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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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安全管理、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八大类。

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90分。

二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80分。

三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70分,且总分不低于70分。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提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考核评级程序第九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组成等。

第十条考核组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5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5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使质量标准化工作自始至终贯穿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当中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

第二条: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区、科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第三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苏天能集团公司矿井质量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

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第四条: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质量标准化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对工程质量管理要有完善的考核验收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当天调度会议上通报。

定期检查每月三次,“一通三防”检查逢8、18、____日;机电、运输检查逢9、19、____日;采、掘、修质量检查逢10、____日及月底一天进行。

检查当天早7:____分在调度会议室召开检查预备会,并进行明确分工;下午15:____分在调度会议室召开检查汇报会,凡是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汇报会。

无故不参加者,每人罚____元;迟到每人罚____元,标办做好记录并下发整改意见书。

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

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促进全矿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____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等____个专业组。

二、职责范围(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矿井达标规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1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

(三)专业组。

制定、实施本专业年度达标规划;提交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健全本专业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及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范围、标准及评分办法(一)参加考核评级的专业为十三个,即。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专业。

参加计分的专业为十三个。

(二)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按《____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中旬组织对各文明场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组织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考核一次。

遇特殊情况,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考核。

参加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部、运输部、通风部、调度室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队长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牵头____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第四条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

每年年底,制订出下一年的达标规划,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安质部,安质部汇总并经安全矿长审核后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检查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矿达标规划。

各区队根据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第五条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完成一项工程,都要____相关科(部)室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

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第七条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

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第八条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学习活动。

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矿井与矿井之间的观摩、学习。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二)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保持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和操作行为,对____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__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公司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坚持____,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4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4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目的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考核内容1.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是否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开展情况;(6)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2.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情况;(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情况。

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计划编制情况;(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措施执行情况;(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监督和考核情况;(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结果评价情况。

四、考核程序1. 编制考核方案: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考核方法。

2. 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方案,组织专家对煤矿进行实地考察、文件查阅、资料核查等,了解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

3. 形成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包括考核评分、问题整改建议等。

4. 组织评审:将考核报告提交煤矿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和《质量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煤矿开采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监察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煤矿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包括经过国家、地方财政拨付的资金和企事业单位自行筹集的资金。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改善。

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依法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门和监察机构应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

第二章资金申请和审批第七条煤矿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填写资金申请表,报送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

第八条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程序审核资金申请材料,并出具资金审批文件。

第九条资金申请应具备合理性、合规性和可实施性,内容应明确,预算科目应清晰。

第十条资金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用途和金额;(二)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三)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技术、经济依据;(四)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给予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受理资金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要求的资金申请应及时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管理部门应将资金使用的批准情况,以及申请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拨付和使用进展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资金使用监督第十四条煤矿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十五条煤矿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做好资金的收支记录和管理。

煤矿 质量标准化

煤矿 质量标准化

煤矿质量标准化一、安全管理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3.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5.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二、采煤工艺1.根据煤层地质条件和开采方法,选择合适的采煤工艺,确保采煤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实行分段作业和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提高采煤效率。

3.加强采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

4.实行煤炭计量和质量检测制度,确保煤炭产品质量。

三、开采方法1.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地质特点,选择合适的开采方法,确保开采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2.实行台阶式开采或条带式开采等方法,保护地表和地下资源不受破坏。

3.加强开采过程中的瓦斯治理和水患防治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充分利用先进的地质勘查技术和开采技术手段,提高开采工作的精度和效率。

四、设备选型1.根据采煤工艺和开采方法的要求,选择合适的采煤设备型号和规格。

2.实行设备点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加强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机和报警。

4.针对不同地质条件和开采环境,选用适应性强、可靠性高的设备型号和规格。

五、巷道布置1.根据煤矿地质条件和开采方法的要求,设计合理的巷道布置方案。

2.实行少掘巷道、减少拐弯和减少交叉等原则,减少巷道的维护量和事故发生概率。

2023年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提高煤矿生产质量,保障矿工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煤矿的开采、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依法保障矿工合法权益和煤矿生产的安全与稳定。

