯可以享受一千八百户的食邑;而最低等级的公士则只能享受五十户的食邑。

此外,各国的秩制也因官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例如,在齐国,卿的职位等级为上卿、中卿和下卿;而在秦国,庶民的职位等级则为庶民、卒和隶臣等。

4.刑制演变:对犯罪的惩罚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刑制主要是以鞭扑、割耳、刖足、死刑等五刑为主。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刑制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例如,秦国实行了律法制度,将刑法制度化、法律化;而赵国则采用了军法处斩等刑罚手段来惩罚犯罪。

此外,各国的刑制也因犯罪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春秋战国的官职

春秋战国的官职

春秋战国的官职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与官制、职官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春秋战国的官职,希望能帮到你。

春秋战国的官职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

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

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

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

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

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

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

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发展。

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

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

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

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

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

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

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

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

中央机构日益完善。

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主要行政长官。

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

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

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

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

“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

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

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

王侯伯子男的历代变化

王侯伯子男的历代变化

王侯伯子男的历代变化爵制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

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

秦以后的爵制(分赐爵与封爵),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

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

先秦文献中有关爵制的记载,主要见于《孟子·万章下》。

所举周代爵称,有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

年代稍晚的《礼记·王制》,则将天子除外,子男分列,即所谓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

文献反映的先秦爵制是否准确,学者尚存异议。

但参照甲骨、金文资料,可以肯定的是:夏爵制不详,商制细节难明,只有西周至战国时期的爵制尚可大致判明其爵称与爵序。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王畿之外的“外服诸侯”。

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

它们的君长被称为“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

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

它们是商王国的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

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关系的亲疏差别。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目前尚无定论。

西周春秋爵称,可大致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级:王。

在周王朝辖区内,王是指周天子而言。

另有个别并非天子的王者,如□王、吕王、丰王等,都属戎狄首领。

春秋金文中的称王诸侯,仍限于同周室关系较疏的蛮夷君长,即徐、楚、吴、越四国公。

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称公,所见有周公、召公、毕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

可以肯定的称公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

西周春秋时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

金文所见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诸侯,如□(燕)侯、鲁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

春秋战国时期职官管理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职官管理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职官管理制度历史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相继从世卿世禄制过渡到官僚制,官僚制度是建立在“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人身依附和雇佣关系的基础上的,君主运用礼法、刑德、赏罚、爵禄和诛杀来控制群臣,群臣在名分上虽然还是按等级划分,还是拥有不同特权的大小贵族,但他们已经不再是以贵族身份来行使权力,而是以君主臣仆的资格来进行治理,因此,必须对职官管理制度进行某些变革。

(一)官吏选拔制度世卿制逐渐衰微,官僚制兴起,使官吏选拔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当然,这两种制度的交替衔接是经过相当长的演变过程的。

世卿选官制度在很长时期内很大程度上还是被保存下来,只是处在逐步彼削弱被取代的过程中。

例如,在战国后期,鲁仲连劝燕将投降齐国时说:“裂地定封,富比陶(穰侯)、卫(商君),世世称孤寡,与齐永存”。

可见,在当时世袭制度依然存在,虽然已经有许多人被剥夺了世袭特权,但这种特权毕竟还是当时官僚追求的目标,世袭者在某种程度上还享有优先被选拔的待遇,但已经不是出任公职的唯一资格了。

在保留这些旧制的同时,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选拔官吏的方法,比较主要的有荐举、学校、游说自荐、招贤、军功、任子、吏胥等不同的选官途径。

荐举之法有其初步兴起以至被普遍采用的过程。

齐桓公时鲍叔牙推荐管仲,秦穆公时公孙枝推荐百里奚,还是作为一种个别的特殊情况,虽然当时已经有人提出“君之所审者三,一日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作为国家治理的“三本”,以德、功、能作为推荐的标准,但这也仅仅是在理论上的初步探索,战国中期以后,鉴于被荐举任官的人多能称职,这种荐举才渐成为制度,规定朝中大臣和郡县主要长官应定期向君主推荐人才,量能以授官,并实行荐举连坐。

