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无须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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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患者住院管理办法1

“三无”患者住院管理办法1

《“三无”患者就医管理办法(试行)》一、“三无”患者身份认定“三无”患者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流落街头的盲流、乞丐、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二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的突发急症的病人;三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以及外来人员)。

二、“三无”患者就医申报收治科室申报,医技部审核,报经主管院长批准(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和带班领导报告)。

科室备份相关资料,留取“三无”患者影像资料。

三、“三无”患者接诊与处理程序1.门(急)诊各级医师在接诊或收治开具“三无”人员住院证时,应当询问“三无”人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并详实填写门诊病历封面和住院证。

2.“三无”患者确需住院治疗的,须申报医技部,由医技部审核同意批准后办理住院手续,原则上实行专科收治。

科主任、护士长要配合医院做好“三无”患者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由医院暂时承担,住院收费处按照审批表给予无押金记帐,开通绿色通道。

住院收费处未经批准擅自开通绿色通道而出现的问题由住院收费处完全负责。

3.“三无”患者生活护理,由护理部负责安排。

4.“三无”患者住院期间的基本伙食保障,由科室当天责任护士负责,费用由相关领导审核后,报医院财务科支付。

5.病情危重,需要立即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由科室负责人和医教部代签。

6.“三无”患者救治无效后死亡的,由收治科室直接通知临终关怀科管理人员收容,暂时存放太平间,同时由收治科室报保卫科,由保卫科联系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根据公安机关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7.“三无”患者治疗过程督导:“三无”患者收入科室后,医教部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患者治疗及用药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以后每天检查一次,对违反治疗常规的检查和用药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病情稳定的“三无”患者,收治科室要进行合理的基本治疗、基本用药(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药品只能在基药目录中选择,尽量选用国产的、便宜的基本药物)、基本检查(根据病情而定);对病情较重的“三无”患者,要积极治疗,对特殊检查,特殊用药,需向医教部申请(病情紧急时可电话告知),待医教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先治病,后交钱宣传单

先治病,后交钱宣传单

住院无须交押金
先治病,后交钱——让人人享有生命“绿色通道”
一、为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改变“先交钱、后治病”的旧服务模式,我院现已实行了“先治病、后交钱”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来我院住院治疗时无须再交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农合证和身份证(或家属身份证)。

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三、对纳入“先治病、后交钱”范围的患者,相关临床科室将根据病情向您告知治疗该疾病所用的大体费用,并每天向您打出费用清单。

同时,在临近出院时,管床医生或护士还会预先向您告知个人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您或家属筹款结账。

住院期间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再催促您交纳住院押金。

四、凡享受我院“先治病,后交钱”优惠政策的参合患者,请您积极配合好医务人员工作,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让您满意、放心。

祝您早日康复,家庭幸福!
武城县XX镇卫生院。

医院住院预交金 规章制度

医院住院预交金 规章制度

医院住院预交金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医院住院预交金的收取和管理,保障患者权益,医院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一、预交金的定义与作用1. 预交金是指患者在住院治疗前需缴纳的一定金额,用于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押金等费用。

2. 预交金具有预付费用、保障权益、锁定费用等作用,能够确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享受到规范、及时的医疗服务。

3. 患者缴纳预交金后,医院将开具预交金收据,并在患者出院结算时,将预交金抵扣后的余额退还给患者。

二、预交金的收取标准1. 预交金的收取标准由医院根据患者的病种、治疗方案等因素确定,具体收取标准应当在医院公示,并向患者明示。

2. 不同的病种可能需要不同额度的预交金,患者在住院前应向财务部门咨询并缴纳相应的预交金。

3. 预交金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患者在缴纳预交金后能够享有相应的医疗服务。

三、预交金的使用范围与管理1. 预交金仅限于支付医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押金等相关费用,患者不得将预交金用于其他用途。

2.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预交金管理制度,确保预交金的安全、准确、透明管理,对预交金的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登记和核对。

