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对外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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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

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非日常业务经营范围内的投资经营项目;(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一切非日常业务经营范围内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未达到以下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单笔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二)单笔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三)单笔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四)单笔投资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五)单笔投资产生的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促进境外投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投资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定义国有企业:指由国家出资、控股或者控股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

对外投资:指国有企业在国内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对其他企业、项目、资产进行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行为。

风险管理:指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预防和控制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应当设立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对外投资审核委员会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需经过审核的,应当设立对外投资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第三章投资流程管理第六条投资前期准备国有企业在决定对外投资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详细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并提交给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投资决策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需经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决策。

第八条投资实施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合规经营。

第九条投资监督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条风险评估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在进行前期准备时,应当全面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第十一条风险预警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监测风险,及时发现并预警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明确风险管理责任人,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提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运营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所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和依法合规原则,明确投资目标、理性分析风险,提高对外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第四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坚持政策导向,遵循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第五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明确投资责任人和决策程序。

第六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充分运用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知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第七条投资决策机构应当保持独立、公正,严格按照程序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投资责任人应当根据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和控制措施,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十条投资风险评估应当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分析,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

第十一条风险监控应当是持续的,及时发现和防范投资项目的风险,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应当是有效的,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安全。

第四章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和程序。

第十四条投资管理制度应当是系统完整的,包括投资申请、审批、实施和监督等环节,确保全程管理。

第十五条投资管理制度应当是灵活的,适应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变化,随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六条投资管理制度应当是透明的,公开制度规定和相关信息,保证投资决策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第五章对外投资绩效评价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

财务管理第六章

财务管理第六章


(1)证券组合的 系数为: =20%×1.0+30%×0.5+50%×1.50=1.10 (2)该证券组合的风险收益率为: Rp=1.10×(16%-12%) =4.4% (3)该证券组合的风险收益额为: 风险收益额=100×4.4% =4.4万元
[例5-14]在上例中,该企业为了降代风险,出售 部分风险较高的C股票,买进部分B股票,使A, B,C三种股票在证券组合中的比重变为20%, 50%,30%,试计算此时风险收益率。 =20%×1.0+50%×0.5+30%×1.50=0.9
(2)把风险大、风险中等、风险小的证 券放在一起进行组合。 (3)把投资收益呈负相关的证券放在一 起进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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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资具有以下两个主要标准:
(1)准备随进变现。 (2)所购证券能够随时变现。
长期投资通常有以下三方面的目的:
(1)为了影中央委员或控制其他企业。 (2)为了扩大经营规模。 (3)为了分散经营风险。
三、对外投资的程序
(一)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明确投资目的 (二)认真进行可行性分析,科学选择投资对象 (三)根据投资对象特点,正确选择出资方式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投资资的价值。 (五)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监控。 (六)认真评价投资业绩,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4股票市盈率分析 股票市盈率是指股票市价与每股盈利之比,表示股价是每股盈 利的几倍。 A用市盈率分析
市盈率 股票价格 每股盈利
B用市盈率估计股票风险:股票的市盈率比较高,表明投资者 对股票发行公司的未来充满信任,这种股票的风险比较小 一般规律:当市盈率超过20,就是不正常的,很可能是股价下 跌的前兆,风险非常大。
2.长期证券投资收益率。
(1)债券投资收益率的计算。 V=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权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公司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重要策略。

为规范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对外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依法在境内外参与设立的参股、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委托理财;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重大投资管理。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管理职责第四条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与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第五条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应保持适时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公司委托理财,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等重大投资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个人行使。

第七条各相关专业部门按照按年度投资计划及股东会、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的事项,在总经理组织实施下,完成投资管理工作。

投资发展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投资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按季收集报表并进行分析;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组织参、控股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组织编制控股子公司年度预算安排。

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公司的审计、报表的合并等财务核算管理。

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促进国企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国企及其子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竞争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获得利润或其他经济利益为目的,在国内外无论是企业、项目还是金融市场等领域的行为。

第四条国企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盈利性、风险可控性、社会责任等原则。

第五条国企对外投资应当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国家的战略和政策,经过充分论证、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六条国企对外投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的战略定位和经营范围的要求,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战略和可行性分析。

第七条国企对外投资应当采取谨慎的投资决策,明确投资目标和预期收益,并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市场分析、经济效益评估、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等内容,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九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应当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十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管要求进行,并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应当明确,包括审批、备案、报告等环节,并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三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财务报表的审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投资效益的评估等。

第十四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应当及时响应和处置,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国企利益。

第四章投资评价第十五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应当进行效益评估和综合评价,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十六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估应当定期进行,包括经济收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七条国企对外投资项目的综合评价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包括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实施过程的合规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等。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二)委派或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负责人,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审查、批准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

