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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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资格师考试全攻略(看这篇文章就足够)

专利代理资格师考试全攻略(看这篇文章就足够)

一、专利代理资格师的证有什么用?花了时间考这个证能干什么?专利代理资格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人,专利代理师的具体业务大致可分为提供专利咨询、代办申请手续、维持专利有效、担任诉讼代理人等。

小代解释:从英文来看,patent agent,你可以把这个职业当成是一个专利相关(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去申请,无效等,走流程的一个代理人员,给当事人办理专利相关业务的代理人员。

其实你会发现,律师也是这么一个活儿,把律师说成是诉讼代理人资格师,你就懂了,可以代理当事人走诉讼程序的代理人。

综上,专利代理资格师,就是帮当事人处理专利相关问题,具有专业能力,专业资质的人。

有证才能上岗。

律师就是帮当事人处理诉讼相关问题的专业人员。

如果你要问,为啥律师还要再考一个专利代理资格师才能代理专利相关的实务,原因是,专利代理需要更为专业的人才。

这也是,考这个证的原因之一,增强自己的专业性,提升自己在专利领域的专业能力。

律师是靠专业性来吃饭的,专利代理资格师是在专利领域专业的人员。

其实,专利代理资格师要赚钱跟律师是一样的,咨询要收钱,接受当事人委托走程序要收钱的,如果遇到诉讼要另收钱的,这两个证都是靠知识赚钱的。

考专利代理资格师的用处:1、增强自己的专业能力,技多不压身,专利这一块儿的业务,可以承办,说简单点,就是多了一个吃饭的碗,别人只能用一个碗吃饭,咱现在两个碗,就是能吃的多一些。

2、训练自己的逻辑能力,以我自己为例子,考完这个证,我明显发现自己逻辑能力上升了一个层次,之前准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时,我做完了一整本MPACC逻辑学书籍,我以为我逻辑已经还不错了,但是考完专代之后我发现更上了一层楼。

原因在于,主观题的实务题,你要想过线,排除幸运的成分,你要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将碎片的信息进行整合,才能顺利答题。

3、知识产权相关的未来发展前景可观。

花了时间考这个证能干什么?答:可选择的变多,钱不就能赚的多一些吗?二、考这个试,你要关注的公众号和网站关注我,关注我!哈哈,我正经一些:公众号:1、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2、关注全国专利代理资格考试公众号(这个一定要关注)有最新的资讯,考完试,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在这个里面一键查询成绩哟,非常方便。

专利代理师备考经验

专利代理师备考经验

专利代理师备考经验
作为一名专利代理师备考者,我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明确考试大纲和知识点。

了解考试大纲和知识点,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复习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尤其是对于基础知识点和重点难点,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理解和掌握。

其次,注重实际操作和实战能力。

专利代理师考试不仅是纸上谈兵,更需要实际操作和实战经验。

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进行案例分析和实例演练,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重视英语能力。

专利代理师考试中,英语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

因此,需要注重提高英语水平,尤其是专利英语的词汇和理解能力。

阅读英文文献和标准文件,练习英文写作和口语表达,可以在考试中得到更好的表现。

最后,坚持不懈,勇于挑战。

专利代理师考试是一项复杂的考试,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考生要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通过考试,敢于挑战自己,不畏困难,不放弃努力。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

专利代理实务单一性问题(虽属于专利申请应驳回但不是无效情形)条款总结1、【核心法条】A31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辅助法条】R34规定,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R42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R43规定,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审查指南规定,缺乏单一性不影响专利的有效性,因此缺乏单一性不应当作为专利无效的理由。

审查指南9.1.2规定,“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通常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3、【要点解析】★明显缺乏单一性的判断:如果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则明显缺乏单一性;否则不明显缺乏单一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2.04.24•【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施行日期】2012.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代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71号)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进行网上报名。

3.考点:在全国20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景德镇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贵阳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具体信息参见附件1。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专利代理师备考攻略