学校在西周时就已经成为一种选拔人才的途径,许多没有继承权的“士”,通过官学取得任官资格。

春秋战国时期则在官学的基础上发展起许多私学,私学子弟凭才能也可以入仕,孔子弟子3000,许多人到各国为官,有的还受到重用。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员与官僚体系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员与官僚体系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员与官僚体系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也是中国传统政治发展的关键时期。

在这个时期,各个诸侯国之间相互争斗,形成了复杂的政治格局。

各国的官员在这个时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这些官员所依托的官僚体系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各国的政治运行和社会发展。

一、官员的来源和选拔在春秋战国时期,大部分国家的官员是由贵族统治集团中的成员担任的,贵族的地位和家族背景成为了评判一个人是否适合担任官职的重要标准。

这些官员的担任并不取决于他们的才能和能力,而是与出生身份息息相关。

除了贵族,有些国家也会通过选拔制度来选拔官员。

这种选拔制度一般是基于诸如考试、推荐或评议等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贵族出身。

通过这些选拔制度,一部分人才得以进入官场,使官员的来源更加多元化。

二、官僚体系的建立与运作在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官僚体系。

这些官僚体系主要包括官职的设置和等级的划分。

官职的设置根据各个国家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包括国君、宰相、司马、卿、大夫等职位。

等级的划分根据职位的高低和重要性来进行,高级官员享有更多的权力和特权。

官僚体系的运作主要通过官员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分工来实现。

大臣或宰相负责决策和制定政策,而下属的官员则负责执行和监察。

这种分工让政务更加专业化,提高了各种政策的执行效率。

三、官员的权力和责任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员拥有相当的权力,他们能够参与国家的政治决策,并对内外事务进行管理和调控。

官员的权力主要来自于其职位和所在机构的地位,也与其在君权和贵族中的地位有关。

一方面,官员通过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来行使权力;另一方面,他们有权收取税赋、征兵、管理土地等。

然而,随着权力的增加,官员们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

他们需要保持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宁,确保国家正常运行。

同时,官员还需要对自己管理的领域负责,例如,财政官员需要确保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军事官员需要确保军队训练有素,外交官员需要维护与邻国的关系等。

春秋时期的官职与官僚体制

春秋时期的官职与官僚体制

春秋时期的官职与官僚体制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封建制度逐渐形成的阶段。

在春秋时期,官职与官僚体制有着独特的特点和运行机制。

一、官职的种类与职责在春秋时期,官职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地域为单位的封地官职,另一种是以职能为单位的各类官职。

1. 封地官职封地官职主要是指君主赋予的诸侯国、卿大夫等工作职务,如“君”、“卿”、“大夫”等。

君主赋予封地官职的目的是为了对各地区进行管理和控制。

封地官职的职责包括管辖本地区的政务、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事务,同时也需要向君主负责。

这些官职的权力和地位与地域的大小和重要性相关。

2. 职能官职职能官职是指根据各类行政、军事、财政等职能设立的官职。

在春秋时期,职能官职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如“宰”、“司”、“卫”等。

这些官职负责管理和执行各类行政和军事事务,具体职责根据不同官职的性质而异,但它们的共同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君主的统治。

二、官僚体制的框架与运行春秋时期的官僚体制相对简单,但它为后来中国古代的官僚体制提供了基础。

1. 官僚体制的框架春秋时期的官僚体制主要由君主和官员组成,官员分为封地官员和职能官员。

封地官员由君主任命,主要负责地方政务;职能官员则由君主或封地官员任命,负责具体的行政和军事事务。

2. 官僚体制的运行官僚体制的运行取决于君主的权威和官员的职责执行。

君主作为最高权力的代表,对所有官员具有最终决策权和监督权。

官员则需要忠诚于君主、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也享有特权和地位。

三、官职与官僚体制的演变春秋时期的官职与官僚体制在后来的历史演变中有了很大的改变。

1. 官职的变迁随着战国时期的到来,封地官职的地位逐渐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以君主国家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官职体系。

各类封地官职逐渐被废除或改为中央官职,如“卿”被改为“宰相”、“大夫”被改为“大臣”等。

2. 官僚体制的变化随着政治权力的集中和中央官职的设立,官僚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春秋战国官职王侯

春秋战国官职王侯

春秋战国官职王侯放班”或“退朝”。

五代以后,常有这样的情况:早朝时,皇帝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宰相或首辅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春秋战国官职王侯,希望能帮到你。

