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乡中心学校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XXXX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强化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文明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XXXX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办法》。
2.中学生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学校纪律和制度,妨害学校管理秩序,损害公物,违反社会公德等方面。
3.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二、处分的种类和实施1.学校行政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六种。
2.学校行政处分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3.违反校纪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违纪者的监护人按实际造成损失和伤害程度,负责赔偿损失或医疗费用。
4.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分。
5.违纪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承认错误及时纠正的,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德育处查处问题的,可以从轻处理或者免予处分;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无理纠缠、态度恶劣的,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胁迫、诱骗、教唆他人违纪的,有意包庇其他违纪行为的,屡教不改、再次违纪的,九年级学生在毕业前一学期违纪的可从重处分。
6.除学校行政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在班级量化管理制度中予以扣除相应的分数。
7.违纪学生是团员的,视其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团内处分。
三、违纪处理程序违纪学生处理由以下四级组成:班级——级部——德育处——校长室。
视违纪行为之情节严重程度,相应由各级部门处理,原则上记过以上处分上报德育处,一般违纪行为在级部范围内处理。
德育处违纪学生处理方式为按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并扣除级部相应分数。
四、违纪行为和处分(1)有下列违反学习纪律的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可以予以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上课、集会、晚自习无故迟到、早退,情节轻微的由班级处理,班主任公开点名批评或口头警告,迟到、早退3次累积为一节旷课,旷课4节以上的可上报德育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旷课24节以上,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
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增加撤销处分细则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增加撤销处分细则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是对学生违反学校纪律的惩罚性规定,旨在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
然而,有时候学生因为一时冲动或者疏忽而犯错,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在全面评价中就是不合格的,因此,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应该增加撤销处分细则,给予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
首先,对于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学校可以考虑给予学生撤销处分的机会。
中学时期学生正处在一个探索、成长的阶段,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有时候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对于一些敏感点、底线问题,学生往往难以自控,因此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并改正错误行为。
当学生犯错后,学校可以对其进行个别谈心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理解违纪行为带来的后果,然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经过改过自新,可以通过严格考核,参加学校组织的道德品质或纪律规范培训班等方式,予以撤销处分。
其次,撤销处分是对学生一种更加激励的方式,可以激发学生改正错误的积极性。
一些学生违规的行为可能是一时之过,但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
如果学校采取过于严厉的处分措施,可能使学生陷入困境,产生消极情绪,从而难以改正错误。
与此同时,学生可能会不再信任学校纪律规范,对教育体制产生疑惑。
因此,对于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学校应该采取更为温和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引导学生认识到错误,并通过撤销处分,给予学生改正错误和重新开始的机会。
这不仅可以激发学生改过自新的积极性,也能够增强学生对学校纪律规范的认同感,有助于学校纪律的有效实施。
最后,撤销处分细则的增加可以更好地体现学校管理的人性化和关怀。
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至关重要。
在学生违规后,如果能够多给学生一些宽容和理解,让他们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重新融入校园生活,对于学生成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学校应该加强纪律教育力度,增加对学生违纪行为的讲解和引导,同时也要增加撤销处分细则,并酌情给予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范本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范本校纪校规处分条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纪校规处分条规定中学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旨在维护校园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如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二章处分范围和种类第二条校纪校规处分范围适用于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违反课堂纪律、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违反学生职责、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等行为。
第三条校纪校规处分分为轻处分、重处分和特别重处分。
1. 轻处分主要是指对学生不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和口头警告等。
2. 重处分主要是指对学生重要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批评教育、个别教育等。
3. 特别重处分主要是指对学生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纪律处分,包括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停课、定期检查、劝退、开除等。
第四条校纪校规处分应根据学生的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等进行合理评定,并严格依照处分条范本进行。
第三章处分程序和权力第五条校纪校规处分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的原则进行,确保学生享有合法权益,并维护校园秩序。
第六条校纪校规处分程序如下:1. 发现违规行为: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尽快发现并记录下来。
2. 依法调查:学校应进行调查,采集证据,了解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
3. 初步定性: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初步定性,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追查和处理。
4. 通知学生:学校应将初步定性结果通知学生,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5. 申辩和听证:学生可以提出申辩,学校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听证,听取证人证言,并评估学生的申辩意见。
