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推优时间安排
团员推优流程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流程近几年来,随着党委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日益重视,如何严把关口,真正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向党组织输送各方面均表现出色的青年团员使其得以进一步发展壮大,成了各级团委工作的重心。
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吸取历年“推优”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制定了有关工作流程如下:一、“推优”时间每年两次:上半年4月,下半年11月。
推优有效期一年。
二、“推优”对象的主要范围和基本条件1、主要范围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3)、青年团员中的先进模范。
2、基本条件1)、积极向党组织*拢,递交过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2)、经过团组织的民主推荐;3)、学习上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专研,智育测评应位于班级平均水平以上;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班集体中有一定的表率作用;5)、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热情。
3、推荐比例推优人数不超过本班交入党申请书人数的30%三、“推优”程序(一)“推优”动员由分团委在团支书例会上,布置“推优”任务,明确要求;(二)民主投票1、安排学生党员作为每个班的党员联系人,在各团支部推优之前,向同学们解释有关“推优”的工作意义要求,推选条件,操作流程等,指导团支书如何正确有效完成此项工作;2、团支部在推优对象的主要范围内拟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3、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民主投票,党员联系人须在场;4、团支书记录票数结果,并请党员联系人签字有效;(三)组织审定1、各团支部上交推优票数结果,分团委把关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各项要求;2、发放“推优”表,填写个人自评及团支部推荐材料,交分团委、学生党支部审核;3、将符合要求团员报请校团委审定,审定无误后,建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校团委备案,另一份为分团委存档;。
团员推优制度
团员推优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附件四08自动化党支部团员推优制度电气学院08自动化党支部团委组织推优制度一、目的及意义团章明确规定:“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
团组织推优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党员的发展质量,加强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积极、及时地将有入党要求的条件较为成熟的优秀青年团员推荐给党组织,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根据我系实际情况,08自动化党支部特制定本推优制度。
二、推优原则:1、推优工作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
2、推优工作要坚持推优对象自愿参加的原则。
3、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推优工作要坚持基层民主推荐和党团、学生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三、推优条件:1、推优对象:本团支部有书面入党申请的共青团员。
2、思想要求:(1)在理论学习方面:认真学习党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基本知识,自觉践行“八荣八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做到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2)在实际行动方面: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组织纪律性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3、学习方面:要求成绩优良。
原则上,本学期内所修课程有重修者不予以考虑。
但若为学校、院系、班级贡献十分突出,且工作上表现积极,思想上要求上进,或进步特别明显,在同学中间反应良好者可以特殊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推优。
4、工作方面:工作能力突出,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学校、院系、班级活动,协助学校、院系、班级做好各项工作和组织好大型的集体活动。
5、生活方面: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推优细则
共青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为贯彻执行《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做好在大学生中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工作),完善我院推优机制,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要求“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开展“推优”工作,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推优”对象1、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承认党的章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以上的机电学院在籍注册共青团员;2、上学年或上学期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或学习绩点在3.0以上,无重修课目(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不作此要求);3、社区表现累积分符合要求(即排名在楼栋前70%或者98分以上);4、当学年内没有违纪违规现象。
三、“推优”时间每学期集中“推优”2-3次,分别根据实际情况在10月-12月和3月-5月集中进行,新生在11月和期中考之后组织“推优”,“推优”工作由团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监督。
四、“推优”过程中的步骤和要求第一,团支部“推优”(一)“推优”前的准备工作1、严格按照“推优”对象的要求确定候选人名单;2、提前向学院团委组织部和班主任通报开会时间和地点,请团委组织部和班主任参加;3、调查、了解候选人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并在“推优”会开始前公布;4、由团支书向学院团委组织部领取推优票。
(二)“推优”过程1、“推优”大会应有本支部2/3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2、“推优”开始前主持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要介绍候选人情况;3、候选人对自己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以及之前的表现进行综合阐述;4、推选监票人、计票人;5、投票,且每位投票团员都要对候选人表态,包括赞成、反对、弃权三种。
团员推优通知
团员推优通知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28周岁以下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1、组织推优投票。
在院(系)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院(系)团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2、产生拟推荐人选。
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院(系)团组织审核。
院(系)团组织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
院(系)团组织采取发公示通知、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院(系)团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公示期满后,院(系)团组织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向党支部推荐。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院(系)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院(系)××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样式)(按姓氏笔画为序)×年×月×日说明:1、在上述××名同学中推荐××名人选,多推无效。
2、同意的在“推荐意见”栏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
如有涂改,作废票处理。
交通工程学院(系)交通1111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交通工程院(系)团委(团总支):2012年9月25日,交通111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优,支部应到团员44名,实到38名,符合有关规定。
经过大会投票表决,推荐任坤沛,刘文莉,杨曼,潘顺奇4位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团员大会推优票决情况汇总表(按得票多少排序)(此表应包含所有推荐对象得票情况。
团组织推优工作细则