春秋战国官职王侯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

又因为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现代的机关会议,出席者应坐的位次,照例都由会务组使用“名牌”标示,对名入座,不会搞错,古人没发明这个办法,所以“乱班”现象时有发生。

《万历野获编》卷十三记,明神宗时,因朝会时开时辍,“班行遂无定序”。

有一次,一个阁部和一个监察互争位次,请编制朝班的蔡献臣分辨是非,老蔡谁也不想得罪,便引成例:如按常朝,你是对的;如按大朝,他亦不错。

由此可见,各种朝会有不同的位次安排,这是在中央机关供职的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否则一上班就要出错。

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多少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午前七至九时,这里多指九时)结束,称“散朝”、“放班”或“退朝”。

五代以后,常有这样的情况:早朝时,皇帝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宰相或首辅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

小会开完后,宰相出来,领着百官在殿廷行礼后,宣布退朝。

《梦溪笔谈》记载,宋神宗即位之初,韩琦任宰相,遇到小会时间过长,便照过去的习惯,让其他自行退朝。

王陶任御史中丞后,为此弹劾韩琦。

皇帝因此下令,如遇执政大臣奏事到辰时还未结束,“即一面放班”,就是允许百官自己退朝,以后便定为制度。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

又因为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现代的机关会议,出席者应坐的位次,照例都由会务组使用“名牌”标示,对名入座,不会搞错,古人没发明这个办法,所以“乱班”现象时有发生。

各朝官制4春秋战国官制

各朝官制4春秋战国官制

各朝官制4春秋战国官制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战国(公元前475年—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发生巨大变革的时期,在此时期,奴隶制走向没落,封建制逐步确立。

在政治上突出的表现是东周(公元前770年一前249年)王室的衰败。

春秋时候,王已经不再是周天子的专称,南方楚国国君首先称王,以后吴、越两国君主也相继仿效。

到了战国,各国君主纷纷称王。

周王室已降至中小诸侯的地位。

王权的变化给各国官制带来新的影响。

(1)春秋官制春秋各国官职一般由世官充任。

春秋时候的世官主要是指世袭爵位,爵位有卿、大夫、士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级。

各国最重要的官职由世官卿担任,所以,“世卿执政”是这一时期官制最突出的特点。

“执政”是总领政务的意思,各国设官不尽相同。

东周王室初期仍设卿士,以后由太宰执政。

楚国初称莫敖〔ao熬〕,后称令尹。

秦国称庶长。

齐国一度称相,管仲就是当时著名的相。

宋国称大尹。

郑国称当国。

吴国称太宰。

晋国称中军将。

这是因为晋文公时候,设立上、中、下三军,各军置将、佐二人,由卿担任,中军将地位最高。

执政代表国君行使权力,是最高政务长官。

执政官又有佐助官,如右卿士有左卿士佐助,右相有左相佐助,太宰有少宰佐助,令尹有左、右尹佐助,当国有听政、少正佐助。

执政官下面设有多种政务官。

有的国仍用西周旧制,设置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官,有的则发生变化。

齐国司徒分锐司徒、辟司徒,都是军职,前者统领作战士兵,后者负责营垒和后勤事务,至于治理民事、管理土田则另外设有大司田。

晋国司马、司空设在三军将、佐之下,司马负责军纪,司空负责修整道路。

此外,又有军尉主管军政,侯庵〔an安〕负责军事情报。

宋国司马称司武,司空称司城。

楚国司马仅次于令尹,是最高武官。

楚国高级官员还有左徒,在王左右出谋划策。

屈原曾做过楚怀王的左徒。

郑国司寇之外又设野司寇,分管都城和都城以外的刑狱诉讼。

而楚国司寇则称司败。

各国往往又设置专管审讯的职位,如东周王室有尉氏,鲁国有士师,齐国有大理,楚国有廷理。

春秋战国官制

春秋战国官制

春秋战国官制距今5000年前的“五帝”时期、以及夏商周三代,一直到距今2200年前秦统一中国,这3000年里中国实行的是“分封制”。

分封到各地的诸侯国众多,号称有“万邦”。

当时对诸侯国的管理接近于放任自流的松散联盟形式。

从西周开始,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

“三公”是最尊显的三个官职:司马、司徒、司空。

“九卿”是三公下面的九个中央机构: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

东周时期,诸侯国互相兼并,形成战国七雄,各诸侯国基本沿用西周的官制。

后来,由秦国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真正的大统一。

周朝官制西周是在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非常犟大的国家。

它的犟大不仅仅由於它广袤的国土、更是由於它丰富的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政治思想的传承,西周时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官职制度对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周严格的施行宗法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了周天子-卿士-诸侯-卿大夫-士-国人的统治序列。

