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 公约基本制度(按照FOCUS ON IMO修改,英文)资料
solas公约的由来及发展
solas公约的由来及发展Solas公约,全名为《国际海上劳工公约》(ILO Convention concerning Seafarers' Hours of Work and the Manning of Ships),是国际劳工组织(ILO)于2006年通过的一项公约。
该公约旨在保护海员的权益,确保船员的工作时间合理、船员数量足够,并提供必要的休息和休假。
Solas公约的由来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一系列海难事故。
当时,由于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和规范,船舶事故频繁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纷纷呼吁制定一项全球性的海上劳工公约,以确保船员的安全和福利。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协商,国际劳工组织于2006年通过了Solas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船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要求船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此外,公约还要求船舶在航行期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船员,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Solas公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当时,国际社会开始对海员的工作条件和福利进行关注,并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协定,以保护船员的权益。
然而,由于各国法律和标准的不一致,这些努力并没有取得显著的成果。
因此,人们呼吁制定一项全球性的公约,以确保所有船员都能享受到同样的工作条件和福利。
Solas公约的通过标志着国际社会在保护海员权益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该公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船员的身心健康,还有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
然而,由于各国实施的不一致性和执行的困难性,Solas公约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因此,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政府需要继续努力,加强对公约的执行和监督,以确保船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Solas公约是国际劳工组织为保护海员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公约。
通过规定船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及要求船舶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船员,该公约为船员提供了更加安全和合理的工作环境。
SOLAS公约
其他重要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ISM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ISPS规则》) 进行船舶保安评估(SSA),制定船舶保安计
划(SSP),设立公司保安员(CSO)和船舶 保安员(SSO),进行船舶保安培训、演练和 演习等。
冰山与沉船
影响
海难发生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
公约的主要内容涉及船舶构造、分舱、救生和 消防设备、无线电通信、航行规则和安全证书 等。
经过1929、1948、1960年3次修订后,1974年 10月,第五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在伦敦召 开,会议最终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 全公约》,并与1980年正式生效。
无线电通信
1988年进行了全面修改,将“无线电报和无线 电话”改为“无线电通信”,并引入了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 the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 该系统从1992年至1999年逐步实施,逐步取消
莫尔斯电码,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和 300GT及以上的货船根据航行海区(A1、A2、 A3和A4)必须配备规定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无线电设备
每艘船舶应该设有以下装置: 1.一台能够发送和接收的VHF无线电装置 2.一台能在VHF70频道上保持连续DSC值班的无线
电装置 3.一台能在9GHz频带上工作的雷达应答器 4.一台能接收国际NAVTEX业务广播的接收机 5.一台接收来自Inmarsat增强群呼系统的海上安全
无线电装置的管理
1.安装在机械、电气或其他干扰源的有害干扰 不会影响其使用的地方
2.安装在最安全和易操作的地方 3.防止受水、极端温度和其他不利环境条件 4.配备独立于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可靠的、永
最新solas公约汇总
2011S O L A S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附英文)颁发部门:伦敦发布日期:1974-11-01生效日期:1980-05-25目录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适用范围、定义等第二节检验与证书第三节事故第二章甲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第一节通则第二节分舱与稳性第三节机电设备第二章乙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第一节通则第二节载客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第三节载客不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第四节货船的消防措施第五节油船的消防措施第六节现有客船的特殊消防措施第三章救生设备等第一节通则第二节限客船适用第三节仅适用于货船第四章无线电报与无线电话第一节适用范围与定义第二节值班第三节技术要求第四节无线电日志第五章航行安全第六章谷物装运第一节通则第二节假定倾侧力矩的计算第三节谷物装置及其固定第七章危险货物装运第八章核能船舶附录证书格式各缔约国政府,愿共同制订统一原则和有关规则,以增进海上人命安全,考虑到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结以来的发展情况,缔结一个公约,以代替该公约,可以最好地达到这一目的,特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公约的一般义务一、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实施本公约及其附则的各项规定,该附则应构成本公约的组成部分。