专利代理师备考攻略

专利代理师备考攻略
备考专利代理师考试需要有系统性的准备和全面的知识储备。

以下是一些备考
攻略:
1. 熟悉考试大纲:详细了解考试科目和内容,明确重点和难点。

根据大纲制定
备考计划。

2. 学习法律法规:专利代理师考试与专利法律相关,需要深入理解专利法、专
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

阅读并理解相关法律条文,掌握其适用范围和解释。

3. 掌握专业知识:了解专利的基本概念、专利申请流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

熟悉专利文件的撰写要求和审查标准,掌握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要点。

4. 刷题和模拟考试:通过刷题和模拟考试来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解题能
力和应试技巧。

可以寻找相关的考试资料和真题进行练习。

5. 阅读案例和实务:阅读专利案例和实际操作经验,了解专利代理实务中的常
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理解不同案例的特点和分析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举例来说,备考过程中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专利法律文献,比如《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学习其中的条文解释和法律适用。

同时,可以刷解析详细的专利案例,了解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和审查过程,掌握专利申请中的关键要点。

总之,备考专利代理师考试需要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同时进行刷题
和模拟考试,加强实际操作经验的积累。

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和练习,提高解
题能力和应试水平。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介绍(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介绍(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从2019年开始更名为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专代考试。

考试性质
职业资格考试准入类,是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人必须要考取的一个资格证书,考取资格证书后需实习一年取得执业许可,方能算是正式执业。

主办单位
国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理工科学历(有犯罪历史的不可报名)
考试科目
三科,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考试时间
通常是每年11月的第一个周末,周六考法律,周日考实务
考试形式
计算机考试,无纸笔作答
考试大纲
近两年公布较晚,5月底左右
内容每年变化不大,可以参考19年的考试大纲开始学习
如何查看:打开智燃界APP-工具-相关法律法规-最下方考试大纲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还有什么用?
成为外审员(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必备条件
成为知识产权律师的必要条件
能力的证明
如何备考专利代理师?
以小白为例,四步走:
1、先了解考试大纲,知道考什么
2、学习考试内容,打好基础
3、做考试真题,充分运用及巩固学到的知识,了解考试题型
4、查漏补缺、冲刺记忆
有哪些备考的高效工具?
智燃界APP,有最新的考试资讯、历年真题考试题库、考试内容基础法律法规、考试大纲等等不会,需要帮助怎么办?
1、找到一些培训机构,收听免费公开课,比如智燃界
2、系统培训
3、公司公费培训(代理公司是需要有证书的,所以有很多考证的人会想办法报销;或者作为当年的培训内容来报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4.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代理正文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

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包括以下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二)相关法律知识;(三)专利代理实务。

第六条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第七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八条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09.01•【文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加强中介服务职业培训”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我局决定制定并实施《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加强中介服务职业培训”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遵循专利代理人才发展规律,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多种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以实施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为首要突破口,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

二、培训目标在“十二五”期间,以显著提升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代理能力为培训目标,有序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实务培训工作”),对执业专利代理人进行全员轮训。

结合实务培训工作,形成一支高素质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培养一批高层次专利代理人才。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11月14日、15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2021年10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延期举办原定于2021年11月6日至7日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
经国务院同意,人保部于2012年5月15日发布了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的专 利代理人被纳入第一批公告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 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
复习用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报名人员自行进行 复习、备考 。
试卷科目
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 三门考试科目 。
第一批公告的职业资格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类职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包括专利代理人等36项,主 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由人保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 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设置的;上述两类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分类大典》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设置的。专利代理人的设置依据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专利代 理条例》。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 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4时 。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 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 。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 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 。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3.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4.共有权利的行使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1.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申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解散、注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和注销2.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变更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执业和监管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方式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保密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息公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四、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1.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举报投诉的情形和层级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情形4.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行政处罚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5.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情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6.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联合惩戒对象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类型五、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职责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管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24)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二〇二四年三月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熟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四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诚实信用原则3.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4.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5.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4.共有权利的行使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产权激励措施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三、申请专利行为的规范1.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界定2.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表现形式3.涉及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审查程序4.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处理措施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1.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申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解散、注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和注销2.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变更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执业和监管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方式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保密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息公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四、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1.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举报投诉的情形和层级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3.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情形4.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行政处罚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5.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情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6.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联合惩戒对象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类型五、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条件和程序代表机构的审批和备案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六、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职责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管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2023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23)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熟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二、中国专利制度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中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先申请原则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二、权利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产权激励措施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三、申请专利行为的规范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申请办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专利代理机构的事项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解散、注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和注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的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变更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执业和监管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的方式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保密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息公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四、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法律责任举报投诉的情形和层级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专利代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专利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情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联合惩戒对象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类型五、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条件和程序代表机构的审批和备案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六、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职责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管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