就官制而言,大体上有卿士-诸侯-卿大夫三等。

卿士辅佐周天子执政,诸侯世守其国,卿大夫辅佐诸侯治理国家、并且从诸侯手里领受世袭采邑。

中央政制三公和太宰西周的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其下分设六卿、五官等。

由於三公之类的官职是授予位高爵尊的诸侯的,而诸侯们在出任周朝大臣的时候也要治理自己的国家,所以三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

通常执掌中央权力的是太宰,太宰本来是王室的家庭事务总管,因亲近统治者,所以从夏商以来太宰的地位一直处於上升的趋势中,在西周可以说达到了顶点。

在非常时期,诸侯出任的三公就因为其本人所掌握的犟大武力而发挥着实际的执政权力,周成王初立之时,以「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周公旦「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直到七年后成王成年,周公才还政於成王。

此间,周公、召公数次以成王的名义征发诸国兵,平定管、蔡、武庚的叛乱,重新征服乘武王去世而叛乱的东方五国,权力实际上超越了当时的周成王。

《史记周本纪》说「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由此可见三公的权力。

中国古代爵位的演变

中国古代爵位的演变

中国古代爵位的演变一、引言中国古代的爵位制度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体系,它随着历史的演变而不断发展和改革。

本文将从爵位的起源开始,详细介绍中国古代爵位的演变过程。

二、爵位的起源中国古代的爵位制度可以追溯到商代,商代的贵族身份与土地产权紧密相关。

在周朝,爵位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规范。

周朝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高低与贵族的地位和功绩有关。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到来,爵位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

在这个时期,爵位逐渐与封地的大小和收入有关。

例如,齐国的公爵位高于晋国的公爵位,这是因为齐国的封地更大,收入更丰厚。

此外,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爵位,如卿、大夫等。

四、秦汉时期的统一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后,爵位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

秦朝的爵位制度以封地的大小为依据,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

与此同时,秦朝还设立了列侯、关内侯等特殊的爵位,以奖励和控制贵族。

五、两汉之间的变化汉朝实行了与秦朝相似的爵位制度,但在两汉之间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西汉时期,爵位制度逐渐与官职相结合,爵位的高低与官位的高低有关。

东汉时期,爵位制度进一步发展,增设了征东将军、征西将军等特殊的爵位,以奖励在战争中有功的将领。

六、魏晋南北朝的改革魏晋南北朝时期,爵位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改革。

魏晋时期,爵位的数量逐渐增多,如公、侯、伯、子、男、列侯等,其中列侯是被封为侯爵而没有封地的人。

南北朝时期,爵位制度进一步细化,增设了亲王、郡王、国公等爵位,以奖励和控制贵族。

七、隋唐时期的再次统一隋唐时期,爵位制度再次得到统一和规范。

隋朝的爵位制度以封地的大小为依据,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爵位制度,但在唐朝时期,爵位的数量进一步增多,如亲王、郡王、国公、郡公等。

八、宋元明清时期的变革宋元明清时期,爵位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

宋朝时期,爵位制度逐渐与官职相结合,爵位的高低与官位的高低有关。

元朝时期,爵位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简化,如只保留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春秋战国人事制度

春秋战国人事制度

春秋战国人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中央集权逐渐削弱、列国割据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各国纷争不断,人事制度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和改革。