第四条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应当坚持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推动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二章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任务。

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目标和指标的确定,包括煤的品质要求、产品质量标准等。

(二)质量责任的划分和明确,包括煤矿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等。

(三)质量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煤矿生产管理、质量检测、质量控制等。

(四)质量管理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包括质量检测设备的购置、质量监测人员的培训等。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定期对煤矿的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

质量监测和评价的内容应包括煤的成分、灰分、硫分、水分等指标。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保证产品质量和矿工安全。

第三章矿工安全管理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矿工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矿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和定期培训,包括工伤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包括矿井的通风、瓦斯的监测、防尘措施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明确,包括煤矿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察员等。

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矿工的劳动保护制度,保障矿工的劳动权益。

矿工劳动保护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矿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二)工资支付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矿工的经济权益。

(三)劳动条件的改善和优化,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劳动时间等方面。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质量管理,提升煤矿产品质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煤矿质量管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煤矿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进行煤矿产品质量检测。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检测等。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质量管理过程和结果。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和提升。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评估制度,评估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质量标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煤矿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质监控系统,对煤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产品合格率等环节。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质量抽查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第五章质量检测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

第二十条煤矿企业应开展必要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机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六章质量意识培养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员工质量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责任感。

第二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参与和推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质量知识培训和交流,提升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煤矿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班组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质量,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各班组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1. 班组安全责任(1)班组领导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班组领导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1)班组领导应每日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发现隐患后,班组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3. 安全设备维护(1)班组领导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所使用的安全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发现安全设备故障或失效时,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4. 安全操作规程(1)班组领导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熟知并严格遵守。

(2)对于新员工,班组负责人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

5. 安全生产记录(1)班组领导应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每日的安全例会、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情况。

(2)对于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的情况,班组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追责和整改。

6. 质量管理(1)班组负责人要对所辖区域的工作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对于质量问题,班组负责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7. 培训和考核(1)班组负责人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对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或质量问题频发的班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相关学习和培训。

四、责任和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任何形式的违反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制度应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不断改进和完善。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是指对煤矿生产中的煤炭质量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煤炭质量标准:规定煤炭的主要质量指标和各级别的划分标准,以确保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2. 煤矿生产工艺:规定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和操作规程,确保煤炭生产过程达到质量标准。

3. 原煤质量控制:规定对原煤采样、分析和检测的方法和标准,确保原煤质量准确可靠。

4. 煤炭质量监督检验:规定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验方法和标准,确保煤炭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5. 检验结果处理和信息管理:规定对煤炭质量检验结果的处理和记录方法,建立煤炭质量信息数据库,方便查询和数据分析。

6. 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煤矿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提高煤炭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促进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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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考核期内由于安全管理责任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直接取消当月评级资格。

第三条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以矿为单位对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
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为70分及以上。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4、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年度达标,公司按月为单位对矿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后跟踪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矿名年月日得分。

煤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六证”(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矿井。

2、考核期内矿井原煤生产直接责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第二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无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为70分及以上。

矿井发生死亡1人原煤生产直接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降一级;矿井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原煤生产直接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评级资格。

第三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分八大项目:安全效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安全培训、调度通讯;满分100分。

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详见附表。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LO总则1.1制定目的加强基础管理,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向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质量标准化集团特级标兵矿井目标,进一步推动和建设“双高”一流矿井。

L2适用范围本矿管理的各生产(工作)区域。

L3职责与权限1.3.1矿长负责质量标准化的全面管理工作。

1.3.2安监处长分管质量标准化工作。

L3.3安监处具体负责质量标准化的达标规划、标准制定、日常检查、验收、考核管理工作。

1. 3.4其他矿级领导、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生产区域和范围内质量标准化的全面实施和管理,按业务分工分设专业组。