专利代理人实习总结

专利代理人实习总结

专利代理人实习总结一、实习背景与目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一名电子工程专业的学生,我对于专利代理这个行业充满了好奇。

于是,我选择在一家知名专利事务所进行实习,目的是了解专利申请的流程,学习专利撰写的方法,并熟悉专利审查的环节。

二、实习经历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以下工作:1、专利文件的撰写:我跟随导师学习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等部分。

在撰写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专利申请的具体格式和要求,还学会了如何从技术角度出发,准确地描述发明内容,并突出发明的创新点。

2、专利审查:在专利审查环节,我参与了对多个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工作。

通过对比现有技术和发明内容,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实用性进行了评估。

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专利审查的流程,还学会了如何从技术角度出发,对专利申请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3、客户沟通: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我了解了客户的需求和关注点。

通过向客户解释专利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我不仅帮助客户更好地理解了专利申请的过程,还学会了如何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三、实习收获与感悟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学习了专利代理的专业知识,还收获了以下几方面的感悟:1、专业知识的提升:在实习过程中,我学习了如何撰写专利文件、进行专利审查和与客户沟通等专业知识。

这些知识不仅有助于我更好地理解专利代理的工作流程,还为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2、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实际参与专利代理工作,我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些经验不仅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理论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

3、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在实习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与同事合作、分工和协调。

通过团队合作,我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培养了团队合作的能力。

4、客户服务意识的培养: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关注客户需求并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通过培养客户服务意识,我不仅提高了客户满意度,还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拓宽了道路。

专项知识产权合作与代理合同(2024年度)一

专项知识产权合作与代理合同(2024年度)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专项知识产权合作与代理合同(2024年度)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范围与内容1.1 知识产权类型1.1.1 专利1.1.2 商标1.1.3 著作权1.1.4 其他知识产权1.2 合作方式1.2.1 代理申请1.2.2 咨询服务1.2.3 培训与交流1.2.4 共同研发1.3 合作期限1.4 合作成果归属与分享2. 代理权限与义务2.1 代理权限2.1.1 申请专利2.1.2 申请商标2.1.3 申请著作权2.1.4 其他代理事务2.2 代理义务2.2.1 及时办理事务2.2.2 保密义务2.2.3 质量保障2.2.4 协助维权3. 费用与支付3.1 代理费用3.1.1 收费标准3.1.2 费用支付方式3.1.3 费用调整3.2 其他费用3.3 费用承担4. 保密与信息安全4.1 保密义务4.1.1 保密内容4.1.2 保密期限4.1.3 保密泄露责任4.2 信息安全4.2.1 信息安全措施4.2.2 数据保护4.2.3 信息安全责任5. 违约责任5.1 违约行为5.2 违约责任5.3 违约赔偿6. 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法律途径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7.1 合同生效7.2 合同变更7.3 合同终止7.4 合同解除8. 其他条款8.1 不可抗力8.2 通知与送达8.3 法律适用8.4 合同的解释9. 附件9.1 知识产权清单9.2 费用明细表9.3 其他重要文件10. 签署信息10.1 甲方(委托方)10.2 乙方(代理方)10.3 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范围与内容1.1 知识产权类型1.1.1 专利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类型的专利。