春秋战国人事制度主要包括君臣关系、官制和封爵制度。

君臣关系是春秋战国人事制度的核心,它体现了尊君重臣的原则。

在这个时期,君权虽然逐渐被削弱,但君主仍然是政权的核心,掌握着最高决策权和统治权。

君主委派宰臣、卿大夫和士类等不同层次的官员,来管理国家的政务、财政和军事等事务。

君主与官员之间建立了明确的等级关系,君主负责统帅全局,而官员则负责具体的实施。

官制是春秋战国人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规定了官员的职责和级别。

官制在这个时期逐渐由杂乱的制度演变为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

各国都设立了不同层次的官职,如宰相、相国、卿大夫、上大夫、士类等,每个官职都有具体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官员通过自身的能力和表现,可以得到相应的晋升和提升,以此来调动官员的积极性和激励机制。

封爵制度是春秋战国人事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贵族社会的一种体现。

在这个时期,国君会根据功勋和贡献来表彰和奖赏贵族,将他们封为诸侯或列为公侯伯子男等不同的爵位。

封爵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君主与贵族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贵族阶层的统治地位。

春秋战国人事制度的发展和改革,一方面是为了调动官员的积极性,提高政务的效率;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贵族阶层的统治地位。

通过建立明确的君臣关系、健全的官制和封爵制度,各国在这个时期都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政权和统治机制,为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总的来说,春秋战国人事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它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官员的积极性,提高了政务的效率。

但由于各国割据和战争不断,这个时期的人事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战国时期——封建官僚的职官制度

战国时期——封建官僚的职官制度

战国时期——封建官僚的职官制度战国时期,伴随着各国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建立,一套不同于春秋及以前的职官体制也产生了。

战国职官是一种封建的官僚体制,这套官僚体制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并辅之以封君制作为地主政权的补充物。

1。

战国职官制的特点战国时期的政治体制,是专制的中央集权制。

所以与它相适应的职官制度是一种官僚政治体制。

"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

战国时期的国王们,把军政大权集中在自己手中,国王之下的百官只是执行国王的命令,即"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

在这种情势下,大小官吏就不是对国家或人民负责,而只是对国王负责。

国王的语言,变为他们的法律;国王的好恶,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他们只要把对国王的关系搞好了,或者就下级官吏来讲,只要把他们对上级官吏的关系搞好了,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不顾国家、人民的利益,而一味地图谋私利了。

他们只对国王个人负责,只对上司负责,讨好上司。

像燕国的乐毅,可谓功盖燕国,但因与国王燕惠王有矛盾,兵权被解,逼得逃离燕国。

这是他没有同国君搞好关系而丢了乌纱帽。

秦国的白起,也是与秦昭王的关系没有弄好,被逼掉了脑袋。

而赵国的郭开、齐国的后胜,因得到国王的宠信,不顾国家的危亡,而充当了秦国的奸细,致使亡国。

这就是这种只图个人私利的官僚政治所产生的恶果。

2。

中央行政职官中央行政一级职官的首脑,文官称相,武官称将。

相这一名称,在各国不尽相同。

一般为相,通称为相国。

秦国孝公以商鞅为左庶长居相的位置而不称相,后又升为大良造也未称相。

秦惠文王十年(公元前328年)以张仪为相,是秦的辅政大臣始称相。

但在铜兵器铭中,秦相皆称"相邦"。

有相邦樛斿、义、冉、吕不韦等,义即张仪、冉即魏冉。

赵国、两周铜器铭文中也有"相邦"之称,是此两国相也称相邦。

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初设丞相,以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丞相名称由此始。

历史的尘埃——战国时期官制

历史的尘埃——战国时期官制

历史的尘埃——战国时期官制一、官僚制度的初步形成春秋后期,中原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某些卿大夫逐渐强大起来,许多力量较小的卿大夫陆续被强大的卿大夫所兼并;原来的国君由于宗族内讧、连年战争和“国人”(即国都中的士和工、商)的叛变,更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逐渐衰弱了。

而某些卿大夫由于所推行的政策比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要求,就逐渐代替了原有国君的地位,因而出现了“三家分晋”和“田氏取齐”的局面,逐渐形成了魏、赵、韩、齐、楚、秦、燕七大强国并立的局面。