6. 决定处分:根据调查结果、申辩意见和听证结果等,学校应做出处分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7. 公示和执行:学校应将处分决定公示,并按照决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负责执行校纪校规处分的权力,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及其家长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培养学生正确的行为规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校中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
第三条中学生违反本条例,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第五条学校将通过适当的教育手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分详解第一节违规旷课及处分第六条学生违规旷课,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种情况。
轻微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不超过3次,将给予警告或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次数超过3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次数超过5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二节宵禁及处分第七条学校设有宵禁时间,学生违反宵禁规定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不超过3次,将给予警告或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超过3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有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三节违反校规校纪及处分第八条学生违反学校的校规校纪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轻微,但不足以构成一般违纪,将给予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且有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四节违法行为及处分第九条学生违法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性质相对轻微,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记过处分。
中学生学生违规处分条例
中学生学生违规处分条例
第一条违规行为的范围
1. 中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考试作弊
- 打架斗殴
- 损坏学校财物
- 违反校园秩序
- 违反课堂纪律
- 缺勤潦倒
-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 言语侮辱他人
- 盗窃他人财物
- 涉及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条处分措施
1. 针对不同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 警告
- 书面批评
- 罚款
- 退赔财物
- 挂牌批评
- 暂停学籍
- 作为家长探望
- 强制停学
- 开除学籍
第三条处分程序
1. 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处分程序,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处分程序包括:
- 调查核实违规事实
- 听取当事人陈述
- 进行证据分析
- 作出处分决定
第四条学生权益保障
1. 在处分过程中,学校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 公示处分决定
- 学生有权申诉
- 学生有权辩护
- 学生的陈述和证据将被充分考虑
第五条监督制度
1. 学校将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保障处分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 学校将定期进行处分工作的回顾和评估,及时纠正不足,提
高处分工作的效能。
第六条附则
1. 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内中学生的违规行为处分。
2.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中学生学生违规处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制定该条例细则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严肃校纪校规,促进全体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条例。
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只是学校的一种教育手段,而不是学校的教育目的。
二、本条例适用对象有违纪行为的在校学生。
三、处分种类适用于有违纪行为的初高中在校生,处分由轻至重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四、处分程序1.由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事实和认错态度,向学生发展中心申报处分材料。
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
2•学生发展中心在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后,根据该生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认错态度作出处分决定。
3.如果违纪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
4•对一些违纪违法、错误性质严重的学生,按照本条例要给予记过以上等级处分时,经学生发展中心核实后,提交校务行政会讨论批准。
5.视处分轻重,将处分结果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公布。
6.处分材料在学生发展中心备案。
五、处分撤销程序处分期限分三个月至一年,分别为:警告三个月、严重警告五个月、记过半年、留校察看一年。
受到处分的学生应端正对待错误的态度,认真吸取教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正错误。
处分期限达到规定时间后,本人可提出撤销处分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然后由班委会、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发展中心审核后,做出撤销处分的决定,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公布。
如本人没有提出申请,处分不予撤销。
六、各种纪律处分的具体规定1•警告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教育帮助外,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节以上者(含班级、年级或全校规定参加的活动课时)。
(2)违反考场规则、考试作弊或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者。
(3)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一学期受到教师批评记名达10次以上者。
(4)在校参与赌博,传看不健康的书籍、音像制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中学学生教育管理处分条范本
中学学生教育管理处分条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和行为习惯,保障校园秩序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制定本处分条,以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自律能力。
第二条学生教育管理处分条适用于中学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和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学校纪律、违规作弊、违反班级纪律、违反校园秩序、违反课堂纪律等行为。
第三条处分条的执行机关为学生教育管理处,校方由该处分条的执行人员执行相关处分。
第四条处分条的适用范围为全体中学学生,不分国籍、年级和班级。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五条学生教育管理处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违纪行为,给予学生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行为规范和纪律。
(二)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学生书面警告,并向班主任和家长说明情况。
(三)约谈谈话:对于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对学生进行约谈谈话,了解其违纪原因,并给予相应的教育措施。
(四)批评教育:对于一些较为恶劣的违纪行为,学校可给予学生口头或书面批评,引导其认识错误,加强自律意识。
(五)责令改正:对于一些需要及时纠正的违纪行为,学校可责令学生立即改正,并告知其后果。