3. 患者在出院结算时,医院应当明确告知患者预交金的使用情况,将预交金抵扣后的余额及时退还给患者。

四、预交金退费规定1. 患者在出院结算后,如预交金有剩余,医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预交金退还给患者。

2. 预交金退费应当遵循实名退费的原则,患者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确保资金安全。

3. 发生预交金退费争议时,医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确保患者权益不受损害。

五、预交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医院应当定期对预交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预交金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患者对预交金管理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向医院财务部门、医务部门或医疗服务监督部门反映,医院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

3.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预交金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对违规收取、使用预交金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住院免收押金承诺书

住院免收押金承诺书

住院免收押金承诺书
本人(患者或患者家属):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本人(患者)因健康原因需要在贵院接受住院治疗,现根据贵院的相关规定,本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1. 本人(患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贵院的住院治疗流程及相关费用标准。

2. 本人承诺在住院期间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3. 本人同意在住院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将按照贵院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4. 本人理解并接受,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医疗费用,贵院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治疗、出院等。

5. 本人承诺在出院时,将结清所有住院费用,如有欠费,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本人同意贵院在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款。

7.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

8. 本人对贵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表示信任,并承诺在住院期间不提出无理要求或投诉。

9.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承诺书的所有内容,自愿签署本承诺书。

签署人(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名:
日期:
(医院盖章)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院押金管理制度

住院押金管理制度

住院押金管理制度一、住院押金的定义住院押金是指患者在入院时根据医院规定缴纳的一定费用,用以支付住院期间的费用。

住院押金主要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等,具体金额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保情况而定。

二、住院押金的缴纳流程1. 缴费标准:医院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住院押金标准,同时也要根据患者的医保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 缴费方式:患者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押金缴纳,医院应当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

3. 缴费提醒:医院应当及时通知患者需要缴纳押金的金额和时间,避免因为押金不足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 缴费凭证:医院应当为患者提供缴费凭证,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确保缴费记录准确无误。

三、住院押金的管理1. 押金账户:医院应当为患者开设专门的住院押金账户,并将患者缴纳的押金记录入账,并且每笔交易都要有明确的凭证和记录。

2. 押金使用:住院期间,医院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费用情况,从押金账户中扣除相应费用,同时要及时通知患者押金余额并进行记录。

3. 押金退还:患者出院后,医院应当及时核算押金余额,并根据患者的意愿将押金退还给患者或者直接转入患者的账户。

四、住院押金的风险管理1. 风险预防:医院应当建立系统完善的住院押金管理流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为押金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2. 风险控制:医院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押金账户进行审计,确保押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3. 风险应对:一旦出现押金管理问题,医院应当积极协调解决,保证患者的权益不受影响。

五、住院押金的合规管理1. 合规制度:医院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住院押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合规审计:医院应当进行定期的押金管理审计,确保管理流程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合规宣传:医院应当向患者宣传相关押金管理制度,让患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综上所述,住院押金管理制度对于医院和患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保障医院财务安全,也能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患者住院费用管理制度

患者住院费用管理制度

患者住院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患者住院费用的管理,保障医院和患者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内部规章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患者的住院费用管理。

第三条费用管理原则患者住院费用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对全部患者一视同仁,无论其身份、地位、背景。

2.手续简便: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和报销手续应简便、便捷。

3.政策透亮:患者住院费用管理应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向患者进行明确告知。

4.费用合理:住院费用应依照合理、规范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章住院费用预交第四条住院费用预交1.患者入院前需预交住院押金,押金金额由医院依据患者所需医疗项目进行合理预估。

2.患者入院后,医院将依据实际消费情况从预交押金中扣除费用,并告知患者扣除详情。

第三章费用结算第五条费用明细1.医院将为患者供应认真的住院费用明细表,包含各项费用项目及金额。

2.患者有权要求查看和核对住院费用明细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医院财务部门联系。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1.患者住院费用结算方式分为自费支出、医保报销及其他方式。

2.患者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费用结算方式,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和手续。

第七条医保报销1.患者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住院费用医保报销。

2.患者应供应医保卡、住院发票等相关资料,依照医保政策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其他费用支出方式对于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费用,患者可选择其他费用支出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自费、商业保险、公费等。

