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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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介质的检验周期和取样计划

锅炉介质的检验周期和取样计划

锅炉水(介质)的检验周期和取样计划1.锅炉水(介质)的检验周期1.1水质检验(1)新安装锅炉以及进行技术改造后的水处理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应当进行水质检验。

(2)运行锅炉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验。

(3)检验不合格时应该增加检验次数。

1.2有机热载体检验(1)未使用有机热载体应当在注入系统前进行验证性检验,并在完成系统调试后3个月内进行首次检验。

(2)在用有机热载体每年至少取样检验一次。

(3)有以下情况之一,应根据需要随时取样进行检验:a)系统发生偶然事故,可能对有机热载体产生了危害;b)系统中排放出的在用有机热载体再次注入系统时;c)确定停止使用的有机热载体,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理措施改善其质量后,欲继续使用前;d)系统中更换或添加混用了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产品后3个月内。

2.取样取样是通过某些专门的取样设备,从系统中抽取很小一部分样品的操作,这一小部分样品必须能够准确地代表整个待测对象。

分析工作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

3.样品的代表性、重要性所谓代表性,就是指所采集的样品能够反映系统中待测对象质量的真实情况。

如果样品不具有代表性,那么即使采用很精密的测定方法,也无法真实反映待测对象的质量,也不能用来作为评价待测对象是否合格的数据。

事实证明,取样不当造成的误差远远大于分析引起的误差,尤其是对含量低的杂质分析时,有时会造成分析结果比真实结果高出2-3个数量级。

因此,样品的采集是保证分析结果准确性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步骤。

取样人员在采集样品时,受检单位应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共同对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4.样品的采集方法4.1水样的采集(1)调整取样系统a.冲洗管路对于电站锅炉而言:当一条新的取样系统投入运行时,要让汽流和其冷凝水水流将管路冲刷24小时,才能正式取样;如果是一般系统,取样前至少冲洗15分钟,促使管壁上疏松的沉积物被冲出系统。

我们接触到的基本上是工业锅炉,采集水样时,也应先将取样管路中的积水放净,冲洗数分钟后再采集水样。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是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延长锅炉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一般的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1. 定期检测水质:一般情况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可以通过检测水中的总固体含量、硬度、pH值、溶解氧、铁、铜、锈渣等指标来评估水质是否合格。

2. 检测管道腐蚀情况:管道腐蚀可能导致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定期检测锅炉管道的内壁情况,及时发现腐蚀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检测泄漏情况:锅炉水处理过程中,如果存在泄漏,不仅会导致水质变差,还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检测锅炉系统各部位是否存在泄漏,并及时修复。

4. 检测锅炉排放情况:对锅炉排放的废气和废水进行检测,确保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5. 检测防腐剂剩余量:锅炉水中添加防腐剂可以有效防止腐蚀,但要保证适量添加,过量或者过少都可能导致问题。

定期检测锅炉水中防腐剂的剩余量,及时补充或调整。

以上是一般的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具体的检验项目和频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锅炉使用要求进行调整。

在进行锅炉水处理检验时,建议委托专业的水处理公司或者相关机构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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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的检验规则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pH值检验: pH值是衡量水的酸碱度的指标,对于锅炉水处理来说,通常要求pH值在特定范围内,以避免对锅炉设备造成损害。

2. 总硬度检验:总硬度是水中钙和镁的总量,过高的硬度会导致水垢的形成,从而影响锅炉热交换效果,通常要求总硬度在一定范围内。

3. 氯离子浓度检验:氯离子是水中常见的一种离子,但过高的氯离子浓度会对金属设备造成腐蚀作用,因此要求氯离子浓度在合理范围内。

4. 硅酸盐浓度检验:硅酸盐是一种常见的水垢形成物,过高的硅酸盐浓度会导致水垢的生成,影响锅炉的热交换效果,通常要求硅酸盐浓度在合理范围内。

5. 溶解氧浓度检验:溶解在水中的氧气会引起氧腐蚀,对金属设备造成损害,因此需要定期检测溶解氧浓度,以确保在合理范围内。

6. 重金属浓度检验:重金属是水中的一种污染物,过高的浓度会对锅炉设备产生不良影响,需要进行定期检测。

除了上述指标之外,锅炉水处理检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指标,以确保锅炉水的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锅炉水处理
检验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水处理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质技监局锅发[1999]217号关于颁布《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总后勤部:1993年11月17日原劳动部颁布的《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试行)对防止和减少由于水处理不当而导致锅炉发生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原规则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予以公布。