(六)暂时停课:对于一些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采取暂时停课的处分措施,禁止学生参加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
(七)限期停学:对于一些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决定给予学生限期停学的处分,具体期限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
(八)停学复学审查:对于一些极端恶劣的违纪行为,学校可决定给予学生停学复学审查的处分,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
(九)开除学籍:对于一些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决定开除学生的学籍,将学生退学。
第三章处分程序第六条学生教育管理处分的程序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收集证据:学校应当认真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违纪行为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人证言等。
(二)调查核实:学校应当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实真相,并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2023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3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文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体中学生,包括国内中学、国际学校等各类中学。
第三条:中学生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准则,如课堂纪律、校园纪律等;2.违反学校安全规定,如携带禁止物品、冲突打架等;3.涉及赌博、贩卖违禁品、参与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4.破坏或盗窃学校及他人财物;5.参与欺凌、谣言传播等危害他人的行为;6.违反考试诚信规定,作弊等行为;7.违反校规、寝室纪律等其他违纪行为。
第四条:中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1. 发现违纪行为后,学生将被通知主任或班主任进行调查;2. 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 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提出申诉,并有权听取听证;4. 学校将依据申诉和听证结果,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第五条:中学生的违纪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学校可给予口头警告,提醒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给予书面警告,并将记录在学生档案中;3.记大过: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给予记大过处分,学生将受到严格的限制和处罚;4.通报批评: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通报给学生的家长、班级和全校,并组织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5.留校察看:对于反复违纪的学生,学校可决定留校察看,限制学生的活动,并进行特殊管理;6.劝退: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学生,学校可决定劝退,终止其学籍,并将其送交有关单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及其家长有权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提出申诉。
学校应成立申诉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学生的违纪记录和处分档案,并定期报送到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中学应当通过开展道德教育、学生手册等方式,加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意识。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是为了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根据不同的违纪行为,学校会进行相应的处罚,以起到教育和惩戒的作用。
以下是中学生违纪处罚条的具体内容:1. 迟到:学生迟到是一种不良的行为,严重影响课堂纪律和学习效果。
根据迟到的次数和情况不同,学校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普通迟到的学生将被要求写检讨书,并做出书面保证;多次迟到的学生将被处以警告并通知家长,必要时还会限制其课余活动。
2. 旷课:旷课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对于学生的旷课行为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首次旷课的学生将被给予警告,并由班主任和家长一同进行谈话;连续多次旷课的学生将会受到留校察看或停课等处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能恢复正常上课。
3. 缺席班会:班会是学生了解学校动态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学生缺席班会将无法及时了解学校的要求和规定,对个人的发展和班级凝聚力有较大的影响。
学生缺席班会将被给予警告,并需要向班主任做出书面说明;多次缺席班会的学生将被加强管理,并限制一定的课余活动。
4. 激烈打斗:学校将对于激烈打斗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在打斗过程中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学生,将被停止课余活动,并将事情报告给家长和当地教育部门;严重伤害他人的学生将会被勒令休学,并报请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5. 偷窃行为:学校将严肃对待学生的偷窃行为。
首次发现对他人财物进行轻微偷窃的学生,将会被要求赔偿,并由班主任进行教育辅导;多次偷窃的学生将被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关注对象,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6. 涉毒行为:学校对于学生的涉毒行为将会采取极其严厉的处罚措施。
发现学生持有或传播毒品的,将立即报警并将其移交给警方处理;学生身上发现毒品相关物品的,将会受到停学、劝退等极端处罚。
7. 进行网络暴力:学校鼓励健康的网络交流,对于网络暴力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在网络上进行辱骂、人肉搜索等行为的,将给予警告,并由班主任进行个别辅导;情节严重的学生将受到网上禁言、学校通报等处罚。
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及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
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是依据zz市教委有关《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端正学风,同时为使我校学生违纪学生处分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第三条本条例所涉及处理学生,由政治处或班主任提出书面材料和意见,按《条例》细则处理。
第四条本条例对违纪学生的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五条对违纪学生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填好学生违纪登记表,书面报送校长、校行政会议。
第六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由政治处编制统一的处分布告,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并通知家长(家长确实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邮递给家长)。
第二章细则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1、对违法、受司法机关刑事拘留者。
2、偷盗学校、教职工及他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者,结合经济处罚,偷盗者再退回赃物。
3、破坏公物,使学校财产受到损失者,结合经济处罚。
4、在校内滋事打架斗殴、打群架的主要参与者、勾结校外人员在校内打架、斗殴者,造成严重后果或在校内持器伤人,造成严重后果者,结合经济处罚。
5、有偷盗行为而屡教不改者。
6、在校期间,谈情说爱,严重影响学习,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18节(一周五天,每天以六节计)以上者。
8、在校拉帮结派、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者。
9、在校屡有流氓习气、恣意生事或有不自爱行为者。
