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复习经验TIPS每日一练(2014.12.21)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4.2.23)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4.2.2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司法部答案】C【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总结为: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第32条)。
证券承销是公开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选项A错。
⑵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禁止折价发行)。
(第128条);选项C正确。
⑶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认可(15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10条)。
由此,选项C错误。
⑷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36条)。
选项D错误。
故本题只有C项符合规定。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司法部答案】D【考点】专利权侵权构成、专利权的合理使用【答案解析】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许可乙公司实施专利技术,A 选项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
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10、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4.12.16)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选项C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0、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选项C)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
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
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简答题1.解释什么是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国家设立的一项专业性考试,旨在选拔合格、有能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才。
该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理论分析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2.国家司法考试的历史渊源是什么?国家司法考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在清朝时期,设立了乡试、府试等考试制度,评选出合格的官员。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司法考试实践也不断演变,至今已经成为中国司法人员选拔和评定的主要手段。
3.国家司法考试的目的是什么?国家司法考试的目的是选拔并培养一批具备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资格的人才,为国家司法体系提供专业、优秀的从业人员。
同时,司法考试也是规范司法行业、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4.国家司法考试的科目及内容有哪些?国家司法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阶段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相关内容。
面试阶段则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
二、论述题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人数持续增长,并且备考热情高涨。
这是因为国家司法考试对于从业人员的就业、晋升以及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加,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为了应对竞争压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建立一个系统的备考计划。
合理安排时间,将各个科目的复习安排合理分配,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
可以制定一个详细的备考进度表,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各项任务。
其次,要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
法律基础是司法考试的核心内容,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学习需要精确、系统和深入。
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自习以及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进行学习。
此外,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司法工作需要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案例分析、判决文书的阅读和解读、法律实务能力的提升等方面的训练。
最后,要对考试形式和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4.2.24)
司法考试需要提前做好的几项准备每日一练(2014.2.2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
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司法部答案】A【考点】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2011年)第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以不预交纳诉讼费用。
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A项错误。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第43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归纳4点方便大家理解记忆: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优先受偿性,不属于破产债权;⑵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债务;⑶不足以完全清偿其中一种债务的,按比例清偿;⑷所有财产不能清偿破产费用的,终结破产程序。
据此,BCD都是正确的。
排除后只能选A了。
2、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起诉与受理【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个机关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C. 国务院D. 中央军事委员会正确答案是: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宪法》第62条第14项的规定,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
2、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会议主席由谁担任?() A. 最大债权人 B.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选举产生 C. 人民法院指定 D. 管理人正确答案是:C. 人民法院指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
因此选项C为正确答案。
3、根据《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些机关对公民采取羁押措施,可以据以主张国家赔偿?() A. 公安机关 B. 检察机关 C. 审判机关 D. 行政机关依法对某涉嫌违法的公民予以行政拘留正确答案是:A. 公安机关。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执行职权时违法对公民采取羁押措施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
行政机关依法对某涉嫌违法的公民予以行政拘留,因不属于行使刑事侦查权时的违法行为,不适用国家赔偿的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机关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A. 公安局 B. 人民法院 C. 人民检察院 D. 司法局正确答案是:A. 公安局。
根据《宪法》第137条的规定,公安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二者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但它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因此选项B、C、D均为错误选项。
2、根据《公司法》,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作为发起人?() A. 自然人 B. 法人 C. 非法人组织 D. 国家机关正确答案是:A. 自然人。
根据《公司法》第77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014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每日一练(12月11日)
2014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每日一练(12月11日)一、单选题(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1、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 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 向法院提起诉讼D. 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正确答案】:D2、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正确答案】:D3、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公司债权人唐某B. 公司董事长程某C. 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 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正确答案】:A4、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A. 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正确答案】:A,B,C6、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甲在乙骑摩托车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
丙得知甲的杀人计划后,诱骗仇人丁骑车经过该路段,丁果真摔死。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和丁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有罪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C.丙对自己的行为无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D.丙利用甲的行为造成丁死亡,可能成立间接正犯2、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4、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B.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5、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侦查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6、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7、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经验TIPS完美解析
1、3万元2、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
