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设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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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的规定。

咨询有关专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对部分省份关于本条款的批复意见和其他煤矿企业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若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已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晋煤集团企业标准《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度并能够实现超限断电功能时,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可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二条当个别机电设备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其他地点(如联络巷)时,应在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有超限断电功能。

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第三条当钻机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时,在钻机下风侧距开孔处5~10米处各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钻机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10。

T 。

第四条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上风侧5米范围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为<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7%CH4,断电值为≥0.7%CH4,复电值<0.7%CH4,断电范围为该机5。

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

T5。

3混合风流传感器设置的规定

3混合风流传感器设置的规定

混合风流传感器设置的规定
一、AQ1029—2007
6.4.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5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图 5
二、AQ1029—2019
6.4.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应按图4
设置。

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三、结论
新标准正确,T3设置在开始混合风流的10—15米处,监测最准确。

而旧标准设置在距离采区回风巷10—15米处,如果距离开始混合的地方过远、而且中间巷道漏风则该处瓦斯浓度低于开始混合处的。

现举例说明:某矿双巷掘进超过了1600米(还在继续掘进)
矿方设置的位置符合AQ1029-2007的规定,T3应当设置的位置符合AQ1029-2019的规定。

T3传感器设置在倒数第1横贯回风侧10—15米处,比靠近采区回风侧监测到的瓦斯浓度高、而且快。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
4、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
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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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她地点甲烷传感器得设置
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 设置甲烷传感器。
2、设在回风流中得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 传感器,如下图所示。
回风流中得机电硐室甲烷传感器 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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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她地点甲烷传感器得设置
3、使用架线电机车得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 设置甲烷传感器,如下图所示。
U型通风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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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形、Y形、H形和W形通风方式得采
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得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
行。
Z型通风工作面
8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Y型通风工作面
W型通风工作面
H型通风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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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 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得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 下图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和T2得设置同U型通风 工作面;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采用 三条巷道回风得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 得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得设置相同。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 煤工作面进风巷
≥0.5 ≥0.5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 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
三条回风巷
≥1.0 ≥1.0
专用排瓦斯巷
≥2.5
≥1.5 ≥1.5 ≥1.5 ≥1.0 ≥0.5 ≥0.5 ≥1.5 ≥1.0 ≥2.5
<1.0 <1.0 <1.0 <1.0 <0.5 <0.5 <1.0 <1.0 <2.5
❖ 6、兼做回风井得装有带式输送机得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 传感器。

煤矿的传感器设置位置weiz、d_文档

煤矿的传感器设置位置weiz、d_文档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甲烷传感器编号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采煤工作面上隅角T0≥1.0%CH4≥1.5%CH4<1.5%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T1≥1.0%CH4≥1.5%CH4<1.0%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T1≥1.0%CH4≥1.5%CH4<1.0%CH4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工作面回风巷T2≥1.0%CH4≥1.0%CH4<1.0%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回采工作面进风巷T3≥0.5%CH4≥0.5%CH4<0.5%CH4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T4≥0.5%CH ≥0.5%CH4<0.5%CH4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三条回风巷T5≥1.0%CH4≥1.5%CH4<1.0%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6≥1.0%CH4≥1.0%CH4<1.0%CH4专用排瓦斯巷T7≥2.5%CH4≥2.5%CH4<2.5%CH4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T8≥1.0%CH4≥1.0%CH4<1.0%CH4工作面内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1.0%CH4≥1.0%CH4<1.0%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机≥1.0%CH4≥1.5%CH4<1.0%CH4采煤机电源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T1≥1.0%CH4≥1.5%CH4<1.0%CH4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T2≥1.0%CH4≥1.0%CH4<1.0%CH4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T3≥0.5%CH4≥0.5%CH4<0.5%CH4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5%CH4≥1.5%CH4<0.5%CH4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T3≥1.5%CH4≥1.5%CH4<1.0%CH4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电源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1.0%CH4≥1.0%CH4<1.0%CH4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机≥1.0%CH4≥1.5%CH4<1.0%CH4掘进机电源采区回风巷≥1.0%CH4——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0.75%CH4——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0.5%CH4≥0.5%CH4<0.5%CH4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0.5%CH4≥0.5%CH4<0.5%CH4装煤点处上风流100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0.5%CH4≥0.5%CH4<0.5%CH4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用架线电机车时,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处安全型电气设备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内≥0.5%CH4≥0.5%CH4<0.5%CH4机车电源矿用防爆特殊型柴油机车内≥0.5%CH4≥0.5%CH4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0.5%CH4≥0.7%CH4<0.7%CH4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1.0%CH4≥1.0%CH4<1.0%CH4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1.5%CH4≥1.5%CH4<1.5%CH4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内≥1.5%CH4≥1.5%CH4<1.5%CH4选煤厂内全部电气设备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 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1.5%CH4≥1.5%CH4<1.5%CH4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电气设备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室内≥0.5%CH4———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内≥0.5%CH4≥0.5%CH4<0.5%CH4切断抽放泵站电源。

