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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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用人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参保手续?答:用人单位在办妥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同时即可办理职工的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发生人员增加变动(含首次办理)时,由单位凭调入介绍信、招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填报人员增加申报单,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发生人员减少变动时,由企业凭调出介绍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处理决定等材料填报人员减少申报单,办理职工中断缴费手续。

2、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怎样确定?答: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当年缴费基数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

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核定;高于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当年新增参保的职工,其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年第一个月工资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从每年1月1日起调整。

3、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怎样确定?答:按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申报,社保机构核定。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答: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原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6%。

根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缴费比例将调整为20%。

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人员的费率为17%。

5、个人账户如何建立?答:个人账户是职工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社保机构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其中:1996年1月1日开始,个人账户统一按本人缴费额(4%)建立;1998年1月1日开始,个人帐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2006年1月1日开始,个人帐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参保范围及程序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的无业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享受行政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不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2、怎样办理参保手续?答:城乡居民参保时,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二份复印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二份复印件(A4纸正中、双面复印),以及一寸免冠彩照4张,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表》或《农村居民参保登记表》,经村、街道社区居委会初审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如何筹集1、城镇居民如何缴费?财政怎样补贴?答:城镇居民按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年为20267元)的60%至100%确定缴费基数,按10%的比例按年缴费。

财政按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的比例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比例为4%,旗县区财政补贴比例为4%)。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分哪几种类型?答: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段划分为三种缴费类型:第一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之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不缴费。

第二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且不满7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标准,年龄每超1周岁,缴费减少1年,但缴费不得少于5年。

第三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人员,按年缴费。

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足15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一、什么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

二、国家为什么要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广大城乡居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将实现“养老不犯愁”。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城镇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五、城乡居民参保人每年需缴纳多少保险费?答: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 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如何给予补贴?答: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缴费600元补贴55元;缴费700元补贴60元;缴费800元补贴65元;缴费900元补贴70元;缴费1000元补贴75元。

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知识问答一、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答:从2006年7月1日起,参保企业单位根据参保人员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如实申报缴费。

参保人员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原则上一年不变。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因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和企业缴费有分别吗?答: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调整为1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9.4%、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只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项。

缴费工资高缴费时间长,个人帐户的养老金就多,自然退休后养老金就高。

缴费基数每年7月份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调整。

如果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缴费,单位和个人应缴的社保费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金待遇期间,医疗保险费在失业保险金中扣缴,个人只缴交养老保险。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不经人事部门审批备案的无编制人员)按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答:根据《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从2002年7月起按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按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标准享受各项养老保险待遇。

四、如何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答:从1998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参保人缴费工资11%的比例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属于职工本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

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

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安全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下面是关于社会保险政策的百问百答相关参考内容。

一、社会保险制度1. 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政策和制度的安排,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一种制度。

2. 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什么?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安全,提供医疗保健、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

3. 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方面?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什么是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 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普惠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6.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退休后的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7. 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养老金的统筹、个人账户的个人权益和政府调节等。

8. 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9. 失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失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真实失业、公平互助和精确管理。

10.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1.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和治疗费用,同时加强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

12.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3. 生育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生育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费用的保障、弱势群体的重点关爱和家庭计划的促进。

二、社会保险政策和实施1. 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机构是什么?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机构是国家社会保险局。

2. 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主体是谁?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修改)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修改)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1、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参保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具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在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保障职工退休后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但有利于解除职工老年后顾之忧,还有利于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2、参保对象要求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如何处理?答:参保对象要求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对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的事项,既不能拒绝办理,也不能无理由延期办理。

对不符合受理情形的,应及时进行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都要做到依法合规、规程透明、审核资料完整、办结结果准确无误。

3、单位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答: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4)法人身份证;(5)参保人员身份证;(6)单位编制本(事业单位)。

4、用人单位及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款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28%,其中单位20%,个人8%,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1.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是指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由政府按月发放养老金。

3.参保对象有哪些?4.答: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5.参保人如何缴费?6.答:参保人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一般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等档次,具体可选档次以当地政策为准。

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档次并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7.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8.答: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领取条件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9.(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按照不同档次给予相应的基础养老金;10.(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相关规定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11.(3)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金;12.(4)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可能还有其他福利待遇。

13.如何办理参保手续?14.答:参保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经审核通过后,可以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

15.如何查询和咨询相关信息?16.答: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和咨询相关信息:17.(1)当地社保部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18.(2)官方网站:登陆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19.(3)电话咨询:拨打当地社保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20.(4)社交媒体平台:关注社保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

新农保政策问答(新1)

新农保政策问答(新1)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1、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农保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新农保由国务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相配套,主要特征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一致,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使农民老有所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相对于老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答:一是增加了政府补贴。