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3、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4、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5、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
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
小区理发店的店员经常好奇地出来看看是否有人偷菜。
甲数次公开拿走蔬菜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6、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7、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用,成立贪污罪B.贪污数额为30万元C.收取甲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立受贿罪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8、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9、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
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篇一」《理论法学》【单选题】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故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上升为法律。
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是可以参与立法的,但其受到法律的制约,必须依法行事。
《三国法》【单选题】20xx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
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B.C错误。
《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商经法》【单选题】20xx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4.2.19)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4.2.1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司法部答案】C【考点】诉讼和解【答案解析】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司法部答案】B【考点】期间【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
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一、宪法学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主要有哪些?3.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4. 宪法修正案的提出和通过程序是什么?二、行政法学1.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有哪些?2. 行政许可的种类和程序是什么?3. 行政处罚的决定主体和程序是什么?4. 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是什么?三、民法学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哪些?3. 债的发生原因及其分类是什么?4.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四、刑法学1. 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 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3. 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如何规定的?4.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什么?五、商法学1. 商事行为的特征和种类是什么?2. 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3. 合伙企业的种类和法律责任是什么?4. 票据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六、经济法学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什么?2.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规定有哪些?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七、国际法学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 国际公法的主体和主要内容是什么?3.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主要内容是什么?4.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八、诉讼法学1.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体和程序是什么?2. 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体和程序是什么?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是什么?4.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什么?九、法理学1. 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 法的渊源有哪些?3. 法的效力层次和适用规则是什么?4. 法的制定程序包括哪些阶段?十、法制史1.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2. 古代刑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 古代民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4. 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变革及其特点是什么?十一、法律职业道德1.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3. 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十二、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 国家主权豁免的含义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 国际争端的种类和解决方式有哪些?3.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哪些?4.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机构是什么?十三、知识产权法学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 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和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什么?4.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十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 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 环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十五、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1.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3. 社会保险的种类和主要内容是什么?4. 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答案一、宪法学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受教育的权利B. 服兵役的义务C. 纳税的义务D. 遵守法律的义务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3. 下列关于合同法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C.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D. 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行为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B.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C. 行为人有故意或者过失D. 行为人获得了合法利益5.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项不是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A. 公开审判原则B. 两审终审原则C. 合法原则D. 调解原则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是被告人的权利?A.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B. 提出上诉C. 要求赔偿D. 强制证人出庭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8. 在我国法律中,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D. 对民事判决不服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A. 发表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出租权10.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下列哪一项是法律解释的权威机构?A. 最高人民法院B. 最高人民检察院C. 国务院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些事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B. 行政机关违法征收税费C. 行政机关侵犯公民的财产权D. 行政机关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2. 在我国法律中,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A. 防卫行为与被防卫的侵害行为相当B.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C. 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D. 防卫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A.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B.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目的为规避法律规定D. 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4.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人员有权提出上诉?A. 被告人B. 被害人C. 法定代理人D. 辩护人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作品B.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行作品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改编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公开演出作品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我国法律,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每日一练试题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每日一练试题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
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