第四章费用管理监督第九条财务部门监督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患者住院费用的收取、使用和报销情况,确保费用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监督投诉渠道1.患者对住院费用管理有任何疑问、看法或投诉,可以向医院财务部门申请咨询或进行投诉。

2.医院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回复患者的投诉。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医院应定期开展住院费用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外公开相关情况。

住院押金管理规定

住院押金管理规定

住院押金管理规定
各相关科室:
为保障患者权益,使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现针对住院预缴款(住院押金)规定如下:
一、住院预缴款(押金)管理:
1、所有患者住院时必须缴纳押金,数额最少为6000元人民币,其中医疗押金为5000元,伙食押金1000元。

2、集体单位负责费用的患者可以少交或不交押金,但必须有该单位与我院关于费用结算的协议书,结算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协议书须盖有双方公章,协议书必须通过院财务处、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3、急诊未带齐费用的患者,应由值班医师告知拟收治病区主任,病区主任决定收治后方可收入院,入院后患者家属应在三天内补齐押金。

二、住院期间预缴款(押金)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预缴款(押金)≤1000元时,住院收费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家属补交预缴款并书面通知收治病区(须有病区主任签字),收治病区应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催缴。

2、预缴款(押金)≤1000元的住院患者两日内仍未补交的,住院收费处应再次积极催交,并再次向收治病区书面通报并签字确认。

3、担保制度:如患者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的,过段时间能够补交的可以由病区主任签字进行担保,若患者形成欠费事实则由病区负责欠费催缴,按《住院欠费催缴记入质控管理》进行管理。

具体情况由病区主任进行评估。

4、对形成事实欠费的,则应由财务处、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审核,并根据质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科室责任。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期实施。

医院先看病后交钱服务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交钱

医院先看病后交钱服务实施方案,先看病后交钱

医疗医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经医院研究,决定针对参加新农合的住院病人实施“先看病,后付费”的服务模式,并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以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付费、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新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方便病人、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实施的范围(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人员可“先看病,后付费”: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2、“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3、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交住院押金的模式: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3、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4、其他自费医疗者。

三、基本做法(一)纳入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新农合医疗卡及本人或陪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往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

(二)病人出院结算时须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新农合卡等抵押物归还。

(四)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据困难证明,并加盖镇(街)民政部门公章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住院处应将病人的新农合证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抵押物归还。

(五)对家庭特别困难,确实无法支付医疗欠款的,病人在出据村(居)委会、镇(街)民政部门有关证明并写出书面申请后,由院长提请院委会研究同意可给予适当减免。

对住院押金的暂行办法

对住院押金的暂行办法

郑州颐和医院
关于住院患者预交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各临床科室的反馈意见,为加强对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的合理使用及预交金额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参保、参合患者住院预交押金不低于1500元;各手术科室可根据其手术费用在住院证上标示需预交的金额;
2、住院期间,将采取手术治疗的患者,需先预交齐所有与手术相关的费用,方可进行手术治疗;
3、信息部将采取设定,对于住院患者预留押金低于500元的,将提示临床科室向患者催缴住院押金,若低于100元,则停止所有的检查和治疗,通知患者交齐费用后,方可对其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
4、抢救患者时可先行抢救治疗,同时催缴其家属补交齐相关费用。

另根据医院的特殊情况,我院职工对亲属住院费用担保的注意事项:
1、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现金未带够,我院职工愿为其担保的,在住院收费处签字后,再请院总值班签字,即可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2、本院职工为患者实行担保后,若出院时患者拒付所欠该住院费用的,责任由担保人全负,收费处将担保人姓名及所欠金额报院领导审批,所欠费用将从担保人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以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颐和医院
2014年12月13日。

医院住院押金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押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住院押金的管理,确保患者住院押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院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住院患者的押金收取、使用、退还等环节。

第三条住院押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住院押金的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患者知情权。