团组织推优工作细则一、宗旨和性质按照党章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培养考察对象,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教育、考评和监督功能,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以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形式。
推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先进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推优相关部门及工作职责1、团委:全面负责推优工作,制定推优制度,审核并向党组织报送团支部、团总支推优工作结果。
2、团总支: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所属各团支部推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整理总结有关材料,负责指导有关班级辅导员老师开展推优活动,并落实具体工作。
3、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完成上一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推优工作任务。
三、推优侯选人资格主要是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二、三年级的共青团员。
四、推优时间推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九、十月份进行。
五、推优比例推优名额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4%。
六、推优工作具体程序1、在团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团支部成立推优评议小组,组长一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所在团支部委员、所在团支部党员及团员代表,人数5—7人,并报团总支备案,推优小组为常设机构,小组成员任期和团支委任期相同。
推优评议小组在团总支、辅导员老师的组织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每年9月份团总支向党组织了解所属各团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员的情况,召开各团支部推优小组组长、辅导员老师会议,布置各项推优的具体工作。
3、每年十月份各团支部推优评议小组和所在班级辅导员主持召开评议会议,根据推优条件,严格标准,讨论拟定本团支部具备推优条件的侯选人,并召集全班学生进行民主测评,确定推荐名单,对确定的被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培养考察对象登记表”,报团总支审核、汇总。
4、团总支审核后,将汇总表及“团组织推荐培养考察对象登记表”报学校团委审查。
5、团委审查后,由团总支在专业科范围内进行公示,再由团委将汇总表及“团组织推荐培养考察对象登记表”报送各相关党组织。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其进行优秀团员的认定和推荐的一项工作。
通过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团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2.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支持团组织的决策、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等。
3.突出表现和贡献:团员应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活动策划、志愿服务工作、团组织宣传等方面。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书记提名,提名团员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全体团员投票通过。
2.推优审核:团支部书记将提名团员的材料提交给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团员的参预情况、履行团员义务情况以及突出表现和贡献。
3.推优公示:通过审核的团员名单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团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团支部书记提出。
4.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将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团员将被认定为优秀团员,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证书和奖章。
2.学习机会:优秀团员将获得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优先推荐:优秀团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代表团组织参加外部活动、担任团组织职务等。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和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团组织将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参预团组织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团组织改进工作和调整推优政策的参考依据。
六、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团组织将进行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总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发展对象的推荐、培养及要求推优班会开展时间:10月23日(周五)—10月30日(周五)推荐对象:大二、大三及大四年级团员且年满18周岁。
“推优”要突出一个“优”字。
一、具体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2.品学兼优,学习优良,学年操行评定为优,学年无违纪记录,在校期间不曾受过校内处分者;3.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30%以内 ,一年内没有挂科记录;4.获得优秀称号或奖励:现大二团员:在大一须获专业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奖励,现大三(大四)团员:在大二(大三)需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5.积极要求进步,工作成绩显著;6.生活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群众基础要好,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7.上一学年须参加过工程学院的学科竞赛,报名并且提交作品(参赛记录保持一年)。
[工程学院18个学科竞赛详见附录]8.参加党团志愿服务(省运会志愿者、台风后清理校园等)。
二、推优班会具体流程:1.团支书先确定本班符合推优要求的对象(需推优对象同意参与推优)。
将需推优对象的名单发至各系负责人,班上无推优对象的班级发送“无推优对象”至各系负责人。
时间:10月19日晚20:00前确认名单。
2.确定好本班的推优班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后,需提前两天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告知推优工作负责人高统芳(短号:666715),我们将会安排工院组织部委员前去监督推优班会。
3.考察班级出勤率。
推优大会到会的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且通过票数必须超过有效票数的1/2推优方能有效。
共青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推优”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推优”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标准。
校党委和校团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推优”工作,使我校的“推优”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
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五条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第六条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为认真做好2021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根据《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和推优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优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19日二、推荐对象1.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2.入党积极分子三、具体要求(一)严格把握“推优”基本条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确定候选人要从学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综合考虑。
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求全责备。
(二)同等条件下要着力体现“推优”优先条件,优先参选,优先推荐。
对于优先条件的申报要提供实际佐证材料。
(三)各团总支要统一安排本二级学院各团支部“推优”大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前须将汇总表提前上报团委组织部。
会议要按照“推优”大会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举行,团委将派工作人员参加推优大会。
(四)“推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可以邀请教师党员、学生党员列席监督。
各团总支要切实履行好组织、监督、指导职责。