凡引用本公约时,同时也就是引用该附则。
二、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颁布一切必要的法律、法令、命令和规则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其他措施,使本公约充分和完全生效,以便从人命安全的观点出发,保证船舶适合其预定的用途。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经授权悬挂缔约国政府国旗的船舶。
第三条法律、规则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将下列各项文件送交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以下简称海协组织)秘书长保存:一、受权代表缔约国政府管理海上人命安全措施的非政府机构的名单,以便分送各缔约国政府,供其官员参考;二、就本公约范围内各种事项所颁布的法律、法令、命令和规则的文本;三、根据本公约规定所颁发证书的足够数量的样本,以便分送各缔约国政府,供其官员参考。
SOLAS公约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附英文)颁发部门:伦敦发布日期:1974-11-01生效日期:1980-05-25目录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适用范围、定义等第二节检验与证书第三节事故第二章甲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第一节通则第二节分舱与稳性第三节机电设备第二章乙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第一节通则第二节载客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第三节载客不超过36人客船的消防措施第四节货船的消防措施第五节油船的消防措施第六节现有客船的特殊消防措施第三章救生设备等第一节通则第二节限客船适用第三节仅适用于货船第四章无线电报与无线电话第一节适用范围与定义第二节值班第三节技术要求第四节无线电日志第五章航行安全第六章谷物装运第一节通则第二节假定倾侧力矩的计算第三节谷物装置及其固定第七章危险货物装运第八章核能船舶附录证书格式各缔约国政府,愿共同制订统一原则和有关规则,以增进海上人命安全,考虑到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结以来的发展情况,缔结一个公约,以代替该公约,可以最好地达到这一目的,特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公约的一般义务一、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实施本公约及其附则的各项规定,该附则应构成本公约的组成部分。
凡引用本公约时,同时也就是引用该附则。
二、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颁布一切必要的法律、法令、命令和规则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其他措施,使本公约充分和完全生效,以便从人命安全的观点出发,保证船舶适合其预定的用途。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经授权悬挂缔约国政府国旗的船舶。
第三条法律、规则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将下列各项文件送交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以下简称海协组织)秘书长保存:一、受权代表缔约国政府管理海上人命安全措施的非政府机构的名单,以便分送各缔约国政府,供其官员参考;二、就本公约范围内各种事项所颁布的法律、法令、命令和规则的文本;三、根据本公约规定所颁发证书的足够数量的样本,以便分送各缔约国政府,供其官员参考。
第四条不可抗力情况一、在出航时不受本公约规定约束的船舶,并不因天气恶劣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偏离原定航线而受本公约规定的约束。
Lesson 38 SOLAS Convention资料
English Reading & Writing 0f Marine Engineering
轮机英语阅读与写作
李国祥 April/2014
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LESSON 38
SOLAS Convention 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are prescribed in the Convention as proof
that this has been done. 船旗国有责任确保悬挂其国旗的船舶符合
本公约的要求,而且公约中指明了多种证 书作为该项得到实施的证明。
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Control provisions also allow Contracting Governments to inspect ships of other
State Control.
如果有明确的理由相信船舶及其设备不充分符合 公约要求,监督条款还允许缔约国政府检查其他
缔约国船舶,这项程序被称作港口国监督。
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The current SOLAS Convention includes Articles setting out( 陈 述 ) general obligations, amendment procedure and so
solas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
solas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摘要:1.SOLAS 公约简介2.SOLAS 公约的主要内容3.SOLAS 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版本概述4.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的重要性5.结论正文:1.SOLAS 公约简介SOLAS 公约,全称为“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
该公约旨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防止船舶发生事故,以及保护海洋环境。
自1974 年通过以来,SOLAS 公约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以适应国际海上交通和航运技术的发展。
2.SOLAS 公约的主要内容SOLAS 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船舶构造和设备标准:规定了船舶的设计、建造、装备和维修等方面的标准,以确保船舶具有良好的航行性能和安全性能。
