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土地结构问题研究_姚飞鸣
农村发展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研究
农村发展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研究随着城市的迅速改变与快速的发展,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问题日益凸显,而农村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从城乡二元结构出发,探讨农村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城乡二元结构是指城市和农村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
它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城市化是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根本原因。
在城市化过程中,资本不断流入城市,城市发展得越来越快,形成了独特的经济、文化、社会结构,货币经济不断发展,而农村则因缺乏资金、技术和市场而落后。
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二元结构逐渐形成。
二、农村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由于农村的经济基础薄弱,缺少资金、技术和市场的支持,导致农村发展存在许多问题。
(一)农村人口流失农村人口流失是农村发展的一个普遍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村,到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与发展机会。
而农村的经济活动又无法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和吸引力,导致人口流失越来越严重。
这一问题使得许多农村成为人口空心化的地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农业生产方式陈旧许多农村的生产方式依然停留在传统的手工农业时代,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效率低下。
这不仅限制了农村的发展,也影响了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改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以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
(三)农民收入问题农民的收入水平也是农村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由于缺少发展机会和竞争力,许多农村的农民收入无法得到保障。
农村贫困人口不断增加,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三、解决方案要解决农村发展所面临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政府需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农村提供更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要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的投资,进行项目开发与建设。
这能够有效促进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
不能全盘否定城乡二元结构
不能全盘否定城乡二元结构来源:环球网-环球时报 | 作者:贺雪峰 | 点击: | 时间:2013-11-08 15:37:05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多数人口从事传统农业,过以村庄为依托的生活。
城乡之间存在着现代与传统、发达与不发达、高收入与低收入的鲜明对比甚至对立。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由于城市化程度很高,乡村居民就业、收入和生活方式都纳入城市体系之中,农业已是商业化种植,从而不再有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
发展中国家城乡二元结构必然引起大量农民进城。
进城农民由于无法获得稳定就业,很快落入城市贫民窟中。
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城市内,贫民窟人口约占到城市人口1/3。
这与发展中国家经济不发达、城市化进行中、世界体系存在剥削性结构有关。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存在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
这是在中国特定发展阶段,以国家计划为基础,通过户籍制度安排而形成的中国式城乡二元结构。
整体来讲,当前无论是学界还是政策部门都对此持批判态度,认为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不公平,而且严重地影响中国经济发展,阻碍城市化进程。
媒体对此更是充满敌意。
但这些批判往往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国有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却能通过改革开放取得经济高增长,从而创造出震惊世界的中国模式。
中国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具有独特性,即进城失败的农民仍可返回家乡,从而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
在城中村租房的农民工,也都生活在希望中:一方面希望在城市务工、经商,获得体面的经济收入;一方面,若进城不顺利,他们也会底气十足地说:“大不了回家种田”。
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对处在市场经济弱势地位的农民来讲,是一种保护性结构。
尤其是在当下,剥削性的成分越来越少,保护性的内容却越来越重要。
之前附着在城市户籍上的福利在逐步剥离。
上世纪80年代,就业福利取消。
90年代,粮油福利取消,分配住房福利随着房改而逐步剥离。
伴随国企改革,各种单位福利减少。
目前附着在城市户籍上的福利还有教育、医疗、养老和低保等等,但这些福利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如养老保障,靠个人存缴养老保险金。
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与放开集体土地流转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类型也有一个产 生与消亡的过程。1990年5月19日,由于市场经济对土 地资源自由调配的需求,国务院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部 分解除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产生了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的概念;2007年10月1日,国家发布实施了 《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 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打破了国有出让 与国有划拨的区别界限。但在集体土地流转方面,法律 一直没有突破。
现行的法律,人为地将建设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出 让、国有划拨、集体拨用,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划分 土地使用权有意义、有必要吗?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 首先,对于农村的农民而言,我们将他们的建设用地使 用权认定为集体拨用而不能流转,使其丧失资产的功