新规则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在该规则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发的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9月21日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的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注册登记后,才能生产。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范文(二篇)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范文(二篇)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范文一、引言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通过对锅炉水进行定期检验,可以及时了解水质状况,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本规则旨在规范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确保其科学、准确和规范进行。

二、检验项目及方法1. 总硬度检验总硬度是衡量锅炉水中钙镁盐含量的重要指标,其检验可以通过滴定法进行。

首先,取适量锅炉水样本,并加入酸性指示剂,使溶液呈酸性。

然后,按照硬度试剂的使用说明,滴定硬度试剂至溶液颜色变化。

记录滴定所需的硬度试剂用量,并按照公式计算总硬度的含量。

2. 碱度检验碱度是衡量锅炉水中氢氧根离子含量的指标,其检验可采用酸碱滴定法。

首先,取适量锅炉水样本,并加入酸性指示剂,使溶液呈酸性。

然后,用盐酸标准溶液进行滴定,滴定至溶液颜色变化。

记录滴定所需的盐酸用量,并按照公式计算碱度的含量。

3. pH值检验pH值是衡量锅炉水酸碱性的指标,其检测可以使用pH计进行。

首先,取适量锅炉水样本,将其倒入pH计中,使pH电极完全浸入其中,等待一段时间。

待pH计显示稳定的数值后,记录下该数值。

4. 溶解氧检验溶解氧是衡量锅炉水中氧气溶解度的指标,其检测可以使用溶解氧仪进行。

首先,将仪器校准至合适的状态,然后将适量的锅炉水样本倒入溶解氧仪中,等待一段时间。

仪器会自动测定并显示溶解氧的数值,将其记录下来。

5. 总碱度检验总碱度是锅炉水中总氢氧根离子含量的指标,其检验可采用酸碱滴定法。

首先,取适量锅炉水样本,并加入酸性指示剂,使溶液呈酸性。

然后,用硫酸标准溶液进行滴定,滴定至溶液颜色变化。

记录滴定所需的硫酸用量,并按照公式计算总碱度的含量。

三、检验结果判定1. 总硬度判定:根据锅炉水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标准规定,确定总硬度的合理范围。

若检测结果超过合理范围,则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如增加对水质的处理或进行水样调整。

2. 碱度判定:根据锅炉水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标准规定,确定碱度的合理范围。

若检测结果超过合理范围,则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如增加对水质的调整或进行酸洗处理。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是一套标准化的检验流程和指南,旨在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的质量控制和检验标准。

以下是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的主要内容:
1. 检验前准备
在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之前,应先准备必要的工具和仪器,包括试剂、玻璃器皿、电子天平等。

同时,要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验证,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2. 检验项目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项目包括硬度、碱度、氧化还原电位、氧含量、游离氯含量、总硅含量等多个指标。

在进行检验时,应按照标准方法和流程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检验记录和分析
检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在相关的记录表格中,同时进行数据分析和比对,以确定锅炉水介质处理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
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纠正。

4. 检验报告和建议
在完成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后,应根据检验结果编写检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这些建议和措施可以帮助企业提升锅炉水介质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从而为生产和经营带来更大的价值。

总之,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可以有效保障锅炉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生产效益。

企业需要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检验,并不断优化和改进工作,以确保其锅炉水介质处理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Supervision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11月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2)第三章安装调试 (3)第四章使用管理 (3)第五章锅炉清洗 (4)第六章检验检测 (4)第七章监督管理 (5)第八章附则 (6)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所规定的锅炉水(介)质处理,主要是指为了防止锅炉结垢、腐蚀,保持受热面清洁,保证水汽和有机热载体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所规定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以下统称锅炉)。

第四条锅炉以及水(介)质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造、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进口或者按照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并且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也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方式和有机热载体的选用应当与锅炉类别、品种以及炉型、参数等相适应。

工业锅炉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电站锅炉水汽质量应当符合GB/T 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 912-2005《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的要求。

有机热载体的质量应当符合GB 23971-2009《有机热载体》和GB 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 (Medium) Treatment Supervision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11月4日前言为了适应2009 年1 月14 日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3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修订任务书,原《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主要起草人员在河南郑州召开修订讨论会,就主要的修订内容及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修改。