10、目无师长、不服管教、辱骂威胁领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11、翻墙、上网屡教不改者;12、经常携带刀具屡教不改者;13、以各种形式、手段进行赌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4、无故缺考三科以上者。
第二条不愿学习,经常不按时上课,不做作业,不交作业,不参加集体活动,经常无故旷课,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经老师和校领导多次教育仍不改正者,劝其退学。
第三条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犯有第一条2、3、5、6、7、9、10款错误,但认错态度诚恳,有悔改表现,可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限半年或一年),并在全体学生大会上检讨。
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处分原则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教育的主体地位和主要作用,学生在接受相应处分的前提下,学校与家长相互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克服缺点,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确保个人健康成长。
学校可视学生的表现给予减轻或消除相应处分。
对于欺瞒,态度恶劣,不能认识到自己错误,或者在已由处分的情况下继续违纪者,加重或延长处分。
二、处分的种类本着预防教育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违规违纪行为,设置: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高中)七个等级的惩戒措施。
三、处分程序各种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由违纪学生写出违纪事实经过和认识等书面材料,在调查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政教处备案。
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处分的种类细则(一)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处分办法1、一般违纪是指学生违反一日常规及日常行为规范中所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者,包括:迟到,早退,上课或午休、晚休说话、活动打闹,不按时午休和晚休,在校期间不按要求穿校服、仪表不整,戴各类饰品,故意不完成作业,上课趴着、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课间操说话、打闹,不认真上操(包括眼保健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就餐时不排队、大声说话,浪费食物等行为。
2、处分标准: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1)点名批评;(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5)课后教导;(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是学校管理学生纪律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教育。
具体的处分条例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范例:
1.违纪学生一般处分:
(1)口头警告:对违纪学生进行口头警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警示其遵守校规校纪。
(2)书面警告:对重复违纪或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并将处分结果告知家长。
2.违纪学生较严重处分:
(1)停课处分:违纪学生被要求停课一段时间,以整顿心态和行为,同时要求家长进行指导。
(2)留校察看:将违纪学生留校察看一段时间,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和纪律教育。
(3)降级处分:对重大违纪学生进行降级处理,剥夺他们的学生干部职务和相关荣誉称号。
3.违纪学生严重处分:
(1)劝退或开除:对严重违纪学生进行劝退或开除学籍的处理,终止其在该校学习。
(2)移交司法机关:对一些犯罪行为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范例,具体的实施细则应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
学校在处分学生违纪行为时,应公正、公平,同时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本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范本尊敬的家长:您好!根据您的要求,我为您提供了一份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的范本。
以下是具体内容:第一条通则1.中学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法规与教育部门的管理要求,对学生的违纪行为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
2.中学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公正、公平、严明。
第二条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1.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的,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分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学生口头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2)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学生书面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3)警示教育:对于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组织相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识错误,重塑正确价值观。
2.学生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犯罪的,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安机关合作,依法处理。
3.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的,将酌情采取以下措施:(1) 限制社交活动:对于某些违纪行为较严重的学生,学校将限制其参加部分或全部社交活动,以期学生反省自己的错误。
(2) 罚款:对于某些经济纠纷或其他问题,学校将按照实际情况,视情况对学生进行罚款。
(3) 惩戒通报:对于某些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行为,学校将通报到学生的家庭并报告到教育主管部门。
(4) 暂停学籍: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暂停学生的学籍,期限为3个月,期满后学生必须接受相关教育和适当的惩戒后方可恢复学籍。
(5) 开除学籍:对于一些极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法对学生开除学籍,并报告到教育主管部门。
第三条处分程序1.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班主任或学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查明事实,听取学生的陈述、解释,并向学生说明处理意见。
2.学生有权选择辩护人,并有权听证。
3.学生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学校应当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依法进行核实判断。
第四条违反规定的免责条款1.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对学生的处分。
2.学校对于临时修正、调整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事宜,将在相关公告栏或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处分条。
第二章违反行为及处分第二条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违反课堂纪律,如迟到、早退、旷课、上课时大声喧哗等。
处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检查、家访、批评教育、劳动等。
2.违反校园秩序,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
处分方式:口头警告、务必清理现场、罚款、书面检查、体罚等。
3.欺凌、打架等行为,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处分方式:口头警告、体罚、劝告、家访、保护伞等。
4.偷窃、抢劫、欺诈等违法行为。
处分方式:报警、调查处理、口头警告、保护伞等。
5.借用他人物品不归还、毁坏他人财物等行为。
处分方式:书面检查、公开批评、陪带赔偿等。
6.在校园内散布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行为。
处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检查、禁止上网、公开批评等。