L3.4.1采掘工程质量组生产副矿长、生产办技术组、生产指挥中心调度组负责检查和管理,各采掘队负责实施。

1.3. 4.2机电运输设备组机电副矿长、生产办机电组负责检查和管理,各机电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实施。

L3.4.3“一通三防”组总工程师、生产指挥中心通风科、保卫科负责检查和管理,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

L3.4.4安全管理组安检处长、安检处、保卫科负责检查和管理,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

1.4. 4.5公共卫生检查组党委副书记、党政办、保卫科、生活服务部负责检查和管理,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

1.O管理办法2.1目标2. 1.1总目标安全奋斗目标:全矿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矿原煤生产百万吨重伤率为零,重大非伤亡责任事故为零。

质量标准化奋斗目标:保持神华集团特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2. 1.2.管理目标管线吊挂标准化;机房胴室甲级化;文明生产规范化;安全设施齐备化;监测监控自动化;员工培训科学化;产品质量名优化;环保卫生园林化;厂务管理公开化;成本管理明细化。

3.L3具体目标2.1.3.1井下文明生产达到“四一”、“五无”、“六条线”要求。

“四一”即:一上:各产尘点要上喷雾装置;一齐:材料设备码放整齐一有:随处都有安全保护与设施;一全:各类图牌板齐全。

“五无”即:巷道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巷道、设备、管线无积尘,管道无跑、冒、滴、漏。

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引言
煤矿作为一项重要的能源资源,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煤矿生产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煤矿安全和质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质量,制定和实施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目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以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概述
1.1 规范目的
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1.2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国内煤矿生产企业,包括煤矿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

二、质量管理体系
2.1 煤矿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煤矿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质量文件等要素,以确保质量工作的全面实施和有效运行。

2.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煤矿应建立质量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有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经验的专业人员。

2.3 质量管理制度
煤矿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保证、质量检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并进行定期评审和更新。

三、质量标准和检验要求
3.1 质量标准的确定。

2023年某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2023年某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

2023年某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煤矿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煤矿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适当的质量管理措施,以确保煤矿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条煤矿应根据本规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政策和目标,并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推动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煤矿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要素:(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二)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的划分和落实。

(三)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四)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审。

(五)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煤矿应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核等方式,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并持续改进。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八条煤矿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控制措施。

第九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与监控体系,对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条煤矿应配备合格的质量检测人员和设备,并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质量档案,记录和管理相关的质量数据和文件。

第四章质量改进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质量管理问题的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质量改进的长效机制,通过技术创新和经验总结等方式,提高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不断改进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煤矿应加强对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煤矿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质量管理义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体系,加强对各项质量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煤矿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煤矿行业的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本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管理,并以定期评级方式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评价结果由最大为A,最小为D,分别代表不同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主要参考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煤矿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标准第九条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安全设备设施: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矿井安全监测设备等。

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和频率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处置能力: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事故处置能力的有效性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县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采用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周期为两年。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依据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包括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标准实施和标准审核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坚持有效性、公开性、规范性的原则,注重资金的创新和合理的使用。

第五条资金补助对象应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条件,并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勤俭节约、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拨款、各类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资金的获得、使用和监督等相关事项。

第十条资金管理机构应按年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建立资金监督评估制度,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记录和归档,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公开财务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资金申请和发放第十四条资金申请人应向资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机构应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申请情况,审核并确定资金发放的金额和时间。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机构在发放资金之前,应进行资金使用计划的详细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资金发放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金,并保证资金用于规定的范围和用途。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文(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文(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的煤矿安全生产单位。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是指为推进我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由相关机构划拨和管理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单位在年度计划编制时,应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需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计划资金用途和申请金额。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单位应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经核实后报送上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