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

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

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一、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采煤工作面(里侧)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m 处。

(3)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处。

(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进风口以里10m~15m处。

(5)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800m时,必需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2、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全部掘进工作面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

(2)在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在视频范围之内)。

(3)在掘进工作面口以里10~15m处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设置在距局部通风机进风侧3m~5m处。

(5)掘进工作面长度超出800m时,必需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3、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4、甲烷传感器没有及时设置,每惩罚监控室100元。

5、甲烷传感器设置后,没有按以上标准悬挂每惩罚100元(属地管理);人为移动后不符合标准的,罚责任人100元。

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1、采煤队班长下井后必需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工作面无人工作除外),并处于常开状态。

2、掘进工作面班组长下井后,必需把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掘进工作面最里一棚上(工作面无人工作除外),并处于常开状态。

3、井下每一处维护和修理地方(除清巷道和剁底落道地方)必需悬挂瓦斯报警仪,并处于常开状态。

4、放顶地方也必需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距放顶地方不超出3米。

5、假如以上地方没有班组长时,应由班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人悬挂。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1.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19)的规定要求。

2.所有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和回风流设置甲烷传感器。

3.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 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4.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15m的回风流中。

参数设定(包括增设的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或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处,且无风筒一侧。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5.回采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巷口以里10~15m范围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5%、断电点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进风巷、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5m范围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当瓦斯浓度≥1.5%时,同时还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复电浓度为<0.5%。

7.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实施闭锁使之不能启动。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1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1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①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
②在回风流设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
传感器;
③在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
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如下图。

掘进工作面探头吊挂标准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下图设置,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

①在工作面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②在掘进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在风筒末节和第二节风筒处设置风筒传感器;/。

传感器设置标准

传感器设置标准

传感器设置标准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局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如图所示。

Z型、y型、H型和W型等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所示:T0: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若煤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煤矿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2T3: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4: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矿z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煤矿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煤矿H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z型、H型、y型、w型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均为: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永煤公司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永煤公司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止机械设备和电缆横行穿过专用回风巷。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在进风流中。

低瓦斯矿井安装在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由矿机电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合理集中布置。

四、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
1、单台设备:甲烷传感器安装在机电设备风流上风侧10~15m处;
2、多台设备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78页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设备集中放置长度不超过20m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迎风侧第一台设备上风侧5~10m处;集中放置长度超过20米的,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为20m第一台设备上风侧10~15m处。

3、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施工煤层钻孔的液压钻机下风侧5~10m处应吊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五、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甲烷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
1、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机电设备甲烷传感器的报警点:≥1.0%CH4;断电点:≥1.0%CH4;复电点:<1.0%CH4(参照《煤矿安全规程》92页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九款规定);断电范围: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机电设备处风流中瓦斯浓度≥1.0%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该机电设备的电源或者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内所有机。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的规定。

咨询有关专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对部分省份关于本条款的批复意见和其他煤矿企业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若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已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晋煤集团企业标准《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度并能够实现超限断电功能时,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可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二条当个别机电设备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其他地点(如联络巷)时,应在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有超限断电功能。

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电器设备甲烷传感器第三条当钻机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时,在钻机下风侧距开孔处5~10米处各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钻机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10米处T 钻机钻机开孔处甲烷传感器第四条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上风侧5米范围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为<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7%CH4,断电值为≥0.7%CH4,复电值<0.7%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5米范围内5米范围内TTT电器设备甲烷传感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甲烷传感器5米范围内第五条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安设地点甲烷传感器具体安设标准为:一、单台设备:在该机电设备风流上风侧5米范围内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

标准44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

标准44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

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晋煤瓦发字(2011)1091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法{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察监管的通知】的通知》3 术语和定义3.1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2 甲烷传感器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4 一般要求4.1 矿井应按安全监控系统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

4.2 安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A 环境温度:0-40℃;B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C 大气压力:(80-110)kPa。

4.3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传感器进行口距顶板(顶梁、屋顶)大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当巷道高度大于2米时,传感器应加装人工升降装置。

4.4 甲烷传感器的安设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AQ1029-2007的规定,同时断电值下调20%。