(2) 船舶操作和船员培训:规定了船舶的操作要求、船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船舶的操作水平和船员的业务素质。
(3)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了船舶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包括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船舶安全检查和审核等方面的要求。
(4) 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规定了船舶在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3.SOLAS 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版本概述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是将SOLAS 公约的英文原文与中文译文进行对照排版,以便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执行公约的规定。
中英文对照版本不仅有利于提高公约的执行力,还有助于加强国际间的海事合作和交流。
4.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的重要性SOLAS 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提高公约的执行力:中英文对照版本便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了解公约的规定,有利于公约的执行和落实。
(2) 促进国际海事合作:中英文对照版本有助于加强国际间的海事合作和交流,提高国际海事组织的影响力。
(3) 保障海上人命安全:通过中英文对照版本,可以更好地宣传和普及公约的规定,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和船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保障海上人命安全。
SOLAS公约精解
培训和教育
加强对船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 教育,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和应 用新技术,提高海上安全保障水
平。
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与实施挑战
01
02
03
各国差异
由于各国在政治、经济、 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 SOLAS公约在全球范围内 的推广和实施面临挑战。
监管力度
各国对SOLAS公约的监管 力度不同,导致公约的实 施效果存在差异。
公约范围
SOLAS公约适用于国际航运中的客船、 货船、油船和其他类型船舶,包括浮 动平台、浮动式装置和船舶救生设备 等。
公约还规定了船舶在遭遇海难时的应 急措施和救助要求,以确保人命安全 和财产安全。
公约规定了船舶的结构、设备和运营 等方面的要求,涵盖了船舶设计、建 造、装备、检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促进国际航运的规范化
SOLAS公约规定了船舶建造、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为国际航运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船舶安 全水平和航运效率。
增强国际航运的竞争力
SOLAS公约的实施使得各国船舶在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标准 逐渐统一,降低了船舶营运成本,提高了国际航运的竞争 力。
推动国际航运技术创新
SOLAS公约对船舶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 船舶制造商和航运公司不断研发新技术、新设备,推动国 际航运技术创新和发展。
处罚和制裁机制
对于违反SOLAS公约规定的航运公司和船舶,各国政府有权采取相应 的处罚和制裁措施,包括罚款、扣留船舶等。
03
修正案和改进机制
SOLAS公约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国际公约,国际海事组织会根据
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修正案和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海上安全水平。
04
SOLAS公约的影响与意义
有关SOLAS公约要求
有关SOLAS公约要求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员安全公约)是一项涉及国际海事领域的国际协议,旨在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并防止海上污染事故的发生。
它于1974年通过,由国际海事组织(IMO)负责执行,是全球范围内船舶安全的基石之一、SOLAS公约规定了船舶的各种技术和操作要求,旨在保护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SOLAS公约要求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船舶的结构、设备、机构以及其船员有足够的安全水平,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
这一目标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下面是SOLAS公约涵盖的主要要求。
首先,SOLAS公约对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提出了严格的规定。
船舶必须符合一系列的结构和装备要求,以保证其在不同海况下的稳定性、强度和安全性。
公约还规定了各种防火、船舶逃生、救生设备的配置和标准,以应对火灾、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
其次,SOLAS公约要求船舶必须进行定期的船检,以确保其在使用期间始终符合安全标准。
这些船检由经IMO授权的船检机构进行,包括检查船舶的结构、机械、电气设备、消防系统等方面的合规性。
只有通过船检,并持有SOLAS公约的有效证书才能承载载客或货物。
此外,SOLAS公约还规定了船舶的操作和航行要求。
公约规定了一系列导航安全措施,包括航行灯光、航标系统、雷达、通信设备等,以确保船舶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安全地导航。
此外,公约还要求船舶必须配备有足够数量和适当熟练的船员,以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最后,SOLAS公约还关注海上环境的保护。
公约规定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控制船舶的废水、废油排放,禁止或限制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等。
此外,公约还要求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救生设备和传达手段,以实施任何可能的救援行动。