7.违反安全规定,如私自攀爬、骑车上学堵车等行为。
处分方式:口头警告、吊销校学生证、罚款等。
第三章处理第三条每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将进行以下程序处理:1.教师发现并口头警告学生,记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和情况。
2.学生若不听教师劝告,或发现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情节较为严重,教师将书面检查交给班主任。
3.班主任将书面检查交给学生家长,进行家访,并进行批评教育。
4.若学生再次违反校纪校规,班主任将情况上报到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节轻重决定采取相应的处分方式。
5.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教导处将立即报警处理,委托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第四章其他第四条校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处分条进行补充和修改,并进行公示。
第五章结束第五条本处分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需重新制定,学生亦应遵守最新的处分条。
以上为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干部问责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干部问责条例
以下是一个示例的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和干部问责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
1. 学生在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或校园,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批评
教育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2. 学生迟到或早退,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3. 学生在校园内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补偿损失,情
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补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补偿损失。
4. 学生在校园内与他人打架或斗殴,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处分,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通报家长。
5. 学生擅自离校,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通报家长。
中学学生干部问责条例:
1. 学生干部职责不履行或疏忽大意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通报
学生家长,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学生干部职务的处分。
2. 学生干部不按时参加班会、学生干部会议等重要活动,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
情节较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学生干部职务的处分。
3. 学生干部以欺凌、打骂或侮辱他人的方式对待同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
节较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学生干部职务的处分。
以上是一个示例,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是学校管理违反纪律的学生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违纪学生可能会面临以下处分条例:
1. 警告:对违纪行为较轻的学生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2. 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批评教育,促使其认识到错误,并重新规划行为。
3. 违纪通报:以书面形式将学生的违纪事实通报给家长和班主任,让学生和家长意识到严重性,并促使学生改正。
4. 课内整理教育:要求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清扫、整理等劳动,让其体验到违纪行为带来的不便和劳动。
5. 社会实践教育:要求学生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为规范意识。
6. 免职:某些重大违纪行为可能导致学生免去学生干部职务,以惩戒其违纪行为。
7. 退学:对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能会做出退学处分,终止学生在该校的学习。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分条例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学校通常会在学生手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同时,处分的程度也会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学生的情况来确定,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 1 页共 1 页。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总则(一)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条例。
(二)学校对违纪学生,必须本着慎重、严格的手续,坚持疏导为先,家校配合,把违纪学生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
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处分要适当。
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处分:1、通报批评2、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针对高中学生)。
说明:学生违纪记录采用扣分累计制,其中扣分达3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扣分达5分给予警告处分,扣分达10分给予记过处分,扣分达15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扣分达20分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三)根据广东省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未予以撤销的)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受处分的学生(未予以撤销的),其品德素质评定为不合格。
经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并给予不超过一周的督促反省时间。
(四)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
警告处分在半学期后,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在一学年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
凡申请撤销处分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科任及年级级管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出相应的书面决定。
二、学生违纪扣分条例1 、迟到一次扣1分。
2 、无故旷课每两节扣1分。
3 、不履行值日职责,不按要求完成值日任务扣1分。
4 、故意破坏环境(随地抛弃废弃物、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布告、改通知等)扣1分。
5 、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扣1分。
6 、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扣1分。
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学校中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XX学校的学风和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环境,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
