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租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租协议书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坐落于的(下称“出租单元”)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预租协议书。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单元位于。

1.2 出租单元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该面积仅供参考,最终面积将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将以建筑面积作为收取费用之计算标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用途

2.1 本协议项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内甲方免收租金)。

2.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出租单元仅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承租的出租单元租金单价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 )(按出租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万元(大写),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3.2 租金按半年支付。首期租金在乙方办理入住时支付当年的租金,此后乙方于每年首月和七月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租金。甲方自收到乙方相应数额的租金后日内,向乙方出具发票。此租金所产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但不包含物业管理费。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 物业管理费暂定为单价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 )(按出租建筑面积计算),每个月缴付一次,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费发票个工作日内,将物业管理费缴付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4.2 甲方应确保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接受本条约定。

第五条乙方应缴纳的其他费用

5.1 租赁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照明、空调、采暖、通讯、卫生间及其他必要的营业设施和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营业设施和服务能够满足乙方日常的需要和正常使用,但因营业设施和服务的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承租出租单元内自用部分的水、电、通讯、宽带、闭路电视费用、停车管理费及公摊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上述费用的计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共事业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使用数量金额缴纳。

5.4 乙方应承担本协议未明确但系乙方实际使用出租单元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第六条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预租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出租单元个月的租金和个月物业管理费的定金,甲方收到上述定金后提供相应的收据。正式租赁合同需在签订本预租协议书后日内签署,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日可适当顺延。

第七条押金

7.1 押金为出租单元个月的租金和个月物业管理费。本预租协议书约定的定金,将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自动转为押金,乙方应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押金。押金不计息,在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应费用(如有)后退还乙方。

7.2 如乙方在整个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租赁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7.3 在租赁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租

赁合同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

第八条标准交付状况(暂定)

出租单元将按照以下设备、设施良好状态交付:

详见最终的交房清单。交房清单作为甲方按照约定将出租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交还出租单元时的验收依据。

第九条装修程序

乙方应根据事先向甲方提交并已获得书面批准的图纸和规格,自费装修出租单元。

第十条公司标示

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要求,负责在大堂以及出租楼层的电梯间设置公司标示。

第十一条广告位及车位

11.1 租赁期内,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地面停车位个,地下停车场车位个。

11.2 租赁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位置,供乙方作为单位标识,乙方按支付费用。上述广告位合同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2.1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单元符合国家和租赁房屋所在地政府对租赁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出租单元权属清楚。甲方保证其具有出租本协议项下单元的合法主体资格,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验证后可备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12.2在保证乙方承租权利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将出租的单元进行抵押,如在

租赁期间办理抵押手续需乙方进行配合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3.1 按时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

13.2 乙方对出租单元的改建或装修应使出租单元符合约定用途的建筑防火、安全、环保等规范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约期满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补偿改建或装修损失。

第十四条其他

14.1 自签署本预租协议书之日起,甲方应终止任何与第三方对出租单元所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谈判。相应地,乙方应立即终止或暂停与任何第三方就在当地租赁本预租协议书约定用途的场所进行的进一步谈判,本预租协议书中没有包含的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14.2 正式租赁合同在签订本预租协议书后日内及顺延期内(如有)签署。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则本预租协议书将自动终止,甲方有权全额没收定金。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部分的定金。若乙方支付的定金未能在本预租协议书签署后三日内支付到账,本预租协议书自行终止。以上情况发生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需为乙方保留租赁标的。

14.3 在甲乙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生效后,本预租协议书作为正式租赁合同的补充,仍然有效。正式租赁合同未约定的内容,以本预租协议书为准;本预租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正式租赁合同为准。对同一事宜正式租赁合同及本预租协议书均有规定的,且两者规定不冲突的,可以合并使用;两者若有冲突的,以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双方均同意并接受以上列出的事项和条款。

甲方:乙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