能,不公平;其次,对于旧城区的居民而言,我们将其祖 祖辈辈使用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认定为国有划拨,在其房屋 转让时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不合理;第三,对于政府而 言,调节个体之间收益差距的主要工具应该是税收政策, 但在旧城区房产转让时,政府除了征收正常的税费之外, 还加收土地出让金,等于重复课税,不科学。
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障碍
集体土地概念一形成,禁止集体土地流转就是重要 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二十一条规 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 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 一律不准出租与买卖。但该草案的四十五条又规定:社 员有权买卖与租赁宅基地上房屋。这就在一个文件中形 成概念的冲突:集体土地使用权到底可以、不可以转 移?有些地方政府不知如何适从。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在 贯配的方案,但保留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私有的 概念。该章程特别提到: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从 私有转为集体所有是无偿的。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路径分析
j l f . 霄2 2
经理与践 济论实
魏 国壤 二 元结 构 帕形 成 路 径 分析
潘 九根 , 昭锋 ,曾 力 钟
( 中共 赣州市委党校 。 江西 赣州 3 10 ) 4 0 0
[ 摘
要]我圆的城 乡二 元结构, 主要形成于我 圆以重 工业优 先发展 为重点的赶超 型工业化道路 以厦服务 于此
( ) 二 童工 业优先 发展 战 略 与城 乡分割 体 制 相 结合 使 工 农二元 结构 与城 乡二元 蛄构相 重 叠。
一
众所周 知 . 国在建 国以后为 了尽快 摆脱 “ 穷二 白” 我 一
的落后 面貌 。 加速 现代 化进 程 , 速启 动 了赶 超 型 工业 化 迅 战略, 而且为 了能够 在经 济发展水 平极其 低下 的基 础上顺
题研 究 ; 昭锋 (9 2 . 江西寻鸟人 , 钟 1 6 一) 男. 中共赣 州市娄 党校副校长 。 教授 , 主要从事“ 三农” 问题研究 l t力(9 5 , 江西 1 6 一) 男.
在这一路径的作用下, 一方面, 农业剩余持续流向工
业. 工业部 门很快 步 入快 速 发展 的轨道 而 且 成绩 斐 然 , 在
标是要实现农村地区从 目前的问题: 三农” 状况向 “ 生产
发 展 、 活宽裕 、 生 乡风文 明 、 容整 洁 、 理 民主” 村 管 的繁荣 新 农村 转变 要实现 这一 日标 , 首要 的任务 是必须 清晰地 认 识 我 国城 乡二元结 构 的形 成路 径 及 其影 响 , 唯有 如 此 , 才
可 能在推进 社会 主义新农 村建设 的过程 中做 到有 的放矢 .
较 短 的 时 间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整 的 工 业 体 系 。据 测 算 。 从 15 —17 年 。 9 2 9 8 仅仅 通 过 价格 “ 刀差 ” 取 的 农 业剩 余 剪 提
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破除论城乡融合发展
QIAO Kehao,SHIWeimin
(LawSchool,Xian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Xian710061,China)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国家决定通过发 展重工业和城镇化建设以摆脱积贫积弱的局势。 而只有从 “农村回到城市来”,将部分农民变为
居民和工人、将广袤的农村土地变为城市用地搞 建设作为 “破冰” 之举。但现今我国城镇化建设 和工业化水平已经到了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一切
收稿日期:2019-02-04 修回日期:2019-03-11 网络出版日期:2019-10-10 13∶2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实现农民住房抵押权的法律障碍及破解研究” (17BFX198)。 作者简介:乔科豪 (1995—),男,青海西宁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经济法制研究。 通信作者:史卫民 (1973—),男,陕西洋县人,教授,主要从事民法学、物权与土地法学研究。 网络出版地址:http://kns.cnki.net/kcms/detail/53.1044.s.20191010.0911.034.html
一、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伊始,为赶超发达国家,摆脱危 困局势,国家决定采取计划经济体制。城市土地 属国家所有,农民私有土地转变为农村集体所有, 强制把农村的土地以不平等的交换机制转移到城 市,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提供资本原始积累, 以期通过这种资本积累,尽可能地在短时间内赶 超或缩短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
第 5期 乔科豪,等: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破除论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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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无条件优先保证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的时代已 不复返。反观为城市提供人、物、地的农村较城 市发展却差距越来越大,大量农村土地因城乡二 元土地制度的限制无法得到最优利用。为解决城 乡二元土地制度与现今城乡社会发展之间不适应 不平衡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新时代发展为背景, 总结历史经验,提出以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消除城 乡二元土地制度藩篱的重大理论支撑和路径选择, 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让农民共享土地红利, 最终达到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与放开集体土地流转关系
体 化新 格局 ,破 解 城 乡二 元结 构 带来 的难 题 已成 为各 个
地方政府当务之急。本文针对城 乡二元结构破解与建立城 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 的发展要求,试就农村集体 土地
效率 。通过 “ 一张 图”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 ,以信息化 建设 带动管理方式的变革 ,实现 土地管理 的数字化 、规
范化 、透 明化和精细化 ,这样 ,变更调查只要做好数据
的叠加和分析 ,就 可l J l 完成了。 l  ̄
所 说 的世 外 桃 源 :那 里 没 有 剥 削 , 没 有 压 迫 ,永 远 处 于 农 耕 文 明 时代 。 这 种 画 面 看 起 来 非 常 唯 美 ,但 问题 也 正 出在 这 里 :随 着 生 产 力 的提 高 ,农 业 生 产 再 也 不 需 要 那
土地 、耕 畜、农具捆绑在一起 。这种生产关系 的设置 ,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给 老 百 姓 创 造 了 安心 的生 产 环 境 ,调 动
《 高级农业生产 合作社示范章程 》,该 章程 规定 :入社 的农民必须把私 有的土地 、耕 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
资料转为合作社 集体 所有。至此 ,农村 集体 土地概念 初 步形成 。农 村高级合 作社 建立后 ,国家取 消土地参 与报
础 上 ,采 取 土 地 八
员房屋出卖以后 ,宅基地 的使 用权 随之转移给 新房 主。 由此可见 ,集体 土地在概念形成 时 ,农用地是作 为生产 资料 并在 一起使 用的 ,不具备资产 的特征 ;集体 土地虽 然不允许 流转 ,但 集体 土地使 用权 可以随房屋 而发生转
