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老龄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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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法规类别】经济统计社会统计【发布部门】淄博市统计局【发布日期】2009.02.26【实施日期】2009.0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2008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淄博市统计局2009年2月26日)2008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

一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各种突发事件的考验,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同心同德,顽强拼搏,赢得了“经济增长、结构优化、价格回稳、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在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综合国民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316.7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18亿元,增长7.2%;第二产业增加值1500.45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734.15亿元,增长14.6%。

三次产业构成由上年的3.8:64.6:31.6调整为3.5:64.8:31.7;对GDP的贡献率依次为1.9%、64.4%、33.7%,分别拉动生产总值增长0.2、8.4和4.4个百分点。

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1462.01亿元,比上年增长14.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63.1%,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95870户,增长10.7%,注册资本金23.50亿元,增长14.6%;私营企业26831家,增长6.3%,注册资本金499.52亿元,增长12.8%。

质量兴市和名牌带动战略成绩显著。

年内建筑陶瓷、泵、聚四氟乙烯等九类优势产品列入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其中有8个产品具有冲刺中国名牌的优势;新增山东名牌21个,新增“山东服务名牌”3个。

截至年末,全市共拥有“中国名牌”30个,列全省第2 位;拥有“山东名牌”156个,列全省第2位。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老龄办政府信息
公开审核等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淄老龄办发[2013]16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4.26
【实施日期】2013.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等制度》的通知
(淄老龄办发[2013]16号)
机关各科,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
现将《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2013年4月26日
市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务信息不得公开。

第四条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审核的内容是信息公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12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12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12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淄政办函[2009]6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2.07【实施日期】2009.02.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12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淄政办函〔2009〕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8年1-12月份,全市经济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主要表现为:经济综合实力增强。

1-12月份,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16.78亿元,同比增长13.0%。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2.18亿元,增长7.2%;第二产业增加值1500.45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734.15亿元,增长14.6%。

地区生产总值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临淄区(559.65亿元)、张店区(443.39亿元)、淄川区(319.53亿元)。

工业生产较快增长。

1-12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433.10亿元,同比增长12.90%。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保持增长。

其中,陶质砖同比增长74.63%,钢材同比增长45.26%。

从区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情况看,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临淄区(404.24亿元)、淄川区(260.17亿元)、张店区(221.75亿元);增速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高青县(16.32%)、沂源县(16.31%)、淄川区(15.02%)。

地方工业效益稳步提高。

1-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52.47亿元,同比增长23.68%;受齐鲁石化公司和山东铝业公司效益滑坡的影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444.56亿元,同比下降1.78%,其中利润235.51亿元,同比下降12.33%。

若扣除齐鲁石化公司的影响,收入、利税、利润分别增长27.42%、23.04%和20.26%。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7•【字号】淄政发[2008]20号•【施行日期】200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淄政发〔2008〕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十七日淄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945.02亿元,增长16%。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全市粮食总产149.96万吨,增长4.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74.38亿元,增长6.6%。

服务业发展速度加快。

全市服务业增加值614.25亿元,增长18.5%。

工业支撑和带动作用得到巩固。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64.97亿元,增长20.42%;实现利税460.11亿元、利润272.24亿元,分别增长37.49%和43.54%。

财税收入快速增长。

全市境内税收总收入214.04亿元,增长25.41%;境内财政总收入245.51亿元,增长22.4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7.86亿元,增长21.26%。

金融运行比较平稳。

年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1394.84亿元,比年初增长13.52%;各项贷款余额964.88亿元,比年初增长13.57%。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和《2008-2012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和《2008-2012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和《2008-2012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1•【字号】淄政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和《2008-2012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的通知(淄政发〔2008〕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意见,按照“把科学发展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的要求,将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细化,确定2008年重点工作项目148项,2008-2012年重点工作项目117项,现予印发。

确定一批对全局工作影响和带动作用大、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重点工作项目,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工作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措施。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工作项目安排》是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由市政府督查室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没有完成进度计划的,要找出原因,制定改进工作、确保完成的措施。

要鼓励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先创优,对在全国、全省系统工作中创出一流成绩的,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