4.5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应选择量程上限不低于40%CH4的高浓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矿井应选择量程上限不低于10%CH4的甲烷传感器。

5 设置标准5.1 采煤工作面5.1.1 一条回风巷的采煤工作面5.1.1.1 用U型通风方式时,按图5-1-1所示设置:在上偶角(最后一排支架切顶线处,距煤壁不大于600mm)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在超前支护范围内设置甲烷传感器T3。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第一百二十七条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其位置距切顶线不大于1000mm。

第一百二十八条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7的要求。

表7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设置地点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1.0≥1.5<1.0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工作面≥1.0≥1.5<1.0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工作面回风巷≥1.0≥1.0<1.0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工作面进风巷≥0.5≥0.5<0.5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0.5≥0.5<0.5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1.0≥1.0<1.0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机≥1.0≥1.5<1.0采煤机电源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1.0≥1.5<1.0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1.0≥1.0<1.0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0.5≥0.5<0.5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0.5≥1.5<0.5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1.0≥1.0<1.0除全风压供风的进风巷外,双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巷道中部≥1.0≥1.0<1.0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机、连续采煤机、锚杆钻车、梭车≥1.0≥1.5<1.0掘进机、连续采煤机、锚杆钻车、梭车电源采(盘)区回风巷≥1.0≥1.0<1.0采(盘)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0.75——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0.5≥0.5<0.5机车电源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无轨胶轮车≥0.5≥0.5<0.5车辆动力采(盘)区回风巷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0<1.0采(盘)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0.75≥1.0<1.0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1.5≥1.5<1.5煤仓附近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他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1.5≥1.5<1.5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0.5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1.0≥1.0<1.0瓦斯抽采泵站电源第一百二十九条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3设置。

永锦能源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永锦能源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永锦能源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各矿井: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132条“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的规定,参考永煤股份[2010]97号文以及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防处2011年3月17日下发的《关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补充规定》,结合永锦能源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置专用回风井,专用回风井及其到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安设电气设备和敷设动力电缆。

二、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不得安设电气设备,并禁止机电设备和电缆横行穿过专用回风巷。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在进风流中。

不得不安装在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由矿机电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合理集中布置,并组织矿井安全监控专业人员共同做好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甲烷传感器安装及瓦斯断电闭锁功能设置等工作。

四、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1、单台设备:甲烷传感器安装在机电设备风流上风侧10~15m处;2、多台设备处:参照《煤矿安全规程》78页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设备集中放置长度不超过20m的安装一台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迎风侧第一台设备上风侧5~10m处;集中放置长度超过20米的,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为20m第一台设备上风侧10~15m处。

3、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施工煤层钻孔的液压钻机下风侧5~10m处应安装甲烷和CO传感器,并接入监控系统实现瓦斯电闭锁功能;钻机上风侧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可以自动切断钻机电源。

4、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已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度时,可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五、回风流硐室内机电设备甲烷传感器安装位置:1、当个别机电设备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其他地点(如联络巷、硐室)时,应在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超限断电功能。

2-1. 227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2-1. 227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在我们的工程项目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由于缺乏相关知识,经常使得我们安装设置不规范,验收不合格,出现很多问题。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把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的相关传感器的正确的安装及设置方法做以下总结。

一、甲烷(瓦斯)传感器的设置: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5、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9、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3、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设甲烷传感器的规定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处安装甲烷传感器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的规定。

咨询有关专家,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对部分省份关于本条款的批复意见和其他煤矿企业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若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已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晋煤集团企业标准《甲烷传感器设置规范》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度并能够实现超限断电功能时,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可不再单独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二条当个别机电设备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其他地点(如联络巷)时,应在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有超限断电功能。

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第三条当钻机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时,在钻机下风侧距开孔处5~10米处各设置一台甲烷传感器,其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0.8%CH4,断电范围为该钻机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10。

T 。

第四条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上风侧5米范围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8%CH4,断电值为≥0.8%CH4,复电值为<0.8%CH4,断电范围为该机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报警值为≥0.7%CH4,断电值为≥0.7%CH4,复电值<0.7%CH4,断电范围为该机5。