城乡二元土地结构问题研究
二、 城 镇化 过 程 中城 乡二 元 土 地 结 构存 在 的 问题
改革开放后 , 我国逐步形成 了以共有制为 主体, 多种 经济形式 并 存 的基 本经 济 制 度 , 同时 随着 我 国 农 村 城 镇 化 的 不 断 加 快 , 原 来 城 乡二 元 土地 结 构 中的 土地 所 有权 带 来 的利 益矛 盾 问 题 不 断突 显 。 1 、 农 村 土 地 所 有 权 和 承 包权 在 土 地 征 用 中导 致 农 民 的 利 益 受
一
活 上 还 保 持 着 农 村 的 生 活 习 惯 与管 理 方 式 , 1 二 是 就 形 成 了农 村 包 围城市的“ 城 中村 ” 现 象 。而 “ 城 中村 ” 旧 有 的 管 理 方 式 把 宅 基 地 按 户划拨给农民 , 农 民低价 甚至 无偿获得 土地使 用权 , 并 自行 建 设 。 尽可能的取得更多租金 , 这样就使“ 城 中村 ” 变得更加难 于管理 , 阻 碍了城镇化的进程 。 3 、 农 民 土地 被 征 中 的程 序 非 法 问题 城镇化过程 中, 随着 地皮 的不断涨价和房价的不断攀升 , 我 国 度 出现 了“ 圈地热 ” 。很多地方打 着“ 城镇 化建 设” 和“ 新农 村建
城 乡二 元土地 结构 问题研 究
姚 飞 鸣
( 陕 西 国防 工 业 职 业技 术 学 院 7 1 0 3 0 0 )
【 摘 要】 建 国后 , 随着“ 三 大改造” 的完成 , 我 国农 村和 城 市城 乡二 元 土 地结构也逐 渐形成 。城 乡二 元土地 结 构的 形成 曾 为实现 土地 公有 和 农 村、 城 市的发展 起到 了积极的保护 作用 。 . 但 是改 革开放 以后 , 随着 , 社会 主义 市场经济的建 立, 我 国在 城镇 化进 程 中 , 城 乡二元 土地 结 构 的 问题 逐渐显现 , 并且越 来越 突显 , 解决城 乡二 元 土地 结构 的 问题 已经刻 不 容
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
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的土地公有制结构,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不同。
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
国家拥有高度集中分配土地资源的权力,国家规定和管制城乡土地的用途,建设用地绝大部分只能用国有土地,集体不可购买国有土地,国家可以强制征收集体土地。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农村土地产权是不完全的。
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而没有完全的处分权,农村土地只能通过国家的征收才能改变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性质。
然而,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被忽视,补偿不足。
从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在征地补偿方面,采取的是对被征收土地给予适当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补偿标准是以产值的倍数为依据。
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历史现象,是造成发展中国家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也是长期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由于特殊原因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具有独特的体制特征。
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总的思路是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政府有必要从二元结构调整的角度,重新审视目前的体制及政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一)“二元化”结构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二元化结构下,土地人为的分裂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块,针对两者分别实施的调控和制定的法律也不尽相同。
人们长期以来似乎过于注重于国有土地的立法,而农地立法受到了冷遇,近到《物权法》制定前期才有所改观。
我国的少量农地所有权立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
解放初期,由于实行土改,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既是共产党革命的政治承诺的兑现,也是亿万中国农民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对土地的“恋土情节”的生存感情的回报。
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始了合作化运动,政府所引导的合作化运动,使农民从小块私有土地的所有者和耕种者转变成为合作社社员,变土地农民私有制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关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分析
关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分析第一篇:关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分析关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分析摘要:我过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出现,城乡二元结构的构成因素有: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和城乡两部分居民被分成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城乡二元结构有很多危害,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是我们的党务之急。
关键字:城乡,二元结构,分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
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
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
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背景中国2000年来的封建等级制度早已导致了二元结构的存在。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国家的主要矛盾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因此,我国社会注意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注意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发面和环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进步,而改革开放的措施是: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
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点我们国家做到了,因此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我国出现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
二.二元结构的构成因素在今年的1-9月,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22元,同比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8845,同比增长13.7%。
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为30年来最大,绝对差距达近万元。