“七雄”中小者地方千里,大者数千里。

“七雄”之外,还有宋、卫、中山等几个小国,也都地方五百里,远远超过从前的大国。

春秋战国之际,战争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

春秋前期的战役,一般双方动员的兵力不到千人;战国时期的战争,往往是上十万,甚至几十万人。

为了应付大规模而频繁的战争,各国不但需要一支可以直接调遣的庞大常备军,而且还需要一套完善的国家行政机构,以便有效地动员全国人力、物力。

于是,“官分文武”,建立以国君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就成为新时代的要求了。

《尉缭子·原官》云:“官分文武、君之二术。

”就是指在中央设置由国君直接任免的辅相和将军,并由他们负责统帅文武百官。

在地方置郡县,由国君亲自任免长官,镇守国土和治理民众。

这是战国以来,新的职官制产生和发展的趋势。

只有这样,国君才能将全国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大权,有效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一切政令才能直达各部门、各地方。

战国时代这套官僚制度之所以能够巩固地建立起来,据杨宽在《战国史》一书的分析,主要是由于推行了以下四种制度:首先是战国时代各国对官吏的任用,一般都采用俸禄制度。

当时各国俸禄计算的单位是不同的,如卫国是用“盆”来计算,有“千盆”,“五百盆”等等级(见《墨子·贵义篇》)。

齐魏等国用“钟”来计算,例如魏文侯时魏成子官为相国,有“食禄千钟”(见《史记·魏世家》)。

秦、燕等国用“石”、“斗”来计算,秦国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大体上以五十石为一级(据《韩非子·定法篇》、《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二年),最小的官吏也还有“斗食”的(据《战国策·秦策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一年)。

战国时代的爵位

战国时代的爵位

战国时代的爵位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严格显示出参与者的等级差别。

爵位有五: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上为世袭贵族。

士之后为庶人。

人有十等: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

皂以下是庶人和奴隶。

卿:上卿、亚卿。

在齐国,孟子做过卿,是当时齐的三卿之一。

大夫: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

楚的爵秩等级战国时代,只有楚、秦两国爵秩等级是特殊的。

楚的最高爵位叫执珪。

据说,楚国通缉伍员时曾规定“得五(伍)员者,爵执圭,禄万担,金千镒”(《吕氏春秋·异宝篇》)。

昭阳曾“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珪”(《战国策·齐策二》),景翠也是“爵为执珪,官为柱国”(《战国策·东周策》)。

汉中之役,楚的“通侯、执珪死者七十余人”(《战国策·楚策一》)。

庄辛曾被封为阳陵君,爵为执珪(《战国策·楚策四》)。

此外楚国还设有五大夫(《战国策·楚策一》)、三闾大夫(《楚辞·渔父》)等官爵。

秦的二十等爵秦的爵位,卫鞅变法时曾分为二十级。

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褭,第四级不更,是相当于士的;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是相当于大夫的;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是属于庶长一级,相当于卿的;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是相当于诸侯的(《后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刘劭《爵制》)。

彻侯也称列侯,列侯之下还有伦侯。

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台刻石》文末附有随从大臣的官爵姓名,按爵位高低排列名次,先列侯,次伦侯,再次卿,最后是五大夫,也分诸侯、卿和大夫三等。

同时秦的官职和爵位是不分的,大概第十六级大上造(或称为大良造)以下,既是爵位名称,又是官名。

秦国还有所谓客卿的,大抵别国人士入秦,得到卿的爵位的,就通称为客卿。

例如司马错在秦昭王十六年为左更,《史记·秦本纪》称为“左更错”,《白起列传》就称为“客卿错”。

春秋时期诸侯国官职

春秋时期诸侯国官职

春秋时期诸侯国官职东周时期又称春秋前770年-前476年,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全国性大分裂形成的时期。

史家一般以“三家分晋”作为春秋时代的结束和战国时代的开始。

公元前七七零年平王东迁,建立了东周王朝。

但此时周已衰弱到了极点,统治范围方圆不足六百里,各诸侯国纷纷割据称雄,不再朝见周王,其统率诸侯的权利也是名存实亡。

此间,全国共分为一百四十多个大小诸侯国,而其中以楚国、齐国、晋国、吴国、越国、秦国为大。

楚楚国是三苗人在长江中下游建立起的一个国家,它在周初曾参加了武王发纣的战争,后得到周的封号,居楚地丹阳今湖北姊归县。

春秋初期,楚国日益强大。

前七零四年,楚君熊通字号为武王,有地千里。

因其地处中国南方,故而楚国与中原的华夏各诸侯经常发生一些战事。

通过战争,楚国先后吞并了四十五个较弱小的诸侯方国,并逐步成为春秋前期中国南方的主要强国之一。

齐齐国的祖先是周文王的谋臣姜尚之族,姜尚因助周灭商有功被封为齐侯,同时周统治者赐予齐国一种特权——可以讨伐有罪的诸侯,凭借这项特权,齐国在西周时期以发展成为东方的大国。

