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固体、危险废物许可审批流程图

合集下载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办理指南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办理指南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方案产生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声明:本方案内容属实。

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内容不实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写说明:本方案适用于江苏省内、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的单位。

共分五部分,依次为基本信息表、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废物包装运输情况、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及附件。

转移01-47类废物应同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本方案一式四份,省级环保部门、产生地、接受地环保部门及申请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填写要求如下:一、基本信息表1、废物名称:拟转移废物的具体名称(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2、类别编号:拟转移废物的类别编号(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3、处理处置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二、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1、废物产生情况(1)产品及原辅材料情况:产品及原辅材料的名称、主要成分化学名及产(耗)量(2)产品生产工艺情况:致使废物产生的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文字描述及工艺流程示意图(以方框图形式表示)2、废物组分、特性(1)产生工序:废物产生的具体工序,名称应与工艺流程示意图中相一致(2)主要组分:废物中主要组分的名称,属危险废物的,填写主要有害组分名称(3)相应比例:废物中主要组分所占比例(4)危害特性:废物的危害特性(5)形态:废物的形态(固、半固、粉末、颗粒等)三、废物包装、运输情况1、废物包装情况:拟采用的包装物(容器)的名称、材质及规格(容积)2、废物运输情况(1)运输工具名称:拟采用的运输工具名称,如厢式运输车、槽罐车等(2)运输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3)运输路线:包括废物自移出单位至废物接受单位的运输路线,以道路运输为例,需说明途径主要公路及县(市、区)的名称3、废物装卸、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环境风险防范技术管理措施:如运输过程中的加固、防渗漏、防扬散或抛洒等(2)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事故应急联系方式四、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1、接受单位基本情况:废物接受单位名称、成立时间、地理位置、建设规模(能力、占地面积)及经营业务范围2、废物处理处置情况:废物处理处置工艺技术的文字说明、工艺技术路线(以方框示意图表示)及相关处理处置设施列表(设施名称、能力)五、附件1、各类执照、证书或协议复印件(主要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受理)(1)废物产生、运输及接受等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2)运输单位的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3)拟接受废物属危险废物的,需提供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4)废物移出单位、运输单位及接受单位之间有关拟转移废物的委托处理处置及运输合同或协议2、照片(胶卷或数码照片冲洗或打印件,复印件不予受理)(1)拟转移废物照片(每种废物各一张)(2)包装物(容器)的照片(每种各一张)(3)运输工具(车、船)照片(若拟转移废物采用多种不同运输工具的,则每种各一张)第一部分:基本信息表第二部分: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第三部分:废物包装、运输情况第四部分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11 —。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调整,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减少申报材料,实施统一受理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2项减少为5项,需提供审批材料如下:(一)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转出)申请单位在江苏环保网上进行申报;(二)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附件1、2);(三)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附件3);(四)固体(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五)固体(危险)废物移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六)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属地职责固体(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程序:本省产废单位在网上申报,并准备5项材料向管辖地环保部门申请。

管辖地环保部门对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在网站进行公示,审核固体(危险)跨省转移申请表,材料中的第四至第六项由属地环保部门存档备查,并在受理申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上出具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并上报。

省厅根据管辖地环保部门的申请表,向外省省级环保部门发函。

待外省回函后,省厅作出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决定。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程序:外省产废单位在网上申报,外省省级环保部门提供征询意见函及5项申报材料寄我厅;省厅经形式审查后,将申请材料及外省函的复印件交管辖地环保部门审核。

管辖地环保部门对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在环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审核固体(危险)跨省转移申请表,在收到材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上出具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接收单位有总量指标考核要求的,应审核接收单位污染物排放是否满足总量指标),并上报。

省厅根据管辖地环保部门意见,决定是否同意跨省移入申请,并函复移出地外省。

三、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固体(危险)废物跨省移出(移入)如实进行网上申报和填报申请表、实施方案等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的合理措施,确保安全转移。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程序及注意事项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程序及注意事项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程序及注意事项危险废物的跨省转移是指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从一个省份转移到另一个省份的行为。