城乡二元化不但表现在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上,还表现在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和城乡两部分居民被分成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i等方面。
对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思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产 品与加工农产 品在消 费中的比例达 2: , 国则是 8: , 8我 2
从土地到餐桌 ,农产 品的产值初级产品只 占增加值 的 3 %, 0 加工 、 流通环节等环节拿走 了 7 %左 右的增加值 。 0
( ) 四 户籍制度使 大量过剩劳动力滞 留农村 , 农村城市化
水平低
年再生产 的生产资料 , 收入更低 。 其 据估计 , 城乡居 民收人
2 %, 0 而发达 国家 已达 到 6 %以上 。 0 农业发 达 国家 的初 级农
( ) 一 城乡居民收入 和消费水平差距不断扩大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 扩大 ,由 9 O年代 中后期 的 25: , 大 到 2 0 . 1扩 0 3年 的 32:1实 际 上 可 能 更 高 。 由于 城 . , 市居民享受 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如教育 、 公共用品的消费等无 法统计 , 实际收入被低估 ; 而农 民收入可能被高估 , 如果扣除 农民收入 中不可交易 的实物性收入 , 以及农民收入 中用于下
中 图分 类 号 :2 31 19. =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6 3 2 1 2 0 )1 00 — 2 17 — 9 X(0 80 卜 0 1 0
城 乡二元 结构是 我国经济结构 存在 的突出矛盾 ,城乡 二元结构 的不平 衡制约着 社会 经济 的快速 持续健 康发 展 , 妨 碍 着 全 国三 农 问题 的 彻 底 解 决 ,阻 碍 着 全 面 小 康 社 会 的 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 国城 乡二元结构在 一定程度 上有所 改
长速度依然高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 收入 的年增长率 。 五” “卜
期间, 城乡居 民的绝对 收入差距 由 20 0 0年 的 40 66 进一 2 .元
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贫困地区发展研究
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贫困地区发展研究第一章前言在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已经形成多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是全国性的问题。
贫困地区则更是受到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加上自身的地理、经济等因素,使得贫困地区的发展面临极大的困难。
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贫困地区发展,旨在寻找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第二章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与现状城乡二元结构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城市与农村的发展之间不平衡、不协调状态。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市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而农村经济则长期落后于城市经济,导致社会不公平、资源浪费等问题的不断发生。
据统计,中国城市人口已连续多年超过农村人口,城市化率已达到了60%左右。
然而,城市人口的收入与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农村人口,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
第三章贫困地区的现状贫困地区是指经济相对落后、社会发展滞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的地区。
中国的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南部、东北等地区,其中农村贫困地区占据较大的比例。
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人口流失、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是贫困地区发展的主要瓶颈。
同时,由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以及贫富差距的加剧,贫困地区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第四章实现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实现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长久之计。
以下是一些可持续发展的途径:1.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人民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使城乡经济的协调和互动。
2.提高教育水平。
通过加强教育投入,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文化水平、科技素质,增强贫困地区人们的自主创造能力和适应能力。
3.加强环境保护。
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常常遭受破坏,加强环境保护将有益于提高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
4.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贫困地区应当改变原有的经济模式,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我国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路径研究——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
地的农村依然处于原始状态,保留有工业革命以 前 的 传 统 社 会 特 点,自 给 自 足,实 行 土 地 公 有 制 度。现代城市和传统农村、现代工业和传统农业 之间存在十分鲜明的对比,有着巨大差别。
后来的学者不断丰富、完善了二元结构,特别 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概念和理论。其中影响较大的 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理 论。刘易 斯 在 《劳 动 无 限 供 给 条 件 下 的 经 济 增 长》中,对二 元 结 构 做 了 阐 述,提 出 了 “二 元 经 济 结构模型 ”。 尽 管 该 模 型 存 在 许 多 的 局 限 性,但 对后来发展中国家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上具有一 定的积极参考意义。
张国防,姚星星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给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和目标。然而长期以
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使我国农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使“三农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
好的解决。在“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城乡二元结构不仅是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绊脚石,也