(四)编制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

(五)审查并指导投资企业的年度运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

公司投资发展部门为对外投资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司作出的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各项决议。

(二)参与、分析、制订投资企业的购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等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根据公司年度目标体系,编制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在总经理授权下组织有关部门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清算及考核。

(五)会同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特定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工作;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请国资委备案的,投资发展部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核并转报。

(六)制定投资企业的重组、调整、规范、改制及建立适应市场的运营机制等方案,并参与或指导实施。

(七)参与全资及控股企业的再投资方案进行论证及监理,指导、协助企业实施。

(八)负责与招商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争取并落实各项政策优惠扶持。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企业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企业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研究和评估。

第五条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市场前景和风险可控性。

第六条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应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如股票、债券等;长期投资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如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

第七条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应遵循分级决策原则,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重要性,确定相应的审批权限。

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三章投资实施与监督第八条企业应与投资对象签订投资协议,明确投资金额、股权比例、投资期限、收益分配、风险承担等事项。

第九条企业应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按照投资计划顺利进行。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投资安全。

第四章投资转让与收回第十一条企业在投资期限内,如需转让投资权益,应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或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方式。

第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出现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等情况时,有权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

第五章信息披露与报告第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外投资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报告对外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投资收益和风险状况。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效益的原则,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明确投资责任,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第二章投资决策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第六条投委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外部专家组成。

第七条投委会审议投资项目时,应邀请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提供项目资料和意见。

第八条投委会决策投资项目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发起、论证、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进行。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发起,应由项目实施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资建议书,提交给投委会审议。

第十一条投委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

第十二条投委会认为有必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深入论证的,应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投委会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并将决策结果报告给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定期向投委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风险,项目实施部门应及时向投委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投委会报告。

第四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向其他企业、项目或资产投资的行为。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合规、透明、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投资与运营相结合、风险与效益相统一、稳健与激进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对外投资与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原则,采取科学决策和风险控制手段,最大限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包括直接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种形式。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策略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对外投资决策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注重盈利能力、成长性和风险控制,优化对外投资结构,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根据公司战略方向和整体规划,结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科学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第十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避免投资违规项目或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经过严格论证和审批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尊重股东权益,保障投资者利益,防范投资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包括项目论证、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审批报批等环节,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和有效。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依据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确保决策依据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对外投资实施第十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实施应当按照投资方案和相关协议规定,注重风险管理和效益监控,提高对外投资运营风险管理水平。

投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获取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有价证券、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等进行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投资行为。

第二章投资原则与目标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2. 风险控制原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效益最大化原则: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4. 信息披露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投资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目标:1.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2. 扩大投资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3. 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4. 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1. 项目提出: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项目,并形成投资建议书;2. 初步评估:由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投资风险、预期收益等;3. 审议通过:投资管理部门将评估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 批准实施: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投资决策权限:1. 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2. 股东会:负责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3.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日常对外投资决策进行管理。

第四章投资管理与风险控制第八条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2. 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评估和筛选;3. 跟踪管理投资项目,确保投资进度和收益;4. 定期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投资情况。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保护国家利益和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在国际上的作用。

第三条国家对外投资管理应当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既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实现资源的国际化配置,又支持外国企业引进来,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

第四条国家鼓励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赴国外投资、参与国际合作和资源开发,推动国际资源的有序配置,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同时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条国家扶持企业利用国外资本、技术、市场等优势资源,发展跨国经营和国际合作,并鼓励企业参与对外投资政策制定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境外业务布局,以及由企业通过境外融资扩大海外投资。

第七条外国投资者依法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投资者权益,并接受国家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际投资合作,支持非政府机构投资项目,以促进浙江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九条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全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的体制和政策措施。

第二章投资主体第十条对外投资主体包括境内企业和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

对外投资主体从事对外投资,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第十一条境内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投资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对外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拿到相应的倡议,依法缴纳税款。

第十二条境内企业从事对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定,依法取得贷款或股权融资,并接受国家对外投资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根据国家对外投资政策的要求,进行对外投资审核,确保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利益和安全。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主体应不断提升自身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合规开展对外投资活动。

第十五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严格执行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国际上通行的商业道德和国际法律准则。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对外投资活动,保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管理,包括直接投资、控股、参股、联营、合资等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合理分散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和审批制度,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查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市场前景和法律风险,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明确投资的目标和预期收益,确保投资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

第十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严格遵循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明确投资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须经过严格的决策程序和审批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力应当明确划分,高于一定金额的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提交相应的投资方案和尽职调查报告,对投资对象的经营情况、市场前景、风险评估等进行全面分析。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敏感度分析,评估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划定责任范围,明确投资项目的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依据投资策略和投资规模,确定投资方式和投资水平。

第三章投资实施与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把关投资对象的选择,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合法与可信赖性。