总的来说,SOLAS公约要求船舶在结构、设备、船员和操作方面具备足够的安全水平。
它旨在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预防海上事故和污染事件的发生。
公约为船舶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通过国际合作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SOLAS公约的相关知识 1.1.2
二 、全船失电时应采取的措施
如果属于超负荷跳电,跳电后发电机仍在空负荷下运 转,则应切除“非重要负载”,如通风机、空调、冰机、 厨房和部分照明设备等,然后再次合闸供电。若一次合 闸再跳电,应立即检查故障所在,不应再次合闸。 在全船失电情况下要注意确保舵机、助航设备、消防 设备供电。 根据船舶航行状态不同应采取不同措施 1.船舶在海上航行,突然失电时应首先停止主机并立即报 告驾驶台。然后迅速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 如果情况特殊急需用车避让,只要主机有可能短期运转 则应执行驾驶台命令。如备用发电机组也不能起动,应 急发电机应自动起动,并首先给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 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再起动为主机服务的各电动泵,然 后再起动主机。
2、SOLAS公约附则的主要内容 1974年SOLAS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 附则共有八章内容,主要目的是制定与船 舶安全相适应的船舶构造、设备和操作方 面的最低标准。船旗国负责确保其船舶符 合《安全公约》的要求,《安全公约》中 规定船旗国应颁发有关证书,证明船旗国 对船舶的管理。 国际海事组织1993年11月召开的缔约国 大会上又新增加三章内容。此外,多次的 修正案,使《安全公约》逐步完善。
三 、防止失电的安全措施
1.做好配电板、控制箱等的维护保养工作。 2.做好各电机及其拖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及时修理与更换有关部件。 3.做好发电机及其原动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4.在狭窄水道、进出港航行时,增开一台发电 机并联运行以策安全。 5.在装卸货物期间,如增加开工头数,值班驾 驶员应提前通知机舱。 6.在狭窄水道、进出港等机动航行时应做到尽 量避免配电板操作,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几 种大功率设备,如起货机等。
COSPAS/SARSAT是由加拿大、法国、美国和前 苏联联合开发的全球性卫星搜救系统,由示位信 标、空间段(极轨道通信卫星)和地面部分3个分系 统组成。
solas公约各部分主要内容
solas公约各部分主要内容
Solas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国际公约,旨在确保国际海上安全,并规定了船舶的最低安全要求。
Solas 公约分为13个主要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部分 - 一般规则:规定了适用于整个公约的定义和一般规则。
2.第二部分 - 构造要求:规定了船舶的结构规格和船体设计要求,以确保其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3.第三部分 - 配备和设备: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各种设备和器材,包括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灭火设备等。
4.第四部分 - 灭火规定:规定了防火和灭火系统的要求,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等。
5.第五部分 - 救生设备和安全安排: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各种救生设备和安全安排,包括救生艇、救生筏等。
6.第六部分 - 载运规定:涉及货物的装载和运输规定,包括货物包装、货物分配等。
7.第七部分 - 船舶警报和船员应答:规定了船舶警报系统和船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要求。
8.第八部分 - 航行信息:规定了必须向航行中的船舶提供的航
行信息和警告。
9.第九部分 - 船舶运输证书:规定了船舶必须携带的各种证书和文件。
10.第十部分 - 船员证书和船员培训:规定了船员必须具备的证书和培训要求。
11.第十一部分 - 船舶管制:规定了船舶运营和管理的要求,包括船舶检验和审查等。
12.第十二部分 - 灭火器材:规定了船舶必须携带的灭火器材和其使用要求。
13.第十三部分 - 航行员救助:规定了对遇险船舶和船员进行救助的要求和程序。
这些部分共同确保了船舶的安全性、适航性和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介绍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3.1.1.1 适用范围第1条适用范围(a)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仅适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b) 本规则各章适用的船舶种类与适用的范围,在各章中详加规定。
3.1.1.2 定义、例外第2条定义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就本规则而言:(a) 规则系指本公约附则内包含的规则条文。
(b)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c) 认可系指经主管机关认可。
(d) 国际航行系指由适用本公约的一国驶往该国以外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
(e) 乘客系指除下列人员外的人员:(ⅰ) 船长和船员,或在船上以任何职位从事或参加该船业务的其他人员;和(ⅱ) 一周岁以下儿童。
(f) 客船系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
(g) 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h) 液货船系指经建造或改建用于散装运输易燃②液体货品的货船。
(i) 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
(j) 核能船舶系指设有核动力装置的船舶。
(k) 新船系指在1980年5月25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l) 现有船舶系指非新船。
(m) 1海里 (n mile) 为1, 852 m或6, 080 ft。
(n) 周年日期系指与相关证书期满之日对应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第3条例外(a)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于下列船舶:(ⅰ) 军船和运兵船。
(ⅱ) 小于500总吨的货船。
(ⅲ) 非机动船。
(ⅳ) 制造简陋的木船。
(ⅴ) 非营业性游艇。
(ⅵ) 渔船。