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及表现
(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于 20世纪 50年代。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改变满目疮痍、贫穷落后 的面貌,为了促进工业的赶超发展,尤其是重工业 的优先发展,中央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 制。重工业属于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 其发展需要巨额资金。为了筹集工业发展所需要 的资金,便通过农业积累原始资金,如对粮食统购 统销、工农产品实行“剪刀差”等途径。有数据统 计显示,从 1952-1978年,仅仅通过价格 “剪刀 差”提取的农业剩余就达 4097亿元,占同期国家 财政收入(14091.4亿元)的 29.1%。如果再加 上财政取 自 农 业 的 税 收 (1952-1978年 合 计 为 777亿 元 ),农 业 对 财 政 的 贡 献 高 达 34. 6%[1]10-11。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缓 解了工业发展所需资金的不足局面,在较短时间 内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但却造成了农业的长 期落后,使之一直处于传统落后的小农经济形态。 虽然由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发 展出现过短暂的繁荣,但农业发展依然面临严峻 — 90—
论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融合
论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融合●张云华[内容提要]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制度的主要方面,是掣肘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
其二元性的本质是土地所有制的二元性,主要表现是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收益权的二元性。
立足于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融合的思路是保持土地的所有权差别、融合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差别,淡化土地的城乡二元属性和所有制二元属性、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土地制度。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融合的重点在于城乡建设用地制度的融合,关键在于从规划、管理、使用、入市、收益分配等五方面统一土地制度。
[关键词]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 建设用地制度 融合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670(2019)6-0004-05一、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之二元性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形成城乡二元土地制度。
全民所有制(国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是土地公有制的两种形式,但这两种土地产权却具有明显的二元性与不对等性。
国有土地产权天然是完整的,集体土地产权天然不是完整的。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表面上是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差别,本质上是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所有制的二元性,并且主要表现在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收益权的二元性,集体土地产权的不完整性也主要体现在这两方面。
(一)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之二元性的本质是土地所有制的二元性《宪法》的有关规定奠定了城乡土地的所有制二元性。
1982年《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此后,历次《宪法修正案》都沿袭这一规定。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土地所有制的规定遵从《宪法》规定。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形式,但全民所有(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又有本质差别。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代表全体人民拥有土地所有权。
中国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城
市的发展和农村的落后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突出。
这种城乡之间的差距
和冲突,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速度上,也体现在环境质量上。
城市相对
于农村的发展需要更高的环境质量,但实际上,城市化正在带来更加复
杂和严重的环境问题。
因此,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
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特点及其影响因素,为实
现城乡发展协调,推动环境改善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
1.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概念、特点和演化过程。
2.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影响因素分析,包括经济、政策等影响因素。
3.中国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实证研究,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等
方面。
4.对城乡环境差距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研究。
四、研究方法
1.资料收集法:通过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文献、报告、统计数据等,获取相关资料。
2.实证分析法: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分析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现状、特点及其影响因素,并进行统计分析。
3.案例研究法:通过选取典型的城乡二元环境结构案例,进行实地
调研和深入分析,获取更加详细、全面的研究数据。
五、研究意义
本研究可以揭示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特点和演化过程,分析其影响因素,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参考。
同时,研究城乡二元环境结构的实证数据,可以为改善城乡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本研究也可以对推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一些探讨。
基于二元结构与_三农_问题的河南省城乡协调度动态评价