第十八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规范。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和有关各方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或战略需要,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投资于其他企业,或者购买受让其他企业的股份、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各种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形式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全资企事业单位。

控、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主要针对从项目建议到法人成立的投资前管理,涉及投资企业的监控管理及其退出等投资后管理执行《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一)收益性原则。

在对外投资中必须优先考虑投资的收益,在无其他战略考虑时,一般情况下年投资回报率不应低于10%;(二)一致性原则。

除特殊理由外,对外投资应优先考虑与总公司业务相关,与总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的项目;(三)合法性原则。

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四)谨慎性原则。

对外投资必须经过科学严谨的调研和论证,严格把关,充分考虑对外投资的安全性;(五)可控性原则。

在参股项目中应以谋求对重大事项具有控制地位为主要目标之一,可以由股比34%、人事控制等方式来实现。

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持续运作过程必须是可控的、受控的。

在对外投资分析与决策时必须考虑对外投资的回收方式、回收期和回收率。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行使国有出资人的权利,按出资比例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按照对外投资原则,坚持一级审批两级管理的要求,实行“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不断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及其全资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决策,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投资指公司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向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投资、购买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行为。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安全、风险可控、合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明晰投资目标、风险偏好、投资范围,加强对外部环境和投资标的的研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现金流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保证投资决策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工作。

第七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委派产生,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监督投资管理工作。

第八条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和决定投资项目;(二)对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四)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具体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和分析投资标的,制定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三)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四)协助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审议和决策。

第三章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项目和债权投资项目。

第十二条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和决策,确定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确定投资期限和退出机制。

第十三条债权投资项目应当制定债权投资方案,确定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利率等关键信息,并签订债权投资协议,并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投资标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情况、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调查,确保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事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事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事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事业对外投资行为,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风险管理与投资回报的平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在实施对外投资活动中的资金安排、风险管理、投资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基本原则事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依法、独立、谨慎、稳健、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显著。

第四条投资管理目标事业对外投资应当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营业绩增长、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等目标。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五条投资策略事业应当根据自身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战略等因素,明确投资策略和方向,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

第六条投资风险评估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应当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全面了解投资对象的市场前景、竞争情况、经营状况等因素,评估投资风险。

第七条投资决策程序事业应当建立投资决策审批程序,明确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投资期限等内容,确保决策程序合理、透明。

第八条投资决策备案事业对外投资决策应当报备上级主管部门,获得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九条投资资金使用事业对外投资应当使用合法来源的资金,不得挪用或滥用资金。

第十条投资合同签订事业对外投资应当与投资对象签订正式的投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利润分配、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投资监督事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监督机制,加强对投资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投资退出事业对外投资项目完成后,应当根据情况及时退出投资,合理处理投资收益。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三条风险防控事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投资风险的评估、防范和控制。

第十四条风险补偿对于存在一定风险的投资项目,事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五条投资绩效评估事业应当建立投资绩效评估机制,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十六条投资信息披露事业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披露投资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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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06-10 单 13
i 1
(2)长期持有、股利固定增长的股票。 其计算公式为: D i D o (1 g ) i (3)短期持有、未来准备出售的股票。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v 4 . 股票投资收益的计算。 (1)股利收益。 ①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 每股收益 =
企业净利润 普通股股数
同步单 21
同步多 19
每股股利 =
向股东分配利润总额 普通股股数
(2)买卖差价收益。 买卖差价也称资本利得。可按债券收益中“持有期间收益率”的计算
公式计算其收益率。 三、基金投资及信托投资 基金投资的特点: (1)基金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 (2)基金投资只需支付少量的管理费用,就可获得专业化的管理服务。 (3) 基金种类众多,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不同类型的基金。 (4) 基金的流动性好,分散风险功能强。 四、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1 . 金融衍生工具大致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金融远期。 (2)金融期货。 (3)金融期权。 (4)金融互换。 2 . 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特征: (1) 总体风险特征。 ①市场风险,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给交易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②信用风险。也可履约风险,即交易伙伴践约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合约持有者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出货或平 仓机会的风险。 ④法律风险,指由于立法滞后、监督缺位、法规制定者对金融衍生工具 的了解与熟悉程度不及或监管见解不尽相同、以及一些金融衍生工具故意游离于 法律管制的设计动因而使交易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产生的风险。 (2)个别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特征: ①金融远期合约的投资风险。 ②金融期货合约的投资风险。 ③金融期权合约的投资风险。 ④金融互换合约的投资风险。
同步多 9
每股收益 =
企业净利润 普通股股数 企业净利润 优先股股息 普通股股数 净利润 平均所有者权益
每股收益 =
净资产收益率 =
100%
每股股利 =
向股东分配利润总额 普通股股数
②买卖差价收益。 3 . 股票投资值分析。V =