(b) 除第V章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于专门航行于北美洲五大湖和航行于圣劳伦斯河东至罗歇尔角与安提科斯提岛西点间所绘的直线以及在安提科斯提岛北面水域至西经63°线的船舶。
3.1.1.3 免除第4条免除(a) 对于通常不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一次国际航行时,主管机关可予免除本规则中的任何要求,但该船应符合主管机关认为适合于其所担任航次的安全要求。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英文SOLAS)
History
C 89 (2002) MSC 77 (2003) C 90 (2003) A 23 (2003) MSC 78 (2004) MSC 79 (2004)
First proposal New item Strategic Plan Long-term work plan 5-tier system agreed Key issues agreed
Tier II -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Design
II.1 II.2 II.3 II.4 II.5 II.6 II.7 II.8 II.9 Design life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Structural strength Fatigue life Residual strength Protection against corrosion Structural redundancy Watertight and weathertight integrity Design transparency
�
Tier II -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Construction
II.10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cedures II.11 Survey
Tier II -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In-service considerations
The effect of IMO goal-based new ship construction standards on classification societies
Heike Hoppe Senior Technical Officer Maritime Safety Division, IMO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介绍word版本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3.1.1.1 适用范围第1条适用范围(a)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仅适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b) 本规则各章适用的船舶种类与适用的范围,在各章中详加规定。
3.1.1.2 定义、例外第2条定义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就本规则而言:(a) 规则系指本公约附则内包含的规则条文。
(b)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c) 认可系指经主管机关认可。
(d) 国际航行系指由适用本公约的一国驶往该国以外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
(e) 乘客系指除下列人员外的人员:(ⅰ) 船长和船员,或在船上以任何职位从事或参加该船业务的其他人员;和(ⅱ) 一周岁以下儿童。
(f) 客船系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
(g) 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h) 液货船系指经建造或改建用于散装运输易燃②液体货品的货船。
(i) 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
(j) 核能船舶系指设有核动力装置的船舶。
(k) 新船系指在1980年5月25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l) 现有船舶系指非新船。
(m) 1海里 (n mile) 为1, 852 m或6, 080 ft。
(n) 周年日期系指与相关证书期满之日对应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第3条例外(a)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于下列船舶:(ⅰ) 军船和运兵船。
(ⅱ) 小于500总吨的货船。
(ⅲ) 非机动船。
(ⅳ) 制造简陋的木船。
(ⅴ) 非营业性游艇。
(ⅵ) 渔船。
(b) 除第V章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于专门航行于北美洲五大湖和航行于圣劳伦斯河东至罗歇尔角与安提科斯提岛西点间所绘的直线以及在安提科斯提岛北面水域至西经63°线的船舶。
3.1.1.3 免除第4条免除(a) 对于通常不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一次国际航行时,主管机关可予免除本规则中的任何要求,但该船应符合主管机关认为适合于其所担任航次的安全要求。
solas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
solas公约中英文对照版本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Solas公约)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92年制定的一项国际环境公约,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以下是Solas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版本:
中文版本: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目标、原则和定义。
第三部分,机制。
第四部分,决策机构。
第五部分,其他机构和安排。
第六部分,科学、技术和技术支持。
第七部分,财务和经济事项。
第八部分,机构安排和程序。
第九部分,适用性和最终规定。
附录,关于公约附属协议的规定。
英文版本:
Part I: Preamble.
Part II: Objective, Principles and Definitions.
Part III: Mechanisms.
Part IV: Decision-Making Body.
Part V: Other Bodies and Arrangements.
Part VI: Science, Technology and Technical Support. Part VII: Financial and Economic Matters.
Part VIII: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and Procedures. Part IX: Applicability and Final Provisions.
Annex: Provisions on Protocols to the Convention.