中国农学通报2011,27(02):446-451Chinese Agricultural Science Bulletin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城乡关联发展动力机制判定与模式选择”(2010FJJ046);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城乡一体化的时空特征及动力机制研究”(B535);商丘师范学院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9QN10);商丘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作者简介:张竟竟,女,1976年出生,河南灵宝人,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城乡关系与区域发展。
通信地址:476000商丘师范学院环境与规划系,E-mail :hnzjj888@ 。
收稿日期:2010-04-07,修回日期:2010-10-19。
基于二元结构与“三农”问题的河南省城乡协调度动态评价张竟竟(商丘师范学院环境与规划系,河南商丘476000)摘要:城乡协调发展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关键问题之一,科学评价城乡关系的发展程度和发展状况是研究城乡关系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笔者以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为着眼点,运用城乡协调度评价模型对河南省进行了动态评价。
研究结果表明:将多用于环境与经济评价的距离协调度和变化协调度模型创造性地运用于城乡协调度的评价分析,可以较好的判定城乡区域系统乃至各子系统的具体发展情况;以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为基础构建的城乡协调度模型可以准确判定城乡区域系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河南省城乡两大系统总体上是朝着协调发展的方向迈进的,但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速度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协调度在波动中增长,就河南而言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切实解决农业和农民问题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城乡关系;城乡协调度;模型;河南省中图分类号:F124.1文献标志码:A论文编号:2010-1025Construction and Applied of Appraises Model of Urban-rural Coordinate Degree Basedon the Dual Structure and the Problem of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Peasant ’sZhang Jingjing(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Planning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Shangqiu Henan 476000)Abstract:To achieve China's modernization,the urban-rur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s one of the keyissues,and,to study urban-rural relationships,scientific evaluation of the developing degree and state was the important issue.In this paper,based on the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 and three agricultural problems,integrated with the content of urban-rural coordinated degree,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urban-rural coordinated degree was designed,and the evaluation model of urban-rural coordinated degree was also constructed,which were applied to research the urban-rural relationships in Henan Province.This is from the systematical perspective to scientifically evaluate urban-rural relationships,and the purpose is to provide a reliable quantitative research model for making the urban-rur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al policies,andincrease the organization degree of urban-rural space.The results indicated that:the analysis of urban-rural coordinated degree,by the distance coordinated degree model and change coordinated degree model usuallyapplied to evaluate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economy,could estimate the developmental states in the system of urban-rural regions,as well as the specific sub-systems;the assessment model of urban-rural coordinateddegree,based on the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 and three agricultural problems,can accurately determine the problems in the system of regional urban and rural during the development.In general,the two major urban-rural systems in Henan Province developed in the direction of coordination,however,a wide gap of developmental speed exists between the urban and rural regions,and,the coordinated degree was increased in the fluctuations.As for Henan,it was mainly due to exist the big gaps between improving theagricultural张竟竟:基于二元结构与“三农”问题的河南省城乡协调度动态评价0引言城乡协调发展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享现代文明的根本途径。
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公民权利影响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公民权利影响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且经济的发展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成为国家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农民在城乡二元结构中的地位相对较低,面临着许多公民权利的限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重视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公民权利的保障逐渐得到了加强。