由于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潜在的危害,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废物的跨省转移进行审核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审核程序以及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程序1. 提交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环境保护部门。

申请文件中应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起止地点、运输方式、运输企业信息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案。

2. 审核材料审查环境保护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主要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并核查所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的跨省转移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部门会委托专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用于判断该危险废物转移是否对环境造成潜在风险。

4. 其他部门审核除了环境保护部门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还需要得到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核。

这些部门可能包括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他们会审核运输企业的资质和运输方案的合理性。

5. 审核结果通知环境保护部门将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人发出审核通知。

审核结果可能包括审批通过、审批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

6. 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如果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审批通过,申请人需要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该联单是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必要文件,用于记录危险废物的转移数量、运输企业信息等,并在转移完成后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注意事项1. 合法合规在进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前,申请人必须确保自身具备合法合规的条件。

包括持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处置许可证,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2. 选择合适的运输企业危险废物的跨省转移需要选择合适的运输企业。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危废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危废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审核条件
1、接受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转移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转移合同或协议,
委托运输的,应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转移合同或协议
3、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必须在产生单位环保局进行资质备案,并在备案有效期内进行危废经营活动。

(备案资料附后)
申请材料:
省内跨市转移
1、《省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表》(原件,4件);
2、《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原件,4件);
3、废物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加盖接受单位公章,1份);
4、废物产生单位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订的处理、处置、运输合同或协议(原件,各1份)
所转移废物的处理方案(由危废处置公司出具)(原件,1份)
6、产生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产生单位公章,1份)
跨省转移
1、《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表》(原件,6份);
2、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原件,6份);
3、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合同(原件,3份);
4、危险废物安全运输合同(原件,3份);
5、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接受单位公章,3份);
6、运输单位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运输单位公章,3份),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的运输;
7、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份);
8、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内在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况(加盖单位公章,3份)。

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相关流程说明根据环保部文件整理

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相关流程说明根据环保部文件整理

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相关流程说明根据环保部文件整理转移联单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一、流程说明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接受单位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寄送废物产生单位;·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危险废物转移程序

危险废物转移程序

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办理程序一、办理流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填报《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并准备转移证明文件,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审查。

经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资料及现场核查后,携带《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到市环保局领取转移联单。

二、材料要求年度内第一次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须提报以下材料:《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原件,4份);危险废物转移证明文件(清单附后)。

若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输路线、接收单位未发生改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申请转移联单时,仅需提报《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原件,4份)、危险废物堆存现场照片及有效期内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三、转移联单归还时限转移联单第二联应在危险废物交付给运输单位后二日内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第二联副联自收到接收单位返回联单后二日内报市环保局,复印件同时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

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办理程序一、办理流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前,填报《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计划报批表》并准备转移证明文件,依次报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和市环保局审核同意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转移申请并按省环保厅要求领取转移联单。

二、材料要求年度内第一次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须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提报以下材料:《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计划报批表》(原件,5份);危险废物转移证明文件(清单附后)。

若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输路线、接收单位未发生改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仅需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提报《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计划报批表》(原件,5份)及有效期内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三、转移联单归还时限转移联单第二联应在危险废物交付给运输单位后二日内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第二联副联自收到接收单位返回联单后二日内报省环保厅,复印件同时报市环保局和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要求

