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证券承销业务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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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承销证券”账户


该账户用于核算证券公司接受委托,采用 全额包销方式代理发行的证券的承购成本。 该账户属于资产类,借方登记代理发行证 券的承购成本,贷方登记发行期结束结转 的已售出承销证券的成本或未售出承销证 券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结 束代理发行的证券承购成本。 该账户按照证券发行人的名称和发行证券 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2)柜台代销

这种代销方式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期内,将全额申 购款存入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 申购结束后对银行专户进行冻结,在对到 账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 股票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配售比例,进 行股票配售,余款返还投资者的股票发行 方式。
2.证券包销业务
包销
证券承销 代销
余额包销
1.证券代销业务

证券代销业务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 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 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 方式。 根据代销业务的发行方式,证券代 销业务还可分为网上代销和柜台代销。
(1)网上代销

目前网上代销主要是网上定价方式代理发行,即 证券公司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指定时 间内将公开发行的股票输入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股 票发行专用账户中,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投资 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 券交易营业部的柜台,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束后,由证券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共同核实 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证券交易所主机根据资金 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确定 投资者的认购股数。
第五章 证券承销业务以及会计 处理
第一节 证券承销业务概述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含义
来自百度文库
证券承销业务是指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 券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按照承销 协议由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向投资者募集资 本、交付证券,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二、证券承销业务的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包括包销业务和代销业务两 种方式。 全额包销
二、证券承销业务的核算 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公司承销业务核算包括全额包销业务 核算、余额包销业务核算和代销业务核算。
(一)全额包销业务的核算


(1)证券公司按协议价购买发行人的证 券时: 借:代理承销证券 贷:银行存款


(2)发行期,转售给投资者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承销 业务收入 代理承销证券

(2)发行期内按照承销价格售出证券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3)发行期结束,如果还有未售出的证 券,证券公司将其转为自营证券或长期投 资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或长期股权投资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4)发行期结束,扣除手续费将资金交 付客户时: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承销 业务净收入




(3)发行期结束,如果全部售出,则不 再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有尚未售出的证券, 按照证券公司的意图和证券的性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或长期股权投资 贷:代理承销证券
(二)余额包销业务的核算

(1)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收到代理 发行证券时,在备查簿中登记代理发行证 券的有关信息,如发行方的名称、发行证 券的名称,发行证券的数量、发行价格、 发行期发行结束后登记售出证券的数量和 未售出证券转为自营证券等情况。
(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账户

该账户用于核算证券公司采用全额包销方 式代理发行证券的发行收入或余额包销方 式、代销方式代理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 该账户属于损益类,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四)“结算备付金”账户


为了核算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 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应设置“结 算备付金”科目。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 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也通过 本核算。该账户属于资产类,借方登记向清算代 理机构缴存的结算备付金,贷方登记从清算代理 机构转回的清算后剩余的结算备付金。 本账户应区分证券公司自有和客户结算备付金, 应当设置自有和客户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3)发行人清算时,将发行证券筹集的 款项交给委托单位,并收取手续费和代垫 上网费: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客户上网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承销业 务收入 结算备付金——公司

(4)如果承销期结束仍有未售出的证券, 将未售出的代发行证券退还委托单位,同 时,冲销备查簿中登记的承销证券。

证券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 种形式,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 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 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 券包销业务也可以分为网上包销和网下包 销两种方式。
第二节 证券承销业务的核算
一、账户设置 (一) “代理承销证券款”账户



该账户用于核算证券公司接受委托,采用 余额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 的、应付给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贷方登记应付给证券 发行人的承销资金,借方登记发行期结束 付给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余额在贷方, 表示应付给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该账户按照证券发行人的名称和发行证券 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销业务的核算

1.代销业务的主要分录 (1)网上代销 目前代销业务主要是网上定价方式代理发 行。


主要分录是: (1)发行日,通过交易所上网发行,证 券公司在备查簿中登记承销合同确认的发 行人的名称、发行证券的名称、发行总额 以及发行价格等。



(2)网上发行结束后,与交易所交割清 算,交易所将发行成功所筹集的款项扣除 上网费 (由发行人负担),划入证券公司的 结算备用金账户时: 借:结算备付金——公司 其他应收款——代垫客户上网费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2.柜台代销的主要分录


①收到代理发行的证券时,在备查簿中登 记有关代理发行股票的信息。 ②出售证券、收到发行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③发行结束将发行款项扣除应收取的手续 费交付客户: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承销业务 收入 ④发行结束,如果有未售出代理承销证券 款退还客户时,冲销备查簿中登记的承销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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