推优结果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被推荐人须填写《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或《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一式两份,经团总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团委进行审批。
(六)大三实习学生“推优”工作由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推荐。
对于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学,团总支要积极主动联系党组织,将这些同学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整理归档。
(七)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的,可参照执行。
“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团组织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优”工作的规定程序进行。
凡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推优结果,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推优实施细则
求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工作的意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二、“推优”工作的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按照推优程序进行推选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工作。
(二)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的原则。
被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为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推优”的对象及条件(一)“推优”的对象18周岁至28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必须满一年,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我校在籍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的条件1.思想情况(1)思想政治觉悟高,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入党动机端正,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必须满一年或一年以上,并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的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考察期间里,每个季度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反映自己的优缺点。
(4)必须参加班级“双学”小组学习,并有学习记录本。
认真学习《团章》在内的共青团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
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1学期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各校区团委、系团总支、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ISO9000《团员推优入党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本学期院团委将继续开展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入党工作,请各级团组织严格按照推优入党工作规程完成好推优入党各个环节。
现将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优入党的工作时间1、本次推优入党工作于2010年11月4日至12月6日进行。
2、11月4日-11月9日,各系团总支组织各团支部认真学习ISO9000《团员推优入党工作规程》,清晰掌握“推优”每个环节。
3、11月10日至11月19日,各基层团支部严格按照推优入党的基本条件和推优入党的工作程序组织完成本支部的“推优”工作,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支部推优团员大会情况登记表》、个人自荐材料、《团支部征求群众意见表》一并上交系团总支审核。
4、11月26日前,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ISO9000《团员推优入党工作规程》审核各支部上交材料,重点审核“推优”程序及相关记录表的规范填写。
各系团总支审核通过后将本系无异议的“推优”材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只交纸质版)、《推优对象材料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均需上交)、本学期推优入党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签名纸质版)上交校区团委。
校区团委整理好本校区各系推优材料后于12月2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上交院团委邮箱:*************.cn,纸质版材料上交到院团委。
5、12月6日前,院团委委员审核支部推优材料,确定推优名单并转交系党支部。
二、推优入党的基本条件1、凡年满18周岁的团员,写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经学院业余党校培养结业,在团支部培养考察半年以上者,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2、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要求
团支部推优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
1、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宣传委员记录,组织委员组织选票、唱票及公布结果。
2、每次推优会由学生党支部派两名党员做监督员,负责监督推油过程。
3、监票员由监督员、组织委员和一名普通学生负责,选票结果当场公布
4、每班推优的人数为入党积极分子的50%,原则上每年两次推优,即每年的3月份和11月份。
不及格成绩超过一科没有资格列入到候选人名单。
5、推优的有效期为一年,即如果被推优的同学在候选期内没有被发展入党,该入党积极分子重新参加下一轮的推优。
团支部推优工作填写格式
经过推优大会讨论,现将我支部投票情况做如下说明,我支部于XX 年X月X日,举行推优大会,应到XX人,实到X人,根据投票结果同意以下同学作为我支部推优候选人:
例张三18票
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格式
推荐理由
XX同学平时表现(分别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四个方面叙述),鉴于该同学平时表现,我支部推荐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团支书:XX 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
我支部共有团员XX人,应到XX人,实到X人,经过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同意X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组织委员:XX 分团委审核意见
由于XX同学各方面表现突出,同意XX同学作党的发展对象。
注:1 、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班级、职务(班级和学生会的均可)、入团时间、列为积极分子时间,均有被推荐的本人填写
2、推荐理由团支书填写,团员大会民主评议情况由组织委员填写。
3、如果团支书、组织委员为发展对象,本应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填写的表格可以相应的由班长和宣传委员顶替。
3、个人推荐表三部分的字体不能有重复。
团组织推优细则
团组织推优细则
一、团员推优条件
1、团员关系在江西财经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拥护和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觉悟高,要求上进。
二、推优比例
推优名额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10%。
三、推优步骤
1、党总支将推优的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学院团委,团委按照总支要求将推优工作分配到各班。
2、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由班主任、助班以及班里的下班党员共同讨论初步确定人选。
3在班级召开团员大会,通过民主方式从初步确定的人选中进行民主选举,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
4、班里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中推出数名优秀共青团员,人数不得多于班级学生人数的10%。
5、班级团支部根据推选出的名单填写《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上报学院分团委。
6、学院分团委根据班级上报的名单开会讨论,正式确定推优名单。
7、分团委为推优的团员签署意见,并向党组织推荐。
团支部和分团委(团总支)的正、副书记如有符合推荐对象条件的,则分别由所在的分团委(团总支)委员,填写“推优表”加盖公章后直接向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推荐。
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向所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提出建议,并由分团委(团总支)按规定的程序推荐。
8、经党支部讨论而未能确定为建党对象的推荐对象由党支部掌握情况,进入团总支的推优库作进一步考察,团支部不再推荐。
四、推优时间