固体(危险)废物转移要求

企业向当地市环保部门提交(转入): 1.产废单位提交当地环保机关的危险废物转移函; 2.接受单位提交当地环保机关的接受处置意见; 3.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4.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5.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买卖合同、危 险废物道路运输合同;运输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7.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及运输路线图 ; 企业提交以上的各类执照、证书或协议的复印件要 求加盖本单位公章,主要信息清晰、内容填写完整、 真实、准确,不得手写或涂改,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1: 关于跨省转移固体(危险)废物申请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吉林省××市××公司(产废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水苯酚300 吨危险废物,属HW06有机溶剂废物。该批危险废物拟运往××省××市 ××公司(接受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由××省××市××运输公司 (运输单位)承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贯彻落 实省政府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环法字 [2008]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审查产废单位和附件中的接受单位、运输 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证照、材料,认为真实、完整、清晰、有效。经 研究同意吉林省××市××公司跨省转移该批危险废物,请吉林省环境 保护厅转换公文并函商××省、市环境保护厅(局)。 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固体(危险)废物运输应急预案、固体(危险)废物委托处理 合同、物流运输合同书复印件; 4.固体(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书。 (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年×月×日
结合我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监督管理实际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复印件。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关于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材料。厂区平面布置图(应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确保有足够道路空间,以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相关的救援人员、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设备通行无阻。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复印件。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
%-%(干气)的要求。书面解释如何在最大气体流量时达到负压(计

1_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含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1_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含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专递服务)。
对审查合格、纸质材 料不齐全的,申请人 携带补充材料到核 与辐射和固废管理 中心领取“危险废物
超一年贮存申请 表”。
对审查不合格的, 向申请人发放不 予行政许可通知 书(使用 EMS 政 务专递服务)。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含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贮存危险废物超 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一、常熟市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现场受理
申请人申请
到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受理
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 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
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 者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并发放《补正告知》。
决定
10 个工作日内作超一年贮存申请表”(申请时填写 江苏省政务专递服务委托书的,使
用 EMS 政务专递服务)。
对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人所在单 位发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申请 时填写江苏省政务专递服务委托书 的,使用 EMS 政务专递服务)。
1
二、不见面审批(快递寄送纸质材料)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网上申请(江苏政务网上申报),快递寄送纸质材料(收件人信息:常熟市海虞北路 52 号常熟市环保局北楼 701 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中心,收件人张李,52826577,附江苏省
政务专递服务委托书)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江苏 政务网上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收到纸 质材料当日或者 5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法定形式的,由企业补 全材料(可通过快递寄送),也可领取批文时提交。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一、安徽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办理程序实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核及转移联单网上办理工作(网上申报网址:http://220.178.84.137:8080/pages/userLogin.aspx,合肥企业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请咨询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转移申请和电子联单在转移流程结束后,相关单位应打印盖章并备案保存)(一)网上申报材料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2、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3、公安部门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剧毒化学品的转移审查意见(转移处置剧毒化学品者需要提供此项资料)。

(二)网上办理流程危废产生单位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危废接受单位初步同意——移出地环保部门网上审核——接受地环保部门网上审核(三)联单使用网上审核全部通过后,会自动生成转移计划编号,即完成了本次危废转移申请工作。

实际转移危废时,由危废产生单位于网页点击“危险废物转移——本单位移出转移联单——添加申请——选择(选择相应转移计划编号,填写相关信息)”,即完成本次转移联单申请工作(可以分次填写多个转移联单)。

待危废接收单位实际收到危险废物后,网上填写补充“本单位接收转移联单”即结束转移流程。

(四)转移审核单位合肥市内转移: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省内跨市转移:合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移出)(一)申报材料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名称、数量、拟申请转移的期限、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等,原则上申请转移期限不超过一年);2、《安徽省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表格样式附后,网上填写打印后签字盖章);3、固体、危险废物性状清单(包括废物名称、类别编号、物理/化学性状、主要污染物成分及含量、处置方式);4、固体、危险废物包装、运输、利用或处置方案;5、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或协议,拟接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处置);6、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或协议,运输单位道路安全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运输);7、暂存、运输危险废物的安全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8、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9、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包括危险废物名称、数量、跨省市转移目的、包装方式、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及频次、应急措施等)所有申请材料一律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注明本次废物转移申请用。

危废转移过程关键环节管控程序

危废转移过程关键环节管控程序

5.0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职责
5.1市场部
5.1.1负责无害化处置合同的签订,核准报批,按产废单位转运需求计划下单。