根据国家教委《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况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1、全校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7、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最长不超过一年,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一学期内全校通报批评达两次的给予严重警告,严重警告达两次的,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第三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并已受司法机关和公安部门处罚者应同时给予如下处分:1、被劳教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被公安部门拘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处分。
3、被处以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4、违返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司法和公安部门虽未给予处罚,学校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批评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对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根据其错误的具体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对偷窃、诈骗、勒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者除加倍偿还和按规定处罚外,给予下列处分:1、作案价值50元以下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作案价值50元以上、100元以下给予记大过处分。
3、作案价值1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4、作案累计价值在2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给予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1、损坏价值5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或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2、损坏价值5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3、损坏价值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损坏价值2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龙乡中心学校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杜绝犯罪,减少违纪,保证学生学习、生活有良好的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规定,本着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校管理实际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对我校任何一个学生同样适用。
第二条:处分等级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下列之一的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劝其转学第三条:主管部门学校查处学生违纪行为的机构为德育处,凡处分学生的公告或决定必须由德育处撰写并由学校盖章后方可生效,其它职能部门的学生违纪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将材料送交德育处,并提出处理意见供参考。
各部门自行宣布的处理决定无效。
第四条:结伙斗殴或殴打他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者,除负担被打伤者医疗费、营养费和护理费外,依据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虽未动手打人,但挑起事端或偏袒一方、或语言挑逗,用各种方式触发他人促使打架事态扩大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动手打人,情节较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持械打人后果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三人以上参与打架为聚众斗殴,对为首者或暗中指使他人打架者,从重处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并揭发他人或提供学校尚不清楚的线索或证据者,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4、策划他人打架或将校外人员带进校园帮助“解决矛盾纠纷”或暗中指使其殴打在校学生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未经登记将校外人员带进校内,放学后在校门口聚众逗留或生事,与社会闲杂人员过分接近,充当各种帮凶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6、携带、私藏管制刀具或其它凶器进入校园,或在校内外为他人提供管制刀具或其他凶器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五条:偷窃、敲诈、欺骗、勒索或破坏公共财物、涂改有价证卷等,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依据情节,分别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偷窃价值在2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价值在20——5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50——1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价值在100—5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价值超过5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偷窃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或送工读学校处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2、在校内外未经他人同意并强行“借”、“要”钱、物(包括饭卡)即视为敲诈。
凡敲诈、骗取价值在2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价值超过2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3、偷窃、诈骗、勒索物款数额较大者,以武力威胁勒索他人财物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或送工读学校处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4、明知他人偷窃,知情不报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提供伪证或为其窝藏、转移赃款、赃物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偷窃试题、机密文件、重要资料或篡改学习成绩,弄虚作假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故意损坏公物,价值不满50元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情节恶劣、破坏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乱扔乱倒垃圾、涂画墙壁、践踏草坪、移摘花卉、随地大小便、故意污损公物、损害校容校貌等等,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8、校园内用火烧垃圾等用火行为,私拉乱接电线或乱使用电器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六条:以现金或其它物品为赌注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除没收赌资、赌具外,依据情节,分别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首次参与赌博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屡次参与赌博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赌资较大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通风报信者或望风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利用上网、游戏机、桌球等进行赌博或其它变相赌博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七条:在校园内外拉帮结派,造谣惑众,煽动或带头闹事、无理取闹,罢课、罢操、罢餐、罢正常文体活动,破坏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尚不够刑事处罚者,依据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劝退试读或勒令退学处分。