第六条上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按照相关程序,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评审和审批,并将批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计划资金用途和金额执行,不得超出批准范围或私自改变用途。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十条煤矿安全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台账,记录详细的资金流向和用途,以便监督和审计。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生产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定期组织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和评估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考核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所有。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解释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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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煤矿质量标准化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煤矿单位:为了确实加强公司所有煤矿的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煤矿质量标准化制度》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附: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我矿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努力打造精品“五优”矿井,特制定以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创建精品“五优”矿井和国家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为目标,加大质量标准化投入,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地位,强化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全面部署、分段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确保我公司长治久安和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要求每月25日开展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由生产科、安检科、机运科、通风区、地测科参加并当天评分,不执行者罚款200元,由生产科监督。

二、工作思路2013年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一个原则”,做到“三个并重”,实现“五个转变”。

巩固一个成果,确保一个实现。

一个重点:即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这一重点;一个原则:坚持“全面部署、分段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三个并重:即工程质量标准化与工作质量标准化并重,提升职工质量标准化意识与规范职工行为并重,井下质量标准化与井上质量标准化并重。

五个转变:即实现点线面达标向全方位达标转变、阶段性达标向持久性达标转变、单项达标向全过程达标转变、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管理措施型向工作创新型转变。

巩固一个成果:“五优”矿井的创建成果。

确保一个实现:安全质量零事故。

三、组织领导为创建精品“五优”矿井和国家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公司决定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娄明波赵士喜副组长:黄广赵万平范传国乔峰姜海军成员:王春鹏王琚林赵士停李兰雪孟宪刚李兴海陈录明辛超尹旭东刘攀四、工作目标矿井保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90分以上(含90分)],实现动态达标。

1、机电专业争创精品硐室4个,实现电缆吊挂标准化,文明生产规范化,设备运转正常化,质量标准化达国家一级标准规定。

2、运输专业“四保险”设施标准化,文明生产规范化,轨道铺设符合标准要求,创精品轨道巷2个,质量标准化达国家一级标准规定。

3、通风专业实现管路吊挂标准化,通风设施精品化,文明生产规范化,创建精品瓦斯抽放泵站1个,质量标准化达国家一级标准规定。

4、采掘工作面做到以下管理;做到“一整齐”,“一整洁”,“三统一”;(一整齐:备品备件备用材料码放整齐,一整洁:各种设备卫生整洁;三统一:各类电器设备要统一上板上架、材料按标准化统一码放,各类牌板统一制作)。

文明生产规范化,工程质量达国家一级标准规定。

5、地测、调度、爆破管理专业资料齐全、规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国家一级标准规定。

五、责任划分生产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政策、法规、指令、条例以及上级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的指示,并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检查有关的生产计划,工程设计、作业规程、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者,有权通知予以纠正。

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设施,负责组织全矿的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及评比活动。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落实大检查整改情况。

安检科:负责分管业务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政策、法规、指令、条例以及上级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个方面的指示。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指导贯彻落实。

调度室:负责分管业务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按规程和国家、省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检查落实并搞好质量标准化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地测科:严格做好地质测量方面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中所出现的矿井测量,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问题,杜绝地测事故,更好地服务安全生产。

对水情、地质、老塘、老巷和巷道贯通等情况及时预测预报及地表岩石移动的观测,审核下发通知,并落实隐患。

提高地测人员的质量意识,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机电科:负责本专业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井下所有电缆、电器、井上下变电所、绞车房、强力皮带、泵房等设备标准化的日常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认真组织机电系统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各单位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分工负责;按时向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上报各种质量标准化报表,并对分管的矿质量任务及时完成,对未完成的标准化项目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说明原因列出完成时间;定期组织全矿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活动。

并负责专业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井下所有轨道、绞车坡一坡三挡、道岔、矿车、人车等日常检查及查处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和编写相关的生产计划、工程设计、作业规程、规章制度,认真自查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档。

完成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设施的改造,认真组织配合和安排的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并落实大检查整改情况。