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C、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2、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通知检察院撤回起诉B、对于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C、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D、法院作出了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案件,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根据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不予受理3、被告人郑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郑某无罪。
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A、以判决宣告无罪B、以裁定终止审理C、以决定终止审理D、撤销案件4、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
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
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
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5、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1)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1)•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需一个最契合题意)1.某一国家1890年到1980年人口开展状况表年份人口(百万) 10年添加人口(百万)年份人口(百万)10年添加人口(百万)1890 62.9 1940 131.7 8.91900 76.O 13.1 1950 150.7 19.0 1910 92.0 16.0 1960 179.3 28.6 1920 105.7 13.7 1970 203.2 23.9 1930 122.8 17.1 1980 223.9 20.7在下列哪十年间,该国家人口添加最少()A.1890—1900B.1900—1910C.1920—1930D.1930—1940参阅答案:D[出题提示]本题首要查询考生对表格材料的剖析和比较才干[解题关键]比较选项各10年间人口添加数量[答案与解析]1890年到1900年添加13.1百万,1900年到1910年添加16.0百万,1920年到1930年添加17.1百万,1930年到1940年添加8.9百万,比较可知,1930年到1940年添加最少。
故选D。
2.阅览短文答复题。
据说在英国人那里呈现了英语•[a]的问题,或许说,英语圈内产生了非标准化向标准化的冲击。
真是“吾道不孤”——人们多以为现代汉语非标准化现象太使人气愤,本来“天下乌鸦一般黑”,这•[b]的恶魔到处在胡作非为。
这是英国伦敦一个被称为“保存的思维库”——方针研讨中心提出的“警世恒言”!它说,现在的语文教师已不太垂青语法对不对,不太着重要说标准语了。
那份研讨陈述•[c]说,在许多名牌大学的应考生中只需少量能够拼写精确,标点无误,文句契合语法。
这个研讨机关把这些现象(在咱们这儿便是写错别字,乱加标点和句子不通)称之为“言语技术的丢掉”——这“将•[d]到一个民族的未来”。
司法考试备考选择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备考选择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备考选择题及答案多项选择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取消了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贿罪”罪名,修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贿罪”。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该规定属于立法解释B. 该规定没有正式的法的效力C. 该规定的效力低于宪法D. 该规定属于正式解释【答案部分】【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的种类。
选项A错误。
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是立法机关依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
本题中该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而非立法机关作出的,不是立法解释,而是司法解释。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
司法解释是有权解释,是正式的法律解释,具有正式的法的效力。
选项C正确。
该规定属于司法解释,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因经营难以为继,准备处置资产后歇业。
乙公司得知后经与甲公司协商,以担当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和安置甲公司职工为条件,取得了甲公司的全部资产。
甲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但甲公司的债权人周某尚有20万元未获清偿。
关于该笔债务的担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公司合并了甲公司,该债务应由乙公司担当B. 甲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担当C. 公司登记机关允许甲公司不经清算注销,应对周某担当赔偿责任D. 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和乙公司担当连带责任【答案部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吸取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取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取的公司解散,本题即属于这种合并;另外一个是新设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14年司考复习技巧:做题时应注意的问题带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2、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3、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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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复习经验tips每日一练(2014.12.2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执行依据【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司法部答案】BC【考点】无效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答案解析】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A错误。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属于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其60万元的合同无效,B应选。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应当认定为无效,C应选。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属于乘人之危,根据合同法第54条应当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D不选。
3、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司法部答案】C【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总结为: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第32条)。
证券承销是公开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选项A错。
⑵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禁止折价发行)。
(第128条);选项C正确。
⑶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认可(15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10条)。
由此,选项C错误。
⑷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36条)。
选项D错误。
故本题只有C项符合规定。
4、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司法部答案】AB【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都有规定,故A、B选项正确,当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为非讼程序,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小额诉讼程序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时写入法律,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司法部答案】C【考点】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A选项中,乙享有的债权的起算点是借期届满日而非出具借条日,A不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说明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具有独立性,B不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抵押人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抵押权的实行会导致主债的诉讼时效中断。
C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首先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自然无法抗辩,仍可追偿;即使甲明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承担保证责任后仍可追偿,但除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错误。
6、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起诉与受理【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7、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司法部答案】BCD【考点】专利权、职务作品【答案解析】《专利权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由于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其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A正确不选。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同样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错误应选。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属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C错误应选。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属于“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甲公司,D错误应选。
8、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司法部答案】CD【考点】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答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丙摔伤系小偷撞到造成,小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丙虽然借用商场厕所,商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商场也应承担责任,系补充责任。
A、B正确不选,D错误应选。
乙作为失主追击小偷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C错误应选。
9、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D【考点】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答案解析】《票据法》第15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10、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