3、对于参与闹事的一般成员,视情节、后果及认错态度,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4、无理顶撞教职工,欺骗家长,不尊重同学,无理取闹等,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5、因受批评、处分等原因,对教师、职工进行谩骂、人身攻击者或诬陷、诬告他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6、违犯宿舍、课堂、校门口、操场、会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或扰乱秩序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7、不支持配合班干部、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顶撞或谩骂班委、团委学生会干部,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依据情节,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被处以警告或罚款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或送工读学校处分。
3、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未成年学生违法,学校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与家长签定试读协议,成立帮教组织。
如果其仍然恶习不改者,给予取消学籍或送工读学校处分。
5、未经主人同意,乱撕他人信件上的邮票属不道德行为,隐匿、私拆或毁弃别人邮件属违法行为,均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
6、政治观念模糊,书写、散发反动标语或有不健康内容的信件、字条或故意撕毁学校张贴的标语、公告、篡改各种公告、通知,破坏学校通讯、消防设施设备等,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并交治安管理部门处理。
7、反对党的基本路线,从事或组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或送工读学校处分。
8、参与社会上的非法团体、介入社会上的帮派、搞封建迷信活动。
如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九条:有流氓行为,不能正确处理同性异性同学间关系者,依据情节,分别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情节较轻,经教育认错态度较好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有早恋现象,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一意孤行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男女生之间超越同学友谊界限发生非正常关系,或从事色情方面非法活动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第十条:收看、复制、出版或传播淫秽物品者,依据情节,分别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凡参与收看淫秽书、画、录像、网页等淫秽物品者,给予记过处分;影响恶劣或认识态度不端正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制作、复制、传播或隐匿不交淫秽书、画、录像等淫秽物品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者,视其年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休闲娱乐区等校园公共区域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1、不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管理,顶撞或消极抗拒教育,睡懒觉(含不出早操)或不按时就寝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在食堂、宿舍或其它公共场所酗酒、哄闹、串室等扰乱公共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
酒后肇事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购买香烟、散发香烟、抽烟等行为,一旦发现,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不按时回宿舍、夜不归宿且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其情节,取消其住读生资格,并给予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
5、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将外人带进宿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敲击脸盆、碗等,或向公共场所、楼下投扔杂物、泼水等,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再犯者,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7、在校园内推销或强行推销物品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8、在校园内用火取暖、熄灯后点蜡烛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9、不符合住校外条件的学生一律住校内,凡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造成恶劣影响,或住宿场镇旅馆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0、违反《中学生寝室规则》、《中学生校园常规》、《中学生安全制度》等的其它规定者,视其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其它校纪校规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
1、经常迟到、早退、不交作业者,学习态度不端正者,给予警告处分。
2、拒绝或阻碍学校管理人员按规章执行公务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以大压小,以强欺弱,逞强霸道,侵害他人,影响学校或班级形象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4、上课、集会等讲话且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5、涂改、伪造或转借出入证等证件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上课时玩耍、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者,一旦发现,除暂时扣压其通讯工具外,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7、进入三室二厅二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8、有染发、留长发、戴首饰、纹身、着奇装异服或着装不符合中学生形象身份等,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9、不参加升旗、义务劳动、课外活动、上课睡觉或看无关书籍,经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10、翻爬学校或其它公共场所栏杆、围墙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1、违反《学生进出校门制度》,视其情节、后果、认错态度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2、校内外喝酒或聚众酗酒者,或在校内外挥霍钱物宴请宾客聚众就餐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3、在校园内从事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或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4、每学期始末内私自下河塘游泳、违规搭乘车辆及违反交通规则等危及生命财产安全行为者,除自行负责其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5、校园内严禁骑自行车,学生不允许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违者给予教育或警告处分。
16、在墙壁、课桌等处乱写、乱刻、乱画者,或有向墙壁上踢球、蹬脚等行为者,除责令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外,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含早晚自习。
3次迟到记一次旷课)累计达到下列课时者(节假日除外),给予相应的处分。
1、达24课时或连续3天者,给予警告处分。
2、达36课时或连续4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达48课时或连续5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达60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以上处分。
5、未经许可,未履行任何手续而厌学出走,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四条:测验、考试(考查)、考核、竞赛等作弊者(包括作弊的双方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考前偷窃试卷,造成泄密者,或破坏考场影响正常考试,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端正者;2、对检举人、证人威胁或打击报复者;3、处分尚未撤消又继续违纪违法者;4、在非常时期或紧急状态下违纪者;5、同一行为过程中有多项违纪或短期内有多种违纪者;6、撤销处分后又犯同等次错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