1.1.2 商标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形、组合等类型的商标。

1.1.3 著作权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类型的著作权。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含金量有多高?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含金量有多高?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含金量有多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不仅在专业、报酬、市场等方面都很有岗位优势。

另外,小编同时汇总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考试科目、考试难度、备考经验等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含金量专业能力强:专利代理人的证书可以证明其具备专业的、权威的专利技术能力和技术知识,被认可为和政府专利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2. 报酬水平:专利代理人的专利报酬主要是由专利客户支付,其报酬水平取决于客户的需求和具体情况,但在一定程度上代理人的专业程度也会影响收入。

3. 专利代理代理人的证书增强信任感:可以让客户更加信任代理人,客户也可以更加方便地查看代理人的证书有效性,因此可以更加自信地录用代理人处理申报的专利事宜。

4. 专利代理人的证书联系性强:可以帮助代理人熟悉市场,建立合作关系,更为流畅地沟通,可以通过其他代理人获得专利相关服务。

5、物依稀为贵:专利代理人考试分为专利法、相关法、实务,所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三门考过后能拿到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经过一段时间的专利代理实践,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才能正式被称为专利代理人,所以这个证书仅仅集中在很少的一部分人手里,俗话说,物依稀为贵,证书的稀少,注定市场需求的迫切,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而去考证。

6、专利知识面的提升:从事企业IP的人都知道,国内专利管理工作水平在不断的提升,企业对于IP人员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相当大一部分企业IP人员需要通过考试来系统的学习专利知识。

7、自身能力提升的需要: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群,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管理,有时候可能长期一段时间都处于重复性工作,进入了职业的瓶颈期,通过考证,综合提高自己的能力,为职业生涯带来新鲜知识,也拓宽自己的就业范围。

8、纯碎拿证的心理:这部分人群可能主要集中于高校学生,业余时间比较充足,对未来的职场就业又忐忑不安,只有在学校期间,拼命拿证,才能获得一点就业的主动权。

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一、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简介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考试即将来临,这是我国知识产权行业的一项重要考试。

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我国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为广大创新主体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备考策略等方面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备战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考试。

二、报名条件和流程1.报名条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报名参加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考试的条件如下:(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当于本科以上学历的学位;(2)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报名流程(1)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师考试报名系统;(2)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3)缴纳报名费;(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5)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考试分为两个科目:专利法律法规和专利实务。

1.专利法律法规:主要测试考生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包括《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

2.专利实务: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处理专利事务的能力,包括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运营等。

四、备考建议和策略1.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效果。

2.系统学习法律法规:针对考试大纲,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3.动手实践:通过实际操作,熟悉专利申请、审查等流程,提高专利实务能力。

4.多做真题,参加模拟考试:通过做历年真题和模拟考试,了解自己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5.加入备考交流群,互相学习:结识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五、未来职业发展和前景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人员,将在知识产权行业具有更高的竞争力。