通风区:负责本专业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井下所有管路的日常管理工作。

详细排查矿井通风系统各类隐患,始终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合理,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要按煤巷掘进安全系列化要求装备,风筒质量,出口距离符合质量标准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构建通风设施,并定期巡检维护,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立即整改处理,保证各种设施完好稳定。

放炮作业严格按《规程》《作业规程》等规定执行,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制度,放炮使用水泡泥,放炮喷雾,冲洗巷帮等措施。

按规定设置喷雾和水幕,坚持正常使用,实行煤体注水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技术措施,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现象。

认真做好各种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

全面提高职工的操作技术和使用水平,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安全监测功效,保障人身安全和矿井生产。

全面提升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新水平。

供应科:负责本专业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严格落实爆破器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加强火工品现场管理,认真执行爆破器材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修改爆破管理方面的不足,保证安全生产。

检查各生产作业场所有关爆破方面的质量标准化设施,对不符合爆破安全的可以停止爆破工作。

检查各班组爆破器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情况,认真检查职工在工作中落实爆破器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现场管理情况。

六、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1、检查标准:执行国家煤矿安全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逐项检查,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覆盖率100%。

2、所有专业由安检科采用日检和周检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日检查得分占月综合考核40%,月检查得分占月综合考核60%,月验收由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机运科、通风区、地测科、区队领导参加进行联合验收。

七、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基金投入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制度基金的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专项基金的提取,依据省标准及公司要求。

按上月实际产量提取0.4元/吨计入成本。

八、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为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切实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决定实施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

(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机运科、通风区、地测科)科长为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

区队的区(队)长为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

(一)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1、采、掘、机、运、通各区队,公司季度检查一次不达标的和全年累计三个月及以上达不到规划等级,取消责任人年终评先资格。

2、精品工程在矿验收时达不到要求的或保持不好滑坡的,取消质量标准化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公司验收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二)经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采、掘、开、机、运、通各区队及地测、调度专业当月没有完成质量计划和质量标准化项目计划的罚款200元。

九、全面推行编码、标识、定置、看板四项管理技术工作为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使广大职工对行为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环境整洁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精品“五优”矿井和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奋斗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某某煤矿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全面实施编码、定置、标识、看板四项管理技术管理工作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罚办法1、奖励资金均从质量罚款中提取,由财务科建帐,生产科负责使用。

分管领导审批报企审科汇总兑现。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质量标准化计划,严格施工,并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否则,推迟一天,每项罚300元。

3、上级检查时,各专业、单位达不到规定等级要求的罚款5000元,对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罚由责任单位加倍承担。

4、在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现场处罚细则进行处罚,周检时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加倍处罚。

5、包保科室与井下包保文明生产区域挂钩,每月检查最后两名的将扣单位工资300元。

并扣发单位所有人员质量抵押金各50元。

6、各单位每月季20日前必须报送次月季质量标准化项目计划,每月10日前报所需材料计划明细,否则每项扣发单位领导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金200元,除临时安排外。

7、发现隐蔽工程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得不到处理的罚款2000元。

并扣单位主管有关带班矿长质量抵押金各500元。

8、生产单位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机运科、通风区、地测科联合验收。

否则在月检时降一个等级。

9、没有按时完成公司下发的精品工程项目计划的或保持不好滑坡的单位,每个工程给予5000元的处罚。

十一、具体措施和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要克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矿井条件差,标准化实施难度大”和“应付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坚决消灭质量事故。

2、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各单位要按要求充实和完善质量标准化领导保障体系,明确各单位和党政一把手是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安检科要加强对职工和专业人员的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采取脱产培训、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员进行培训使其真正达到懂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把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到现场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中。

4、各单位要制定与之相对应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工艺标准,把责任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个人,与责任相联,生产科将依据责任划分进行考核。

对不重视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按施工工艺施工、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长期低劣,对班组第一个月警告,第二个月撤销班长,仍无改观的对单位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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