2009 年 5 月,中国特检院组织起草组主要专家在北京再次对该规则的修订内容进行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9 年8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9]050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上网征求意见。

之后又多次组织专家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2010 年 1 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10 年11 月4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有机热载体产品品质、使用、检验等要求,同时将原《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改为《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本次修订中取消和修订了原《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与修订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和内容,增加了对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人员的要求及节能的要求。

旨在加强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腐蚀、水汽质量恶化及有机热载体劣化而造成的锅炉事故,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和环保。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盐城分院徐志俊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王骄凌金栋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杨麟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周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胡月新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赵洪彪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赵欣刚新乡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焦建国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邓宏康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徐明娣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2)第三章安装调试 (3)第四章使用管理 (3)第五章锅炉清洗 (4)第六章检验检测 (4)第七章监督管理 (5)第八章附则 (6)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是确保锅炉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关键步骤之一。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1. 确定水质标准:根据锅炉制造商的建议和行业标准,确定锅炉水的理想水质参数,如 pH 值、硬度、碱度、溶解氧、总碱度等。

2. 水样采集:从锅炉系统中取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样品应该来自关键位置,如锅炉水箱、进水和排水管道等。

3. 检测方法:使用适当的仪器和化学试剂进行水样分析。

常见的检测项目包括 pH 值、硬度浓度、电导率、溶解氧浓度等。

4. 检验频率:根据水质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检验的频率。

通常情况下,建议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水样检验。

5. 检验结果分析:根据检验结果,判断锅炉水的水质状况,并与理想水质标准进行比较。

如果有异常,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

6. 措施执行:根据检验结果,调整锅炉水处理化学品的投加量,如调节 pH 值、硬度控制剂的使用量等。

同时,定期清洗和排污,保持锅炉系统的清洁。

7. 记录和报告:将检验结果记录在锅炉运行记录册中,包括各项参数的数值、时间和日期等。

每次检验后,汇总结果并生成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具体的检验规则会根据锅炉类型、水质要求和运行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锅炉制造商的建议。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锅炉水处理是指对锅炉供水进行处理,以预防和减少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因水质不合格而导致的腐蚀、垢垫、水垢、腐蚀、结焦和泡沫等问题。

锅炉水处理的目的是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锅炉的热效率和燃烧效率。

锅炉水处理检验是锅炉水处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了解锅炉水的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管控,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一、锅炉水处理检验的原则和要求1. 锅炉水处理检验应有检验计划,按照计划有计划地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检验结果要记录在册,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3. 锅炉水处理检验的方法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检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锅炉水处理的检验工作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检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锅炉水处理检验的项目和方法1. 锅炉水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通过肉眼观察锅炉水的颜色、浑浊度、气泡等情况,了解锅炉水的污染程度和含杂物的情况。

外观检验应在深色容器中进行,并与未处理的水进行对比。

2. 锅炉水PH值检验PH值是指水体的酸碱程度,PH值超出正常范围会导致水垢、腐蚀等问题。

检验锅炉水的PH值可使用PH试纸或PH计进行。

3. 锅炉水硬度检验硬度是指水中钙和镁的含量,硬度过高会导致水垢和结焦等问题。

硬度的检验可使用滴定法、复合指示剂法等方法进行。

4. 锅炉水氧含量检验氧是锅炉水中常见的溶解气体之一,氧含量过高会导致腐蚀和结焦等问题。

锅炉水氧含量的检验可使用化学分析法、电化学法等方法进行。

5. 锅炉水中杂质含量检验锅炉水中常见的杂质包括硅酸盐、氯离子、铁离子、铜离子等,这些杂质会对锅炉设备产生不良影响。

杂质含量的检验可使用火花原子吸收光谱法、色谱法、滴定法等方法进行。

6. 锅炉水碱度检验碱度是指锅炉水中能迅速中和酸的能力,对于锅炉水的稳定性和腐蚀性有重要影响。

碱度的检验可使用酚酞指示剂法、酸碱滴定法等方法进行。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范本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范本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确保锅炉水质的合格,维护锅炉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检验项目及要求第二条锅炉水处理检验项目包括以下内容:(一)水样采集1. 采样点:对于采样频次较高的锅炉,应设置固定的水样采集点,保证水样的一致性;2. 采样时间: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采样的最佳时间;3. 采样方法:采取专业的水样采集工具,保证采样的准确性;4. 采样容器:使用干净的玻璃或塑料容器,避免异物污染。