未来职业发展方向包括专利代理人、专利工程师、专利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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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 2014)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知识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制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及其过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三种专利类型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3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4共有权利的行使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2—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的概念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三、专利代理机构1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2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停业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3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满足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停业或撤销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年检的内容年检的程序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五、专利代理惩戒1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组成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回避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职能2对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惩戒的种类惩戒的适用惩戒的程序救济程序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第一节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一、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1发明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对产品或方法的改进新的技术方案—3—2实用新型产品的含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构造新的技术方案不给予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的载体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法律”的含义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的定义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的含义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的定义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妨害公共利益”的含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的定义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遗传资源”的含义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定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的定义5科学发现科学发现的定义科学理论的定义科学发现、科学理论与发明的区别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6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定义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申请主题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原则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诊断方法的定义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疾病治疗方法的定义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外科手术方法的定义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8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的定义植物的定义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方式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生物学方法非生物学方法可授予专利权的动物和植物生产方法9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原子核变换方法的定义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原子核技术发明10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第二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一、现有技术现有技术的定义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现有技术的地域界限“公众”的含义技术内容“为公众所知”的含义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二、新颖性1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的定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定义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抵触申请的效力—4—3判断新颖性的原则和基准单独对比原则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数值和数值范围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审查原则化学领域发明新颖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4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宽限期的定义宽限期的效力宽限期的期限适用宽限期的情形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时间限制有权主张适用宽限期的人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条件二次公开适用宽限期的条件适用宽限期的国际展览会适用宽限期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首次发表的含义首次展出的含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含义证明材料5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原则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三、创造性1创造性的概念创造性的定义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2判断创造性的原则和基准判断创造性的方法和步骤判断创造性的辅助因素技术效果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开拓性发明的创造性判断组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断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化学领域发明创造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3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时应当考虑的技术特征判断实用新型创造性的标准四、实用性1实用性的概念实用性的定义实用性涉及的产业范畴“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含义“积极效果”的含义2判断实用性的原则和基准判断实用性的原则无再现性违背自然规律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无积极效果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一、相关概念现有设计判断客体判断主体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1不属于现有设计判断基准判断方式2不存在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定义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抵触申请的效力3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不具有明显区别的情形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现有设计对比现有设计的转用、现有设计及其特征的组合—5—4不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含义“合法权利”的主要类型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判断第三章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基本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满足的各项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第一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一、请求书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书的法律效力请求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及其应当满足的要求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及其主要内容二、权利要求书1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的法律效力权利要求的类型“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的含义权利要求书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主要情形“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含义权利要求书中不得采用的用语权利要求书的编号规则对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的要求权利要求书中采用附图标记的规则2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含义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划分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原则和方式允许不采用两部分方式撰写独立权利要求的情形3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含义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的限制三、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1说明书说明书的法律效力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实用新型的含义说明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说明书的整体撰写要求说明书各部分应当满足的撰写要求2说明书附图说明书附图的法律效力说明书附图与说明书文字部分的关系实用新型说明书的附图四、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的法律效力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的撰写要求说明书摘要附图的选择五、申请文件的书写规则及附图绘制要求适用文字打字或印刷字体及规格书写方式字体颜色编号制图规则图的大小布置和编号附图标记和图中文字六、对于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特殊要求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请求书应当满足的要求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保藏证明存活证明提供保藏要求的法律意义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期限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期限—6—七、对于涉及遗传资源申请的特殊要求