然而,尽管法律保障已经得到了提高,但在现实中,农民公民权利的保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对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公民权利的影响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本文将以城乡二元结构为背景,通过分析农民公民权利现状和问题,探讨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公民权利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对策和措施,以期对中国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公民权利保障水平,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概念和特点
2. 农民公民权利的含义和具体表现形式
3. 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公民权利保障的影响
4.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提高农民公民权利保障的措施和对策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调查问卷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并通过比较分析的方式,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公民权利的影响,为解决农村问题提供参考。
三、研究结论和意义
本文将以城乡二元结构为背景,探讨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公民权利保障的影响,并从政策角度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对策和措施,以期为解决当前农村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破解新城乡二元结构的途径研究——以上海远郊奉贤区为例
破解新城乡二元结构的途径研究——以上海远郊奉贤区为例汤芷萍【期刊名称】《上海农业学报》【年(卷),期】2011(027)003【摘要】The paper expounded the concept of new urban-rural dualistic structure,then analyzed the causes, status quo and main problems of forming the new urban-rural dualistic structure according to the survey of new urban-rural dualistic structure in Fengxian District,and lastly proposed solutions to the new urban-rural dualistic structure.%诠释了“新城乡二元结构”的概念,并结合对上海市奉贤区新城乡二元结构的调查,分析了新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原因、现状以及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新城乡二元结构的方法和途径.【总页数】4页(P60-63)【作者】汤芷萍【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上海20023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9.21【相关文献】1.悖论及治理:爱情“剩”世背后的“新城乡二元结构” [J], 刘威2.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经验与启示——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 [J], 石忆邵;陈永鉴3.上海远郊农田对子农民的真正价值意义——以上海市奉贤区王家圩村的实际调研为例 [J], 张同林;林建永4.\"睦邻四堂间\":一种远郊闲置宅基地的活用模式\r——基于上海市奉贤区调研[J], 纪晓岚;金铂皓5.“睦邻四堂间”:一种远郊闲置宅基地的活用模式--基于上海市奉贤区调研 [J], 纪晓岚;金铂皓;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研究
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研究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研究【提要】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点及其负面影响,提出了促进城乡二元结构转换的相应对策,即制定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加速城市化进程、提高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工业化。
【关键词】二元结构;城乡协调;城市化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特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世界上是非常特殊的,远比其他发展中国家突出。
概括起来主要特点有:(1)城乡居民存在两种身份制,城乡分割,形成两种社会形态和两大利益集团。
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普遍都有城市和乡村的区域存在以及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区分,但城乡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和迁移,城与乡、居民与农民之间不存在制度上的限制,只不过是居住地点和职业分工的不同。
我国特有的城乡户口管理制度及其粮油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以及人民公社制度等城乡分割政策,逐步形成“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居民与农民等非常独特的两种身份制和两种待遇。
改革开放以后,户口管理和劳动就业制度有所松动,但进城农民与城乡居民在身份和待遇等方面巨大差异和不平等性仍然严重存在。
(2)城市以国有经济为主,农村以集体和个体所有制为主,形成互相独立的两大不同性质的经济板块。
在两大板块之间既有经济联系的一面,又有因资源分配和利益分享矛盾产生各种摩擦和冲突的一面。
城市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数的比重1992年仍占90%左右,包括个人投资在内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比重只占1/4。
城乡经济关系是不等价交换,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剥夺农村。
(3)乡镇企业发展冲破了城市代表工业、农村代表农业的传统产业分工,形成城乡两大工业系统和双重的工农关系。
在国家工业无力补给农业时,农村工业却担负起补农、建农和扶持农业的历史使命,为最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提供可能和希望。
乡镇企业发展的实质,是对城乡资源和经济利益的再分配,农村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拿回被城市工业剥夺去的部分剪刀差,但仍然是城乡分割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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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土地结构问题研究
姚飞鸣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710300)
【摘 要】建国后,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我国农村和城市城乡二元土地结构也逐渐形成。
城乡二元土地结构的形成曾为实现土地公有和农村、城市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二元土地结构的问题逐渐显现,并且越来越突显,解决城乡二元土地结构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农村;农民;城镇化;二元土地