n
Di (1 K )
第一节
备考重点
对外投资概述
习题链接
一、企业对外投资的概念和种类 企业对外投资可以按不同标志进行分类: 1 . 按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拥有的权益不同,分未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包括投资设立子公司、并购投资等。债权投资包括购买各种债券 和租赁投资。 2 . 按企业对外投资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实物投资又称直接投资,包括投资设立子公司、并购投资等。 证劵投资又称间接投资,包括:债券性证劵,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其 他公司债券;权益性证劵,如普通股股票;基金类投资。 3 . 按企业对外投资投出资金的收回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 1. 企业扩张的需要。 2 . 完成战略转型的需要。 3 . 资金调度的需要。 4 . 满足特定用途的需要。 三、对外投资应当考虑的因素 1. 对外投资的盈利与增值水平。 2 . 对外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 (2)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也称“购买力风险” 。这是指由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使投资 的实际收益相对下降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政治性因素、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和人为的主观 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4)外汇风险。 (5)决策风险。 3 . 对外投资成本。 对外投资成本是从分析、决策对外投资开始到收回全部投资整个过程的全 部开支。包括: (1)前期费用。 (2)实际投资。 (3)资金成本。 (4)投资回收费 用。 4. 投资管理和经营控制能力。 5 .筹资能力。 6 . 对外投资的流动性。 7. 对外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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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每股收益 =
企 业 净 利 润 -优 先 股 股 息 普通股股数
②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 平均所有权益 100%
③每股股利。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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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外直接投资-------并购投资
备考重点 一、并购投资概念 1. 并购投资的概念。 收购与兼并的异同: (1)收购与兼并有许多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①基本动因相似。要么为 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要么为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营;要么为拓宽企业经 营范围,实现分散经营或综合化经营。总之,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 或途径;②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都是企业重组的基本方式。 (2) 它们的区别在于:①在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 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②兼并后,兼并 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心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 同转移;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 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③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 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2. 并购投资的目的: (1)谋求管理协同效应; (2)谋求经营协同效应; (3) 谋求财务协同效应; (4)实现战略重组,开展多元化经营; (5)获得特殊资产; (6) 习题链接
同步简 3
07-10 多 27
同步多 16
降低代理成本。 3 . 并购投资的类型。 (1)按并购双方产品与产业的联系划分,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 合并购。 (2) 按并购的实现方式划分,可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 式。 二、并购投资的支付方式 1 . 现金收购。 2 . 换股。 3. 金融机构信贷。 4. 卖方融资(推迟支付) 5. 杠杆收购。
07-10 简 32
(2)从投资种类来看,因发行主题身份不同,分为国家债券投资、金融债 券投资、企业债券投资等; (3)从投资收益来看,债券投资收益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通常是事前预定 的; (4)从投资风险来看,债券要保证还本付息,收益稳定,游资风险较小; (5)从投资权利来看,在各种投资方式中,债券投资者的权利最小,无权 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有按约定取得利息,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 2 .债券投资决策。 企业是否进行债券投资,主要应考虑以下 3 个方面的因素: ①债券投资收益率的高低。 ②债券投资的其他效果。 ③债券投资的可行性。 3 . 债权投资结构的决策。 债券投资结构是指多种债券的品种安排问题。投资结构决策包括下列问 题:①债券投资种类结构。②债券到期期限结构。 4 . 债券投资收益的计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最 终 实 际 收 益 率 =
( 到 期 的 本 利 和 -购 入 价 ) / 残 存 年 限 购入价 100% ( 卖 出 价 -购 入 价 ) / 持 有 年 限 购入价 100%
二、股票投资 1. 股票投资的特点: (1)从投资收益来看,股票投资收益不能事先确定,具有较强的波动性; (2)从投资风险来看,债券投资按事先约定还本付息,收益较稳定,投资 风险较小,股票投资因股票分红收益的不肯定性和股票价格起伏不定,成为风险 最大的有价证劵; (3)从投资权利来看,在各种投资方式中,股票投资者的权利最大(优先 股除外) ,投资者作为股东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 . 股票投资收益决策。 ①股利收益。
( 到 期 收 回 本 利 和 -认 购 价 格 ) / 偿 还 年 限 认购价格 100%
同步多 6
=
年 利 息 +( 面 额 -认 购 价 格 ) / 偿 还 年 限 认购价格
100%
(2)持有期间收益率。 其计算公式为: 持有期间收益率= (3)到期收益率 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收益率=
同步单 2
同步多 4
同步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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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备考重点
对外间接投资
习题链接 同步多 5
对外间接投资主要包括证劵投资中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和信托投 资以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一、债券投资 1. 债券投资的概念及特点。 债券投资的特点: (1)从投资时间来看,不论长期债券投资,还是短期债券投资,都有到期 日,债券必须按期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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