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遗传资源的原始来源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的填写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一、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的法律效力请求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及其应当满足的要求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及其主要内容二、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法律效力“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的含义视图名称及其标注图片的绘制照片的拍摄图片或者照片的缺陷三、简要说明简要说明的法律效力简要说明应当包括的内容简要说明的撰写要求第三节单一性要求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单一性1单一性的概念单一性要求总的发明构思的含义特定技术特征的含义2判断单一性的原则和方法检索前单一性的判断检索后单一性的判断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从属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四章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基本要求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熟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掌握关于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规定和原则;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第一节基本概念一、申请日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的作用二、优先权优先权的定义优先权日优先权的期限优先权的种类优先权的效力多项优先权三、申请号申请号的组成申请号的含义申请号的给出申请号的作用四、期限1期限的种类法定期限指定期限2期限的计算期限的起算日期限的届满日期限的计算3期限的延长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请求延长期限的理由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7—4耽误期限的处分处分的种类补救措施五、费用1费用的类别2费用的减缓允许请求减缓的费用种类请求减缓的手续及其审批3费用的缴纳期限4费用的缴纳方式银行或邮局汇付现金或支票面付缴费日5专利费用的退款、暂存和查询暂存退款的原则退款的请求退款的效力查询费用的范围和方式6费用种类的转换第二节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一、专利的申请及受理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及形式书面形式电子文件形式标准表格证明文件文件份数签字或者盖章2专利申请的受理( 1)专利局代办处( 2)受理地点( 3)专利申请的受理受理条件不受理的情形受理程序( 4)其他文件的接收( 5)申请日的更正( 6)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 7)查询3文件的递交和送达递交日的确定文件递交的方式其他有关文件的提交文件统一格式文件送达方式文件送达的确定送达日的确定4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专利申请和请求的原则6委托专利代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书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7指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指定代表人的权利8优先权请求要求外国优先权要求本国优先权二、保密专利申请与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1保密的范围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涉及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2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专利申请的保密确定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保密专利申请( 或专利)的解密程序—8—3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保密审查的程序擅自向外申请专利的法律后果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1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2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原则3文件的形式审查4手续合法性审查5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6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审查7提前公布声明四、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1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请求实质审查的人实质审查请求手续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请求原则听证原则程序节约原则3实质审查审查的文本检索对缺乏单一性申请的处理优先权的核实全面审查不全面审查的情况对公众意见的处理审查意见通知书继续审查会晤与电话讨论取证和现场调查4驳回决定和授权通知驳回申请的条件驳回的种类驳回决定的组成发出授权通知的条件5实审程序的终止、中止和恢复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3文件的形式审查4手续合法性审查5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6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2文件的形式审查3手续合法性审查4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5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七、答复和修改1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答复的期限答复的方式答复的签署修改的时机修改的要求允许的修改不允许的修改修改的方式2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通知书的答复允许的修改不允许的修改申请人主动修改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9—3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通知书的答复图片或者照片的形式缺陷图片或者照片的明显实质性缺陷申请人主动修改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八、分案申请分案的情形分案申请请求书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分案申请的时间分案申请的类别分案申请的文本分案申请的内容发明和实用新型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特殊规定九、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1专利权的授予( 1)授权程序授予专利权通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登记手续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权决定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2)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格式专利证书副本专利证书的更换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3)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的格式专利登记簿的效力专利登记簿副本2专利权的终止年费滞纳金期满终止欠费终止主动放弃专利权十、其他手续1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撤回专利申请的时间撤回专利申请的程序提出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后的效力2著录项目变更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缴纳期限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3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条件请求恢复权利的手续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4请求中止请求中止的条件请求中止的手续中止请求的审查中止的范围中止的期限中止程序的结束执行法院保全措施的中止5案卷及登记簿的查阅、复制和保存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查阅和复制程序保存期限销毁6请求作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受理条件作出评价报告的部门评价报告的作出评价报告的内容评价报告的更正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7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电子申请用户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电子申请的接收和受理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电子发文十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1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基本概念与手续复议参加人复议机构及其职责申请与受理审理与决定期间与送达2申请复议的范围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不能申请复议的情形—01—第五章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基本要求熟悉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制度;熟悉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掌握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及规定;掌握关于口头审理的规定.第一节概要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任务二、审查原则合法原则公正执法原则请求原则依职权调查原则听证原则公开原则三、合议审查四、独任审查五、回避制度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回避请求的提出回避请求的处理六、审查决定审查决定的构成审查决定的出版七、更正及驳回请求八、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可以请求司法救济的情形诉讼时效管辖法院对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第二节专利申请的复审一、复审程序的性质二、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1形式审查的内容复审请求客体复审请求人资格期限文件形式费用委托手续2形式审查通知书三、复审请求的前置审查四、复审请求的合议审查理由和证据的审查修改文本的审查审查方式五、复审决定复审决定的类型复审决定的送交复审决定的效力六、复审程序的中止( 参见本大纲第四章相关部分)七、复审程序的终止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一、无效宣告程序的性质二、无效宣告请求应当遵循的其他审查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处置原则保密原则三、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1形式审查的内容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以及理由和证据文件形式—11—费用委托手续2形式审查通知书四、无效宣告请求的合议审查审查范围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举证期限审查方式案件的合并审理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五、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 参见本大纲第四章相关部分)六、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送交、登记和公告七、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同样发明创造的处理专利权人相同专利权人不同八、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终止的情形无效宣告程序不终止的情形第四节口头审理一、口头审理的性质二、口头审理的确定请求口头审理的理由口头审理请求的提出合议组依职权确定再次口头审理的确定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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