(二)物理性质检验1. 温度检验:使用温度计或红外线测温仪进行测量;2. pH值检验:使用专业的pH试纸或pH计进行测量;3. 溶解氧检验:使用溶解氧测量仪进行测量。

(三)化学成分检验1. 硬度检验:使用钙硬度试剂和镁硬度试剂进行测定;2. 碱度检验:使用酚酞试剂和直接滴定法进行测定;3. 氯离子检验:使用氯离子试剂和氯离子电极进行测定;4. 总碱度检验:使用二氧化碳中和法进行测定;5. 硫酸盐检验:使用硫酸盐试剂和稳定剂进行测定;6. 综合锅炉水质指标检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试剂和检测方法进行综合指标的测定。

(四)微生物检验1. 大肠菌群检验:进行大肠菌群培养基的培养和计数;2. 瓜氏菌检验:进行瓜氏菌培养基的培养和计数;3. 各类微生物总数检验:采用平皿计数法进行测定。

第三章检验方法及步骤第五条锅炉水处理检验应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和要求,采取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步骤,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检验报告与数据管理第六条锅炉水处理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在相应的检验报告中,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归档和管理。

第七条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二)样品信息:包括样品名称、采样点、采样时间等;(三)检验项目和要求;(四)检验方法和步骤;(五)检验结果:包括数值和判定结果;(六)结论和建议。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根据锅炉水处理检验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锅炉水质的合格和运行的正常。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_G5001-2008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_G5001-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5001–2008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 Treatment Supervision A 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8月7日前言2004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修订任务书。

2004年4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

2004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首次工作会议,确定了修订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

2004年9月在苏州召开了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草案,之后,邀请部分专家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并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4]6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5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随后多次召开相关讨论会进行了修改。

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1999年版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自颁布实施以来,对锅炉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起到有利的推动和规范作用。

本规则是在此基础上,按照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和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国锅炉水处理发展现状、锅炉使用单位的需求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检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的修订。

本次修订中取消和修订了1999年版《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和内容,对于锅炉化学清洗以及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的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在采用行业自律模式的基础上,强化监督管理;对于锅炉水处理人员,分成锅炉水处理检验检测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两类,分别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锅炉水(处理)质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质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5002-2009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Inspection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月日前言为了适应2009年1月24日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修订后的条例),2009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修订任务书。

2009年3月,原《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主要起草人员在河南郑州召开修订讨论会,就主要的修订内容及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修改。

2009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起草组主要专家在北京再次对本规则的修订内容进行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9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9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9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按修订后的条例的总体要求,本规则增加了对有机热载体检验的要求和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的要求,同时将原《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改为《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本次修订中取消和修订了的原《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和内容,更加明确安装监督检验的方式和内容,修改了部分检验报告内容等。

从而统一检验技术和方法,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工作,保证检验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由于水(介)质处理不当而造成的锅炉事故,促进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杨麟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王骄凌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周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冷浩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赵洪彪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盐城分院徐志俊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金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赵欣刚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李长林新乡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焦建国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张兆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邓宏康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 (1)第三章运行水(介)质处理检验 (2)第四章停炉水处理检验 (4)第五章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 (5)第六章附则 (7)附件A 锅炉水处理设计、改造方案重点核查内容 (8)附件B 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 (9)附件C 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17)附件D 运行水处理检验项目和要求 (27)附件E 有机热载体检测项目和要求 (29)附件F 有机热载体酸值测定方法 (33)附件G 锅炉水汽质量检验报告 (36)附件H 锅炉水处理系统运行检验报告 (40)附件I 有机热载体检测报告 (50)附件J 停炉水处理检验项目和要求 (54)附件K 停炉水处理检验报告 (57)附件L 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申请表 (63)附件M 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项目和要求 (64)附件N 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报告 (68)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腐蚀、蒸汽质量恶化及有机热载体劣化,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锅炉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定1.引言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水质量稳定,锅炉运行安全高效的紧要措施。