此次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将予适当调整、补充。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精心策划实施,推动重点工作项目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作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6•【字号】淄政办发[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市发改委《关于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内按期完成。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六日关于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3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确定2008年为人民群众办10件实事,具体安排意见如下:一、实施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制度,全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居者有其屋”。

自2008年起,对全市城镇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城市无房家庭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租房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具体工作由市房管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

将全市城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入园、入学的少年儿童和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采取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从根本上降低城镇居民患大病的医疗费风险,使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体居民的无缝隙全覆盖。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8•【字号】淄政办字[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淄政办字〔2008〕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八月十八日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形成。

以财政投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为1500户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40万元,带动7738人实现再就业。

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逐步健全,帮助2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5年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3万人,连续4年实现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淄政办发[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依法加强对政府财政和部门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

各级审计部门要认真执行审计计划,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主动进行审计整改,确保审计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十四日淄博市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为发挥审计工作在规范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审计法》和全省审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淄博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年审计任务包括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审计、专项效益审计和民生审计,省统一组织的项目审计等4个方面的内容,共计48个审计项目。

其中:市自行安排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4项,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计和调查项目14项。

一、财政收支审计(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税收征管、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安排对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库、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地税局等15个部门、单位以及全市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重点企业土地使用税、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和农村信用社股利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任务目标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任务目标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任务目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5•【字号】淄政办发[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任务目标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淄博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要求,现将《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任务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十五日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任务目标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提供法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 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两次。

根据全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任务目标,制定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2. 落实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3. 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

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年终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4. 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机构人员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推行依法行政5. 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8•【字号】淄政办发[2006]64号•【施行日期】200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6〕6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市服务业快速发展,在推动经济增长,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经济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不能有效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决策的需要,特别是服务业基础统计工作还比较薄弱,尚未建立起有序、完善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和评价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更好地发挥统计信息的导向作用,促进服务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政府决策与宏观管理需要,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作如下通知: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原则、实施对象、调查范围和实施主体实施原则:服务业统计调查遵循“统一制度、部门实施、集中处理、统一发布”的原则,实现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整合、互补、共享。

实施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服务业活动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和城乡个体经营户。

调查范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实施主体:市统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采用的标准和调查的主要内容、表式和调查方法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由市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淄政办发[2008]104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1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今年10月7日(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市第22个老人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充分体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老龄工作及老年人的重视、关怀,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市政府确定9月7日至10月7日在全市开展以“关爱老人,服务老人,优化养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集中搞好敬老宣传教育。

尊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各级各部门要以庆祝我市第22个老人节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采取开展敬老主题宣传、设立敬老公益宣传牌、开辟敬老宣传一条街、印发敬老宣传单、张贴敬老宣传画、悬挂敬老标语和横幅、发送敬老短信、制作敬老彩铃、举办敬老征文活动、举行敬老模范事迹报告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敬老、爱老、助老先进事迹和老龄工作先进典型。

各级新闻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刊播敬老公益广告,加大老龄化形势、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老年法规政策、敬老传统美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

老人节期间,市里将组织评选老龄工作宣传口号和老龄工作标志,开展为奥运做贡献先进老人、孝亲敬老之星、老年人健康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典型、敬老模范单位和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推动敬老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爱心助老工程”工作任务。

今年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爱心助老工程”活动的通知》(厅发〔2008〕2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以“人人献爱心、温暖助老人”为主题,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强化敬老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和助老献爱心活动,夯实老龄工作基础,促进全市老年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0•【字号】淄政发[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淄政发〔2008〕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8〕17号)精神,搞好我市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本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各级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一)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为万名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为万名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为万名低保妇女健康普查实事的实施方案【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淄卫字[2008]219号【发布部门】淄博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08.09.04【实施日期】2008.09.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为万名低保妇女健康普查实事的实施方案(淄卫字[2008]219号)各区县卫生局、民政局,高新区地社局: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免费为万名低保妇女开展健康普查列为全市妇女儿童办的十件好事、实事之一。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弱势群体为关注重点,让妇女儿童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健康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对全市万名低保妇女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重点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了解和掌握全市低保妇女的健康状况,为市政府采取针对性扶助措施提供依据。