以上是Solas公约的中英文对照版本。
请注意,该公约还有一些附属协议,这里只提供了公约本身的对照版本。
solas公约2016综合文本
solas公约2016综合文本【最新版】目录1.SOLAS 公约 2016 综合文本概述2.SOLAS 公约的历次修订3.2016 年综合文本的主要内容4.2016 年综合文本的实施与影响正文1.SOLAS 公约 2016 综合文本概述SOLAS 公约,全称为“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旨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的国际公约。
自 1914 年首次通过以来,SOLAS 公约已经历过多次修订,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海上交通和航运行业的需求。
2016 年,IMO 对 SOLAS 公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形成了所谓的“SOLAS 公约 2016 综合文本”。
2.SOLAS 公约的历次修订SOLAS 公约自 1914 年通过以来,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
其中较为重要的修订有 1929 年、1948 年、1960 年、1974 年、1988 年和 2009 年。
这些修订分别对公约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以适应国际海上交通和航运行业的发展。
3.2016 年综合文本的主要内容2016 年综合文本对 SOLAS 公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了对船舶结构的要求,提高了船舶的安全标准。
(2) 增加了对船员培训、船舶设备和航行设备的要求,以提高船舶的操作性能和安全性能。
(3) 强化了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海上事故。
(4) 增加了对海上保安和反恐要求的规定,以应对日益严峻的海上安全形势。
(5) 对公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澄清和修改,以提高公约的执行效率。
4.2016 年综合文本的实施与影响SOLAS 公约 2016 综合文本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它的实施对全球范围内的船舶、船员和航运公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船舶和船员需要按照新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要求进行设计和培训,以适应新的公约要求。
另一方面,各国海事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船舶和船员的监管,确保公约得到有效执行。
SOLAS 公约基本制度(按照FOCUS ON IMO修改,英文)
2021/7/23
பைடு நூலகம்
9
古老惯例-海上人命救助
第V章 第7条-搜寻与救助服务
• 1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确保为其负责区域内的遇险通 信和相互协调并为营救其海岸附近的海上遇险者作出必要 的安排。
– 考虑到海上交通的密度和航行障碍物的密度,应包括视为实际可行和必 要的搜救设施的建立、运转和维护,并应尽可能提供足够的寻找和营救 遇险人员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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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惯例-海上人命救助
第V章 第33条-船长的救助义务
• 处于可提供救助位置的船长,接遇险信号,应全速前往救 助;如果不能提供救助,记录情况
• 遇险船船长或有关搜救机构可以选择1或数艘船舶前往救 助,被召集船舶船长身负义务;其他船只解除义务
• 目前,沿岸国的搜救中心指挥;遇险船舶位置、周边船舶 位置与动态,一般岸基搜救机构可通过网络直接查询
• 案例:HAI TONG7轮搜救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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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险信号使用管制
第V章 第35条-禁止遇险信号滥用
• 除用于表示人员遇险外,禁止使用国际遇 险信号及任何可能与国际遇险信号混淆的 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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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员的强制性要求
第V章 第14条 船舶配员
• 缔约国政府采取措施,确保船舶配员数量足够、资格和能 力胜任
• 2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向本组织提供其现有搜救设施 的资料以及对其中内容所作的更改方案(如有)。
• 3适用第I章的客船,应备有在紧急情况下与相应的搜寻和 救助机构合作的计划:
– 该计划应由船舶、第IX/1条所定义的公司以及搜救机构共同制定; – 该计划应包括要进行定期演习以证明该计划有效性的规定; – 该计划应根据本组织制定的指南而编制。
SOLAS 公约精解
《常用国际海事公约研究和应用》P116-117
第I章:总则
(研究和应用P117)
SOLAS公约1978年议定书关于附则第Ⅰ章的修改 通过日期:1978年2月17日 生效日期:1981年5月1日 议定书通过了一些改进船舶检验和发证的重要规则。 这些规则对检验和检查期限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SOLAS公约1988年议定书关于附则第Ⅰ章的修改 通过日期:1988年11月11日 生效日期:2000年2月3日 本议定书引入新的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armonized system of surveys and certification(HSSC))。 1988年11月(GMDSS)修正案(缔约国大会第1号决议) 关于附则第Ⅰ章的修改 通过日期:1988年11月11日 生效日期:1992年2月1日 将签发“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话安全 证书”改为“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明示接受程序——60年SOLAS公约引入的修正 程序为明示接受程序,该程序规定修正案只有 在2/3缔约国接受之日起12个月后才能生效。明 示接受程序要求缔约国政府采取主动行动接受 修正案,这意味着延误,因为在采取主动接受 行动之前,需要国内立法,而在和平年代,海 运公约往往不是缔约国政府优先处理的事务, 特别是看到其它国家接受的步子比较慢时更是 如此。