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政府增加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改变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农民个人缴费的个人储蓄积累式筹资模式。

二是增加了基础养老金且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

三是建立了养老金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能够适时增长。

4、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答:凡具有我县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保。

5、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缴纳当年或补缴相差年限的保险费,由村协办员将相关材料报乡、镇经办机构,经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建立新农保参保关系。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社保知识问答一、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

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由省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可委托所在市的社会保险部门管理。

”具体来讲,有以下特点: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

我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省一级设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社会保险政策、行政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方面的职能,设立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为省劳动保障厅的下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职工参保信息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等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协调指导,各市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并逐步实行系统管理。

改革后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实现了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另外,基于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实行属地管理,使企业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相一致。

为了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调剂力度,我省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并制定了调剂管理办法。

2、如何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的机制,通俗来讲,就是“待遇跟着缴费走”,在职时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其养老金水平相对也较高。

因此,为保证退休时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在职时就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为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我省规定,每年度基本养老金要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职工缴费工资的增长而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另外,在我国,养老保险是多渠道、多层次的,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国家还鼓励利用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家庭互助养老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

对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等因素,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一.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旨在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三. 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⑴具有本村户籍的农村居民;⑵年满16周岁以上;⑶不是在校学生;⑷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指机关事业、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包括商业保险)。

⑸不是五保户。

四. 我市新型农保的缴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参保人如何选择缴费档次我市新农保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1600元八个档次。

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3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100元、200元供缴费特别困难的居民选择,需个人申请,村组同意,镇(办、区)政府审核,市农保局批准方可选择)。

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每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就越多,将来享受的养老待遇也就越高。

五. 政府给参保对象如何补贴政府给参保对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其中,省级财政负担不低于20元,市财政负担不低于10元。

同时市政府对以下特殊重点对象给予参保补贴: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类对象参保,按最低缴费标准的30%补贴,2010年补贴数为每人90元。

参保对象按其选择的缴费档次减去补贴数后的差额部分缴费;⑵见义勇为、抗击自然灾害等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参保,经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审批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的100%补贴,2010年补贴数为每人300元;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以上的,按最高的一项标准进行补贴。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一、什么是养老保险?它有何特点?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其特点是:(1)具有强制性。

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具有互济性。

养老保险费用来源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实行广泛的互济性。

(3)具有社会性。

影响面大,享受人多且时间长,费用支出庞大,有统一的机构管理。

(4)具有福利性。

国家要承担一大笔资金,用于养老保险。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和对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三、什么是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划转记入个人帐户外,其余全部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它主要用于支付95年底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95年底前参加工作96年后离退休人员的部分养老金和96年后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中基础性养老金部分;长寿职工个人帐户用完后所需资金和离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所需资金;为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所储备资金。

个人帐户是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转记入的部分,它只能用于职工退休后按月支付养老金。

社会统筹部分体现了公平、互济、均衡企业负担的原则,个人帐户主要体现了效率、激励、自我保障的原则。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

四、什么是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1、个人帐户是养老保险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问: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国家社会保障一项崭新的制度。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答: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问:什么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答: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采取什么方式?答:新农保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

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

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政府补贴。

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采取什么方式?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