推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一学期一次。
金融与统计学院
2010年10月。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在团组织中,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选拔程序,对具备优秀品德、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具备一定能力和潜力的团员进行表彰和提拔的一项制度。
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团员推优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2. 推优对象必须是团组织内注册并正常缴纳团费的团员。
3. 推优对象必须具备较高的品德修养,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潜力。
三、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a. 团支部书记、团委组织部或其他团组织成员可以提名推优对象。
b. 推优提名需填写推优提名表,包括被提名人的基本信息、推优理由、推优职位等。
c. 推优提名表需经过提名人签字确认,并提交给团支部书记或团委组织部。
2. 推优评选a. 推优评选由团支部书记、团委组织部组织进行。
b. 推优评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个人品德、组织能力、团组织活动参与度等方面的考察。
c. 推优评选结果需通过团委组织部的审核和确认。
3. 推优公示a. 推优结果需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b. 公示期间,任何人员均可对推优结果提出异议,异议需书面形式提交给团支部书记或团委组织部。
c. 异议提交后,团支部书记或团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提出异议的人员。
4. 推优确认a.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无效,团支部书记或团委组织部将推优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b. 推优结果确认后,将通知被推优对象,并公示于团支部内。
四、推优奖励1. 被推优对象将获得团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团组织中的优秀表现和潜力。
2. 被推优对象将获得参与团组织活动的优先权,并有机会参与更高层次的团组织工作。
3. 被推优对象将在团组织内享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力,有机会代表团组织参加各类活动和会议。
五、推优周期1. 推优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团组织“推优”制度
团总支组织“推优”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章规定的团的基层组织任务之一。
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山西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员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在总结近几年来我院推优工作经验的础上,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各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见,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推优”,大力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做到积极、主动、超前,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全面考察综合素质,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四、推优对象应是已经写了入党申请书、表现较好的团员。
五、“推优”工作的一般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内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六、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院团委负责推荐;团支部书记及系一级的团学干部原则上由系团总支负责推荐;推荐名单确定后,由系团总支向所在团支部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对象,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
七、所有推荐对象填好推荐表后,系团总支统一汇总到院团委,由院团委作最后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向系党总支汇报、推荐。
八、团组织要加强与党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推优对象的培养、考察等工作。
每学期末请党组织介绍推优对象的考察情况和发展结果,注意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推优对象统一集中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确定完成。
此时间以外,系团总支原则上不作审定。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过去我院相应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
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为党培养和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地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我院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通过推荐活动,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结合大学生的实际,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被推荐:1、被推荐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承认党的章程,积极靠拢党组织,已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前70%,或者上一学期需在班级排名70%但不能挂科。
3、凡受过各种处分或者书面通报批评者,“推优”推迟一个学期。
4、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获得学院级别以上奖励表彰)可以“推优”。
5、大一入学后第一学期的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的30%。
6、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7.学习目的明确,热爱劳动,遵守纪律,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推优”的工作程序1.团小组根据“推优”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出初选名单;2.团支部委员会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本支部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提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3.团支部委员会填写《团支部推荐表》报团总支审核,团总支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并报团委备案;4.由团总支将《团支部推荐表》提交学生党支部;5.团支部书记和团总支及团委学生干部可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广大团员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学生党支部推荐。
团工委推优制度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委员会推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同时,这也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为推动团建社团,社团建团,丰富学生社团团建工作,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推优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校团委的有关精神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实际情况,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社联团工委”)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推优时间第二条于每学期第一周到第四周开展推优工作。
届时,社联团工委将组织召开学生社团团支书会议进行具体通知。
第三章推优对象及条件第三条推优对象为我校取得团籍且未参与班内推优的在读学生,并为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支部的团员。
第四条推优的具体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要思想。
熟悉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且已向所在学院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受过处分但其后表现突出已撤销。
(二)学习成绩优良。
成绩考察方面,学年第一学期的推优工作以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为标准,综合测评成绩须在所在的学院班级团支部的50%以内(若按50%计算后有余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第二学期的推优工作以第一学期的成绩绩点为标准,绩点须在所在的学院班级团支部的50%以内(若按50%计算后有余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团员在第一学期的推优资格,由所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支部民主审议其高考成绩及军训表现后决定。