电设备安设地点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

T5。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1 设置。

U 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 ,如图1a 所示。

Z 型、Y型、H型和W型等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1e 所示。

10~15mT2 T1 T0≤10m图1a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中U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0: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4H;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4H;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 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 ;10~15mT2 T1 T0≤10m≤10mT3图1a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U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3: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10~15mT2 T1T0≤10m10~15mT 4图1a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4: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第168条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1.0%CH4≥1.5%CH4<1.0%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1.0%CH4≥1.5%CH4<1.0%CH4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1.0%CH4≥1.0%CH4<1.0%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本规程第136条所规定的装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1.5%CH4≥1.5%CH4<1.5%CH4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专用排瓦斯巷≥2.5%CH4≥2.5%CH4<2.5%CH4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0.5%CH4≥0.5%CH4<0.5%CH4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0.5%CH4≥0.5%CH4<0.5%CH4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机≥1.0%CH4≥1.5%CH4<1.0%CH4采煤机电源低瓦斯、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1.0%CH4≥1.5%CH4<1.0%CH4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1.0%CH4≥1.0%CH4<1.0%CH4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0.5%CH4≥0.5%CH4<1.0%CH4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机≥1.0%CH4≥1.5%CH4<1.0%CH4掘进机电源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0.5%CH4≥0.5%CH4<0.5%CH4机电设备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的装煤点和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处≥0.5%CH4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0.5%CH4≥0.5%CH4<0.5%CH4机车电源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主要回风巷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0.5%CH4≥0.7%CH4<0.7%CH4机车电源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运输机的井筒≥0.5%CH4≥0.7%CH4<0.7%CH4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瓦斯抽放泵站室内≥0.5%CH4利用瓦斯时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30%CH4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25%CH4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下风侧栅栏外≥1.0%CH4≥1.0%CH4<1.0%CH4抽放瓦斯泵第169条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 器的设置
13
三、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 必须按下图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的设置同上图; 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4
三、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 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 传感器。
7、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 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8、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9、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10、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20
第四节 其他感器设置
一、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
(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
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
和行车。
≤300mm ≥200mm
21
一、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 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 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 浓度为≥0.0024%CO,如下图所示。
28
谢谢大家!
≥0.8 ≥0.8
≥0.4 ≥0.4
≥0.4 ≥1.2
<0.8
掘进工作面回 风、钻场回风
<0.4 <0.4
钻场进风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 作面混合风流处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掘进巷道中部
≥1.5 ≥1.0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

,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 i,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如图1a所示。

Z型、Y型、H型和W型等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1e 所示。

图1a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中 U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

:报警浓度》1%CH断电浓度》1.5%CH t复电浓度v 1%CH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报警浓度》1%CH断电浓度》1.5%CH t复电浓度v 1%CH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H断电浓度》1%CH复电浓度v 1%CH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 i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 ;八10〜15m图1a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 U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3:报警浓度》0.5%CHt断电浓度》0.5%CH;复电浓度v 0.5%CH;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八10〜15m图1a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4:报警浓度》0.5%CI4断电浓度》0.5%Cb r t复电浓度v 0.5%CI4断电范围: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图1b Z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0〜15m 八图1c 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d H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e W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b〜1e中甲烷传感器设置均为:T i:报警浓度》1%CH断电浓度》1.5%CH t复电浓度v 1%CH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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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 释的请示》 煤安监监督 mO⊥ 0〕 弼4号 )收 悉。经研 究,函 复如
下:
Ⅱ 按《 若采掘芷作百圃风流申已 煤矿赍佥监控系统及检测 一、
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土 Oa9-2oo7)》 标淮安装了甲烷传感器,且 甲烷传感器能够正确反映机 电设备所在地点的甲烷浓皮时,玎 不 烷传感器 再单独设置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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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 发 改委能源局 ,省 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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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煤矿安全监 局办公室 察 家
煤安监司函办 taO1o1s9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寮局办公室关于 第 煤 《 矿安全规程》 132条 有关规定的复函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
第 关于对 (煤 矿安金规程〉 132条 规定 内容解 你局报国家局《
N0.00056
四川 省 安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四 川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川安监函 E2011〕 4号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转发 《 第 关于 (煤 矿安全规程 〉 132条 有关规定 的复函 》的通知
各产煤市 (州 )煤 矿安全监管部门、行 业管理部门,各 煤 监分局 ,省 监狱管理局 ,省 煤炭产 业集团,古 叙煤 田开发公 司
:
国家煤 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要求 ,现 将 《 为认真贯彻落实 《 矿安监局办公 室关于(煤 矿安全规程>第 1” 条有关规定的复函》(煤
2010〕 37号 )转 发你们 ,请 结合实 际贯彻执行 。 安监司函办 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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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个别机 电设备设置在采掘王作面田风流 英他地点(如 硐室等)时 ,应 在机 电设备设置地点安装 甲烷传感器,并 具 联络巷、 备超限断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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