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老年居民外,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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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小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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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养老保险开场白 (4)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4)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4)3.哪些人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5)4.基本养老保险是唯一的养老保险渠道吗? (6)5.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性养老保险,哪个更划算? (6)二、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缴 (7)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险”吗? (7)7.哪些职工必须参保? (8)8.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要参保吗? (8)9.试用期职工有权参保吗? (9)10.农民工也能参保吗? (10)11.外国人有资格参保吗? (10)12.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11)13.职工参保是“全自费”吗? (11)14.职工个人应缴纳多少保费? (12)15.职工缴纳保费由谁代劳? (13)16.职工拒绝用人单位为其代扣代缴保费,有何不利后果? (13)17.人单位缴纳的保费数额远高于职工吗? (14)18.用人单位应缴保费数额由谁来定? (14)19.企业申请破产,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15)20.用人单位拒缴保费的,职工该怎么办? (16)21.用人单位欠缴保费的后果有多严重? (16)2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没钱缴纳保费怎么办? (17)23.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办理缓缴保费手续? (18)24.职工养老金会因用人单位缓缴保费而受影响吗? (18)25.养老保险缴费能否中断? (19)26.中断缴费后能补缴吗? (19)27.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20-28.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21)29.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应缴纳多少保费? (21)30.困难群体的保费由谁“买单”? (22)31.退休时保费缴纳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22)32.如何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3)33.参保后还能退保吗? (24)34.保费都缴去哪儿了? (24)35.保费交由谁管理? (25)36.如何查询保费缴纳信息? (26)37.发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有误的,如何更正? (26)38.国企和事业单位临近退休职工一直没有参保怎么办? (27)39.集体企业退体人员此前没有参保的怎么办? (28)40.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的,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28-41.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已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要保留吗? (29)三、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怎么领 (30)42.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30)43.如何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31)44.病退人员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31)45.什么时间发放基本养老金? (32)46.基本养老金应该在哪领取? (33)47.每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都一样吗? (33)48.基本养老金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34)49.如何计算每个月从个人账户中发放的养老金标准? (35)50.如何计算基础养老金? (35)51.如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数额? (36)52.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谁来兜底? (37)53.物价涨了,基本养老金能涨吗? (37)54.对冒领养老金有什么处罚? (38)55.基本养老金被停发了是咋回事? (39)56.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致残的,怎么办? (39)57.怎样管理好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40)58.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归谁所有? (41)59.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基本养老金要纳税吗? (41)60.谁在为基本养老金的安全负责? (42)61.出国定居后,还能继续享受养老待遇吗? (43)62.社保机构不发放养老金,找谁说理去? (43)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多少 (44)63.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了吗? (44)64.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什么新变化? (45)6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自愿险”吗? (45)66.谁有资格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6)67.灵活就业人员应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 (46)68.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7)69.城乡居民如何缴纳保费? (48)70.城乡居民应缴纳多少保险费? (49)71.谁在为城乡居民养老金出钱? (49)72.红何发放集体补和政府补贴? (50)73.城乡居民符合什么条件才可领取养老保待遇? (50)74.城乡居民如何领取养老金? (51)75.域乡居民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52)76.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到更多养老金? (52)7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如何运行的? (53)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衔接 (54)78.工作没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存在吗? (54)79.返乡后不再外出就业的,之前的候费怎么办? (54)80.就业后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此前参加的居民养老保险会被作废吗? (55)81.在多个地方缴纳了保费的,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56)82.同时在不同地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能重复领取养老金吗?.-56-83.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能领取双份养老待遇吗?-57-84.违规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双重待遇的,会被查处吗?-58-85.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58)86.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 (59)87.如何“绑定”养老保险关系? (60)88.在同一个城市更换工作的,如何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0)89.省内跨地市更换工作的,如何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1)90.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跨省转移? (61)91.为何有的参保人不能转移接续,只能建立临时缴费账户? (62)92.跨省流动就业的,已缴纳的保费如何转账? (63)9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跨地区转移? (63)94.退休后到异地居住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64)六、不可不知的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64)95.哪些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64)96.企业年金方案谁来定? (65)97.谁为企业年金付费? (66)98.企业年金基金如何保值增值? (66)99.如何领取企业年金? (67)100.如何选择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 (67)101.商业养老保险的常见误区有哪些? (68)102.如何防范商业养老保险陷阱? (69)一、基本养老保险开场白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一)第一部分公共部分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关心(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差不多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我国建立差不多养老保险、差不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其中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时刻及要紧内容是什么?《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其要紧内容是:一是确立了全国覆盖和统筹城乡的调整适用范围;二是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特不是强化了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方面的责任;三是扩大了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四是明确社会保险行政治理体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五是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治理和监督;六是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内容。

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建立缴费关系。

参加社会保险后,用人单位必须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机构依照单位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月制定征缴打算,参保单位通过银行直接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户上。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参保单位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专门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1、新、老农保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里?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2、新农保制度资金筹集采取什么方式?新农保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

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

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集体补助。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

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3、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保?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如何申报办理参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新农保参保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

乡镇劳动保障所将各村委会和本级办理的《参保登记表》归集审核统一送县农保所。

县农保所复核确认盖章后将《参保登记表》返回给乡镇劳动保障所一份、村委会一份、参保人一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热点问题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热点问题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热点问题问答一、16-59周岁居民,现在不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不可以领取养老金?答:不能领取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文件规定,16-59周岁城乡居民必须参保、按年缴费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年满60周岁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也就是说,16-59周岁未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后,要想领取养老金,不但要补清2011年以来的历年欠费,还享受不到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同时领取的养老金还会低于同龄按时缴费人员的养老金。

二、领取养老金的老年居民,其子女是否应参保缴费?《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第五条规定,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的保险费和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都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于本人将来的养老待遇。

第七条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

因此,希望广大居民消除子女缴费是在为父母缴,拿子女的钱给父母发养老金的认识误解,按照谁缴费谁享受、多缴费多享受、缴费年限越长享受待遇越高的原则,积极参保缴费、多缴费、长期缴费。

三、如何提高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答:根据文件规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为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资金总额除以139。

因此,参保人员月养老金标准与缴费档次、缴费年限关系密切、直接挂钩,成正比,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月养老金标准就越高。