(三)积极参与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支部有关工作或活动,积极参与团支部组织生活,工作努力负责,能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支部有较扎实的群众基础;有主见,有思想,有创新思维,勇于提出意见,敢于实践。
关于共青团“推优”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
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最了解他们的情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这有利于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推优”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结合我院实际,各团支部“推优”一般一学期进行一次,分别在每年的3月与9月进行。
“推优”候选人名单应与班主任、辅导员充分协商确定,比例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15%。
“推优”要严格把关,“推优”候选人应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和处分,本学年内所修课程(必修课和限定性选修课)无重修现象。
一、工作程序:1、一般团员的推荐程序:团支部组织团员推荐(团支委确定候选人,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实到人数应达到班级团员总数的2/3】,实到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团支部向分团委报名单(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班级、候选人姓名及得票情况)——分团委以学期为单位对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推优”名单报送各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送相关团支部、分团委按要求填表并盖章。
2、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的团员的推荐程序:一般情况下院级以上学生干部与一般团员的推荐程序一样,须经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
个别特殊情况按照管人与管事相一致的原则,由校团委和院分团委直接推荐。
程序是:校团委和院分团委研究提出具体名单——征求基层团组织的意见——分团委对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各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推荐团组织把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二、表格的填写新版《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推优”意见只有一栏,根据不同推荐方式也有两种表述方式。
1、一般团员可填写“经过广泛征求团员意见,XX团支部于XX年XX月XX日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团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XX名,XX名同意推荐),团支部认真研究,认为XXX同学表现比较突出,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同意推荐XXX同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关于工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是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之一,本细则对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推优")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标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为学生的自我发展提供必要的动力源泉,从而确保实现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推优对象和条件:第一条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第二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三条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自己的弱点,听取别人的意见,自觉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无违纪现象发生,并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第四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原则上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班级排名在前15名以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前10以上,每学年都无挂科,通报,警告等情况者;第五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较好的同学关系。
第三章推优比例:大一:30% 大二:15% 大三:10%第四章推优程序:第一条班级团支部推优原则上各班团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推优工作,时间为每学期初(具体由团委安排通知)。
具体步骤:①.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必须请班主任、党员代表出席,团支书主持,班级人员缺席三分之一以上需延期举行) ,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班主任、党员代表签名;②.团支部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上台自我演讲(可以在黑板上列出);③.支部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即民主投票,可要求候选团员离席回避);④.赞成票达到应到会团员数一半以上的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⑤.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⑥.上报党支部审核;⑦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此处时间安排为大家要补得“河南理工大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里面的内容,请各班依据各班同学的情况以及上院党课的批次进行统一补写!!!
按上院党课时间分:
一、2012年下学期上院党课,入党申请书时间:2012年9月,1次.确定为培养对象时间:2012年10月20日.
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5日,团支部意见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上级团委意见:2012年10月17日
二、2013年上学期上院党课,入党申请书时间:2013年3月,1次.确定为培养对象时间:2013年4月6日.
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3年3月26日,团支部意见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级团委意见:2013年3月28日
三、2013年下学期上院党课,入党申请书时间:2013年9月,1次.确定为培养对象时间:2013年10月20日.
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5日,团支部意见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级团委意见:2013年10月17日
四、2014年上学期上院党课,入党申请书时间:2014年1月,1次.确定为培养对象时间:2014年3月 5 日.
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4年3月1,团支部意见时间:2014年3月1日;上级团委意见:2014年3月3日
五、2014年下学期上,入党申请书时间:2014年10月,1次.确定为培养对象时间:2014年11月25日.
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0日,团支部意见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级团委意见:2014年11月22日
此处时间安排为大家要补得“河南理工大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里面的内容,请各班依据各班同学的情况以及上校党课的批次进行统一补写!!!
按上校党课时间分:
一、2013年下学期校党课,校党课培训时间:
xxx同志于2013年9月到11月,参加河南理工大学举办的2013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发展对象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3年9月9日,团支部意见时间:2013年9月9日;上级团委意见:2013年9月11日
二、2014年上学期校党课,校党课培训时间:
xxx同志于2014年3月到5月,参加河南理工大学举办的2014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3年3月5日,团支部意见时间:2013年3月5日;上级团委意见:2013年3月7
日
三、2014年下学期校党课,校党课培训时间:
xxx同志于2014年9月到11月,参加河南理工大学举办的2014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发展对象团组织推优表时间安排,会议时间2014年9月9日,团支部意见时间:2014年9月9日;上级团委意见: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