春秋年间,齐国出现了一位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齐桓公。

他依靠谋士管仲整顿国政,设各种官吏,各司其职,并分全国为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此十五乡即为农乡,乡中之人在和平时专心务农,战时当兵。

如此几年之间,齐国国富民强,到公元前六七九年,齐国以称霸北方。

后来,齐国又于前567年消灭了东夷大国——莱,使之土地扩大了一倍以上,成为真正数一数二的大国。

晋晋国原处于戎狄游牧地区,东周初期,晋献公前676年-前651年建都绛山西翼城县,开始了晋国的霸业。

晋国先后消灭霍、耿、魏、虞、虢等一些北方小诸侯国,统一了汾河流域。

前六三六年,献公之子重耳即位,他曾被献公放逐十九年之久。

在这十九年之中,重耳周游列国,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故而他回国后便立即着手整顿政事,他于大臣们君臣一心,先后两次率晋、秦、宋、齐四国联军南击楚国,占领了南方的大片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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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官职王侯
放班”或“退朝”。

五代以后,常有这样的情况:早朝时,皇帝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宰相或首辅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以下是为你整理的春秋战国官职王侯,希望能帮到你。

春秋战国官职王侯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

又因为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现代的机关会议,出席者应坐的位次,照例都由会务组使用“名牌”标示,对名入座,不会搞错,古人没发明这个办法,所以“乱班”现象时有发生。

《万历野获编》卷十三记,明神宗时,因朝会时开时辍,“班行遂无定序”。

有一次,一个阁部和一个监察互争位次,请编制朝班的蔡献臣分辨是非,老蔡谁也不想得罪,便引成例:如按常朝,你是对的;如按大朝,他亦不错。

由此可见,各种朝会有不同的位次安排,这是在中央机关供职的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否则一上班就要出错。

朝会的时间,根据议程多少有长有短,一般多在辰时(午前七至九时,这里多指九时)结束,称“散朝”、“放班”或“退朝”。

五代以后,常有这样的情况:早朝时,皇帝并不上殿与百官见面,而是将宰相或首辅等一些重臣召入内殿开小会。

小会开完后,宰相出来,领着百官在殿廷行礼后,宣布退朝。

《梦溪笔谈》记载,宋
神宗即位之初,韩琦任宰相,遇到小会时间过长,便照过去的习惯,让其他自行退朝。

王陶任御史中丞后,为此弹劾韩琦。

皇帝因此下令,如遇执政大臣奏事到辰时还未结束,“即一面放班”,就是允许百官自己退朝,以后便定为制度。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

又因为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现代的机关会议,出席者应坐的位次,照例都由会务组使用“名牌”标示,对名入座,不会搞错,古人没发明这个办法,所以“乱班”现象时有发生。

参加朝会者来自各个部门,品秩亦有高低,所以开会时要进入指定的位置,这叫"朝班",即朝参班次的意思。

又因为经常会升级降级,或在不同部门间调来转去,所以具体到个人而言,朝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万历野获编》卷十三记,明神宗时,因朝会时开时辍,"班行遂无定序"。

有一次,一个阁部和一个监察互争位次,请编制朝班的蔡献臣分辨是非,老蔡谁也不想得罪,便引成例:如按常朝,你是对的;如按大朝,他亦不错。

由此可见,各种朝会有不同的位次安排,这是在中央机关供职的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否则一上班就要出错。

一般都是文武分两边站,文官站左,武官站右。

王爷一般是在朝有官职的或者有事的上朝,比如康熙时各皇子主管不同的部门就上
朝。

一般上朝的是四品以上的京官,只有在大朝会的时候各省督抚才入朝觐见。

左第一的一般是宰相,右第一一般是太尉,按官位高低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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