适用范围: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适用于1980年5月25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 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该章主要内容: 涉及客船的水密分隔必须保证船舶在假定的破损后,仍将保 持在一个稳定的位置、分舱等级,由两个相邻横舱壁的最大 允许距离测得,规定了它随船长和船舶用途不同而不同。对 机电设备的要求,目的在于保证各种紧急情况下对于船舶、 乘客和船员的安全必不可少的功能。 --如:稳性资料;干舱船的破损控制;操舵装置;主推进装 置、应急电源 等 修正情况: 该章经过近二十次修正,修正案的适用范围为:除另有明文 规定外,适用于修正案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 建造阶段的船舶。
SOLAS 公约 ppt
规定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有关名词的定义 ,规定了防火、探火、灭火系统与设备的安装 要求,规定了对客船、货船、液货船在构造方 面的防火措施和设备方面的灭火措施。 目的是要求船舶的防火、探火和灭火,须达 到最充分可行的程度。
第Ⅲ章 Life-Saving Appliances and Arrangeme源自ts 救生设备与装置§6-2
SOLAS
SOLAS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SOLAS公约是1974年颁布的,是现行的关 于船舶与船员管理最为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
•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英文简称 SOLAS 74或SOLAS。
I. Ship’s stability
• 1.2 watertight openings in bulkheads and internal decks
• • • •
access door 道门 access hatch cover 道门盖 ramp 驳门 manhole 舱口
I. Ship’s stability
第Ⅴ章 Safety of Navigation 航行安全 包括气象服务、冰区巡逻服务、船舶航 线以及搜寻与救助。规定船长有义务进行 危险通报、救助遇险船舶及其人员。船员 配备、自动舵的使用、操舵装置的检查和 试验、应急操舵演习和记载、各种救生信 号的规定。
第Ⅵ章 Carriage of Cargoes 货物的装运 在1991年以前,本章仅涉及谷物运输的 安全。1991年的修正案扩展到除了散装液 体和气体货物以外的各类货物。
I. Ship’s stability
solas 规则
solas 规则Solas规则,总称为国际海事协会(Inter-Govern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的国际公约,中文又称“海洋安全框架公约”,简称IMCO。
Solas规则是国际海事机构(IMO)最重要的条约之一,旨在保护船舶,船员和旅客,促进更多环境和海事安全,并为所有船舶建立行业准则。
Solas公约经过一系列修订,其内容覆盖可以追溯到1960年12月5日,当时在哈瓦那会议上通过了第一个版本。
这多调整版本创建了一套以船舶安全为中心的行业规则,成为船舶安全标准的基本框架,实施各种安全措施,以保护船舶、船员和旅行者的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环境。
Solas规则由23条附件组成,内容涵盖了船舶的建设和设计,装备规范,国际登记,国内法律监督,海洋安全程序,安全操作条例,海事犯罪,船舶和货物检验,海事司法等。
它明确了船舶建设、安全设备、航行程序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保证了船舶在全球范围内安全航行。
为了确保Solas规则的执行,IMO开展了一系列安全评估活动,并制定了Solas规则监督和检查机制。
此外,为加强对Solas规则的监督,全球各地的海事管理机构都制定了法律,明确要求船舶安全标准必须符合Solas规则的相关要求,严格实施相关检查。
同时,他们还认识到,除了规范本身以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也与船舶安全和海洋环境相关,如船员培训、安全程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管理。
另外,IMO还努力改善船舶管理的国际标准,通过宣传来提高船舶企业和船员的安全意识,以及有效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来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环境。
总之,Solas规则是国际海洋机构(IMO)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旨在保护船舶、船员和旅客,促进更安全的海洋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并为所有船舶建立行业准则。
因此,履行Solas规则对所有船舶公司和船员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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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1974年1月通过,1980年5月25日生效 • 162个缔约国(IMO成员国目前170个),合计总吨位占全 球商船总吨位的98.77% • 经历了两次议定书修改:
– 1978年议定书,1981年5月1日生效 – 1988年议定书(检验与发证协调系统),2000年2月3日生效,替 代了1978年的议定书
• 2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向本组织提供其现有搜救设施 的资料以及对其中内容所作的更改方案(如有)。 • 3适用第I章的客船,应备有在紧急情况下与相应的搜寻和 救助机构合作的计划:
– 该计划应由船舶、第IX/1条所定义的公司以及搜救机构共同制定; – 该计划应包括要进行定期演习以证明该计划有效性的规定; – 该计划应根据本组织制定的指南而编制。
国际海事公约之 SOLAS 1974建立的原则
鲍君忠 大连海事大学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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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问题
SOLAS公约的沿革