三、实施步骤(一)试点阶段1、时间:2008年9月-11月(具体见附件1)2、地点:市妇幼保健院3、查体对象:张店区城市低保妇女,年龄30-50岁,其中孕期、经期、产褥期妇女暂不检查。

4、查体内容:(1)普通检查:一般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等,针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普查。

(2)宫颈癌筛查: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

(3)乳腺癌筛查:包括乳腺触诊和乳腺红外线扫描。

查体结果记录于全市统一的《淄博市万名低保妇女健康普查项目查体表》(附件2),作为健康档案留存于查体单位,查体单位向查体者出具全市统一的《淄博市万名低保妇女健康普查结果反馈表》(附件3),针对查体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保健诊疗指导意见。

(二)全市推开阶段在全面总结试点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低保妇女免费健康普查工作,惠及城市、农村低保妇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6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6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6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7.27【实施日期】2008.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1-6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今年1-6月,淄博市经济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主要表现为:经济综合实力增强。

1-6月份,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9.61亿元,同比增长14.7%。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9.57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734.24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增加值335.80亿元,增长18.7%。

地区生产总值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临淄区(251.05亿元)、张店区(205.19亿元)、淄川区(155.31亿元);增速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沂源县(16.5%)、高青县(16.1%)、桓台县(15.9%)。

工业生产较快增长。

1-6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698.76亿元,同比增长16.52%。

从区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情况看,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临淄区(180.84亿元)、张店区(129.76亿元)、淄川区(126.47亿元);增速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沂源县(20.45%)、高青县(19.90%)、淄川区(18.80%)。

地方工业效益稳步提高。

1-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16.71亿元,同比增长27.47%;受齐鲁石化和山铝效益滑坡的影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42.29亿元,同比增长2.04%,其中利润142.35亿元,同比下降2.80%。

若扣除齐鲁石化的影响,收入、利税、利润分别增长33.71%、29.53%和30.98%。

1-6月份,地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2.85亿元,增长33.37%;利税合计223.15亿元,增长32.66%;其中利润139.97亿元,增长34.23%。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5•【字号】淄政办发[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今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

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必要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办理。

今年,市政府将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时限、质量、面复、满意率、反馈、总结情况等内容,列为市政府对区县、高新区和市政府部门、单位年度政绩考核的内容,督促检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二、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首先应认真审阅,只要所提建议提案与本单位职责有关,就要认真答复,不得相互推托;对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在7日内向市政府督查室说明理由,重新确定办理单位,不得自行转送。

凡建议、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作为共办件处理,由各承办单位就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分别答复代表或委员。

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要严肃认真,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实际情况,文字要精炼,语气要诚恳,行文格式要规范。

答复意见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各承办单位不得以所属单位名义进行答复),连同“建议、提案处理单”及建议、提案原件一起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答复格式见附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情况的通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今年以来,各区县及高新区立足自身实际,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和突发事件,更加积极主动地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市区县域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前进。

一、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全市区县域经济继续保持健康稳定较快发展。

全市共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1109.6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4.7%。

分区县看,临淄区、张店区GDP超过200亿元,淄川区、博山区、桓台县超过100亿元。

总量居前3位的区县分别为临淄区(251.05亿元)、张店区(205.19亿元)、淄川区(155.31亿元);从GDP增速看,居前3位的区县依次为沂源县(16.5%)、高青县(16.1%)、桓台县(15.9%)。

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较快增长。

上半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43亿元,增长38.32%,增幅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9.63个百分点,高于一季度8.6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2.49%,比年初提高0.36个百分点。

从各区县完成情况看,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居前3位的区县分别是临淄区(151.77亿元)、桓台县(147.32亿元)、淄川区(107.52亿元);从各区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看,沂源县、桓台县、临淄区、周村区4个区县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所占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沂源县最高,为47.3%;桓台县次之,为41.6%;高青县最低,为16.8%。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淄卫字[2008]318号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淄卫字[2008]318号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2008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淄卫字[2008]318号)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根据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2008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经研究定于1月上旬起对各区(县)2008年度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小组:由局领导和计财、基妇、医政、科教、纪检、办公室等科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考核办法:按照从简、高效原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明确,数据清楚的指标,不再进行现场考核。

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由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

考核现场:区县卫生局、区县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抽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各1处。