而锅炉水处理检验则是保障锅炉水处理效果,适时发觉问题的紧要环节。

本文将阐述锅炉水处理检验的规定。

2.锅炉水处理检验的目的锅炉水处理检验的重要目的是:1)确认水处理方案的可行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整;2)检测水处理剂的使用情况和消耗量,适时调整剂量;3)发觉水垢、腐蚀等现象,适时实行措施;4)判定锅炉水中的有害物质是否超标,适时实行调整措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锅炉水处理检验的对象锅炉水处理检验的对象重要包括锅炉水样和锅炉水处理设备。

锅炉水样检验的对象是锅炉水质,包括锅炉供水、补水、循环水等。

而锅炉水处理设备检测的对象重要包括反冲洗设备、软水设备、反渗透设备等。

4.锅炉水处理检验的内容4.1 pH值pH值是反映水的酸碱性的指标,也是影响水处理效果的一个紧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锅炉水pH值范围在8.5~10之间。

假如pH值过高,则会产生碱腐蚀;假如pH值过低,则会产生酸腐蚀。

因此,需要定期检测锅炉水pH值,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调整。

4.2 溶解氧溶解氧是影响锅炉水腐蚀的一个紧要因素。

假如水中的溶解氧含量过高,会导致锅炉水的腐蚀;假如含量过低,则会产生缺氧腐蚀。

因此,需要定期检测锅炉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4.3 硬度锅炉水中的硬度是由水中的钙、镁离子引起的。

假如硬度过高,则会产生水垢;假如过低,则会对锅炉金属产生腐蚀作用。

因此,需要定期检测锅炉水的硬度,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4.4 铁含量铁是水中的有害物质之一,假如铁含量过高,则会对锅炉金属产生腐蚀作用。

因此,需要定期检测锅炉水中铁的含量,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4.5 残留氯含量锅炉水中的残留氯重要来自于软化水设备、反渗透设备等水处理设备。

假如残留氯含量过高,则会对锅炉金属产生腐蚀作用。

因此,需要定期检测锅炉水中的残留氯含量,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Supervision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11月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2)第三章安装调试 (3)第四章使用管理 (3)第五章锅炉清洗 (4)第六章检验检测 (4)第七章监督管理 (5)第八章附则 (6)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所规定的锅炉水(介)质处理,主要是指为了防止锅炉结垢、腐蚀,保持受热面清洁,保证水汽和有机热载体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所规定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以下统称锅炉)。

第四条锅炉以及水(介)质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造、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进口或者按照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并且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也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方式和有机热载体的选用应当与锅炉类别、品种以及炉型、参数等相适应。

工业锅炉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电站锅炉水汽质量应当符合GB/T 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 912-2005《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的要求。

有机热载体的质量应当符合GB 23971-2009《有机热载体》和GB 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TSG G8001-2011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TSG G8001-2011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8001—2011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Inspector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1年5月10日前言2009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

2009年7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哈尔滨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制定原则、总体框架、主要内容、起草工作分工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2009年9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形成了《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0年1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 1号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及其专家和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2010年3月,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报批稿。

2011年5月1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本规则规定了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的项目、级别、报考条件、检验检测工作范围、职责要求,明确了考试取证、换证管理办法等。

本规则的实施有利于检测人员更好地执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和《锅炉化学清洗规则》,进一步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工作,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由于水(介)质处理不当而造成的锅炉事故,促进锅炉的安全、节能、经济、环保运行。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李龙江金栋王骄凌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周英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胡月新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杨麟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邓宏康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张居光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杨荣和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吕秀峰新乡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焦建国山东省特检院淄博分院张文辉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卢丽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赵延滨苏州首诺导热油有限公司陈南岭目 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考试机构 (1)第三章检测人员申请条件 (2)第四章考核与发证 (3)第五章考试内容与要求 (5)第六章监督管理 (6)第七章附则 (7)附件A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格式) (8)附件B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许可的工作范围 (9)附件C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 (11)附件D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换证申请表 (13)附件E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延期换证及补办证书申请表 (15)附件F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大纲 (16)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工作,提高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或腐蚀而造成的事故,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不适用于原子能锅炉。

第三条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单位,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的生产单位,锅炉房设计单位,锅炉水质监测单位,锅炉水处理技术服务单位及锅炉清洗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则。

第四条进口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及药剂、树脂也应符合本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负责锅炉水处理检验工作。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七条锅炉水处理能保证锅炉水质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级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水质标准)。

第八条安全监察机构应有专人负责锅炉水处理监察工作。

第九条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不应以化学清洗代替的正常的水处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的单位,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的注册登记后,才能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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