建国后,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土地结构,这种二元土地结构在实现土地公有和农村、城市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可是,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引发问题也逐渐显现,并愈加突出,为此,合理解决城乡二元土地结构的问题已是刻不容缓。
一、城乡二元土地结构的成因
城乡二元土地结构,简言之,就是城市中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农村中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
这种土地结构形成于建国后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时期,一方面实现了土地的公有,一方面又保护了农村和城市的发展,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发展的趋势,确实为农村和城市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可是,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建立,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的也开始显现,并且日益突出,比如农村中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在土地征用中出现的利益矛盾;城市中出现的“城中村”等。
很多农村也出现了经济多元化的发展,一些农村的经济实力、农民的生活方式、人口数量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超过传统意义上的某些城市,像如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展迅速的农村,农民的经济实力、生活方式、人口数量等已经和某些城市没有太大的区别。
然而这些农村依旧是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国家在进行土地规划使用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土地的所有权问题,长此以往,就形成了大量的“城中村”现象,给国家对土地的规划和使用造成了很大的问题。
现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的经济基础、经济制度以及与城市的关系等正发生着一系列的变化,而这种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出现的问题正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
二、城镇化过程中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共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原来城乡二元土地结构中的土地所有权带来的利益矛盾问题不断突显。
1、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在土地征用中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规定虽然明确了土地所有权,但在城镇化进程中,一旦出现政府对土地的审批不合法和政府寻租行为以及征地补偿的不合理,那么在土地买卖中农民承包土地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
2、城乡二元土地结构形成的“城中村”给城镇化进程造成了负面影响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现在很多城市包围了农村,这些农村的农地已经表现为非农化,但是农村中的农民仍是农业户籍,在生
活上还保持着农村的生活习惯与管理方式,于是就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城中村”现象。
而“城中村”旧有的管理方式把宅基地按户划拨给农民,农民低价甚至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并自行建设,尽可能的取得更多租金,这样就使“城中村”变得更加难于管理,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
3、农民土地被征中的程序非法问题
城镇化过程中,随着地皮的不断涨价和房价的不断攀升,我国一度出现了“圈地热”。
很多地方打着“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大肆圈地,到头来却是大学城、高档小区、高尔夫球场……遍地开花。
农民成千上万亩的土地根本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而被非法征取,农民只获得了象征性的补偿,根本的利益得不到保证。
4、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目前我国土地补偿制度还不完善,农民的土地补偿还存在与价值的不符的情况。
其主要原因是土地补偿标准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按照此补偿标准,如果有些农民的土地用作种植青苗,则得到很少补偿,如果有些农民为了补偿而建起粗制滥造的房屋得到很多补偿,两者就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现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不完善,农民如果失去土地,不仅失去了身份,还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解决城乡二元土地结构问题的思路与设想
建国后,城乡二元土地结构逐渐形成,至今已具有很长的历史,在人们生活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现在要对其进行改革,将是一个逐步的过程,而且要从实际出发,并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利益。
1、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结构。
基于农民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和我国《土地管理法》还不是很完善,所以应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结构,把农村的土地国有化,法律中明确规定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制定土地财产法,明确承包土地的财产权。
让农民的土地在承包和使用的规定期限内准予继承、租赁、赠予、拍卖、抵押、入股,收益权、转让权、抵押权、入股权等得到保障。
3、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的农地使用权市场。
逐步建立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扩大农地规模经营,建立使用权交易过程的中介服务机构。
4、实行土地使用权证制度。
土地使用权证拥有人,可以把土地委托或租赁给农民经营,也可以把土地抵押、入股,将土地使用权进行二次分离。
5、根据市场原则建立新的土地征购制度,实行土地产权的转移。
严格规定和控制征地范围,给予被征地农民公正的补偿,合理安置被征地农民,并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
同时征地过程还要不断的程序化、公开化、法律化。
【参考文献】
[1]雷力,王振.上海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对策研究[J].上海农村经济,2006(6)
[2]刘守英.破解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格局[J].中国地产市场,2009(5)[3]何立胜.我国城乡二元土地产权特性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制度保障[J].贵州社会科学,2011(10)
[4]樊兴丽,布海东.城乡二元体制对农用土地制度创新的路径约束分析[J].理论观察,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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