各区县准备年度综合目标完成情况材料10份。

三、考核标准:依据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2008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市卫生局印发的《2008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

四、时间安排:1月5日:上午:张店区下午:临淄区1月6日:上午:沂源县下午:博山区1月7日:上午:高青县下午:桓台县1月8日:上午:淄川区下午:周村区1月9日:上午:高新区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结束——。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5•【字号】淄政办字[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的通知(淄政办字〔2008〕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更加突出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进一步增强针对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有效服务。

现将《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相关题目,抓好调研任务的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参考题目认真组织调研。

同时,将调研成果及时报市政府研究室,可通过《参阅件》供有关领导参阅,也可转报上级内参采用,或通过《经济社会发展》刊发,并以此作为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重要依据。

附: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五日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参考题目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关于我市农村经合组织发展情况调研2、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3、加快特色农业发展的对策研究4、关于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对策建议二、构筑现代产业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1、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情况调研2、机电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调研3、整合提升我市旅游资源档次和水平的调研4、加快我市会展经济发展问题调研5、建设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研究6、关于邮政速递业务现状与经营对策问题的调研7、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调研8、我市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和中介机构的现状、发展、管理及壮大对策研究三、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1、关于我市可持续发展问题调研2、济南淄博一体化有关问题研究3、张店东部化工区企业搬迁与城市规划建设布局调整调研4、当前我市节能降耗的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5、关于我市化工行业节能减排情况调研6、加快工业节能减排,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研7、提高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的发展集聚度路径及对策研究四、围绕生态和谐宜居,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1、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建设管理2、抓住全运会和省运会机遇,加快中心城区建设调研3、立足“数字淄博”平台,建立现代城市管理体系研究4、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调研(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5、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现状、影响及对策调研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1、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情况调研2、新形势下加快招商引资工作的对策及建议3、我市对外劳务输出情况的调查及建议4、我市对外开放现状及对经济增长效应分析5、加快对外开放的战略思考6、人民币持续升值及进出口政策调整对我市外经外贸的影响及对策研究7、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境外上市问题调研六、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淄博1、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情况调研2、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3、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调研4、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调研5、加快引才引智步伐,让市内外、境内外人才在我市发挥最大作用的对策研究6、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7、高职教育布局问题研究8、鼓励和规范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情况调研9、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调研10、我市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情况调研11、调整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政策调研12、网上虚拟社会管理问题调研13、我市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调研14、我市剧毒危险品安全监管问题调研15、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治安安民工程调研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1、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2、文化市场健全完善情况调研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调研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调研3、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调研4、关于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建设和谐发展调研九、大力推进项目建设1、破解项目建设用地制约因素调研2、关于优化项目建设的服务环境和平台建设的调研3、提升现有企业孵化新项目能力调研4、破解项目建设资金制约因素调研5、创新重大项目争取和实施的激励机制调研6、加强项目筛选储备工作,充实项目库的调研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两防”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影响调研2、国家“两防”背景下,做大做强我市金融产业问题研究。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4.26•【字号】淄老龄办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淄老龄办发[2013]15号)各区县、高新区及文昌湖区老龄办,市老龄办各科及老龄事业服务中心:现将《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区县老龄办,市老龄办各科、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和全市老龄工作宣传员做好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的积极性,科学地评价和考核各单位和个人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情况,促进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开展,树立全市老龄工作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山东省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各区县老龄办及工作人员,市老龄办各科及工作人员,全市老龄工作宣传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1、组织领导。

各区县老龄办要定期研究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职责明确,组织工作有力。

2、工作队伍。

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网络健全。

3、工作制度。

年度有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计划,定期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按时统计和报送用稿情况。

4、工作载体。

开通区县级老龄办官方网站,在报刊、广播、电视和政府门户网站设有专版、专栏。

5、工作成效。

当地老龄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活动、经验做法、典型事迹等,能够及时得到宣传和反映,为老龄事业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四条老龄工作宣传报道稿件(包括信息稿件)是指各级老龄办工作人员组织撰写,在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市级及以上机关及部门主办、主管的媒体、刊物、内部简报及网站上刊发的,反映当地老龄工作的消息、通讯等宣传报道稿件(含老龄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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