2. 安全可靠原则:确保住院押金的安全,防止押金遗失、挪用等现象发生。

3. 合理使用原则:合理使用住院押金,确保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支付。

4. 及时退还原则:在患者出院后,应及时退还多余的住院押金。

第二章收押金第四条患者住院时,应向财务部门缴纳住院押金。

住院押金数额根据患者病情、预计医疗费用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财务部门在收取住院押金时,应向患者提供收据,收据应包含以下内容:1. 患者姓名、住院号、就诊科室;2. 收取押金日期、金额;3. 收据编号;4. 财务部门盖章。

第六条收取住院押金时,财务部门应确保收据的准确性,不得出现错收、漏收等现象。

第三章使用押金第七条住院押金用于支付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疗费用情况,合理使用住院押金,确保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支付。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与临床科室核对住院押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住院押金的使用与患者实际医疗费用相符。

第四章退还押金第十条患者出院后,财务部门应根据以下情况退还住院押金:1. 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已全部支付;2. 患者预存的住院押金超过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一条退还住院押金时,财务部门应核实患者身份,确认患者出院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

第十二条退还住院押金时,财务部门应向患者提供退还凭证,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 患者姓名、住院号、就诊科室;2. 退还日期、金额;3. 退还凭证编号;4. 财务部门盖章。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医院设立住院押金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住院押金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住院期间缴费流程

住院期间缴费流程

住院期间缴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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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取住院押金制度范本

医院收取住院押金制度范本

医院收取住院押金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收取住院押金的管理,确保住院患者医疗治疗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住院押金的收取1. 住院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按照医院规定缴纳住院押金。

2. 住院押金的数额由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发生的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

3. 住院患者应在入院时一次性缴纳住院押金,如有特殊情况,可与医院财务部门协商分期缴纳。

4. 住院押金缴纳后,医院为患者出具住院押金收据,患者妥善保管。

第三条住院押金的使用1. 住院押金用于支付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品费、床位费、检查费等。

2. 住院期间,患者如有自费项目,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自费项目单上签字确认。

3. 住院押金不足时,患者应及时补缴,以免影响正常治疗。

4. 住院患者在出院时,医院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多退少补。

第五条住院押金的退还1. 住院患者在出院时,向财务部门出示住院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

2. 住院押金退还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依据,多退少补。

3. 如有特殊情况,患者在住院期间需提前出院,可以向医院申请部分退还住院押金。

4. 住院押金退还后,医院收回住院押金收据,患者不再持有。

第六条住院押金的管理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住院押金的收取、退还及核算工作。

2. 医院设立住院押金专项账户,确保住院押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3. 医院定期对住院押金进行审计,确保住院押金的管理规范、透明。

4. 患者有权查询住院押金的缴纳及退还情况,对住院押金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医院相关部门投诉。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时缴纳住院押金的,医院有权拒绝提供医疗服务。

2. 违反本制度规定,恶意逃避住院押金缴纳的,医院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医院有权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患者住院押金管理制度

患者住院押金管理制度

患者住院押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住院押金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患者住院押金是指患者在入院前向医院交纳的肯定金额作为住院期间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担保。

第三条患者住院押金的金额由医院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并经患者知情同意后确定。

具体金额由医院财务部门设置,依据不同病种、治疗方案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条患者住院押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缴纳:1.现金缴纳:患者可携带现金到医院财务部门窗口进行缴纳。

2.银行转账:患者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将住院押金汇入医院指定账户。

3.第三方支出:患者可以使用医院指定的第三方支出平台进行在线缴纳。

第五条患者住院押金管理的流程如下:1.入院登记:患者住院前,需到医院前台进行入院登记,医务人员会通知患者有关住院押金的缴纳事宜,并供应相关资料和说明。

2.缴纳押金:患者依据医院要求的方式将住院押金缴纳至医院指定账户。

医院财务部门将办理入院手续并开具收据。

3.押金维护:医院财务部门将押金记录入院患者的个人账户,并与医院的病案系统进行关联,确保押金的安全和使用准确性。

4.退还押金:患者出院时,医院财务部门核对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消费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将多余的押金退还给患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亲属。