举个例子,在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标准不变,不计利息的情况下,一人每年缴费100元,另一人每年缴费2000元,同是连续缴费15年,那么领取时,两人月养老金相差205元。

我县还规定,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一年,领取时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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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接下来就跟着一起去看看社会养老保险的问答吧。

社会养老保险的问答: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和待遇形式是什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保障水平与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

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愿选择一种缴费标准按年方式缴费。

4、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是什么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可以补缴,但缴费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5、对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有什么激励措施?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条件是哪些?各县(市、区)在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也可以在缴费期间趸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不满45周岁的参保人,缴费累计年限必须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7、目前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基础养老金是由政府出资,对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的普惠式养老金,标准从2015年7月起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8、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城乡居保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激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例:李某按照每年480元的标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60元,累计缴费18年,则个人账户储存额为(480+60)元X18年=9720元(为方便计算,在此不计利息所得)。

满60周岁时,领取养老待遇的计发系数是139,假设领取待遇当年的基础养老金是每月80元,则李某每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80元)+激励基础养老金(3年X3元=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9720元/139)=80元+9元+69.9元=158.9元,发放终身。

9、原参加新农保和现在的城乡居保如何转移接续?原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人员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累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尚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应继续缴费。

已经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按照本办法继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10、对跨地区参保人的个账处理有什么规定?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有关待遇。

已经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原地领取养老待遇。

1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怎么衔接?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保,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保个人账户,按照城镇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什么时候能领到养老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13、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省、市还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止2015年底驻马店市辖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是由中央财政为每位待遇领取人员补贴70元/月,加上省、市、县财政三级再给每人补贴10元/月,合计执行每人8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包含居民历年的缴费总额及每年缴费时各级政府给予的补贴本息之和)。

养老保险的问题:养老基金的筹资范围窄就我国人口结构而言,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为了能够使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当务之急是如何筹集到更多的养老资金。

尽管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中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求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面依然狭窄,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和企业营业外列支的生产性收益。

并且,国家并不鼓励人民多存养老金,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则鼓励多存养老金,为国家财政减轻负担。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重,如果不采取措施,我国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

行政管理体制与养老金制度不相匹配首先,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原因是我国对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属地化管理,即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地方政府管理,所以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然成为地方政府利益的首选目标。

省级政府的统筹目标是综合平衡全省各市(县)、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利益,所以便出现了省级养老保险机构与市(县)级养老保险机构利益的冲突,使得省级统筹难,全国统筹难,全国高度统筹更是难上加难。

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目标是覆盖全国60%的地区,至2012年的时候覆盖全国。

很明显,在“量”上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将是完美的蜕变,但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分级行政管理体制使得省级统筹、全国统筹难以实现“质”的飞跃。

其次,由于征收、支出、管理全部由社保部门负责,造成了行政工作人员的浪费。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管查处都是由社保部门负责。

社保局通过单独组织一批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员工工资,通过专业征管软件对各个企业进行调查、稽核、收缴。

这一过程造成了社保基金的额外支出,甚至有些地方的社保基金40%以上被当作行政费用浪费掉了。

与我国相比较,在智利、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对养老金的征收都是由税务部门操作,独立的政府或者私营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最后统一由社保部门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及政策标准的制定。

双轨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相径庭,出现了双轨制现象。

20世纪90年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当代人养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部分储蓄支付。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保持着现收现付制模式,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代际转移)。

由于制度的不统一,双轨制也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两部分人员在参保义务及待遇水平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

更有专家表示,社会保险的双轨制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挪用现象严重企业缴纳的20%的养老金纳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而养老基金的征收、支出、管理监督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这不免会出现“左手监管右手”的现象。

统筹账户中的社会养老基金在被使用时,各省各市没有任何的披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会汇报基金的投资用途、投资回报率,造成了基金违规挪用现象愈演愈烈,进而将影响扩散到全国。

这种缺乏制约与监管的管理体制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最终可能成为沉没成本,得不到任何投资回报。

我国人口基数很大,在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情况下,这种违规挪用保险基金的行为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打击。

养老金的收益性较低从辽宁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实践结果来看,我国养老金投资于银行协议借款和国债的投资回报率低于2.5%,远远低于我国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养老基金的低收益难以支撑我国老龄人口的正常生活。

以美国为例,美国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对接,养老金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三大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

美国逐渐科学地协调养老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运用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在风险一定(尽量低风险)的情况下,实现养老基金投资高收益。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均在10%以上(扣除通胀因素后)。

在中国对养老基金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借鉴美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以部分积累制为根本,实现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十二五”规划,基本养老保险有望在五年内实现全国统筹。

在我国养老金体制实现由市(县)统筹到省级统筹,最终达到全国统筹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形成一种趋势,因此我们应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

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国务院副马凯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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