5.2物流
5.2.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行驶。

5.3生产部
5.3.1负责本程序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5.3.2负责危险废物收集、装卸、贮存及出入库的管理和控制。

5.4生产部
5.4.1依据《危废无害化处置方案》的规定处置危废。

5.5技术部
5.5.1负责危险废物在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测。

5.6安环部
5.6.1负责危险废物在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过程的安全监督。

6.0Flow chart流程图
6.1危险废物转移流程图。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图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图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图(总5页)
环保科为了使各单位熟悉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操作流程,编制了《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流程图》、《公司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处置流程图》、《公司其他危废处置流程图》草稿,现把该草图发放给各单位,请提宝贵意见。
时间为10月10日—10月20日
质量环保部环保科电话:64986619
见下图
废矿物油处置转移程序示意图
河南省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
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处置转移程序示意图
河南省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
其他危废置转移程序流程图
河南省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许可制度(一)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许可制度(一)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许可制度(一)一、服务内容审批危险废物转移。

二、办事程序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上报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及相关材料。

2、移出地环保部门___申请资料,并在承诺期内向接受地环保部门发送危险废物转移征求意见函。

3、接受地环保部门在承诺期内向移出地环保部门作出复函。

4、收到复函后,移出地环保部门通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领取复函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移出危险废物后将联单第二联(正联)交移出地环保部门。

6、危险废物接收单位自接受危险废物两个工作日内将联单第五联交接收地环保部门。

7、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接到联单第二联(副联)两个工作日内交移出地环保部门。

三、申报资料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内容。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废物名称、类别、性质、数量、转移频次、转移路线,与接受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许可证情况(许可有效期内的规模、种类等),运输单位资质及运输过程应急预案,危险废物押运员、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资质。

四、法律依据《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___第五十八、五十九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___5___)。

《___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鲁环发〔____〕___号)。

五、承诺时限申请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或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经市县两级环保部___无误后,___个工作日内出具转移意见。

第1页共3页六、收费标准本行政审批项目不收费。

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许可初审服务指南一、服务内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许可初审。

二、办事程序1、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出具意见后,转呈设区市环保部门初审,并由设区市环保部门出具初审意见;2、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___省环保厅;3、材料___通过的申请企业委托技术单位进行经营能力现场技术评估;4、专家对技术评估报告进行评审;5、___省环保厅对拟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公示;6、___省环保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上海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办理流程

上海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办理流程

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办理流程备案流程:一、产生单位通过登陆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上海环境网站:在线办理(如图示),注册账号实施网上申报。

注册成功后,打印并提交,之后产生单位凭以下4份资料1.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申请表(加盖公章)2.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4.窗口申报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报至窗口(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D208环保局窗口)开通账号。

二、产生单位开通账号后登录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网上备案,进入系统后选择:市内转移/新增。

(如图示)填报完成后打印(2份)并提交,之后产生单位凭备案表和其他备案材料至窗口(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D208环保局窗口)办理备案申报。

备案所需材料清单1.首次备案需要提供以下(1)-(5)项材料:下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公章。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计划)备案表一式二份(市管企业、申请涉密单位、涉及跨省转移企业及非工业源产生特殊危险废物的备案表一式三份);(2).备案表中涉及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危险废物运输合同的复印件;(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组织登记证)复印件;(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平面图(标注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以及危险废物自行处理处置设施名称和位置);(5).新、改、扩建项目在首次备案时还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有关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篇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环评需加盖骑缝章);2.非首次备案(无新改扩建项目,法人无变更)需要提供以上1-2项材料。

若有新改扩建项目,需要提供1.2.5项资料。

若法人变更需要提供1.2.3项材料。

若有新改扩建项目和法人变更需要提供1-5项材料。

非工业源产生特殊危险废物主要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外产生的感光材料废物、废铅酸蓄电池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