• 第一版因「铁达尼」号海难而生,于1914年通过。第二、 第三和第四版分别于1929年、1948年和1960年通过。 • SOLAS 1914于1914年1月通过,因一战爆发,未能实施, 现存于大英博物馆中。 • 1929年通过SOLAS 1929,于1933年1月1日生效。 • 1948年6月通过SOLAS 1948,并于1952年10月19日生效。 • 1948年2月18日至3月6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日内瓦召 开联合国海事会议,通过「政府间海事咨询组织公约」, 于1958年3月17日生效,1959年1月于伦敦正式成立「政府 间海事咨询组织(IMCO)」。[政府间海事咨询组织」于 1982年5月22日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IMO)」。 • 1960年6月通过SOLAS 1960,并于1965年5月26日生效。
• 第V 条 紧急情况下载运人员
– (a) 为了避免对人命安全的威胁而撤离人员时,缔约国政府可准许 它的船舶载运多于本公约其他规定所允许的人数。 – (b) 上述许可并不剥夺其他缔约国政府根据本公约享有的对到达其 港口的这种船舶的任何监督权。 – (c) 给予此项许可的缔约国政府应将任何这种许可的通知连同对当 时情况的说明送交本组织秘书长。
2018/10/19 10
古老惯例-海上人命救助
第V章 第33条-船长的救助义务 • 处于可提供救助位置的船长,接遇险信号,应全速前往救 助;如果不能提供救助,记录情况 • 遇险船船长或有关搜救机构可以选择1或数艘船舶前往救 助,被召集船舶船长身负义务;其他船只解除义务
• 目前,沿岸国的搜救中心指挥;遇险船舶位置、周边船舶 位置与动态,一般岸基搜救机构可通过网络直接查询 • 案例:HAI TONG7轮搜救实例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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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印记
• • 第V章第6条-冰区巡逻服务 1北大西洋内。在冰季期间穿越由冰区巡逻警戒的冰山区 的船舶,须使用冰区巡逻所提供的服务。 2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继续担任北大西洋冰区巡逻和 冰情的研究与观测服务。在整个冰季期间,即每年的2 月 15 日至7 月1 日,在纽芬兰大浅滩附近冰山区的东南、南 及西南界限应予警戒。 3用于供冰区巡逻服务及研究与观测冰情的船舶和飞机, 可担任分配的其他任务,但这些其他任务不得妨碍本服务 工作的原有目的或增加其费用。 4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同意继续全面管理冰区巡逻服务及冰 情的研究与观测,包括传播由此得到的信息。 5在本章的附录《北大西洋冰区巡逻管理、运作和费用规 则》是本章一个组成部分。
– 特殊情况下的单一航次国际航行 – 新颖设计船舶特殊条文(Articles)
• 第IV 条 不可抗力情况
– (a) 在出航时不受本公约规定约束的船舶,并不因天气恶劣或任何 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偏离原定航线而受本公约规定的约束。 – (b) 由于不可抗力或因船长负有搭载失事船舶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义 务而登上船的人员,在确定本公约的任何规定适用于该船时,都 不应计算在内。
• 不断通过决议修订
– 2002年12月1974年SOLAS缔约国政府会议通过了(新增)第XI章 (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于2004年7月1日生效,ISPS规则同 时生效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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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公约构成与适用
• 构成:正文、附则 • 附则前12章中,与学生直接相关的包括第I章总则;第II-2章构造-防火、 探火和灭火;第III章救生设备与装置;第IV章无线电通信设备;第V章 航行安全;第VI章货物装运;第VII章危险货物载运;第IX章船舶安全 营运管理;第XI章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第XII章散货船安全附加 措施。 • 附则第13章-成员国强制审核机制(2016年1月1日生效) • 附则第14章-极地航行船舶强制性规则(2016年7月1日生效) • 适用原则: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附则中包含的规则)仅适用 于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总体上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吨位、建造日 期、船舶尺度等阈值有所不同 • 特殊适用原则:第IV、V章也适用国内航行船舶,特定条款的适用程 度由缔约国政府自行决定
• • •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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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惯例-海上人命救助
第V章 第7条-搜寻与救助服务 • 1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确保为其负责区域内的遇险通 信和相互协调并为营救其海岸附近的海上遇险者作出必要 的安排。
– 考虑到海上交通的密度和航行障碍物的密度,应包括视为实际可行和必 要的搜救设施的建立、运转和维护,并应尽可能提供足够的寻找和营救 遇险人员的设备。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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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优惠待遇原则
• PSC监督(SOLAS P25) • 缔约国船舶 • 非缔约国船舶
– 非优惠待遇原则
• 在解决国际事务方面的作用?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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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公约的基本概念与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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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第I章总则)
国际航行 乘客 客船 货船 液货船 渔船 例外(exceptions):适用的例外-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 规则不适用于下列船舶…… • 免除(exemptions):具体见附则第I章总则第4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