第六条患者住院押金的使用原则如下:1.医疗费用支出:患者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优先从押金中扣除。

2.输血费用支出:如患者需要输血治疗,相关费用将从押金中扣除。

3.药品费用支出:患者住院期间所需要的药品费用将从押金中扣除。

4.治疗费用支出:如患者需要特殊的治疗项目或手术,相关费用将从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患者住院押金的管理要求如下:1.住院患者押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押金无法替换发票或收据作为报销凭证。

3.医院财务部门应加强押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押金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医院应定期对押金进行核对与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第八条住院押金的退还方式如下:1.出院结算:患者出院时,医院将依据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消费情况,与押金进行结算,退还多余的金额给患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亲属。

先诊疗后付费及行为规范协议书

先诊疗后付费及行为规范协议书

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甲方:(贫困患者)身份证号码:(签订协议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医疗机构):为更好地使甲方在住院期间获得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方便甲方住院治疗,规范甲乙双方诊疗行为,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

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供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等证件材料,住院期间由乙方留存.转诊到省内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县域内医疗机构应协助甲方办理或提供转诊手续。

二、甲方住院期间,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提供日费用清单,以备甲方查询。

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和提供自费药品、医用材料和诊疗项目,如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材料和非医保检查、诊疗项目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本人或其家属,由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所发生的非合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不纳入综合医保报销范围。

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非合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因甲方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不纳入综合医保补偿范围,由甲方自行承担。

因乙方截留病人或无故拖延治疗时间,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不纳入综合医保范围。

五、甲方不服从分级诊疗管理,以及达到出院标准不愿出院或不服从双向转诊管理的,不享受综合医保政策。

达到出院标准或医院书面通知要求出院而不愿出院的,由医疗机构通知当地政府劝离出院;对拒不听从劝告的,与其他扶贫政策联动进行约束。

六、甲方出院时应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需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

七、甲方医药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乙方有权将情况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计入甲方个人诚信档案,今后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或签订协议人将在全省范围内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等政策。

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权将有关情况通报至甲方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追缴相关费用。

贫困人口就诊免交住院押金 医院先行垫付资金

贫困人口就诊免交住院押金 医院先行垫付资金

72017.06热点扫描贫困人口就诊免交住院押金医院先行垫付资金■ 左盛丹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6月10日前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务大厅将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民政医疗救助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服务。

其中,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贫困人口就诊“先诊疗、后付费”据悉,通过实施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和民政医疗救助机构信息系统对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建立“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服务模式。

6月20日前,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的“一站式”服务。

“一站式”服务是指按照“保险在先、救助在后”的原则,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时,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标准的,各类医保政策顺次衔接、同步结算。

鼓励县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开展“一站式”服务。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县域外住院患者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政务大厅(或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救助)。

县级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贫困人口免交住院押金。

就诊医院先行垫付补偿资金患者入院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健康卡、新农合诊疗证、健康扶贫工作手册、低保户和五保户等有效证明资料进行身份认定,办理住院手续,贫困人口信息必须与省贫困人口大数据平台及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信息审核无误。

患者治疗结束后,在“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结算,签字确认并留存联系电话备查,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离院。

由医疗机构分别向基本医保经办部门、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民政部门等申请结算。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资金全部由就诊医院先行垫付。

完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民政部门与医疗机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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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无须交押金
先诊疗,后付费——让人人享有生命“绿色通道”
一、为了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我市将于6月1日起,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及有第三责任方受伤致病的除外)住院治疗时无需再交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社保证、新农合证、本人或陪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病人住院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三、对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的患者,医院将根据病情向您告知治疗该疾病所用大体费用,并每天向您打出费用清单。

同时,在临近出院时,管床医生或护士还会预先向您告知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您或家属筹款结账。

如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较高时,您需分段结算,仅交付部分个人自负费用。

四、患者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医院有权暂时留存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同时,书面通知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患者医疗待遇,直至结清住院费用,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诉讼,进行追偿。

五、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患者,请您积极配合好医务人员工作,我们也会一如既往的为您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让您满意、放心。

祝您早日康复,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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